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44-2020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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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2莱市场应使用无毒的环保型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塑料袋。 5.3.3菜市场内经营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5.3.4鲜活农产品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T32950的规定,

    5.3.2莱市场应使用无毒的环保型包装材料 不得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塑料袋。 5.3.3菜市场内经营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5.3.4鲜活农产品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T32950的规定,

    接地线标准5.3.2莱市场应使用无毒的环保型包装材料

    6.1.1菜市场应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营理办法》的要求履行进货索证索票和记录 等有关规定。

    6.1.1菜市场应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进货索证索票和记录 等有关规定。 6.1.2商品进菜市场销售应提供进货凭证,对不能提供进货凭证的产品,不得入场销售。 6.1.3肉类产品、冷鲜禽产品应持有到达地点为菜市场地址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应的“交易确

    等有关规定。 6.1.2商品进菜市场销售应提供进货凭证,对不能提供进货凭证的产品,不得入场销售。 6.1.3肉类产品、冷鲜禽产品应持有到达地点为菜市场地址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应的“交易确 认单”,豆制品应持有机打(或电子)“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水产品应持有产地证明;熟食产品应持有机 打(或电子)“上海市熟食送货单”,粮油及其制品、豆芽、酱菜等应持有机打(或电子)结算单作为进货凭 证;蔬菜等应持有产地证明和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6.1.4菜市场不得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6.2.1菜市场应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追溯管理。

    1莱市场应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道溯管理。 2菜市场应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管理,并将追溯信息与上海市食品流通安全信息 期平台对接。

    7.1.1菜市场销售的各类商品均应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零售价等与价格有关的内 容,禁止价格欺诈和哄价格。 7.1.2销售的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宜统一使用电子价格标签,电子价格标签上应标明品名、计价单 位、零售价等信息。

    7.4.2从业人员卫生

    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6.1菜市场应对场内经营者(含自产自销经营户)查验有效证照。其中场内经营者应在摊位显著位 置公示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不得无证照经营。 7.6.2随商品同行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证单在营业时应张挂公示,并由菜市场经 营管理者在当营业结束后收回,保管备查。

    措施,及时反馈消费者。

    .8.1莱市场应配备专 雪理 7.8.2菜市场管理人员应参加岗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知识

    .9.1菜市场应建立食用农产品、食品进销货合账、经营者服务台账、校秤记录台账、顾客投诉处 张、菜市场环境卫生检查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计量器具台账、不可食用肉回收处

    应建立食用农产品、食品进销货台账、经营者服务台账、校秤记录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 卫生检查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计量器具台账、不可食用肉回收处理台

    账、质量安全检查台账和总值班记录台账等。 7.9.2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应分别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 的规定。

    账、质量安全检查台账和总值班记录台账等。 7.9.2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应分别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DB31/2027 的规定。

    7.10.1菜市场应制定和实施内部管理制度。

    10.2制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经营管理活动场所内公示制度; 市场交易纠纷调解和先行赔偿制度; 市场交易统计报告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诚信档案管理制度; 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菜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菜市场应急管理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服务供给为重点,菜市场可纳人公益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体系,提供安全 实惠、绿色的大众化服务。 在保证菜市场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宜提供大众餐饮(早餐)、家政、维修等社区生活便民服务。

    8.1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服务供给为重点,菜市场可纳人公益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体系,提供安全、便 捷、实惠、绿色的大众化服务。 8.2在保证菜市场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宜提供大众餐饮(早餐)家政、维修等社区生活便民服务

    9.1莱市场活禽销售的建设要求、经营要求、食品安全要求、管理要求应符合DB31/T319的规定。 9.2菜市场即食食品现制现售的建设要求、经营要求、食品安全要求、管理要求应符合DB31/2027的 规定。

    场活禽销售的建设要求、经营要求、食品安全要求、管理要求应符合DB31/T319的规定。 场即食食品现制现售的建设要求、经营要求、食品安全要求、管理要求应符合DB31/2027的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标准化菜市场不同种类产品经营建筑面积要求 标准化菜市场不同种类产品经营建筑面积要求见表A.1。

    因客观因素限制的菜市场,可参照执行。 应按照不低于蔬莱摊位(货架)数量10%的比例,提供给郊区农业合作社和自产自销经营户直销产地的绿

    蔬菜、水果陈列与销售要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不同产品陈列与销售要求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不同产品陈列与销售要求

    B.2肉类陈列与销售要求

    B.2.1肉类销售应配备根据销售品种需要的冷藏柜、砧板和不可食用肉专用盛器。 B.2.2肉类应人冷柜陈列销售。 B.2.3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B.2.4应保持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 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消毒。 B.2.5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 处理。 B.2.6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肉、分制肉应进行冷藏保质,保管不超过24h

    路桥管理及其他B.3水产品陈列与销售墨求

    B.3.1活水产品销售应饲养在固定的水池(红)中。所使用的低噪音增氧器应安装牢固,该处应使用防 水电器开关和插座。 B.3.2水池(缸)中的水应保持清澈,且应保持循环、过滤、供氧。 B.3.3活鲜水产品销售应配置宰杀加工操作台及废弃物回收桶。 B.3.4冰鲜水产品上柜销售应铺设散冰保鲜,温度应保持在25℃以下。 B.3.5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20℃以下的冷水中陈列销售。 B.3.6冷藏(冻)产品应配备冷柜陈列,保持产品冷藏(冻)状态。 B.3.7水产品每日交易结束后,应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应至少消 毒一次,消毒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952的规定,

    B.3.1活水产品销售应饲养在固定的水池(缸)中。所使用的低噪音增氧器应安装牢固,该处应使用防 水电器开关和插座。 B.3.2水池(缸)中的水应保持清澈,且应保持循环、过滤、供氧, B.3.3活鲜水产品销售应配置宰杀加工操作台及废弃物回收桶。 B.3.4冰鲜水产品上柜销售应铺设散冰保鲜,温度应保持在25℃以下。 B.3.5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20℃以下的冷水中陈列销售。 B.3.6冷藏(冻)产品应配备冷柜陈列,保持产品冷藏(冻)状态。 B.3.7水产品每日交易结束后,应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应至少消 毒一次,消毒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952的规定

    B.4豆制品陈列与销售要求

    B.4.1豆制品应在25℃以下销售,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B.4.2豆制品销售前后应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自油及其制品、调味品等预包装产品陈列与销售票

    航天标准应采用堆桩或货架式陈列。

    B.6清真类食品陈列马销售要求

    B.6.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民族政策 B.6.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柜、专人、专用商品、专用设施用具和严格管理的“四 专一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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