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717-2020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完整正版扫描、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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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离心或压力喷射方式将修复用水泥基材料均匀覆盖在厂 管道设施内表面形成内衬的修复方法

    rials method

    向管道内壁喷涂高分子材料,形成涂层的管道修复方法。

    采用机械缠绕的方法将带状型材在原有管道内形成一条新的 管道内衬的修复方法粉煤灰标准,简称螺旋缠绕法,

    将带锚固键的塑料垫衬做成一条新的管道内衬,安装在原有 管道内,并对内衬与原有管道之间的间隙进行填充的管道修复 方法。

    采用碎(裂)管设备从内部破碎或割裂原有管道,将原有管 道碎片挤入周围土体形成管孔,并同步拉入新管道的方法

    采用牵拉方法将生产压制成“C”形或“H”形的内衬管置 入原有管道内,然后通过静置、加热、加压等方法将衬管与原有 管道紧密贴合的管道内衬修复技术。

    将片状型材在原有管道内拼接成一条新管道,并对新管道 原有管道之间的间隙进行填充的管道修复方法,文称管片 装法。

    2.0.12不锈钢双胀环法

    以环状橡胶止水密封带与不锈钢胀环为主要修复材料,在 道接口或局部损坏部位安装环状橡胶止水密封带,密封带就位 用2道或3道不锈钢胀环固定的管道修复方法,

    2.0.13不锈钢快速锁法

    采用专用不锈钢圈扩充后将橡胶密封圈挤压在原有管道缺陷 位置,形成管道内衬的管道局部修复方法

    将经树脂浸透后的织物缠绕在修复气囊上,拉入到待修复 置,修复气囊充气膨胀后使树脂织物压粘于管道内壁上保持压 待树脂固化后形成内衬筒的修复方法,简称点状CIPP法。

    将预加工的短管在检查并内连接后置入原有管道内,并对新 道与原有管道之间的间隙(若有)进行充填处理的管道修复 法。

    对原有管道内的局部破损、接口错位、局部腐蚀等缺陷进行 修复的方法,包括不锈钢双胀环法、不锈钢快速锁法、点状原位 固化法,

    2. 0. 17 表干时间

    在一定温度条件下,高聚物从开始反应到生成材料表面黏性 消失的时间,

    采用闭路电视系统进行管道检测的方法,简称CCTV检测

    3.0.1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各类管材、型材和片材的规格、 尺寸、性能等,应符合相关产品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 定;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次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性能的型式 检验报告应齐全、准确。 3.0.2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材料、 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进 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3.0.3非开挖修复工程宜按检测、评估、预处理、修复、验收 的步骤实施。 3.0.4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程 序审批后执行。 3.0.5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 程》CJ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的有关规定制定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0.6当管道内需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的有 关规定对原有管道进行封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堵采用充气管塞时,应随时检查管堵的气压,当管 堵气压降低时应充气; 2当管堵上、下游有水压力差时,应对管堵进行支撑,管 径大于800mm的管道,宜采用固定式封堵; 3当管堵需要长期使用时,应在上游增设1道管堵; 4临时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满足修复工艺的施工和检测 要求:

    程》CJJ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利 CJJ68的有关规定制定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0.6当管道内需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时,应按现行行

    5污水应合规处置,不得随意排入自然水体。 3.0.7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分项工程验收批应按 本规程附录A划分,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并应按本规程附录B作 记录; 3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0.8工程竣工验收的外观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位置、线形及渗漏水情况; 2有检查并修复时,管道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外形、尺寸 检查井管口处理及渗漏水情况; 3相关排水管道的接入、流出及临时排水施工后处理等 情况; 4 沿线地面、周边环境情况 3.0.9 工程竣工验收的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内容、要求与设计文件相符情况; 2 修复前、后的管道检测与评估情况; 管道功能性试验情况; 4 管道位置贯通测量情况; 5 管道环向变形率情况; 6 管道接口连接检测、修复有关施工检验记录等汇总情况 7涉及材料、结构等试件试验以及管材、型材试验的检验 汇总情况。 3.0.10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基本程序办理资料; 2原有管道竣工图纸或管道测绘等相关资料,工程沿线勘 察资料; 3修复前对原有管道的检测和评定报告及CCTV检测 记录;

    4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工程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性能的型式检验报告、复试 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6所有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记录及施工检验记录; 7所有分项工程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的质量验收记录; 8修复后管道的检测和评定报告及CCTV检测记录; 9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的工程竣工质量合格证 明及总结报告; 10管道功能性试验、管道位置贯通测量等涉及工程安全及 使用功能的有关检测资料; 11 相关工程会议纪要、设计变更、业务洽商等记录; 12 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资料; 13工程工图和竣工报告等。 3.0.11 非开挖修复工程的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 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管节、管件、管道设备等的验收批 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验收批,可予 以验收; 3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验 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验收批,可予以 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及子分部工程,改 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 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求的分部工程及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子单 验收。

    3.0.13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技 术负责人或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3.0.14分部工程及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 负责人、技术与质量负责人、设计和勘察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等 进行验收。

    3.0.15单位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后,应由施工单

    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 所承包的工程应按本规程进行验收,验收时总承包单位应派人 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有关资料移交总承包单位

    3.0.16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单位工程,经施工单位组织自

    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预验 预验收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施工、甚 设计、监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以及本工程的管理或使用单 有关人员应参加验收。

    3.0.1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 和有关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及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问题采取控制措施

    4.1.1修复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管道状况、修复工

    .2.1 管道宜采用高压水射流进行清洗。 .2.2采用高压水射流对管道清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流压力不得对管壁造成剥蚀、刻槽、裂缝及穿孔等 不,当管道内有沉积碎片或碎石时,应防止碎石弹射而造成管

    1讯压力个 蚀、刻帽、裂键及牙扎等 不,当管道内有沉积碎片或碎石时,应防止碎石弹射而造成管

    损环; 2管道应经试喷后确定合适压力,然后方可整段清洗; 3存在塌陷或空洞管段,不得用高压水流冲洗暴露的土体; 4当管道直径大于800mm时,可采取人工进入管内进行 高压水射流清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水射流清洗作业 安全规范》GB26148的有关规定。 4.2.3采用障碍物软切割技术清除管道内大体积固体拥堵物时,

    4.2.3采用障碍物软切割技术清除管道内大体积固体拥堵

    2.3采用障碍物软切割技术清除管道内大体积固体拥堵物时 见障碍物切割的射水压力可按表4.2.3取值。

    表4.2.3常见障碍物切割的射水压力

    4.2.4管道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物应从检查并内排出,污物处 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 技术规程》CJJ68的有关规定,污水应合规排放至规定地点。

    4.2.4管道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物应从检查井内排出

    4.3.1管道内壁有附着物时,应清洗露出管道内壁,并不得损 坏管道结构

    4.3.2管道采用内衬钢环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依据管道材料、破损情况、地层条件、渗漏水状况以 及管道检测与评估结果确定预处理方案; 2对混凝土等非高分子化学建材管道,内衬钢环安装前应 对管道受损部位采用注浆止水并采用不低于管道混凝土强度的环 氧砂浆进行补强预处理; 3对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高分子化学建材管道,内

    衬钢环安装前应对管道漏水、流砂等受损部位采用注浆止水及管 道整形预处理: 4采用钢环片装配成钢圆环时,连接部位应采用螺栓连接 或焊接; 5错位、破裂等缺陷或异形管采用内衬钢环时,应进行管 内精确测量,并应定制异形钢环; 6钢圆环与钢筋混凝土管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或灌 浆料填充密实; 7采用内衬钢环后,管道的断面损失不宜超过10%。 4.3.3管道内壁结构受损时应对内壁进行修补。 4.3.4管道预处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管道预处理的技术要求

    于4%; 2各种方法预处理具体要求见本规程各相关章节

    5.1.1注浆法可用于采用水泥基类、硅化浆液或高聚物材料对 管道(渠)周边土体进行加固和止水。 5.1.2注浆法可分为管内注浆法和管外注浆法。管外注浆法可 用于各类排水管道,管内注浆法宜用于管径不小于800mm的排 水管道。 513注奖木 洗用

    5.1.1注浆法可用于采用水泥基类、硅化浆液或高聚

    表5.1.3注浆材料适用范围

    主:表中高聚物材料指非水反应高聚物。

    1.4注浆法施工前应根据管道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专项 计,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2.1水泥基类、硅化类浆液及碱液注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5.2.4高聚物注浆材料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包装容器应密封,容器表面应标明材料名称、生产厂名、 重量、生产编号、生产日期及质保期;

    2高聚物注浆材料应按生产厂商要求或推荐的环 行运输和分类存放,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应避免日 离火源。

    2高聚物注浆材料应按生产厂商要求或推荐的环境温度进 行运输和分类存放,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应避免日晒,并远 离火源。 5.2.5非水反应高聚物材料生成的聚合物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2.5的规定。

    2.5非水反应高聚物材料生成的聚合物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2. 5 的规定。

    表5.2.5非水反应高聚物材料生成的聚合物技术要求

    5.2.6非水反应高聚物材料生成的聚合物,环保指标应符合现

    2.6非水反应高聚物材料生成的聚合物,环保指标应符合现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GB/T17219的有关规定。

    5.2.7非水反应高聚物材料生成的聚合物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塑料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的测定》GB 11547的有关规定进行测定

    已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名称; 2 施工天气状况; 3 钻孔数量、深度及位置: 4 注浆作业时设备压力及注浆温度: 5 记录单孔及每一个段落注浆用量 6 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状况; 7 记录施工过程中各项材料及用量

    检验方法:采用CCTV检测或潜望镜等可视化设备进行 检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4.2管道外部脱空及空洞位置、深度、面积

    .4.2 空洞处应填充密实。 检验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 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437评估注浆效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评估方法: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GB50202和《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的有关规定执行。

    5.4.4注浆完成后,管内应无残留或凸起的注浆材料。

    检验方法:目视法,CCTV检测或潜望镜等可视化设备进 行检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4.5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应包括

    1施工基本程序的办理资料及开工报告; 2管道沿线及周边勘察资料; 3注浆前对原有管道的检测和评定报告及CCTV检测或潜 望镜检查记录; 4设计施工图及专项施工方案:

    5注浆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6 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及施工检验记录; 7 注浆后检测和评定报告及CCTV检测或潜望镜检查 记录; 8 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工程竣工质量合格证明: 9 相关会议纪要、设计变更、业务洽商等记录; 10 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资料; 11 工程竣工图和工报告等

    6.1.1 翻转式原位固化法可用于DN150~DN2700排水管道的 修复。 6.1.2施工设备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总体布置方案合理配置,并 应备用满足施工要求的动力和设备。 6.1.3施工前,应对管道进行预处理,管渠内壁应平整、圆顺 并应满足翻转式原位固化法修复要求。 6.1.4排水管道翻转式原位固化法修复工程应依据管道检测评 估报告进行设计和施工。

    6.2.1翻转式原位固化法使用的干软管可由单层或多层聚酯纤 维毡或同等性能的材料制成,并应与所用树脂相容,且应能承受 施工的拉力和固化温度。

    6.2.2翻转式原位固化法使用的于软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2朗转工 1软管的外表面应包覆一层与所采用的树脂兼容的非渗透 性塑料膜; 2多层干软管各层的接缝应错开,接缝连接应牢固; 3干软管的长度应大于待修复管道的长度; 4干软管应满足后续浸渍等加工及修复施工的要求。 6.2.3 干软管浸渍树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应根据修复工艺要求采用长期耐腐蚀和耐湿热老化

    原位固化法热固性树脂等级划分和

    注:1等级1为热固性不饱和聚酯树脂,等级2为热固性不饱和聚酯树脂以及乙 烯基酯树脂,等级3为热固性环氧树脂; 2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方法》 GB/T3857和《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2567中的规定,加温至 60℃条件下,28d龄期的弯曲强度保留率与弯曲模量保留率的平均值大于 70%,同时样品外观无劣化视为耐,否则为不耐; 3化合物溶液的浓度为质量分数 2热固性树脂的固化应根据产品使用说明要求的固化温度 时间曲线进行控制; 3浸渍软管前,应计算树脂用量,树脂的各种成分应进行 充分混合,实际用量应比理论用量多5%~15%; 4树脂和固化体系经充分混合后应立即进行浸渍,浸渍时 树脂的温度宜为15℃~30℃,树脂浸渍时的环境湿度宜小于 80%,浸渍后软管的环境温度应为一5℃~20℃,存储期应短于 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参数; 5干软管应在抽成真空状态下充分浸渍树脂,不得出现干 斑或气泡,整个湿软管厚度应均匀、无皱; 6湿软管应根据气温和运输距离等情况确定保存和运输方 法,宜存储在不高于20℃的环境中,运输过程中宜全程保温密 封运输。

    1内衬材料管径、壁厚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湿软管材料运输车内温度应低于20℃,车内应有温度

    录及路程时间记录; 3修补湿软管的材料、辅助内衬套管应配套供应,并应满 足设计要求; 4湿软管出厂应附有材料合格证; 5湿软管厚度应均匀,表面无破损,无较大面积褶皱,表 面无气泡、十斑,

    6.2.5不含玻璃纤维的内衬管的短期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2.5不含玻璃纤维的内衬管的短期不

    料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的测定》GB/T11547执行,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耐化学性的检测浸泡时间宜为28d,试验温度应为23℃ ±2℃; 2浸泡典型介质应按表6.2.6选取;

    表6.2.6浸泡典型介质

    注:化合物溶液的浓度为质量分数。

    3试件浸泡完成后,应按本规程第6.2.5条规定检测试 为弯曲强度和弯曲模量,检测结果不应小于内衬管初始弯曲强 扣弯曲模量的80%

    6.2.7产品生产企业应提供内衬管的长期力学性能型式

    6.3.1采用水压的方法将湿软管翻转置入原有管道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翻转时应将湿软管的外层防渗塑料薄膜向内翻转成内衬 管的内膜,内膜应与管内水相接触; 2翻转压力应控制在使湿软管充分扩展所需最小压力和软 管所能承受的允许最大内部压力之间,同时应能使湿软管翻转到 管道的另一端点,相应压力值应按产品使用说明要求取值; 3翻转过程中宜使用减少翻转阻力的润滑剂,润滑剂应是 无毒的油基产品,且不得对湿软管和相关施工设备等产生不良 影响; 4 翻转完成后,湿软管伸出原有管道两端的长度宜为 0.5m~1m。 6.3.2 翻转完成后应采用热水对软管进行固化,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热水供应装置应装有温度测量仪,固化过程中应对温度 进行跟踪测量和监控; 2在施工段起点和终点距离端口大于300mm处,应在湿 软管与原有管道之间安装监测管壁温度变化的温度感应器; 3热水宜从标高较低的端口通入; 4固化温度应均匀升高,固化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以及温度 升高速度应按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规定或咨询树脂材料生产商,并 应根据修复管段的材质、周围土体的热传导性、环境温度、地下

    水位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固化过程中软管内的水压应能使软管与原有管道保持紧 密接触,且压力不得超过软管在固化过程中承受的最大压力,不 得损坏原有管道: 6可通过温度感应器监测的树脂放热曲线判定树脂固化的 状况。 6.3.3固化完成后,内衬管的冷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将内衬管内水的温度缓慢冷却至不高于38℃;冷却 时间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可采用灌入常温水替换内衬管内的热水进行冷却,替换 过程中内衬管内不宜形成负压; 3应待冷却稳定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6.3.4固化完成后,内衬管起点和终点端部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密封和切割处理: 1内衬管端部应切割整齐,并应露出检查井壁20mm~ 50mm; 2当端口处内衬管与原有管道结合不紧密时,在内衬管与 原有管道之间应采用与软管浸渍的树脂材料性能相同的树脂混合 物进行密封; 3固化完成后应清洁端口。 6.3.5翻转式原位固化法修复施工中应对树脂存储温度、冷藏 温度和时间,树脂用量,软管浸渍停留时间和使用长度,翻转压 力、温度,固化温度、时间和压力,内衬管冷却温度、时间、压 力等做施工记录。

    采用气压的方法将浸渍树脂的湿软管翻转置入原有管道 合下列规定: 翻转时应将湿软管的外层防渗塑料薄膜向内翻转成内衬

    管的内膜,内膜应与管内气相接触; 2翻转压力应控制在使湿软管充分扩展所需最小压力和软 管所能承受的允许最大内部压力之间,同时应能使软管翻转到管 道的另一端点,相应压力值应咨询软管生产商; 3翻转过程中宜使用减少翻转阻力的润滑剂,润滑剂应是 无毒的油基产品,且不得对软管和相关施工设备等产生不良 影响; 4翻转完成后,湿软管伸出原有管道两端的长度宜为 0.5m~1m。 6.4.2气翻转完成后可采用热水或蒸汽对软管进行固化,采用 热水固化应符合本规程第6.3.2条、第6.3.3条规定;采用蒸汽 固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发生装置应装有温度测量仪,固化过程中应对温度 进行跟踪测量和监控; 2在施工段起点和终点距离端口大于300mm处,应在湿 软管与原有管道之间安装监测管壁温度变化的温度感应器; 3蒸汽应从标高较高的端口通入: 4固化温度应均匀升高,固化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以及温度 升高速度应按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规定或咨询树脂材料生产商,并 应根据修复管段的材质、周围土体的热传导性、环境温度、地下 水位等情况进行调整; 5固化过程中软管内的气压应能使软管与原有管道保持紧 密接触,压力不得超过软管在固化过程中承受的最大压力:并不 得损环原有管道,压力应保持到固化结束; 6可通过温度感应器监测的树脂放热曲线判定树脂固化的 状况。 6.4.3蒸汽固化完成后,内衬管的冷却应符合下列规定:

    6.4.3蒸汽固化完成后建筑安全管理,内衬管的冷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将内衬管内的蒸汽温度缓慢冷却至不高于45℃;? 时间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可采用压缩空气压入替换软管内的蒸汽进行冷却关 规定的压力值,替换过程中内衬管内不得形成负压; 3应待冷却稳定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4固化完成后,内衬管起点和终点的端部处理应执行 程第 6. 3. 4 条的规定。

    6.4.4翻转式原位固化法修复施工中应做好下列施工记录和

    1 树脂存储温度、冷藏温度和时间; 2 树脂用量; 软管浸渍停留时间和使用长度: 4 翻转压力、温度; 5 固化温度、时间和压力; 6 内衬管冷却温度、时间、压力等

    6.5.1固化完成后,内衬管应按每个施工段不少于一组或按设 计要求进行现场取样。 6.5.2取样位置宜在内衬管端部,取样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 表 6. 5. 2 的规定。

    注:取样要求为最小取样尺寸。

    .5.3 样品送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 每个样品应有样品说明单,样品说明单应包括下列信息: 1)内衬材料、尺寸、树脂类型、涂层情况、内衬生产商; 2)施工日期、采样日期: 3)采样位置、采样方法; 4)测试委托方、施工方签字确认。 3测试工作应按本规程第6.5.4条的规定执行,增补检测 直应由材料供应商、施工方和业主共同商议确定

    水利施工组织设计 表6.5.4原位固化法内衬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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