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42-202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门式和桥式起重机安全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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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1起重机的基础、支承结构和轨道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验收合格 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5.1.2起重机安装前应进行维护保养,经产权单位和安装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起重机进场验收 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 5.1.3 安装、拆卸前应对现场作业条件进行验收,验收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C填写。

    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 3 周边环境和气候情况; 4 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 5 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 6 总装配图; 7 基础、支承结构和轨道的设置及相关计算; 8 安装流程、工艺和质量要求; 9 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10 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 11 电源的设置; 12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人员、材料与设备的配备; 住信 13 安全装置的调试; 14 验收要求:包括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人员等; 15 危险源的辨识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16 监测措施; 17 应急处置措施; 18 安装作业相关计算书。

    5.2.3起重机拆卸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编制依据; 工程概况

    3 周边环境和气候情况; 4 起重机位置平面和立面图; 5 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 6 拆卸流程和质量要求; 7 主要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8 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 9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人员、材料与设备的配备; 10 拆卸工艺和作业程序; 11 危险源的辨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 监测措施; 13 应急处置措施; 14 相关计算书。 5.3基础、支承结构和轨道 5.3.1 起重机基础和支承结构应有设计文件和计算书。 5.3.2 基础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础设计文件和计算书; 2 地基承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 3 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4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记录。 5.3.3 支承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部件、附件应齐全,规格型号应相符,并正确 安装。 5.3.4 支承结构应无塑性变形,无开焊、裂纹。 5.3.5 高强螺栓应按工艺要求紧固,预紧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3.6 起重机支承结构的通道、平台、直梯、斜梯、栏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1部分:总则》GB/T6067.1的规定。地面入口处的起重机直梯、斜梯等人员通道应设置防护措施。 5.3.7 起重机轨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钢轨规格型号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同规格型号的钢轨不得混用; 2 任意20m长度内钢轨接头不宜超过2个,钢轨接头与承轨梁接头错开距离不小于1m: 3 轨道压板应采用螺栓连接,对称布置,螺栓不小于M18,间距不大于800mm,压板厚度不小于 8mm; 4起重机钢轨应采用鱼尾板连接,连接螺栓牢固可靠,不得缺失:

    3 周边环境和气候情况; 4 起重机位置平面和立面图; 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 6 拆卸流程和质量要求; 7 主要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8 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 9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人员、材料与设备的配备; 10 拆卸工艺和作业程序; 11 危险源的辨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 监测措施; 13 应急处置措施; 14 相关计算书。 5.3基础、支承结构和轨道 5.3.1 起重机基础和支承结构应有设计文件和计算书。 5.3.2 基础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础设计文件和计算书; 2 地基承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 3 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4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记录。 5.3.3 支承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部件、附件应齐全,规格型号应相符,并正确 安装。 5.3.4 支承结构应无塑性变形,无开焊、裂纹。 5.3.5 高强螺栓应按工艺要求紧固,预紧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3.6 起重机支承结构的通道、平台、直梯、斜梯、栏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1部分:总则》GB/T6067.1的规定。地面入口处的起重机直梯、斜梯等人员通道应设置防护措施。 5.3.7 起重机轨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钢轨规格型号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同规格型号的钢轨不得混用; 2 任意20m长度内钢轨接头不宜超过2个,钢轨接头与承轨梁接头错开距离不小于1m: 3 轨道压板应采用螺栓连接,对称布置,螺栓不小于M18,间距不大于800mm,压板厚度不小于 8mm; 起重机钢轨应采用鱼尾板连接,连接螺栓牢固可靠,不得缺失;

    5.4起重机安装和拆卸

    5.4.1 安装和拆卸作业前应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5.4.2 安装单位应指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安装和拆卸作业。 5.4.3 安装和拆卸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按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11/383进行检查。 5.4.4 安装和拆卸使用的吊索具应进行检查并符合方案要求。 5.4.5 安装和拆卸作业应明确指挥信号。 5.4.6 风速达到五级及以上或恶劣天气条件下,不得进行起重机的室外安装和拆卸作业。 5.4.7 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作业不宜在夜间进行。夜间进行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作业时,现场照度应满 作业要求。 54.8 拆振卸的

    5.4.11安装和拆卸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6.1.1起重机支承结构应按设计文件及现行 规定进行验收。 6.1.2起重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试验。安装单位按起重机说明书的要求对起重机进行检测和调 试,起重机安装自检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D填写。 6.1.3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6.1.4 起重机安装自检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存入设备档案, 6.1.5 起重机铭牌及各类安全标识无缺失、清晰可见,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的规定悬挂、张贴。 6.1.6 起重机经自检、检测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产权、使用、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E填写 6.1.7 下列情况之一,起重机应按本规程附录D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 连续6个月以上未运行; 起重机结构改造、重大维修或更换; 3 起重机工作机构改造或重大维修; 4 出现结构性损伤; 发生起重机事故; 6 暴雨或超出起重机设计工况的极端天气; 地震或类似地震的状态; 8火灾; 起重机工作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6.2金属结构及司机室

    6.2.1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塑性变形、严重锈蚀和可见裂纹; 承载结构件下翼缘作为小车轨道的,受力面积减少10%应报废; 起重机结构件、连接件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螺栓和销轴等连接件无松动、缺件、损坏 等缺陷; 4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预紧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做好标记; 销轴连接应有可靠的轴向定位措施; 6起重机的直梯、斜梯、通道、平台和栏秆应完整、齐全,无明显可见缺陷,并符合现行国家标

    6.2.1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重机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塑性变形、严重锈蚀和可见裂纹; 2 承载结构件下翼缘作为小车轨道的,受力面积减少10%应报废; 起重机结构件、连接件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螺栓和销轴等连接件无松动、缺件、损坏 等缺陷;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预紧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做好标记; 5 销轴连接应有可靠的轴向定位措施; 6起重机的直梯、斜梯、通道、平台和栏杆应完整、齐全,无明显可见缺陷,并符合现行国家标

    6.2.2司机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司机室封闭、防尘,设有门锁、灭火器和电铃,设有通信联络装置; 2 在司机方便操作的部位设置急停开关和起重机总电源开关; 3 设有产品铭牌、安全操作规程; 4 操作主令具有功能标识: 5 司机室具有良好的视野,司机室门、窗玻璃使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 取物装置与司机室的外廓间距,在任何情况下不小于0.4m; 7 司机室地板使用防滑的绝缘隔热材料覆盖; 8 在司机视野外吊运的,司机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辅助措施; 9 司机室内设置备用插座; 10 司机室具有良好的接地; 11 司机室宜装设生物识别司机操作授权装置; 12 司机室宜装设空调

    6.3电气及控制系统

    6.3电气及控制系统

    6.3.1 起重机供电电源配电箱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 执行。 6.3.2 起重机电气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

    执行。 6.3.2 起重机电气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T6067.1的 规定。 6.3.3 电气设备应有防止粉尘、固体物和液体侵入的防护措施。 6.3.4 起重机固定式照明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不得用金属结构作照明线路的回路。可携式照 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48V。起重机上应至少有2个可携式照明用插座。照明电路开关必须在电源 总开关之外单独设置。

    3.3 电气设备应有防止粉尘、固体物和液体侵入的防护措施。 3.4 起重机固定式照明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不得用金属结构作照明线路的回路。可携 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48V。起重机上应至少有2个可携式照明用插座。照明电路开关必须在 开关之外单独设置

    司机室位于起重机轨道滑触线一侧,在有触电危险的区段,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通道、平台 与滑触线间设置防护板进行隔离; 台 2滑触线侧设置防护装置及安全标识; 3 滑触线与支架间距固定牢固。 6.3.7 采用电缆卷筒供电的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卷简的集电滑环满足电压等级和电流容量的要求:电刷的防护等级满足环境要求,且不

    小于IP54;电缆卷筒的规格与电缆规格、运行距离相匹配; 具有防止电缆在运动过程中被拖曳和磨损的措施; 3电缆卷筒具有张紧装置; 4 电缆在卷筒上连接牢固,起重机正常运行至任何位置均保证卷筒上保留至少2圈电缆 6.3.8 采用悬挂电缆馈电时应设置电缆滑车;行程超过10m时应设置电缆牵引绳索。 6.3.9 电器设备及元件的铭牌、标识,导线的编号应清晰完好。电路与起重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图纸 相符,不得擅自改动电路。 6.3.10 起重机司机室总控制柜应设置接地端子,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 属线管、照明变压器低压侧的一端等均应连接到总控制柜接地端子。连接应采用专用设置的接地线。 6.3.11不得将接地线作为工作零线。

    6.4.1 大车轨道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2 轨道接头处做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做环形电气连接: 轨道间隔不超过30m加设一组接地装置; 4 多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Q。 6.4.2 支承结构为金属结构的桥式起重机,可利用支承结构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入 支承结构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2,且不少于2处; 轨道和支承结构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6.5.1防超载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起升机构均装有起重量限制器,各起升机构单独作业或联合作业时,各起升机构的起重量 限制器均能保证起重机不超载; 2实际起重量在额定起重量的100%~110%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能够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 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3实际起重量达到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6.5.2 起重机的各起升机构均应装设起升高度限位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升机构均设置有起升高度限位器。上极限位置保证取物装置滑轮组距离小车结构不小于 300mm。设有向上预减速限位的,向上预减速限位保证取物装置滑轮组距离小车结构不小于800mm时断 开起升高速档。下极限位置应保证起升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钢丝绳; 2当取物装置上升到上极限位置时,能立即切断起升动力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在 此极限位置的上方,宜装设防止越程冲顶的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该限位器宜独立设置并分断更高

    级的动力源,越程距离不小于100mm; 3取物装置下降到设计规定的下极限位置时,能立即切断下降动力源,但机构可做上升方向的 运动。 6.5.3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应在两个运行方向设置行程限位器,并宜设置预减速限位装置,在到达极阳 位置前自动切断危险方向的动力源。行程限位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机以额定速度行走,碰触限位器动作导致停车时,起重机本体与终端止挡的安全距离不 小于50mm; 2起重机小车碰触限位器动作导致停车时,与终端止挡不发生碰撞。 6.5.4 起重机下列位置应设联锁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具有两台或多台小车,小车间应设有联锁保护。任何一个机构的起重量限制器、行程 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动作时应保证所有机构危险方向的运动同时停止; 2起重机司机室门、出入起重机的门、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设有联锁保护;当门打开时,断开 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电源; 3司机室与进入通道有相对运动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设有联锁保护;当通道口的门打开 时,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4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操作装置设有联锁保护。操作装置只能在一处操作,不得两 处或多处同时操作。 6.5.5起重机及小车运行轨道的每个端部均应设置终端止挡和缓冲器,终端止挡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终端止挡及缓冲器应能够满足起重机以额定速度行驶产生的撞击力,且终端止挡与轨道终端的距离应与 缓冲器相匹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缓冲器碰撞接触面积不小于可接触面积的80% 两侧轨道端部止挡器或缓冲器的平行度不大于16mm 3 大车行走终端止挡的型式与起重机相应接触部位相匹配。 6.5.6 起重机和起重小车车架下应装设轨道清扫器,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应为

    6.5.10 超过40m跨度的门式起重机应装有偏斜指示或限制器 6.5.11 信号与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重机总电源开关闭合时,电源开关和操作台上具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2 起重机在方便司机操作的位置设置鸣笛按钮开关 3 门式起重机大车的四角最外缘处具有运行声光报警器。 6.5.12 紧急停止开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起重机械具有多个操作控制站时,每个操作控制站均有设置非自动复位型紧急停止开关; 2 操作控制站上的紧急停止开关设置在易于司机操作处; 3取物装置为电磁盘的,紧急停止开关不能切断电磁盘的电源。 6.5.13 3安全监控系统应按《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的规定安装,安 装的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28264规定的所有构成 性能及检验要求,

    6.6.1 起重机机构、零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6.2 起重机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总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属装置齐全完整、运转正常; 2 电动机、减速机、卷筒等部件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无松动和缺损; 3 机构工作时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渗油,外观完好; 4 减速机内油量、油质符合其说明书或保养手册的规定。 6.6.3 联轴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无松动,缺损; 2 联轴器无裂纹; 3 联轴器的弹性元件外观完整,无严重磨损。 服务平台 6.6.4 运行机构不应出现啃轨、车轮与钢轨接触悬空的现象。运行机构的车轮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 可见裂纹; 2 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3 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6.6.5 卷筒和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排列卷筒的钢丝绳不能超过卷筒的绳槽 2 多层排列卷筒两侧边缘的高度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3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具有防松或自紧功能:

    滑轮槽光洁平滑,无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5卷筒上的钢丝绳排列整齐、致密; 6防止钢丝绳跳出绳槽的装置完好有效,与滑轮或卷筒本体的距离不超过相应钢丝 50%。 6.6.6 卷筒和滑轮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可见裂纹或轮缘破损; 2 卷筒壁磨损量达到原壁厚的10%; 3 滑轮槽底不均匀磨损达到3mm; 4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到原壁厚的20%; 5 铸造滑轮槽底磨损达到钢丝绳原直径的50%;焊接滑轮槽底磨损达到钢丝绳原直 6.6.7 起重机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动器设有防护罩; 2 制动摩擦衬垫与制动轮之间的接触面均匀,间隙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3 制动摩擦衬垫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小于制动摩擦衬垫面积的80%; 制动轮的摩擦面,无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6.6.8 起重机制动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 制动轮出现结构裂纹; 2 制动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到原厚度的50%; 3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4 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额定行程的10%: 5 销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到原直径的5% 6 轮面磨损量达到1.5mm~2.0mm(直径300mm以上的取大值,以下取小值)。 准信息服务 6.6.9 吊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不应使用铸造的吊钩; 2 吊钩不得补焊; 3 吊钩表面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异常磨损和钩口异常变形 吊钩设有钢丝绳防脱钩装置,防脱钩装置的形态与钩口端部相吻合; A 5 吊钩具有合格证,钩体上有标识: 吊钩转动灵活,固定可靠; 标准时,报废吊钩。

    历次安装拆卸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记录及处置报告; 制造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 主要外购件的合格证和说明书; 本规程第5章申规定的基础、支承结构和轨道的验收记录: 3 安装方案,方案交底记录,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M 安装工程使用的辅助起重机和吊索具的进场检验记录; 10起重机安装和拆卸条件验收记录; 11起重机械安装自检报告; 12起重机械检验报告; 13起重机验收记录; 14基础、支承结构的设计文件; 15起重机司机、信号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16对司机、信号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验收咨料应按本规程第671条规定的顺虚

    7.1.1 起重机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1.2 检查中发现隐患时应停止使用,维修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1.3 使用单位应根据起重机安装使用说明书编制起重机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和计划,指定人员实施 7.1.4 起重机作业前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生产经 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的规定进行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内容应包括: 1 起重设备平面布置图; 2 起重设备基本起重性能; 3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4 起重吊装作业基本内容; 吊索具选择和使用; 6 吊装工艺; 7 风险源辨识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9 多机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7.1.5 应根据吊装作业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境、机械性能、施工工艺、李节和气候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 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内容及标准; 2)作业中的风险源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准信息服务平 3)安全操作规范和规程; 4)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7.2作业要求 7.2.1走 起重机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式起重机轨道两侧宜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线,安全警示标识线距离起重机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600mm; 2起重机作业时,吊装作业区应设置警戒线; 3起重机司机盲区具有防护措施; 吊装作业区具有足够照度,照明设施的安装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规范》JGJ46的规定。

    7.2.2 起重机司机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进行班前检查,并按本规程附录F填写工作记录; 2 发现隐患不得启动设备,及时上报检修。 7.2.3 起重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警戒线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 2 不得使用起重机载运人员,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3 不得起吊理设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 司机操作前,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5 不得使用起重机斜拉、斜吊重物;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80%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复合动作,重物吊离地面不大于 200mm,确认安全后再继续起吊; 7 起重机的操作应平稳,不得突然制动。 7.2.4 起重机重量限制器及各行程限位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利用限制器和 行程限位替代操纵机构。 7.2.5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在风力大于等于5级或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7.2.6 起重机司机班后应按本规程附录F填写工作记录。 7.2.7 起重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停至指定区域; 2 起重机处于空载状态,抓斗处于基面稳固位置; 3 控制主令置于零位; 4 断开电源总开关,锁闭司机室门; 5 断开开关箱断路器,锁闭开关箱;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紧固抗风防滑装置和抗风锚定装置

    7.3检查、维护和保养

    7.3.1 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检查制度。各项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司机班前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并按本规程附录F填写工作记录: 2 使用单位每月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并按本规程附录G填写检查记录; 3 起重机停用1个月以上的,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并按本规程附录G填 写检查记录。

    3.2使用单位应根据起重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制定起重机保养计划。

    7.3.2使用单位应根据起重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制定起重机保养计划

    起重机的保养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作业前,对天气、周边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之 保养过程中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检修中”或“保养中”等警示标识; 换季保养使用的润滑油(脂)符合说明书规定。 起重机的定期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养内容包括清洁、调整、紧固、润滑、防腐; 保养周期分为月度和年度; 月度保养包括下列内容: 1)电气设备及线路; 2)减速机的润滑油(脂); 3)液压系统的油质、油量; 4)制动器、联轴器、钢丝绳、卷筒、滑轮、车轮、取物装置各总成及零部件; 5)钢轨的固定、连接; 6)支承结构的结构件和连接件; 7)防雷接地; 8)安全保护装置。 年度保养包括下列内容: 1)月度保养规定的保养项目; 2)减速机; 3)轨距、轨道坡度、两侧钢轨的高度差; 4)支承结构件的焊缝、腐蚀。 维护保养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H填写。 7.4吊索具 使用单位应为吊索具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并应保存购置、制作、使用、检查、维保、报 月 吊索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的规定。 购置的吊索具应有合格证,在明显处标示额定起重量、制造日期等信息。 吊索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平衡梁等自制专用吊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进行设计、制作 相关质量证明或设计文件。

    7.4.7 吊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及环境条件相适应,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7.4.8 使用单位应每月检查一次吊索具,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J填写, 7.4.9 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应即时报废,集中处理。 7.4.10 钢丝绳吊索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丝绳绳端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小于300mm 钢丝绳绳端采用绳夹固结应符合本规程第6.6.12条第4款的规定; 3 吊索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只有一处接头; 4 钢丝绳不得打结; 5钢丝绳吊索弯折曲率半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时应采取措施改善钢丝绳吊索弯曲 的受力状态。

    7.4.7 吊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及环境条件相适应,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7.4.8 使用单位应每月检查一次吊索具,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J填写, 7.4.9 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应即时报废,集中处理。 7.4.10 钢丝绳吊索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丝绳绳端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小于300mm 钢丝绳绳端采用绳夹固结应符合本规程第6.6.12条第4款的规定; 3 吊索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只有一处接头; 4 钢丝绳不得打结; 5钢丝绳吊索弯折曲率半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时应采取措施改善钢丝绳吊索弯曲 的受力状态。

    7.4.11吊索的检查与报废,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保养、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的规定进行。

    7.4.12吊装带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装带按照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无标识的吊装带; 选取与吊载物相匹配的吊装带,吊装带不得相互缠绕、打结; 3 吊装带任何部位不得承受挤压和切割; 4 在使用中,吊装带环眼连接处张开角度不得大于20°; 吊装带的存放和使用环境温度在20℃~70℃之间: 吊装带存放于干燥、防晒、防辐射和远离酸碱等化学物品的室内环境; 7 检查时悬吊2倍额定荷载,5min后无明显损伤。 7.4.13 吊装带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出厂后寿命达2.5年; 外 1 2 具有使用极限标志的吊装带,使用极限标志已明显外露或全部消失; 3 吊装带出现死结; 4 环眼处织物出现明显的切断伤、钩伤、擦伤,缝纫线破断而使其不保持环眼形状; 5 缝纫部有明显的切断伤、钩伤、擦伤,缝纫线破断而使机织带呈局部剥落; 6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缝合处变质; 7 表面起毛面积占总面积的50%;表面经纬线断裂面积超过总面积50%;主纤维断裂宽度或断裂 厚度超过10%; 8具有由热或化学药品产生的明显变色、染色、熔化和溶解等缺陷; 9纤维脆化、硬化、弹性变小、延展率增加等明显异常情况:

    10 永久性伸长超过原长的10%。 7.4.14 吊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得使用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的吊链; 2 吊链与货物棱角接触时,设置有衬垫物; 3 存放位置应通风、干燥、无腐蚀气体。 7.4.15 吊链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得修复,应立即报废: 链环任何部位直径磨损量达原直径的5% 2 链环出现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 3吊链永久性伸长超过原长的5%; 多肢链式吊索的最长肢和最短肢的长度差超过额定长度的3% 使用20倍放大镜观察吊链表面,发现裂纹; 链端吊钩、吊环的心轴直径磨损量达原尺寸的5%。 7.4.16 卸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卸体和封闭销配套使用,不得替换; 2 使用时封闭销应拧紧; 3 根据载荷要求选用卸扣,并不得承受弯矩; 4 使用时不得横向受力; 5 卸扣任何部位产生裂纹、塑性变形、螺纹损伤、封闭销和卸 报废; 卸体和封闭销之一达到报废时应同时报废

    附录A起重机基础和轨道验收记录

    表A起重机基础和轨道验收记录

    附录B起重机进场验收记录表B起重机进场验收记录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设备编号/型号验收时间序号验收项目检查结果1资料起重机技术档案资料齐全,且与设备匹配2结构部件数量、形式与说明书及安装方案一致起重机结构件和焊缝无可见裂纹、严重锈蚀,主要受力构件无塑性变3结构与形4连接件连接件规格型号、数量与使用说明书一致5连接件无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6各总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属装置齐全完好7抗风防滑装置与轨道匹配8制动轮无裂纹、制动片摩擦衬垫磨损量不超过原厚度的50%9机构与卷筒和滑轮无裂纹或轮缘破损零部件10钢丝绳型号、规格正确,未达到报废标准车轮齐全,踏面厚度磨损量不超过原厚度的15%,轮缘厚度磨11损量不超过原厚度的50%12取物装置未达到报废标准13仪器仪表、警示电铃、照明、视频监控系统齐全电气系14紧急停止开关符合要求统15电线电缆无外伤、扭转、污损、老化现象16安全装置齐全、目测未达到失效状态安全保17有可能伤人的外露运动零部件具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护装置务平台18非工作状态的抗风锚定装置齐全安装单位验收意见:产权单位验收意见:盖章:日期:盖章:日期:26

    附录C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条件验收记录

    表C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条件验收记录

    附录D起重机安装自检记录

    表D起重机安装自检记录

    表D(续)部位项目检查项目及要求检查结果各总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属装置齐全完好各传动部件运转不应有冲击、振动、异响、发热和漏油机构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等紧固件无松动和缺损减速机和液压系统油量适当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制动轮无裂纹,弹簧无塑性变形制动片与制动轮接触均匀,制动间隙≤1mm,摩擦面无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制动片与制动轮实际接触面积不小于理论接触面积80%制动器制动片摩擦衬垫磨损量不超过原厚度50%,不能露出铆钉杠杆系统空行程不超过额定行程10%销轴或轴孔直径磨损不超过原直径5%制动轮轮面凹凸不平度不超过1.5mm;轮面磨损量不超过1.5mm~2.0mm(直径300mm以上取大值,否则取小值)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与卷筒和滑轮匹配,穿绕正确在卷筒上缠绕整齐,尾端与卷筒固定牢固,润滑良好机构和零钢丝绳端部固结符合标准部件断丝、磨损和变形未达到报废标准当取物装置下降到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无补焊痕迹,表面光洁,无裂纹、破口防脱钩装置完好有效,形态与钩口端部相吻合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颈无永久性变形吊钩挂绳处截面磨损量不超过原高度10%开口度不超过原尺寸15%钩身扭转角不超过10无裂纹或轮缘破损,轮槽光滑,无损害钢丝绳缺陷转动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卷筒和滑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完好有效(不得用螺纹钢作为止挡板)轮多层卷筒两侧边缘的高度超过最外层钢丝绳,不小于钢丝绳直径2倍卷筒壁磨损量不超过原壁厚10%滑轮槽不均匀磨损不超过3mm29

    表D (续)部位项目检查项目及要求检查结果轨道清扫器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间隙为5mm~10mm防护罩有可能伤人的外露运动零部件,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栏杆安全防护照明夜间工作的起重机,照明满足作业要求装置装设可靠的抗风防滑装置露天作业高大起重机安装具有报警功能的风速仪电气设备采取防雨措施目测检验符合要求空载试验符合要求试验整机试验静载试验符合要求额定荷载试验符合要求动载试验符合要求安装位置合理,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环境环境与架空线最小距离符合规定清洁整车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明显灰尘、油污和锈蚀人员有专人指挥,操作、指挥人员持证上岗其他标牌设置额定起重量标牌和起重机标牌技术资料设备技术档案(包含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等)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安装单位验收意见:产权单位验收意见:盖章:日期:盖草:日期:31

    附录E起重机验收记录表E起重机验收记录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起重机规格型号设备编号序号检查部位检查项目及要求检查结果1结构稳定牢固无变形,部件、附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金属结构2无开焊、疲劳裂纹,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3基础验收资料齐全、准确4基础设置有排水措施5轨道安装符合规定要求,钢轨压板和鱼尾板安装准确牢固基础、轨道和6轨道公差符合规定要求,无异常磨损车轮7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接头两端高度差不大于2mm8车轮运行平稳、同步,定位准确,无啃轨、悬空、启停扭摆等现象9止挡和缓冲器齐全有效10各总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属装置齐全完好11各传动部件运转不应有冲击、振动、异响、发热和漏油12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等紧固件无松动和缺损13 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制动片与制动轮之间的接触面均匀,间隙适宜14各制动器制动轮无裂纹,弹簧无塑性变形15制动轮摩擦面无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16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整齐,尾端固定牢固,润滑良好17机构和零部钢丝绳规格正确,端部固结符合标准18件钢丝绳断丝、磨损和变形未达到报废标准19吊钩无补焊痕迹,表面光洁,无裂纹、破口20吊钩防脱钩装置完好有效,形态与钩口端部相吻合21吊钩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颈无永久性变形22卷筒和滑轮无裂纹或轮缘破损,轮槽光滑,无损害钢丝绳的缺陷23 卷筒和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 24 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完好有效(不得用螺纹钢作为止挡板)25 各部位润滑装置齐全,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32

    表E(续)26供电系统电压稳定,工作正常,电压(380土10%)V27配电箱设置符合规定要求28控制、操纵装置动作灵敏准确,紧急停止开关符合要求29仪器仪表、警示电铃、照明、视频监控系统齐全有效30电气系统电气设备无过热、松动现象,接触器开合正常31电线电缆无外伤、扭转、污损、老化现象,绝缘良好32金属结构、钢轨、电气设备外壳、金属线槽等部位接地连接良好33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MQ34运行轨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935起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36各起升高度限位器灵敏可靠安全防护装37各运行行程限位器灵敏可靠置38各联锁保护装置齐全有效39有可能伤人的外露运动零部件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栏杆40空载试验符合要求41静载试验符合要求整机试验42额定荷载试验符合要求43动载试验符合要求44安装位置合理,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环境45与架空线最小距离符合规定46整车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明显灰尘、油污和锈蚀47其他司机室能密闭,门窗玻璃、锁具完好48有专人指挥,操作、指挥人员持证上岗标准信安装单位验收意见:产权单位验收意见:盖章:日期:盖章:日期:使用单位验收意见:总承包单位验收意见:7日期:盖章:日期:盖章:监理单位验收意见:盖章:日期:33

    附录F起重机工作记录

    机作业运行情况填写内容为:主要工作。应有维保及维保内容,事故等;

    况填写内容为:主要工作。应有维保及维保内容,事故

    附录G起重机定期检查记录表GG起重机定期检查记录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起重机规格型号设备编号序号检查部位检查项目及要求检查结果1停机固定装置完好可靠作业环境2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满足安全要求3基础无下沉、变形、开裂,无积水4混凝土结构无变形、开裂基础和轨道5轨道的敷设符合安全要求6接地满足安全要求7支承结构支承结构无变形、天开裂,连接件齐全,连接可靠8金属结构无变形、开裂,连接件齐全,连接可靠起重机金属9司机室满足安全要求结构10通道、爬梯、平台和护栏的设置满足安全要求11大车车轮的磨损未达到报废标准12 机构无异响、漏油,开式齿轮的磨损未达到原齿厚的20%13制动器无异常运行机构14抗风防滑装置可靠15在钢轨上运行正常,无啃轨16安全装置动作准确、可靠17电机、联轴节、减速机、卷筒运转正常无异响,结构无裂纹18制动器无异常19钢丝绳固结合格、未达到报废标准起升机构20滑轮未达到报废标准,防脱绳装置完好可靠21取物装置无异常22 安全装置动作准确、可靠23电机、联轴节、减速机、卷筒运转正常无异响,结构无裂纹 24小车机构制动器无异常25安全装置动作准确、可靠26馈电系统安全,符合JGJ46的要求电气系统27电气元件动作准确可靠,导线连接正确,对地绝缘核心安全防28起重量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土5%护装置检查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35

    附录H起重机维护记录表H起重机维护记录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起重机规格型号设备编号维护保养内容上次维保时间年月日维护保养项目修保养记录地方标准信息服务材料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更换主要配件记录维保人员签名记录人记录时间1月日36

    附录J吊索具检查记录表J吊索具检查记录工程名称检查日期设备编号内部编号状况良好:V存在缺陷或故障:已修复:○不适用:/检查判定序号项目检查方法、内容及要求结果11个挖距内断丝数不超过10%2钢钢丝表面磨损量不超过钢丝直径的40%3丝钢丝绳直径减小不超过7%4绳无扭结、压扁、弯折、断股、断丝、断芯、笼状畸变等变形情况5吊吊索应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应只允许有一处接头。索采用编结固接的钢丝绳,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应不小于6300mm,插接绳股应拉紧,凸出部分应光滑平整,且应在插接末尾留出适当长度环眼处织物严重起毛,有明显的切断伤、钩伤、擦伤。缝纫线破断而使其不保持环眼7形状主体在整个带宽上严重起毛;表面经纬线绝大面积断裂,超过总面积50%;在宽度方8向和厚度方向分别有占1/10宽度或1/5厚度的切断伤、钩伤、擦伤。9纵向缝纫线破断而使机织带出现在长度方向上有大于其宽度的剥落10吊装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减薄、强度减弱等缺陷吊吊装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有由热或化学药品产生的明显变色、染色、熔11装化、烧焦和溶解等缺陷带12吊装带出现死结环眼处织物严重起毛,有明显的切断伤、钩伤、擦伤。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缝13合处变质,缝纫线破断而使其不保持环眼形状,14缝纫部有明显的切断伤、钩伤、擦伤,缝纫线破断而使机织带呈局部(或少量)剥落15具有使用极限标志的吊装带,其使用极限标志已明显外露或全部消失,16出厂后寿命达2.5年的吊索,即使没有任何损伤,也应报废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小到原公称直径的75%;其它部位17直径磨损量或变形量达原直径的10%吊18链环有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链19链条永久性伸长超过原长的5%20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21有明显永久性变形或销轴不能转动自如22扣体和销轴任何一处截面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以上卸23卸扣任何一处出现裂纹扣24 卸扣不能闭锁25无补焊现象检查人员签字日期:年月日 37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 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3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17 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755 6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 7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3811 8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保养、检验和报废》 GB/T 5972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T 5973 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 6067.1 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 12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LD 48 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11/38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门式和桥式起重机

    infrastructureengineering

    术语, 43 3基本规定 44 4基础和支承结构设计 5安装和拆卸. .46 6验收 49 7使用, 2

    .0.1本规程中的市政工程工地是指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现场配套的临时钢筋加工场、材料场 (库)、预制构件厂。 .0.2本规程中的门式和桥式起重机包括《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0.1本规程中的市政工程工地是指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现场配套的临时钢筋加工场、材料场 (库)、预制构件厂。 .0.2本规程中的门式和桥式起重机包括《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2.0.3围护结构在设计制作时,通常 起重机支承结构上,例如桥式起重机的钢结构柱同时也作 为围护结构的柱,该柱同时承受起重机荷载与风荷载、雪荷载。

    3.0.1起重机的选型和布置,经常出现的缺

    起重机的选型和布置,经常出现的缺陷有:

    3.0.1起重机的选型和布置,经常出现的缺陷有: 1大车和小车运行行程安全距离预留不足,在工作中经常撞击终端止挡 2起重机运行与周边建、构筑物,或高压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足: 3起重机的工作级别不适用于现场繁忙、重载的施工工况: 4起升机构卷筒的容绳量不满足竖井深度的要求。 选型和布置时,应考虑起重机机构制动和行程限位器动作后的缓冲距离与安全距离,跨度、大车运 行距离、吊钩极限位置能否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卷筒容绳量满足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要求。 施工现场常用桥式起重机主要有下列几种型式: 1 单小车吊钩桥式起重机,代号QD; 2双小车吊钩桥式起重机,代号QE; 3抓斗桥式起重机,代号QZ; 4抓斗吊钩桥式起重机,代号QN; 5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代号LH。 3.0.4结构件严重锈蚀,是指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到或超过原厚度的10%;主要机构总成或部件存在严重 缺陷,是指滑轮、卷筒、联轴节、制动器、减速机等零部件达到报废标准,或不能正常工作。如速机齿 轮齿面出现点蚀、滑轮报废、轴承损坏、制动器弹簧断裂等。 3.0.5起重机使用专项方案是指吊装作业方案。

    螺母标准4基础、支承结构和轨道的设计及计算

    4.1.2安装使用说明书申未提供轮压时,起重机竖向荷载标准值按《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申 第7章计算。

    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未提供轮压时,起重机竖向荷载标准值按《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中 筒

    缓冲器缺失状态下,碰撞力会大幅度增加

    5.4.6恶劣天气包括大雨、大雾、大雪和雷电天气。大雨、大雾和大雪会造成视线不清,工作面湿滑 不利于高处作业;雷电天气可能导致人员的雷击触电伤害。 5.4.10使用记号笔将螺栓、螺母和被连接件用同一条线做标记,一旦螺栓松动,螺母和螺栓,或螺母 与被连接件之间会出现错位,划线标记可以使这种错位清晰可见

    6.1.2起重机安装后应进行空载、额载、动载和静载试验,对其结构、机构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性进行确 认。规定如下: 1空载试验和额载试验 1)空载试验和额载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起重机各操纵与控制装置是否操作灵活、可靠;各机构是 否运动平稳、准确,是否有爬行、振额、冲击等异常现象;各限位装置、防护装置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进一步测试起重机的相关功能指标。 2)试验要求 ①应在额定速度和空载下对起重机的所有运动(如:起升、大车运行、小车运行)进行空载试验 以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和(或)缺陷。空运转试验时,分别开动各机构,做正、反方向运转,累计时间 不少于5min并做好记录。 ②应在带有载荷时对起重机的所有运动(如:起升、大车运行、小车运行)进行载荷试验,以检 查是否有任何异常和缺陷。施加的载荷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但应不超过额定起重量。 2空载试验 试验前,用500V兆欧表分别测量各机构主回路、控制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接通电源,开动各 机构,使小车沿主梁全长、起重机沿轨道适当长度往返运行客不少于3次,应无任何卡阻现象,检查限 位开关、缓冲器工作是否正常,吊具左右极限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分别开动主、副起升机构作起升范围 全程运行,检查运转是否正常,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及灵敏准确,检查起升范围是否符合 要求。 3额载试验 主起升机构按额定起重量加载,作起重机和小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的联合动作,只允许同时开动 两个机构(但主、副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进行吊重荷载试验前,应检查吊具和承载设备是否有缺陷,以确保荷载固定牢固 4动载试验 1)动载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起重机各机构和制动器的功能。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并在目 测检验中未发现机构或结构部件有损坏,且连接处也没有松动或损坏,则认为该项试验的结果合格。 2)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先分别进行,而后作联合动作的试验。作联合动作的试验时,同时 开动的机构应不超过两个。 3)试验方法 起升机构按1.1倍额定起重量加载,试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行程范围内作反复运动的起动和制动,

    留有操作的间款时间,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且必须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止常工 作的范围内。按接电持续率及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至少应延续1个小时。试验后,目测检查各机构或 结构的构件是否有损坏,检查连接处是否出现松动或损坏。 5静载试验 1)静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起重机及其部件的结构承载能力。如果未见到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 落和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也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则认为该项试验的结果合格 2)每个起升机构的静载试验应分别进行,静载试验的载荷为1.25倍额定起重量,试验前应调整好 制动器。 3)试验的超载载荷部分,应是无冲击地加载。抓斗起重的静载试验,宜在额定载荷的基础上,再 向斗内一块一块地添加比重较大的重物(例如,生铁块)的方法直至达到静载试验载荷;吊钩起重机的 静载试验的超载部分(电磁起重机,可摘下起重电磁铁,在吊钩上按此法加载),宜采用附加水箱,向 箱内注水,达到无冲击地加载 4)试验方法 将主起升机构置于主梁最不利位置,先按额定起重量加载,起升离地面100mm一200mm处悬空,再 无冲击地加载至1.25倍荷载后,悬空时间不少于10分钟。试验后,目测检查是否出现永久变形、油漆 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和安全有影响的损坏,检查连接处是否出现松动或损坏, 6.1.7改造、维修的定义: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特设局函(2020)47号) 改造:是指改变原有主要受力结构件的结构形式、主要机构形式、主参数的活动。 修理:是指更换原有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调整控制系统,但不改变主参数的活动。 重大修理:是指更换原有主要受力结构件、控制系统,但不改变主参数的活动。 主要受力结构件:是指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其中,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主梁指横(纵) 息服务平 梁,主支撑腿指立柱。 主要机构:是指起升机构、变幅机构。 主参数:是指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层数或生产率。 起重机工作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指的是起重机的运行通道或作业环境发生改变,此改变对起重机的 使用安全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如,相邻建设工程的基坑开挖后对起重机的轨道基础稳定性产生影响 相邻工程的塔式起重机起重臂经常进入我方起重机运行空间内。 6.2.2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是保证司机可以时刻观察到吊钩和负载的状态。如用作竖并提升设备的桥 式起重机,司机不能看到竖并内部,为保证取物装置在任何位置均可被司机看到,需要设置视频监控装

    .1.2产重隐惠: 受力结构件出现开焊、开裂、变形和严重腐蚀: 2 连接件明显松动; 机构不能正常工作; 4零部件失效或达到报废标准;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7.1.9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如下: 1应急响应措施应根据现场实际的情况编制,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针对多台起重设备统 编制。 2应急响应流程可能包括:抢险、救护、通告、报警、控制、疏散、保护、信息发布、监测、 恢复等内容。 3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伤害类型包括: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 落、物体打击、塌、中毒和室息等。 4应急资源配置,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设备资源、资金资源、通信资源、交通资源、医 疗资源、照明资源、防护资源、备用能源等应急资源。 7.2.1门式起重机的轨道与地面齐平,设置防护措施和警戒线,是为了防止人员进入起重机运行的道 道,或有人无意中将物料堆放在影响起重机大车运行的位置。对明挖车站等工程形式,该防护措施与基 坑的防护措施应结合在一起设置,互不影响。 7.4.11钢丝绳吊索的破断拉力会随着受拉状态 减小而迅速降低白砂糖标准,如下图

    7.1.9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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