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24-2019 城市综合管廊检测与监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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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工程或结构概况,包括管廊结构类型、设计、施工单位, 建造年代或检测时工程的进度情况等: 2 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3 检测依据,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 检测项目、选用方法以及检测数量: 5 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7 所需要的配合工作: 检测中的安全与环保措施

    3.2.6现场检测获取的数据或信

    1人工记录时,用专用纸质记录表格,数据准确、字迹清晰, 言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如有笔误,应进行杠改: 2仪器自动记录时,将自动记录的数据转换成专用记录格式 打印输出并经现场检测人员校对确认: 3图像信息,标明获取信息的位置和时间。 3.2.7现场取得的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妥善保存, 3.2.8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进

    3.2.8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

    基坑标准规范范本3.3检测方法和抽样方案

    3.3.1 检测方法和抽样规则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3.3.2选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应在检测方案中予以说明,并向 委托方提供检测细则。

    3.3.1检测方法和抽样规则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3.3.2选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应在检测方案中予以说明,并向 委托方提供检测细则。 3.3.3重大工程的检测和重大灾害的评估选用非标准方法时,需出 具详细检测方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3.3.4建设期现浇钢筋混凝土管廊结构实体及运营期管廊结构外 观质量应全部检查,其它结构检测项目宜沿管廊长度方向每50米 抽取一个测点。

    观质量应全部检查,其它结构检测项目宜沿管廊长度方向每50米 抽取一个测点。

    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 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方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3.3.6管廊附属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时应对所有设备均进行检查,专

    3.3.6管廊附属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时应对所有设备均进行

    4.1.1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进行结构检测和监 测。 4.1.2 附属设施工程的设备及配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4.1.3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工程的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 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和《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4的有关规定。 4.1.4综合管廊兼作人民防空的工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人民防 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O1的有关规定

    4.1.4综合管廊兼作人民防空的工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4.2.1管廊施工原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砂、石、混凝土、混凝土 外加剂、钢材、钢筋接头(接)(包括钢筋焊接、机械连接)、 螺栓连接、防水材料、混凝土砌块、水泥砂浆和纤维增强塑料筋。 4.2.2水泥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水 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和《水 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的有关规定。 4.2.3砂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 检验方注标准》IGL52的有关规定

    4.2.4石的检测应符合现行

    4.2.5混凝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 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的有关规定。 4.2.6混凝土外加剂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4.2.7钢筋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 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的有关规定。 4.2.8预应力筋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 线》GB/T5224和《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GB/T20065的有关 规定。预理埋钢板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 4.2.9钢筋焊接接头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2.10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2.11螺栓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4.2.12防水材料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第 1部分:片材》GB18173.1、《高分子防水材料第2部分:止水 带》GB18173.2、《高分子防水材料第3部分:遇水膨胀橡胶》 GB/T18173.3、《高分子防水材料第4部分:盾构法隧道管片用 橡胶密封垫》GB18173.4、《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和《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 水材料》GB18445的有关规定

    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的有关规定。 4.2.6混凝外加剂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4.2.7钢筋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 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的有关规定。

    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的有关规定。

    4.2.14水泥砂浆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 式验方法标准》JGJ/T70的有关规定。 4.2.15纤维增强塑料筋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工程用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筋》GB/T26743的有关规定。

    4.3.1预制混凝土构件、箱涵的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预制混凝土箱涵》JC/T 2456的有关规定。

    4.3.2管片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盾构隧道管片质量检

    术标准》CJJ/T164的有关规定

    4.4.1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系统应包括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 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 4.4.2综合管廊消防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防设 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的有关规定。 4.4.3综合管廊防火门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 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的有关规定。 4.4.4综合管廊灭火器材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 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的有关规定。 4.4.5综合管廊灭火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 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 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有关规定。 4.4.6综合管廊通风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和《城镇综合管】

    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的有关规定。

    4.5.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钢筋安装、尺寸偏差、 材料强度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5.2预制拼装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现行地方标准《装配 式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DB22/JT158的有关规定。螺栓 连接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的有关规定。 4.5.3管廊防水施工质量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有关规定。 4.5.4地下工程的衬砌厚度及密实度、周围土体密实度检测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10223的有 关规定。 4.5.5位于冻土层中的管廊主体和附属结构,其耐久性参数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4.5.6管廊主体和附属结构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冬李保护措施不 利,导致结构受损,出现肉眼可见裂缝,应对主体和附属结构进行 专项检测,

    4.5.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钢筋安装、尺寸偏差、 材料强度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6.1管廊工程地基及压实填土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相关规 定。 4.6.2管廊工程地基检测应包括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检

    4.6.2管廊工程地基检测应包括施 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检

    4.6.2管廊工程地基检测应包括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

    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以及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检测。 需要验证承载力及变形参数的地基应按设计要求或采用载荷试验 进行检测,具体检测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 规范》JGJ340的有关规定。 4.6.3基坑填土应在综合管廊结构及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回 填材料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 程技术规范》GB50838有关规定。 4.6.4在填土压实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采用环刀法检验填土的施工质量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 深度处。检验点数量,沿管廊设计轴线方向每10m~20m不应少于 一个检验点。采用贯入仪或动力触探检验施工质量时,分层检验点 的间距应小于4m。 4.6.5压实系数可采用环力法、灌砂法、灌水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检 验。检测方法的选取及检测流程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 方法标准》GB/T50123的有关规定。 4.6.6压实填土的最大十密度和最优含水量,应采用击实试验确定 击实试验的操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的有关规定。对于碎石、卵石,或岩石碎屑等填料,其最大 干密度可取2100kg/m3~2200kg/m3。对于粘性土或粉土填料,当无 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计算最大干密度:

    4.6.4在填土压实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于密度

    PwGs Pdmax

    压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kg/m3); dmax n一经验系数,粉质黏土取0.96,粉土取0.97; Pw一水的密度(kg/m3); Gs一土粒的比重; Wop一最优含水率(%),对于粉质黏土取Wp十2%, W,为塑限,粉土取14%~18%。

    4.6.7压实回填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现场原位测试(静载 荷试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等)结果确定。 4.6.8地基及压实填土检测报告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试验检测 项目、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样品数量、样品状态、现场抽样人员、 见证人员、送样时间、试验检测时间、所测桩号或检测部位、所用 仪器、试验检测依据、判定依据等。

    4.7.1管廊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不小于5m或小于5m但基坑工程地 贡条件及周边环境条件复杂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 4.7.2施工过程中降低地下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时,应对地下水 位变化、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和位移、土体变形、地下管线变形等进 行监测。 4.7.3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 方法。 4.7.4基坑开挖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地下水位变化及 周围建(构)筑物、综合管廊的沉降和位移等,监测内容可按表 4.7.4选择。

    4.7.4基坑开挖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地下水位变化及 周围建(构)筑物、综合管廊的沉降和位移等,监测内容可按表 4.7.4 选择。

    表4.7.4基坑监测项目选取

    注:1V为应检测项目,△为宜检测项目,为可不监测项目; 2对深度超过15m的基坑宜设置坑底土回弹监测点; 3管廊工程基坑周边环境进行保护要求严格时,地下水位监测应包括对 基坑内、外地下水位进行监测。

    4.7.5管廊工程的基坑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

    火 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尚应与管廊工 程基坑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 4.7.6综合管廊工程基坑设计,支护结构安全等级的确定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对同 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4.7.7基坑支护设计应根据支护结构类型和地下水控制方法,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有关规定 选择基坑监测项目,并应根据支护结构构件、基坑周边环境的重要 性及地质条件的复杂性确定监测点部位及数量。选用的监测项目及 其监测部位应能够反映支护结构的安全状态和基坑周边环境受影 响的程度。 4.7.8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选取、监测精度要求、监测频次及数 据处理等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有关规定 选择基坑监测项目,并应根据支护结构构件、基坑周边环境的重要 性及地质条件的复杂性确定监测点部位及数量。选用的监测项目及 其监测部位应能够反映支护结构的安全状态和基坑周边环境受影 响的程度

    4.7.8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选取、监测精度要求、监测频次

    据处理等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有关规定执行。

    4.7.9位于季节性冻土深度范围内的管廊工程相关附属设施,应论 证其抗冻胀稳定性,必要时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对冻土地基进行监 测。

    .7.10 冻主地基的主要监测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温场监测; 2 冻土层的冻胀与融沉变形监测; 3 冻土层的切向及法向冻胀力监测

    5.1.1运营期维护管理部门应对管廊主体结构组织定期检查,并根 据外观质量缺陷检查结果确定检测方案。 5.1.2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检查宜半年进行1次,最长 检查周期不应超过1年。 5.1.3检查中如发现结构裂缝宽度大于0.2mm,但未发生渗漏,应 进行定期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5.1.4检查中如发现结构裂缝宽度大于0.2mm且发生渗漏,或沿 管廊环向长裂缝出现沉降变形,应进行专项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 行处理。

    5.1.5经过局部修复的管廊主体结构定期检测宜3年进行1次,最

    长检测周期不应超过5年。经过加固的管廊应适当提高定期检测频 率,最长检测周期不应超过3年,

    5.1.6综合管廊消防系统的检测周期不宜超过1年。通风系统、供 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的检测周期不宜超 过2年。

    5.1.7运营期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系统的检测依据应为工程设 件和国家现行标准。

    5.1.8运营期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系统的检测应包括设备及部件的 质量检查、系统功能检测、联动功能检测

    5.1.9附属设施系统的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和组件的铭牌、标志等是否完好: 2设备和组件、管道、线槽及支吊架的外观有无损坏、安装 是否牢固,设备和管道有无泄漏现象:

    3导线和电缆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和系统接地电阻 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设备和组件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 件。 5.1.10测试仪器应在使用合格检定或校准合格有效期内,精度等 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工程性能测定的要求。 5.1.11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系统的检测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城 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和《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的有关规定。 5.1.12综合管廊兼作人民防空工程时,在运营期应依据国家现行 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和《人民防空工程质 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EI01对其进行检测

    5.2.1综合管廊消防系统应包括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防火分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2.2综合管廊消防系统的检测技术要求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的有关规定。 5.2.3综合管廊防火门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 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的有关规定 5.2.4综合管廊灭火器材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 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的有关规定。 5.2.5综合管廊灭火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 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 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有关规定。 5.2.6消防系统与通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联动性能检测应符 合本标准笛56节的右关坝定

    5.3.1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应包括风机、风口、风管、风阀等设备。

    5.3.1 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应包括风机、风口、风管、风阀

    5.3.1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应包括风机、风口、风管、风阀等设备。 通风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3.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 定。

    表5.3.1通风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3.2综合管廊机械排烟设施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 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GB51251的有关规定。 5.3.3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在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进行功能测试,系 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检测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 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5.3.4综合管廊通风系统与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联动性能检测应符 合本标准第5.6节的有关规定

    5.4.1综合管廊供电系统应包括变配电站、电力电缆线路、防雷与 接地系统。

    5.4.2变配电站应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电压互感

    压计量柜、电容器柜等设备。变配电站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4.2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表5.4.2变配电站质量检查要求

    5.4.3电力电缆线路的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5.4.4防雷与接地系统的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装 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有关规定。 5.4.5综合管廊供电系统与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联动性能检测应符 合本标准笛56节的右关规定

    5.5.1综合管廊照明系统应包括灯具、开关、控制箱、后备电池、 接地装置等设备。综合管廊照明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5.1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表5.5.1照明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5.2综合管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的有关规定。 5.5.3综合管廊照明系统与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联动性能检测应符 合本标准第5.6节的有关规定。

    5.6.1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可分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 防范系统、通信系统、预警与报警系统、统一管理平台等。 5.6.2综合管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包括传感器、执行器、控制 箱(含区域控制柜)、远程控制设备、手动报警按钮、线缆等设备。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6.2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 334 的有关规定。

    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对排水系统的系统功

    6当综合管廊内发生热力舱温度超高异常、危险水位报警、 气体超限报警等异常情况时,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具有启动控制 中心及人员出入口的报警装置并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发送联动信 号的功能; 7检测就地手动控制应为附属设施控制方式的最高控制优先 级。

    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

    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

    5.6.5综合管廊入侵报警系统应包括探测装置、声光警报

    按钮、控制主机、安防专用网络、线缆等设备。综合管廊入侵报警 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6.5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

    表5.6.5入侵报警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6.6综合管廊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包括摄像机、存储设备、线缆 等设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6.6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 关规定。

    表5.6.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6.7综合管廊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包括出入口控制装置、控制管理 主机、安防专用网络、线缆等设备。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质量检查除 应符合表5.6.7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 技术规范》GB50348的有关规定。

    表5.6.7出入口控制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6.8综合管廊电子巡查系统应包括电子巡查信息识读器、巡查管 理主机、线缆等设备。电子巡查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6.8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

    表5.6.8电子巡查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6.9综合管廊人员定位系统检测根据设计文件,应符合在线式电 子巡查系统或无线通信系统的检测要求。 5.6.10安全防范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应符合表5.6.10的规定

    .6.10安全防范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

    5.6.11综合管廊通信系统可分为固定语音通信系统和无线通信系 统。

    5.6.12综合管廊固定语音通信系统应包括通信控制设备、终端设 备、线缆等设备。固定语音通信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6.12

    5.6.12综合管廊固定语音通信系统应包括通信控制设备、终端设

    表5.6.12固定语音通信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6.13固定语音通信系统的系统功能检测应符合表5.6.13的规定, 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

    表5.6.13固定语音通信系统功能检测要求

    5.6.14综合管廊无线通信系统应包括通信控制设备、终端设备、 线缆等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6.14的规定列 行,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验收规范》 YD/T5160的有关规定

    表 5.6.14 无线通信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6.15无线通信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表5.6.15的规定,检测结 果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

    表5.6.15无线通信系统功能检测要求

    5.6.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6.18综合管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的有关规定。 5.6.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除应符合表5.6.19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的有关规定。

    5.6.19 火灭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除应符合表5.6.19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的有关规定。

    表5.6.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要求

    5.6.20综合管廊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包括可燃气体报警控制 器、天然气探测器、声光警报器、线缆等设备。可燃气体探测报警 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6.20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有关规定。

    表5.6.20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质量检查要求

    5.6.21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 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有关 规定。 5.6.22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应符合表 5.6.22的规定,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

    5.6.22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应符合表 5.6.22的规定,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

    表5.6.22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要求

    5.6.23综合管廊统一管理平台应包括计算机工作站、服务器、储 存设备、网络设备、打印机、不间断电源、大屏幕显示系统、线缆 等设备。统一管理平台的质量检查应符合表5.6.23的规定,不间断 电源(UPS)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表5.6.23 统一管理平台质量检查要求

    5.6.24统一管理平台的系统功能检测除应符合表5.6.25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智能化集成系统的有关规定。

    5.6.25线缆的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 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建筑电气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有 关规定。

    5.6.26天然气管道舱内监控与报警系统的检测除应符合本标

    5.6.27防雷与接地的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和《建筑物电 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

    5.7.1综合管廊排水系统应包括管道、阀门、水泵、水泵控制器、 液位传感器等设备。排水系统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表5.7.1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有关规定。

    表 5.7.1 管道、阀门质量检查要求

    5.7.2排水系统与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联动性能检测应符合本标准 第5.6节的有关规定。

    5.7.2排水系统与监控与报警系统的联动性能检测应符合本标准 第5.6节的有关规定。

    5.8.1定期检测应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管廊结构的受损程度制 定检测方案,经维护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按照检测周 期进行检测。

    5.8.2专项检测应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管廊受损类型、受损

    自然环境和周边施工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专项检测方案,经维护 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后实施,依据检测结论对管廊结构 进行结构监测。

    5.8.3定期检测和专项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

    5.8.3定期检测和专项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 定。

    廊主体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5.8.4管廊主体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对管廊主 本结构上的裂缝、变形、锈蚀、破损等损伤和缺陷进行检查,并记 录损伤类型、损伤位置、损伤程度、裂缝形态和走向等。

    公园标准规范范本5.8.5材料强度检测、尺寸偏差与变形检测、钢筋配置及保护层

    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 5.8.6管廊衬砌及衬砌背后土体密实度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10223的有关规定 5.8.7运营期间的结构监测主要内容应包括重要部位的应变监测、 变形缝处变形监测、结构沉降监测、结构断面收敛变形监测。 5.8.8结构监测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监测技术 规范》GB50911的有关规定。 5.8.9管廊临近区域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应对管廊结构的应力 变形进行监测,监测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监测 技术规范》GB50911的有关规定。 5.8.10附属支架的钢材锈蚀情况检查、防腐防火涂层损伤检测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 有关规定。 5.8.11位于冻土层中的既有管廊和附属结构,应在每年冬季、初 春及夏季降水期进行损伤、渗漏检查,若有损伤,应将损伤检查结 果与上一次检查结果对比,确定损伤变化趋势。 5.8.12处于冻土层的管廊竖井等附属结构,应在土壤冻融变化期 间对其主体结构进行应变和变形监测,监测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市轨道交通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的有关规定

    技术规范》GB50911的有关规定。 5.8.10附属支架的钢材锈蚀情况检查、防腐防火涂层损伤检测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 有关规定。 5.8.11位于冻土层中的既有管廊和附属结构,应在每年冬季、初 春及夏季降水期进行损伤、渗漏检查,若有损伤,应将损伤检查结 果与上一次检查结果对比,确定损伤变化趋势。 工 十左城

    桥梁标准规范范本5.8.10附属支架的钢材锈蚀情况检查、防腐防火涂层损伤检测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 有关规定。

    5.8.11位于冻土层中的既有管廊和附属结构,应在每年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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