DBJ/T15-114-2016 地铁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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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4材料、构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 等进行检香验收,并应经监理(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 应的验收记录。 2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 监理(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人施工现 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 生能检测报告。 3涉及地铁节能效果的重要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按照本规 范附录A和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 取样送检。当复验的结果出现不合格时,则该材料、构件和设备 不得使用。 4经节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识的材料、构件和设备 见证取样检验时,检验数量可减少一半,并应满足最少检验数 量,即检验批的容量可以扩天一倍。 3.2.5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

    3.2.5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取住宅楼标准规范范本,满足分布均匀、真有代表

    3.2.5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耳,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 生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 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本规范表3.2.5的规定

    表 3. 2.5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科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其燃烧性能等级和防火处理,应符合设

    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其燃烧性能等级和防火处理,

    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等相关规范 的要求。

    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绝热材料在施工使 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

    3.3.1地铁节能工程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 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3.3.2地铁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节能设计的做法 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段,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 可进行施工。机电工程安装前,应对综合管线进行分析和优化 地铁工程宜采用BIM技术组织施工

    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1地铁节能工程的材料、设备和构件等应进行抽样复验。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讲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 后,应进行检查,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 3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应由方范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 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 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4.1地铁节能工程为地铁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 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地铁节能工程为地铁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 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铁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表3.4.1划分。 2地铁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地铁节能分 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天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 行验收

    3当地铁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和 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协商进行划分。但其验 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 规定。 4在局一个地铁工程项自中,地铁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的验收内容与具他各专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验收内 容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必进行重复 检验。 5地铁节能工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表3.4.1地铁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4.1.1本章适用于地铁节能工程绝热构造、设计有节能要求的 门窗及站台门等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 4.1.2地铁围护结构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 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学记录和图像资料: 1绝热板粘结或固定以及被封闭的绝热材料厚度。 2设计有节能要求的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填充做法。 3站台门门机框与外部四周、各门扇与门、门槛面以及 门槛面和立柱之间简间隙的密封处理。 4.1.3围护结构节能工程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按围护结构类型划分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 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 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规范表 3.2.5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1按围护结构类型划分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 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 3当按计数方法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规 3.2.5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2.1用于地铁围护结构节能工程的绝热材料、站台

    4.2.1用于地铁围护结构节能工程的绝热材料、站台门、设计 有节能要求的门窗等,其品种、规格、尺寸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及有机绝热材料的燃烧

    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施工单位、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至 少抽查1组。

    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手扳村 绝热材料厚度采用尺量、钢针插人或部开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2.5设计有节能要求的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简防

    4.2.5设计有节能要求的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简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6站台门门机租与外部四周、各门扇与门媚、门槛面以入 订槛面和立柱之间的安装间隙及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两滑动门 扇关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1围护结构节能工程所使用的密封材料,其物理性能应符 合相关标准中的要求。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 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各门扇关闭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1本章适用于地铁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 验收。

    1风系统 (1)风管制作、风管材料及构件检查。 风管材料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风管板材厚度及法兰应符合 制作的技术要求和工艺制作规定:通风与空调系统风管配件及支 吊架制作安装完毕后,风管绝热前应作严密性试验。 (2)风管与部件连接处的密封处理。 (3)组合风阀、消声器的框架表面处理及与墙体间的密封 处理。 2空调水系统 (1)管道绝热层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管道绝热层的铺设、厚度,粘结或固定。 (3)管道绝热层的接缝、构造节点、热桥部位处理。 (4)管道穿楼板和穿墙处绝热层。 (5)管道防潮层铺设、接缝处理。 (6)管道阀门、过滤器、法兰部位绝热层铺设、厚度。 (7)冷水管道与支、吊架连接的绝热衬垫安装,填缝处理。 (8)管道绝热前应作试压试验。

    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图像资料

    1)风管安装检查、严密性检验记录。 (2)风机盘管检查、试验记录。 (3)通风机、空调风机检查、试运行记录。 (4)风口风量测试、调整记录。 (5)通风空调系统总风量测试记录

    (1)管道严密性试验记录。 (2)管道系统冲洗记录

    5.1.4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

    地铁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可划分为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 周系统、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与空调系统、车站轨行区隧道通风 系统三个功能分区。

    5.2.1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采用的设备、管道、首控阀 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 技术性能参数和功能进行核香查。验收和核香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 (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直应形成相应的验收和核查记 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及多联机空 调系统室内机等设备的供冷量、风量、风压、噪声及功率,风机 盘管机组的供冷量、风量、水阻力、噪声及功率。 2风机、排风热回收装置的风量、风压、功率、风机单位 风量耗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3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及成品风管的规格、材质及 厚度。

    4自控阀门与仪表的类型、规格、材质及压力。 5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及吸水率。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风量、水阻力、功率及噪声: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及有机绝热材料的 燃烧性能。 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形式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 1%,但不得少于1 台。 同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5.2.3风机基本参数和实际性能、能效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相关标催的规定,并应有由权威部门出具的风机形式试验报告和 耐高温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4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新风系统及

    5.2.4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

    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过滤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 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 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空调系统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分系统、分区、分层、分室 温度调控和冷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5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平整度等应符合设计 要求。 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 牢固。 3风管的严密性及强度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地下 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 规定。 4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材料风管及 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 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签方法:观察、尺量检香:核香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及 强度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5.2.6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及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与风管、送风静压、回风 箱、阀门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3机组与供回水管的连接应正确,机组下部冷凝水排放管 的水封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 并应作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 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 5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 且安装位置和方尚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过滤器的阻力 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 检查数量:按同类产品的数量抽查20%,直不得少于1台。 5.2.7多联式空调机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2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3室外机应安装于通风良好直干燥的位置,尽量避免电磁 波、高温热源、阳光直接辐射等的影响。 4冷凝水的排水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作排水试验。 5制冷剂管道的连接应保证接缝严密,无渗漏,绝热应符 合设计要求。 6制冷剂管道等效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安装完毕后,应对制冷剂管道系统和室内机进行气密性 试验和真空十燥试验,以及制冷剂充注。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清洗、气密性、真空干燥 和制冷充注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5.2.8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及做法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 应严密、可靠。 3全空气空调系统的送、排风机的风量、风压及耗功率应 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5.2.8 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2.9组合风阀的安装应符合下

    1在结构墙体上安装时,应设支承框架。框架表面应平整、 尺寸正确、四角方正、横平坚直、焊缝饱满:框架与预理件焊接 牢固,框架与结构墙体简应填充密封材料。 2组合风阀与框架、风阀与风阀间连接应牢固可靠,不 漏风。 3组合风阀所采用的密封件、涂料及电动执行机构耐高温、 耐湿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组合风阀的执行机构及联动装置动作可靠,阀板或叶片 的开启角度一致、关闭严密,并与输入输出信号一致。

    5组合风阀的有效通风面积应不小于80%,在风阀全无 时,阻力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香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 个。

    2.10消声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1在结构墙体上安装时,应设支承框架。框架表面应平整、 尺寸正确、四角方正、横平竖直、焊缝饱满:框架与预理件焊接 生固,框架写结构墙体间应填充密封材料。 2消声器缝封堵严密,其漏风量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 标准的要求。 3吸声体应保持清洁,无灰尘堵塞穿孔板的孔洞,且吸声 本各纵向段应相互平行,前段外缘应处于与气流方向垂直的同一 平面内,且与中间连接板结合牢固:各段间及与结构侧壁的距离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核香技术资料。 检香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 5.2.11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及风机盘管机组水系统自控阀门与 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个。 5.2.12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 要求。 2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 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3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充许 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充许偏差

    为 10mm。 4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 的80%。 5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简断 6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直封闭良好,其 搭接缝应顺水。 7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 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8风管系统阀门等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真操作功能 9阀门绝热层要严密,无缝隙,阀门操作机构不得有结露 和滴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人绝热层、尺量检香查。 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风管穿楼板和穿墙 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5.2.13空调冷水系统管道、制冷剂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 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 要求。 2绝热管壳的捆扎、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 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耐腐织带或专用胶带 捆扎、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mm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 密,无骨动、松弛与断裂现象。 3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冷时不应大于 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 设在侧下方。 4松散或软质绝热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 应均匀,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5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团良好,不得有虚粘 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6立管的防潮层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尚搭接缝

    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缝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 宽度宜为30mm~50mm。 8空调冷水管道及制冷剂管道穿楼板和穿墙处白为绝热层应 连续、不简断,直色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 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 9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严密,并能 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剩人绝热层、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绝热层不得少于10段、防 潮层不得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5个。 宝润

    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 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间应填实、无 空隙。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处。

    5.2.15通风与空调系统在调试前,应对风管系统进行无过滤网

    5.2. 16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 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

    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通风 系统和空调系统应分别连续、稳定运行6h和8h以上,单机试运 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充许 偏差不应天手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充许偏差不应天 于15%。 检验方法: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 17 多联机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的试

    17多联机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的试运转与调

    试,并应在工程验收前,进行系统带负荷效果运行检验,检验结 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系统试运行和调试及系统带负荷效果运行检 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1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送、回风口、新风口、排风口的型号 规格、数量、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及方向应正确 应能满足系统风量调整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1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送、回风口、新风口、排风口的型号 见格、数量、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及方向应正确 应能满足系统风量调整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空调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5.1.1本章适用于地铁工程空调系统中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 支真管网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2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节能工租 的验收应按冷源系统及室外管网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4. 条的规定。

    6.1.3空调系统冷热源及其管网系统应对与节能有关的以下隐 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 资料: 1冷热源管道绝热层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冷热源管道绝热层的铺设、厚度,粘结或固定: 3冷热源管道绝热层的接缝、构造节点、热桥部位处理: 4 冷热源管道阀门、过滤器、法兰部位绝热层的铺设 厚度; 冷热源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的绝热衬垫安装,填缝处理: 管道绝热前应作试压试验。 6. 1. 4 空调系统冷热源及其管网系统应对与节能有关的以下内 容进行调试,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制冷系统气密性、真空、充制冷剂及吹污试验: 2 空调冷冻水、冷却水系统流量测试记录; 3冷却塔安装、调试记录; 4循环水泵安装、试运行记录; 5冷热源、辅助设备单机安装、试运行记录: 6冷热源、辅助设备与空调系统联机试运行记录

    6.2.1空调系统使用的冷热源设备及具辅助设备、自控阀门、 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应进场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 参数和功育能进行核香查。验收与核香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 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 品和设备百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的额定制冷量 输人功率、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限值; 2多联式空调系统室外机的额定制冷量、输人功率及制冷 综合性能系数(IPLV(C)); 3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效率: 4冷却塔的流量、电机功率及耗电比; 5自控阀门与仪表的类型、规格、材质及压力等技术性能 参数; 6管道的类型、规格、材质、工作温度及工作压力; 7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及吸水率。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香数量:全数核香

    6.2.2空调系统冷热源及其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绝热管道、绝

    5.2.2空调系统冷热源及其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绝热管道、绝 热材料进场时,应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及有机 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 样送检。 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 于2次。 6.2.3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具管网系统的安装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 得随意士曾减或更改。 3空调冷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 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4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冷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5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的安装应符合 下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位置及管道连接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放量:全数检查。 6.2.6冷却塔、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 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冷却塔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保证通风良好 3管道连接应正确。 4空调循环水泵的安装位置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水泵 设计参数工作点的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的密封应采用机械 密封,机械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对质量技术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5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的安

    6.2.7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

    排风应通电杨,并便于检查和维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8空调水系统管道、制冷剂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 施工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2.13条的规定执行。 6.2.9当输送介质温度低手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采用非 团孔绝热材料作绝热层时,真其防潮层和保护层应完整,且封闭 良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10冷热源机房内部空调冷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 的施工可按照本规范第5.2.14条执行。 6.2.11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 毕后,应进行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与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同室内空调进行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应连续、稳定运行8h以上,结果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10冷热源机房内部空调冷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 的施工可按照本规范第5.2.14条执行。 6.2.11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 毕后,应进行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与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同室内空调进行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应连续、稳定运行8h以上,结果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10冷热源机房内部空调冷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

    3.1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 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1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

    6.3.1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验收。 7.1.2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7.1.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 3.4.1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公共 区、设备及管理用房、车站轨行区隧道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7.2.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 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 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和核查记录。 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利和租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 合设计要习求和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 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

    置,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参 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光源初始光效。 2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4照明设备谐波含量值。 5电线、电缆的导体截面和电阻值。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香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光源、镇流器、灯具、照明设备,同厂家、同材 质、同类型的,其数量500个(套)及以下时抽检2个(套) 500个(套)以上时抽检3个(套)。 同一厂家各种规格电线、电缆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 格。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通电试运行,按设计要

    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 交通照明》GB/T16275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 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各典型功能区域检查不少于2处

    7.3.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

    7.3.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 妾时应牢固、可靠,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7.3.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形(三0

    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 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 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

    8.1.1本章适用于地铁电

    8.1.1本章适用于地铁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8.1.2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 范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有关规定 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利目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8.1.3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 3.4.1条的规定。如需重新划分检验批,可按单台电梯或自动扶 梯作为一个检验批来划分

    8.1.2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

    8.2.1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与节能相关的主要材料、成品、 配件和设备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电梯和自动扶梯规格、型 号、相关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的规 定。进场时应作检查验收,验收及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核查确认,并应开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本数是 全数拾杰

    8.2.2单台电引式乘客电梯能源效率等级和标准待机能耗应符

    8.2.2单台电引式乘客电梯能源效率等级和标准待机能耗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技术文件资料、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1.1本章适用于地铁给水排水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9.1.2给水排水系统节能工程应对与节能有关的以下内容进行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管道连接点或接口的严密性; 2 管道阀门启闭和仪表的灵敏度; 3给水排水系统水泵设备运转性能 9.1.3给水排水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 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公共区、设备 及管理用房、车站轨行区隧道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9.1.3给水排水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

    9.2.1地铁给水排水节能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平成 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不 生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应代表)检香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香记录。各种产品 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和 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效率。 2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3管道和管径的类型、规格、材质、工作温度及工作压力。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水泵、管道、设备仪表及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

    1水泵的管口与管道连接应严密,无渗水、漏水现象。 2管道固定应牢固、无泄漏,坡度须符合设计要求:水平 管道和水平管道、水平管道和立管的连接、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 连接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液压指示计或液位控制装置应指示正确,动作可靠,显 示清晰。 4阀门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其轴线和管线一致:安装 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技术文件资料及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水泵及管道应全数检查:设备仪表及阀门按本规 范表3.2.5最小抽样数量的2倍进行抽样,主十管上起切断作用 的闭路阀门,应全数检查。 9.2.3给水管道系统应作水压试验:排水管道理设前应作灌水 试验和通水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进行水泵试运转及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验记录、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

    10. 1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子地铁节能程蓝 可控制系统的施工 贝耳 验收。 10.1.2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通风与空气调节 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铺助设备及其管网、供配电与照明、电梯与自 动扶梯、给水排水、乘客导向、站台门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 以及能耗监测系统。 地铁节能工程所涉及的能源回同收利用以及具他与节能有关的 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0.1.3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1.4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武运行,并 对安装质量、监控功能及能耗监测等进行检查和系统检测

    10.2.1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 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 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 成相应的验收与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 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还 应对下列产品进行重点检查: 1涉及系统集成的部分应在设备进场前进行工厂测试,保 正集成系统各功能复合设计要求。 2自动控制阀门和执行机构应检查相关设计计算书,并校

    核阀门口径等参数。 检验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 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 2.2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安装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 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2阀门及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 及流体方向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 管道保温时应作明显标识。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和尺量 检查。 检查数量:每种仪表按20%抽检,不足10台应全部检查 10.2.3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的系统集成软件安装并完成系统地 址配置后,在软件加载到现场控制器前,应对综合监控系统工作 站软件功能进行逐项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测试 项自包括:系统集成功能、数据采集功能、报警连锁控制、设备 运行状态显示、远动控制功能、程序参数下载、瞬间保护功能 紧急事故运行模式切换、历史数据处理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测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测。

    10. 2. 4 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和通风与空调系统应同步进行

    行与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通风与空调系统稳定时,应进行不少于5d的正常运 行高速标准规范范本,系统控制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通风与空调系统不稳定时,可采用模拟方式进行系统 试运行与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调试报告和试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能,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分区、分类、分系统、分项进行设置和监测。 2对主要能耗系统、大型设备的耗能量(含水、电)、输 出冷量等参数进行监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调用监测数 据及能耗图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7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10.2.7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显示运行 并具有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测。

    10.2.8 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厅、站台照明,应能实现分组控制: 2设备区、公共区、区间照明、广告照明,应能实现分区 分组控制。 检验方法: 1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2依据施工图,按回路分组输电线路标准规范范本,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上进 行被检回路的开关控制,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3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改变时间表控制程序的设定,观 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检查数量:现场操作检查为全数检查,在综合监控系统工 作站上检查按照明控制箱总数的5%检测,不足5台全部 检测。 10.2.9电梯与自动扶梯宜由BAS实行监控。无人乘行时,应 能实现节能模式运行。 检验方法: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 视,与电梯和自动扶梯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检查放量:全数检测。 10.2.10给水排水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危险水位 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马签方法: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参数设置或人为改变现 场测控点状态,检测设备的控制功能: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或 现场模拟故障及危险水位,检测故障监视、危险水位报警和保护 功能。 检查量:按系统的50%抽样检测,不足5套全部检测

    10.3.1地铁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可靠性、实时性、可操作 性、可维护性等系统性能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控制设备的有效性,执行器动作应与控制系统的指令 一致; 2控制系统的采样速度、操作响应时间、报警反应速度: 3穴余设备的故障检测、切换时间和切换功能; 4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参数修改、下载功能 设备及网络故障自检测功能: 5 故障检测与诊断系统的报警和显示功能; 被控设备的顺序控制和连锁功能: 7 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现场控制模式下的命令冲突检测 功能; 8人机界面可视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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