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278-2018 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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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1人行过街设施的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 划道路网规划,人行系统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应与地形地 貌、公交车站.轨道出人口,周边建筑等相结合。 4.1.2人行过街设施布局应进行区域过街需求预测分析,根据 需求确定数量与位置。

    4.1.3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设置的人行过街设施布设,应

    该区域的步行系统紧密结合,保证步行交通的系统性、连续性 便利性。

    4.1.4道路立交范围内的人行过街设施布设应符合人行安

    4.2.1人行过街设施的间距视道路等级 拉伸强度测试标准,功能定位及行人过街 需求确定。快速路路段设置间距宜为500~1000m;主干路路段 设置间距宜为300~400m;次干路路段设置间距宜为200~ 300m;支路路段设置间距宜为100~200m。交叉口应设置人行 过街设施。

    4.2.2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设置的人行过街设施,根据过街

    需求可在 4.2.1要求的间距基础上适当加密

    及公共活动中心出入口学校及医院正门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

    特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人行过街设施应设置为立体过街形式

    1通过交叉口一个断面的步行人流量达到5000per/h 2 通过环形交叉口的步行人流量达到18000per/h。 5.2.4 道路立交范围内应结合地形设置相应的人行立体过街 设施。 5.2.5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设置路段立体过街设施 ? 路段断面过街行人流量达到5000per/h

    2路段设计速度≥50km/h 3道路双向车道数≥4条。

    2路段设计速度≥50km/h; 3道路双向车道数≥4条。 5.2.6高峰时段的每个信号周期内,人行横道任意一个人行方 可的行人实际最大等待时间大于行人过街可恐受等待时间时,宜 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3道路双向车道数≥4条。

    5.2.6高峰时段的每个信号周期内,人行横道任意一个

    向的行人实际最大等待时间大于行人过街可恐受等待时间时 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5.2.7学校附近的过街设施宜采用立体形式

    形条件,地上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周围环境.景观,工 投资以及建成后的维护管理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社会效益 综合比较后确定。

    3.1人行过街设施应优先考愿设置为平面过街形式,只有达 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条件时,才可考虑设置为立体过街形式。 3.2信号控制交叉口.城市于路路段.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 平面过街设施,应设置为信号控制形式。

    5.3.2信号控制交叉口.城市于路路段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

    6.2.1人行横道宽度应根据设计年限内高峰小时人流量及设计 通行能力计算确定,顺延干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宜小于5m,顺延 支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宜小于3m。人行横道宽度宜以1m为单 位增减数值。

    垂直,平行于路段人行道的延长线并适当后退,后退距离宜取1,0 ~3.0m.

    6.2.4当人行横道跨越机动车道的长度天于16m时,应

    4人行横道中间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后,应在安全岛两侧 则面设置反光装置,在端部设置防撞桶,以保护行人过街安全及 避免保护岛受到车辆冲撞。

    6.3立体过街设施设计

    桥桥面净宽不得小于3m,人行地道净宽不得小于4m:梯道净宽 不应小干过街断面净宽。

    不应小于过街断面净宽。 6.3.2人行天桥桥下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天桥,桥下为机动车道时最 小净高为5.0m;跨城市其余道路的天桥,桥下为机动车道时最小 净高为4.5m;跨铁路的天桥,其桥下净高应符合国标《标准轨距 铁路建筑限界》GB146.2及《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TB 10621的规定。 2天桥,梯道或坡道下面为非机动车道时,最小净高为 3.5m;天桥,梯道或坡道下面为人行道时,最小净高为2.5m。 3考虑维修或改建道路可能提高路面标高时,其净高应适 当增大。

    1最小净高为2.5m。 2各级架空电缆与天桥.梯(坡)道面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 6.3.3的规定。

    天桥、梯道、坡道与各级电压电力线间

    6.3.4人行地下通道及出入口坡道的最小净高为2.5m。 6.3.5立体过街设施的地面梯道(坡道)占用人行道宽度时,应 高部拓宽人行道,以保证人行道的原有宽度:拓宽人行道有困难 时,应保证人行道的宽度不低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中人行道最小宽度规定值。 6.3.6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设置的立体过街设施,宜设置无 障碍坡道、提示盲道、自动扶梯(或垂直升降电梯)、遮阳(雨) 篷等无障碍及人性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具体设计应符合《无障 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6.3.7立体过街设施的地面梯道(坡道)出入口附近一定范

    内,为引导行人经由立体过街设施过街,宜设置导向护栏,每侧 栏的连续长度宜为50~100m;护栏材料应坚固,形式.颜色应 周围环境相协调。

    6.3.10人行地道应设置监控设

    6.3.11人行天桥和地道的地基结构、排水,照明,木

    栏杆以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 技术规范》CJJ69的规定

    栏杆以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不

    6.3.12人行天桥和地道的设计与施工方案应满足快速施工

    要求交通标准,宜采用预制装配结构,以减小施工对现状交通的影响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1..1本标准从安全.高效经济,以人为本,与环境协调几个方 面对人行过街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作出要求。安全,即保障行人 (特别是残障人,老年人负重物者,孕妇儿童)的过街安全,减少 行人与机动车的冲突,高效,即减少行人等待时间和行人绕行距 离,降低人,车干扰程度,保证人行过街设施的使用效果:经济,即 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和方便的前提下,优先考愿设置平面过街设 施;以人为本,即为行人(特别是残障人老年人负重物者,孕妇, 儿童等)提供方便的过街环境,降低行人的疲劳程度;与环境协 调,即人行过街设施应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 1..5本规范立足于重庆市的基本情况,对人行过街设施的布 高.选型和设计作出了规定,具有地方性的特点,但是必须以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为前提

    平面过街设施是一种从时间上实现人,车分离的过街设施, 它利用优先规则或信号控制手段分配行人和机动车的通行权与 通行时间。平面过街设施并未从空间上消除人,车冲突,但行人 绕行距离和过街距离较短,且不必上下阶梯,方便,省力,是人们 可惯且乐于使用的过街设施。同时,它还具有建设和维护费用 低易于根据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变化调整设置地点和设置形式 等优点。 立体过街设施是一种从空间上实现人、车分离的过街设施, 它从空间上消除了人,车冲突,但行人绕行距离和过街距离较长: 且必须上下阶梯,不便,费力,建设和维护费用高。

    5.2.2急弯、陡坡.视距不良、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等处,为 了保障行人过街安全,过街设施应设置为立体形式。 5.2.8人行天桥的建筑结构简单.施工较易,施工期基本不影响 交通和附近建筑安全,与地下管线的杀盾较易解决,维护方便,但 是难以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特别是附近有重要建筑时不易处理。 人行天桥的建设也给道路改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并且可能与将 人行地道易与周边景观相协调,挣高小于人行天桥,一般与 道路改造矛盾较少。但是,人行地道一般须设泵站排水,结构比 较复杂.施工较雄施工期间影响交通,工期长,与地下管线矛盾 较难处理,建成后管理和维护费用大,治安管理较人行天桥困难。 因此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的选择应根据城市道路规划,结合 地形条件,地上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周围环境景观,工 程投资以及建成后的维护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社会效益 等综合比较后确定。1

    6.1.1由于人行过街设施的设计净宽度取值由设计年限内高峰 小时人流量及设计通行能力确定,因此在进行人行过街设施的设 计之前应进行现状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调查及设计年限内行人高 峰小时流量预测。 6.1.2立体过街设施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中应充 分考虑其建筑形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6.1.4高密度人流集散点为:城市商业密集区,交通枢纽,轨道 交通车站、公交枢纽站.大型文体场馆旅游景点、较大规模企事 业单位,学校,医院等。 6.2平面过街设施设计 6.2.4行人二次过街信号控制方式包括:同步二次过街控制,协 调二次过街控制独立二次过街控制和半独立二次过街控制。 (1)“同步二次过街"控制 采用“同步二次过街"控制时,人行横道两端以及安全岛上的 一

    “协调二次过街”控制通过缩短安全岛上的行人绿灯显示时间, 减少人行横道两端的进入行人量,从而减少安全岛上驻足等待的行 人量。适用于过街行人量不大,安全岛面积较小的地点。但是,当 安全岛上的行人灯色为红灯,人行横道两端的行人灯色为绿灯时, 人行横道两端的部分行人看到对向行人通行,会下意识地进入人行 横道:同时,部分驾驶员着到人行横道两端的行人灯色为红灯时,也 会下意识地起动车辆,这都将危急行人过街安全。

    6.3立体过街设施设计 6.3.7现实中存在这样的问题:虽然设置了立体过街设施三层标准规范范本,但部 分行人为了方便仍采敢强行穿越机动车道的方式过街。这种方 式将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严重影响机动车交通运行。立体过 街设施出入口附近一定范围内设置导向护栏可防止行人乱穿马 路,引导其通过立体过街设施过街

    6.3.11由于国标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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