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62-2021 综合杆设施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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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7综合杆设施可按路口、路段和特殊区域分区设计,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路口区域综合杆设施的设计应以交通信号灯布设需求为 主,统筹路口照明、视频监控等设施的布设需求,兼顾其他设施的 布设需求,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结合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合理安排或调整路口区域的 道路线型、标线、交通安全等设施,与综合杆、箱布设相 协调。 2)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 范》GB1488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 准》CJ45的相关规定。 3)综合管道应贯通并环形闭合,联博在路口区域布设的所 有综合杆、箱以及需要联通综各杆设施的公共信息(电 力)管道。 4)路口区域应统一提供联合接地系统 5)路口人行横道中心线合围区域内不宜设置综合杆、综合 电源箱、综合设备箱,见标准附录D中图D.1.4。 2路段区域综咨杆设施翰设计应结合道路特征和环境条 件,统筹道路照、视频监控等主要设施的搭载需求,并应满足下 CJJ45的相关规定。 2)路段区域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布置应遵循“隐形 化、规范化”原则,降低对环境美观的影响以及环境对综 合箱的影响,合理确定设置位置。 3)综合管道必须覆盖路段区域,沟通所有综合杆、箱以及 需要联通综合杆设施的公共信息(电力)管道。 4)应结合综合设备箱的服务范围提供联合接地系统。 3特殊区域综合杆设施的设计应在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

    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专项设计,

    4.1.10综合杆设施的方 录F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道路综合杆设施设计中应包含新建道路同步实施的 交通信号控制、交通标志、道路照明等设施的搭载设计,并应对不 在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实施的搭载需求进行预留。 2建成道路综合杆设施设计中应包含合杆、合箱设计及原 有设施的迁移设计等内容。设计中,应协调各类搭载设施用户, 优化方案。对有业务保障要求的搭载设施,设计中应提出业务保 障过渡方案

    4.2.1综合杆设计应包括面布置设升、杆上搭载设施布置设 计、部件选定和装配设计)综合杆基础和安装设计、杆上搭载设施 接口设计、综合杆内布线设计及格关荷载计算。 4.2.2综合杆谷路口区域的平面布置设计应满足国家标准《道路 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一2016中第7节的相关规 定,统筹考虑道路照明等设施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综合杆布置在人行道时,应设置在人行横道两端外沿线 的延长线镀铬标准,杆中心距路缘石内边线宜为0.4m,见本标准附录D中 图D.1.1。 2综合杆布置在机非隔离带时,宜设置在机非隔离带缘头 切点向后2m以内,见本标准附录D中图D.1.2。 3综合杆布置在中央隔离带时,宜设置在中央隔离带缘头 切点靠近人行横道处,见本标准附录D中图D.1.3。

    4.2.3综合杆在路段区域的平面布置设计应满足行业标准《城市 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一2015中第5节的相关规定,统筹考 虑各类设施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满足道路照明和搭载设施需求的情况下,主(次)干路 综合杆的平均间距不宜小于35m,支路综合杆的平均间距不宜小 于30m,见本标准附录D中图D.2.1。 X 2采用单侧布置或中心布置方式设置综合杆时,可根据需 要在道路对向侧增设综合杆,两侧综合杆应对齐布置。本标准 附录D中图D.2.2和图D.2.3。 3应避开出(人)口、行道树和树穴、公交车站亮等 4.2.4综合杆在特殊区域的平面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Y型路口和T型路口的垂直方何综合杆宜设置在路 口进口道正对的路缘后2m以内,并应统筹考虑相交道路综合杆 位置,见本标准附录D中图D.3.1 2在立交桥下路口,立交桥桥跨净空允许时,综合杆宜设置 在桥体上(承台上),见本标准附录D双图D.3.2。 3环形路口的综各开宜在环内、外分别设置,见本标准附 4在设置肴导流岛的路口,综合杆宜设置在导流岛上,见本 标准附录D中图D.3.4。 5.其他有设施搭载需求的道路按需设置综合杆。 4.2.5综合杆的杆上搭载设施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定。宜在满足搭载设施功能需求基础上,对搭载设施进行“减量 化、小型化”设计。 2各类杆上搭载设施的搭载位置可按表4.2.5选定,应避免 搭载设施间的相互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视认性有要求的搭载设施布置设计时,应结合周边环 境确定,避免被绿化、桥墩等物体遮挡。

    2)有电磁辐射的设备搭载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 限值》GB8702的相关规定。 3杆上搭载设施的空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上搭载多个设施或多组设备时,应在满足功能基础上 安全、有序、等距布置。 2)搭载设施布置在主杆上时,设施下沿距地面不宜小手 2.5m,设施上沿距顶部不宜小于0.5m。 3)搭载设施布置在横臂上时,设施宜布置于距生杆不小于 0.5m外区域。当设施布置在横臂末端时设施外边距 横臂末端不宜大于0.5m。

    表4.2.5部件与搭载设放配送关系

    代表可根据需求 搭载火

    4.2.8综合杆的杆体荷载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杆的杆体荷载计算应包括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2城市主干路上的综合杆结构重要性系数Yo=1.0,其他等 级城市道路上的综合杆结构重要性系数。0.95。 3永久荷载计算时,应主要考虑结构和附加设施的自重。 4可变荷载计算时,应主要考虑风荷载。结构部件及搭载 设施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ek =βzusuzred

    式中:k— 风荷载标准值(kN/m); β2——高度处的风振系数,风振系数可按照行业标准 《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T5457 2012中第4.4.2条的单种摄臂柱结构、单钢管柱或 设备支架取用,对刊综合杆部件和搭载设施的3z 取值均为1.7; A 风荷载体型系数,主杆取值为1.1,横臂取值为1.2, 副杆取值为0.9,灯震取值为0.9; 2 风压篇度变化系数地面粗糙度C类取值为0.65, 第面粗糙度B类取值为1.00,地面粗糙度A类取 值为1.09; 基本风压(kN/m),取0.55kN/m。 42.综合杆的扩展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GB50007和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标准》DGJ 08一11的相关规定, 2基础达到极限倾覆力矩(抗倾覆力矩)时,基础侧向土壤 达到极限平衡状态,可依靠基础侧面的土压力达到平衡。 3基础底垫层厚度应不小于150mm,钢筋保护层厚度应不 小于40mm,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小于C30

    表4.2.11杆体安装偏差值

    注:11为杆体高度(mm)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搭载设施安装在副杆时,可使用抱箍搭载、卡槽搭载或副 杆顶部法兰搭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照明灯具应使用抱箍搭载,抱箍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A的规定。 2)通信基站应使用副杆顶部法兰搭载,法兰应符合本标准 X 3)其他设备,设施应使用卡槽搭载。 3搭载设施安装在横臂助可使用抱箍搭载或卡槽搭载,应 符合下列规定术 1火交通信号灯和面积大于2m的标志牌应使用抱箍 K搭载。 海 搭载。 4当采用卡槽搭载时,应增加连接件,连接卡槽和搭载设 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件颜色应与综合杆一致,式样、规格、材质和承载性 能等符合搭载设施的功能需求和承载要求。 2)应对连接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3)连接件与卡槽之间应利用滑块固定

    4)卡槽角部受拉的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

    箱,箱体的布设位置应与相邻综合杆位置一致。 2)宜在路段区域有电子信息设备搭载需求的综合杆旁布 置综合设备箱。 3)宜结合电子信息设备搭载的近远期需求布置综合设备箱 2综合电源箱宜布置在靠近电负荷中心区域。 3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布置数量宜按表4.3.3规定 控制。

    4.3.3路口间距与箱体设置数量控制关系(单侧)

    4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布置位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置在道路两侧建筑场所内射,应选择尘埃少、腐蚀介 质少、周围环境干燥和无烈振动的场所。 2)布置在道路两侧绿地内时,应安置在绿地靠侧或侧后隐 藏处,不应阻碍绿化以及主要景观的景观视线,并设计 维护通道,预留维护空间。与绿化边界的距离宜不小于 .5m,便于进行绿化遮挡与装饰。箱体颜色、外观宜与 绿地景观相协调,装饰方案应专项设计。 海市 3)布置在道路公共设施带内时,箱体中心距路缘石内边线 宜为0.4m,与综合杆距离宜不小于1.5m。 4)当人行道宽度小于2m、隔离带宽度小于3m时,不宜 布置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 5)路口停止线合围区域内不宜布置综合设备箱、综合电 源箱。 6)应预留箱体日常使用及操作门开合空间和检修通道

    4.3.4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外轮廓尺寸应略小于综合设备箱外轮廓尺寸(见本 标准表B.2.1和图B.2.1)和综合电源箱外轮廓尺寸(见本标准表 C.2.1 和图C.2.1)。 2基础轮廓外部应加装包边。包边外轮廓尺寸与箱体外轮 郭尺寸一致,包边材质、外观应符合周边景观环境要求。 X 4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4基础顶平面应高出地面150mm。 5基础平整度和倾斜度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基础内预埋 6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基础内的预理管应符合表4.3.4的 规定。

    .4基础预埋管数堡、规格

    4.3.5 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箱体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箱体底部应与基础上地脚螺栓连接固定,牢固可靠,不摇 晃;连接固定点不得裸露在外。 2箱体应与地面垂直。箱体表面应无污渍、凹坑、划痕和 破损。 3机箱与外部的连接孔、通风孔等应采用防水、防潮、防小 动物进入等的措施,宜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封堵。 4箱体朝尚应结合周边设施布置确定,保障安全、便于 维护

    4.3.6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宜结合道路整体景观环境要求做 箱体环境设计。 4.3.7综合设备箱的箱内配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服务范围内搭载设施的用电需求配置电源装置 2箱内用户舱设计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第B.4.3条的规 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权属关系分舱布置搭载设施。 2)应根据箱内搭载设施需求自上而下、动态分配用舱的 舱位空间。 3)应避免箱内搭载设施间的相互干扰,满起箱内搭载设施 的空间需求 3箱内搭载设施应进行抗震设计,并衡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GB/农869的相关规定。安装 应牢固、有序,宜优先采用导轨球安装,也可采用壁挂或盘式 安装。 4.3.8综合电源箱的箱内配置设计应舒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GB50Q54的相关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服务范围内供电设施的用电需求配置配电装置。 2箱内回略设计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图C.5.1的规定。 3应对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等进行校验。 4.3.9综各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箱内配线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防火防水封堵。 2箱内强弱电应分区走线,并用固定件固定。 3箱内布放的线缆不得损伤导线绝缘层,并应便于相关线 缆插头的安装和维护。设备之间布线路由应合理,减少往返、距 离最短。 4箱内接线端口与应用之间一一对应,并做好标识

    4.3.6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宜结合道路整体景观环境要求做 箱体环境设计。 4.3.7综合设备箱的箱内配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服务范围内搭载设施的用电需求配置电源装置。 2箱内用户舱设计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第B.4.3条的规 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权属关系分舱布置搭载设施。 2)应根据箱内搭载设施需求自上而下、动态分配用舱的 舱位空间。 3)应避免箱内搭载设施间的相互干扰,满起箱内搭载设施 的空间需求。 3箱内搭载设施应进行抗震设计,并衡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GB/农Y869的相关规定。安装 应牢固、有序,宜优先采用导轨安装,也可采用壁挂或盘式 安装。 4

    4.4.2综合管道与通道建筑位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管道与通道位置宜与综合杆路同侧,综合管道与综 合杆净距宜不大于1m。 2综合管道与通道中心线应平行于综合杆路由中心线或道 路中心线。 3综合杆设置于人行道时,综合管道宜建在人行道下。当 4综合杆设置于机非隔离带时,综合管道宜建在机靠隔离 带下。当在机非隔离带下无法建设时,可建在同侧非桃动车道下 或人行道下。 5综合杆设置于中央隔离带时,综合管道宜建在中央隔离 带下。当在中央隔离带下无法建设时,可建在机动车道下。 4.4.3综合管道的容量设计应符合下刻规定: 1沿道路纵向综合管道容量钩不少于6孔申100mm。 2路段中横向综合管道容量宜不少4孔中100mm。 3环路口综合管道容量宜不少升&孔100mm。 4综合管道与用通信管道松用信息管道及其他管道的 5综合管道与综合杆、综合设备箱和综合电源箱的连通管 道数量、规格应与杆、箱基础内预埋管一致。 当施工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孔数或孔径时,应优先调整 管道孔径,但不应小于+50mm。 .4综合管道的管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人行道、绿化带、分隔带和非机动车道(除机非共板的 非机动车道外)下建筑的综合管道宜采用塑料电缆导管,管材宜 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第3部分:氯化 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DL/T802.3的相关规定。 管道内径宜采用100mm,施工条件限制时,可采用70mm或 50mm

    2在机动车道(包含机非共板的非机动车道)下的管道宜采 用热镀锌钢管,管道内径宜采用100mm,施工条件限制时,可采 用70mm或50mm。 3子管宜采用PE塑料管或其他新型材料的软管,子管内径 宜采用32mm或28mm。同一孔内敷设多孔子管时,子管应采 用不同颜色。 H

    4.5综合管道的理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管道组群与组合宜采用4列×2行(8孔)或列× 2行(6孔)或2列×2行(4孔)方式埋设。 K 2综合管道的埋设深度宜符合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 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2019中表7.0.1的规定。当达不到要 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4.4.6手孔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孔位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刻规定: 1)综合杆、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应设置手孔。 2)连接管道两端应叠手孔。左 3)预留的杆箱基础及管避柔端应设置手孔。 2手孔型号宜银据综合管追的容量大小确定,可按表4.4.6规 定选择。当采用能标准的手孔时,手孔的规格、荷载和强度应满足 设计要求

    表4.4.6常用管孔容量与手孔型号选择对照表

    3井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检查井盖》GB/T23858的相 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规

    1)宜选用直径650mm或700mm圆形井盖,并标注建设 年份。文字应采用方形,字体高度应为4.5cm,表面应 有突起的防滑花纹,且平整,平整度偏差不应超过 ±2mm。 2)有景观需求时,可采用装饰井盖,井盖面宜保留“综合” 二字。装饰井盖可采用不锈钢圆形井框或者方形井框 边角应刻印“综合”二字;如装饰井盖埋置于绿化带内, 应适当加深,满足绿化覆土深度的要求,

    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相关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杆设施的用电负荷级负荷,重要道路的用电负 荷可为二级负荷。 2已建城市道路中综合轩设施的保电应优先采用既有电源 扩容方式,用电容量的抗容应不大系50kW 3宜使三相负希平衡。最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 值的115%,最水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4.5.2配电系统应采用地下电缆线路供电,宜采用链式和放射式 相结合的供电方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综合电源箱至综合设备箱采用链式供电,综合设备箱至 终端用电设备采用放射式供电。 2道路照明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设施由综合电源箱供电。 4.5.3配电系统应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相关规定 4.5.4正常运行时,综合电源箱至综合设备箱、交通信号控制系 统设施进线端的电压降应不大于5%。 4.5.5供电电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

    准》GB50217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管宜敷设1根电缆,同一类用电设施电缆每管(含子 管)敷设不多于3根。 2配电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电缆。

    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选 择和使用导则》GB/T18802.12、《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 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的选择和使用导 则》GB/T18802.22的相关规定选择和设置电涌保护器,

    5.1一般规定 5.1.1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 设计的编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Q3和现行上海市 工程建设规范《文明施工标准》DG/TJ08102的相关规定,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城市道路上综合杆设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服从道路 主体工程要求编制。 2已建成城市道路结谷大中修改造、市政工程建设或专项 组织工程建设综合杆设施时,施下组织设计应整体服从道路主体 工程要求,并考虑其他附属工程婴求后协同组织编制, 3在建成道路上结合架空线人地工程同步建设综合杆设施 的,还应满定E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文明施工标准》DG/TJ08 2102的要求, 应根据综合杆设施特点,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52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项 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建成城市道路进场施工前,应进行地下、地上设施的勘 探和排摸。勘探和排摸单位应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前期勘 探和排摸交底,施工人员应充分掌握地下空间及管线分布情况, 掌握地上杆、箱和设施的布设状况,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实施。

    2施工中涉及现有杆上设施迁移的,应与相关权属单位落 实迁移方案。 3施工中涉及影响地下管线或其他设施的,应在开始施工 前,根据设计资料和物探资料与各权属单位现场交底,针对性的 编制管线保护方案或其他设施专项保护方案。在取得各权属单 位认可,并确认不影响现有管线及设施情况下方可施工。 5.1.3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的相关规定,并应符下列 规定: 1应根据综合杆深化设计图纸和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综合杆驻厂监造、出厂验收、到场检验及综合杆装配、吊装、 电气贯通和防雷接地等工序的专项监理细 2应根据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精的设计图纸和经批准的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出厂验收、到场检 验、箱内配置、箱体安装、箱体隐形化”及供配电、线缆敷设和防 雷接地等工序的专项监理细则。, 3应根据综合管道的设计图统和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综合管道敷设孔建筑和地下管线保护等工序的专项监理 细则。 5.1.4工程中使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包装、运输应符合本标准 及现行国家标准《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和 《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9174的相关规定。主 要设备和材料运输到达现场后,总包单位、设备供货方、业主及监 理人员共同进行核检和验收,确认运输中未造成损坏、变形、外表 损害等问题。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字确认且责令清退出场, 5.1.5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测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 准》GB50026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跟测结果应包括综合杆、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和手孔 坐标及综合管道的材质、数量、长度、标高等数据。

    测重点平面位直中误差不得 面控制点)。 3测量点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士5cm(相对于邻近高程控 制点)。 4测量点与邻近地上建(构)筑物、道路中心线及相邻管线 的间距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士0.5mm。 H 5定位数据值精度应为0.01。 5.1.6应结合工程建设采集综合杆设施数据,具体采集肉容、时 间、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5.2综合杆 5.2.1监理单位应组织对综合杆制造进行驻厂检验检查,检验检 查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并合下列规定: 1综合杆各部件材料检验检查应符列规定: 1)所选用的高强度钢材应符合产品设计规定,钢板厚度应 用游标卡尽或测厚仪测量每批次钢材厚度检查数量应 不少于5处对于永同生产厂家、不同牌号的材料,应 随机拆取2个样段送实验室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相关 规定。 同生产厂家、不同牌号的材料,应随机抽取2个样段送 实验室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及 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的相关规定。 2综合杆钢结构部件焊接质量的检验检查每批次应不少 于20%。 3综合杆各部件表面涂层的检验检查每批次应不少于20%。 4应对综合杆各部件进行形态检验,采用水平尺或坡度仪

    5.2.1监理单位应组织对综合杆制造进行驻厂检验检查,检验

    1综合杆各部件材料检验检查应符列规定: 1)所选用的高强度钢材应符合产品设计规定,钢板厚度应 用游标卡尽或测厚仪测量每批次钢材厚度检查数量应 不少于5处对于永同生产厂家、不同牌号的材料,应 随机拆取2个样段送实验室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现行 国象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相关 规定。 2)所选用的铝合金型材截面应符合产品设计规定,对于不 同生产厂家、不同牌号的材料,应随机抽取2个样段送 实验室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及 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的相关规定。 2综合杆钢结构部件焊接质量的检验检查每批次应不少 于20%。 3综合杆各部件表面涂层的检验检查每批次应不少于20% 4应对综合杆各部件进行形态检验,采用水平尺或坡度仪

    等设备对部件的垂直度、法兰平整度等进行全数检验。 5.2.2综合杆各部件的出厂检验、包装及运输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A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核对综合杆各部件的型号、数量、铭牌, 2应检查综合杆各部件的外观,不得出现明显的外观质量 缺陷。 3应核对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试验报告及产品安装使用 说明书、装箱单等出厂文档资料。 4监理单位应组织参与对综合杆各出厂部件进行出厂检 验,检验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出厂。 2应检查综合杆各部件的规格、型、技术参数、生产日期、 制造商名称等内容,确保外观无明细被损 3检验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开验收记录”,报监理单 位复核。 4监理单位应组续对综合杯备到场部件进行复核检查,复 核合格、签字确认后可允许装配 5.2.4综合杆放装配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施工规范》GB 50755一2919中第7.3节、第9.3节和第11.2节的规定,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应熟悉施工图、装配工艺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检查综合 机部件及装配辅材等满足设计要求。 2宜采用专用支架辅助综合杆装配,各部件装配偏差值应 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5.1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用水平仪测量主杆与副杆法兰、主杆与横臂法兰平 整度。 2)应检查主检修门、横臂及灯臂的装配方向。 3综合杆装配完成后应检查杆体涂层,并进行电气贯通性

    测试,任意两点间的连接电阻应不天于0.12。 4监理单位应对综合杆装配所采用的螺栓进行见证取样且 标签密封,由施工单位送有资质的实验室对螺栓的机械性能进行 检测,施工单位检查各空心螺栓、拉铆螺栓、防水堵头等缺失情 况,检查合格后,申请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开具的“吊装令”后方可 允许吊装,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 X 5.2.5综合杆吊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程》CJJ89和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装前应检查基础预埋螺栓的规格、垂直度及丝牙,核对 预埋螺栓的分布圆和孔间距,并检查基础内预埋管线规格、数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综合杆吊装区域空间环境设定施工安全保护距离。 夜间施工时应确保吊装区域照明旅足 3综合杆起吊点应选择主杆或横臂变禁使用副杆。 4杆体与基础预埋螺检对接时应核对综合杆的朝向和方 位,对接后应进行杆体垂直度调整公杆体连接应紧固,紧固后螺 栓丝牙露出螺帽应3丝。沙 5综合杆常装后应按本标准表4.2.11规定复核垂直度、偏 移值和水平英角。 应按设计要求对杆体底法兰和基础预埋螺栓、螺母做“隐 形化包封,并对杆体表面做临时保护。 固,检验杆体朝向、方位和垂直度、偏移值、水平夹角,测试接地电 阻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检查项目经理、技 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按批准的吊装施 工方案执行。

    材质和承载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应使用双螺母紧固,紧固后应对螺栓进行检查。 5副杆顶部设施搭载时应确保顶部搭载设备法兰与副杆顶 部法兰的平整性,搭载设施应垂直于副杆中心线,并做好顶部法 兰的防水。 6监理单位应检查杆上搭载设施的搭载位置和方式,复核 连接件、螺栓等紧固,测试搭载设施的接地电阻,电子信息设备还 应进行系统联调测试。 7搭载设施应按本标准附录G统一编码,并接入综合杆设 施管理平台。 1应根据设计要求分舱敷设。 茶 2搭载于同一部件的设备线缆敷设时应避免交叉缠绕。 3综合杆内接地排的安装应繁固,不应影响杆内其他线缆 的敷设。宜使用接地母线作为接地跨接线接地跨接线与杆内接 地端子连接应符合国家标催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

    5.2.8综合杆内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设计要求分舱敷设。 茶 2搭载于同一部件的设备线缆敷设时应避免交叉缠绕。 3综合杆内接地排的安装应紧固,不应影响杆内其他线缆 的敷设。宜使用接地母线作为接地跨接线接地跨接线与杆内接 地端子连接应符合国家标催免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1496中第8条的规定。 X

    5.3.1缘各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出厂检验、包装及运输应分别 符合本标准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核对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型号、数量、铭牌。 2应检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外观,不得出现明显的 外观质量缺陷。 3应检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箱内配置,包含缺省配 置和工程所需的特定配置,满足设计要求。 4应核对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试验报告及产品安装使用 说明书、装箱单等出厂文档资料。装配电子锁(或密码锁)的,还

    应提供相关编号和密码。 5监理单位应组织参与对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进行出 厂检验,检验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充许出厂。 5.3.2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装箱单清点装箱内容。 2应检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生产日期、制造商名称等内容,确保外观无明细破损。 3检验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开箱验收记录”,报蓝理单 位复核。 4监理单位应组织对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进行复核检 5.3.3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安装应剂合国家标准《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一2012中第4节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检查基础预理螺栓的规格、垂直度及丝牙,核 对预埋螺栓的分布间距,并检查基础内顽埋管线规格、数量,符合 设计要求。 2安装时,应对机箱的静向和方位,并注意避让周边建 筑、设施和绿化,满足箱门正常开启。安装在绿化带中的机箱 应保持周围排水通畅。 机箱连接应紧固,螺栓紧固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公机箱底座与基础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水材料封堵,进线 执在穿线完成后应用防火泥进行封堵,防止返潮及动物进人 箱体。 5监理单位应检查机箱安装位置、朝向、方位和垂直度等是 否符合设计要求 5.3.4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基础施工按照本标准第5.2.6条 规定要求执行。

    3.5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内配电装置的

    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设计要求分舱布置。 2舱内设备布置应整齐、有序、牢固。采用壁挂式安装的设 备中心线应在同一水平线,安装时宜从左至右有序安装,并注意 线缆弯曲半径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采用盘式安装的设备正面宜官 朝舱门方向,叠加堆放时还应注意设备散热和干扰,必要时,宜配 置专用支架。 3箱内线缆应沿槽敷设,强、弱电分离。连接电缆应采用绝 缘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外露带电部分。 5.3.6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通电调试及接 地电阻测试,调试、测试合格后方能投入使 5.4 综管道 5.4.1综合管道的施工宜格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 及验收标准》GB/T503A的相关观 5.4.2综合管道的路由、建筑叠和容量、管材、敷设工艺等应满 足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5.4.3手孔的规格、程式、建筑位置和井盖规格等应满足设计和 技术规范的要求。 建设。 5.4.5已建成城市道路上综合管道建设时,应避让现有地下管 线。穿越现有地下管线时的最小净距应满足设计的要求,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与其他需要穿越的管线做好现场交底和物探,明确需穿 越管线的管孔数、管径、材质、理深等情况。 2在穿越管线施工时,应注意现有管线的保护,做好管线保

    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设计要求分舱布置。 2舱内设备布置应整齐、有序、牢固。采用壁挂式安装的设 备中心线应在同一水平线,安装时宜从左至右有序安装,并注意 线缆弯曲半径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采用盘式安装的设备正面宜 朝舱门方向,叠加堆放时还应注意设备散热和干扰,必要时,宜配 置专用支架。 3箱内线缆应沿槽敷设,强、弱电分离。连接电缆应采用绝 缘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外露带电部分。 5.3.6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通电调试及接

    护方案和施工的应急预案。 5.4.6与搭载设施的用户通信管道、公用信息管道及其他需要的 管道贯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与搭载设施用户沟通并确认施工保障方案,不 宜影响现有搭载设施功能, 2沟通其他搭载设施的人(手)孔时,应不能破坏原有人 (手)孔的结构。

    5.5.1综合杆设施的供配电系统施工应满足国家标准《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18中 第6.1节和第6.3节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进场电缆额定电压、型号规格进行检查,并现场取样送 实验室检验。 2综合电源箱至综合备箱采用链式供电,应按照设计要 求保证“三相平衡”。 3综合设备箱避线电缆奔管道中应无接头;如有接头,应设 置在综合井内满足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 工及验收标催》GB50168一2018中第7.1节的规定, 4电缆芯线的连接宜采用压接方式,压接面应满足电气和 机械强度要求。 得大于42。 6电缆敷设和电缆接头预留量宜符合设计要求,电缆长度 宜为电缆路径长度的110%。 7电缆敷设供电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 5.5.2电缆敷设完成后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行编码并标记

    6.1.1工程质量验收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50300中第3章和第6章的规定。, 6.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依据表6.1.2的规定进行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划分

    表6.1.2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6.1.3每个分项工程中应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的主控项 目验收测试应全部满足本标准要求。主控项目若有一项达不到 要求或一般项目合格率低于80%,该分项工程为不合格;若分项 程为不合格,则相应分部工程也为不合格。一个单位工程内不 容许存在不合格的分部工程。 6.1.4工程质量验收测试项目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测试要求,监 理单位的抽样测试和项目规定的第三方测试、测评应独立完成, 并具有相应的记录。 6.1.5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验或对材料 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验,

    基础设施信息的采集应按照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6.2.1查验厂家提供的钢材、铝合金型材和连接螺栓的质检报 告,并查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材料金属物理性能第乒方 检测报告和厂家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质保资料、厂家检验报告、第主检测报告 6.2.2检查厂家提供的镀锌、喷塑质量检验报告及焊缝质量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质保资料、检验报装 6.2.3检查主杆、横臂、副杆、灯臂等部件的计算书、使用说明书 和第三方检测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长 检验方法:查阅资料第三方检测报告 Ⅱ型控项目 6.2.4 支杆横臂、副杆、灯臂等部件的材质和规格、型号、品种、 外形民求性能应满足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材质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厂家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 6.2.5焊接材料的规格、品种、性能应满足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材料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 频活要式

    2.6焊接的外观和质量应满足设计及国家规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监理驻厂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监理驻厂检验报告。

    6.2.78.8级以上的普通螺栓应进行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 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普通螺栓,每3000套 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 6.2.8综合杆热浸锌厚度及零部件加工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7 检验方法:查阅锌液成分检测报告、锤击试验报告、硫酸铜实 验报告、监理驻厂检测报告。 6.2.9综合杆喷涂层的附着力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中规定的1级要求:喷涂层的硬度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徐膜硬度》GB/T6739的 相关规定;冲击强度不应小于50kg/cm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漆 膜耐冲击测定法》GB/T1732的相关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批次抽检组 检验方法:查阅厂家检验报告、监理驻厂检测报告。 6.2.10杆件喷涂层外娩表面应光滑>平整、无露铁、起皮、细小颗 粒和缩孔等涂装缺陷喷涂层厚度应不小于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观抽查综合杆全数的10%,厚度按同一厂家、同 批次抽检1组。 检验方法:外观观察检查及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62.个综合杆中心垂直度应符合本标准表4.2.11的要求。 10根时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施工、监理报告,并用器具现场量测

    6.2.78.8级以上的普通螺栓应进行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 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的普通螺栓,每3000套 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质检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锌液成分检测报告、锤击试验报告、硫酸铜实 验报告、监理驻厂检测报告。 6.2.9综合杆喷涂层的附着力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中规定的1级要求:涂层的硬度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徐膜硬度》GB/T6739的 相关规定;冲击强度不应小于50kg/cm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漆 膜耐冲击测定法》GB/T1732的相关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批次抽检组 检验方法:查阅厂家检验报告、监理驻厂检测报告。

    6.2.12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综合杆部件变形、涂层脱落, 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验数量:按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6.2.13综合杆下法兰、地脚螺栓、横臂及灯臂与道路中心线水平 夹角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11的要求。 检验数量:每检验批抽查总数的10%,且不少于2处。 检验方法:经纬仪、尺量 ?

    检验数量:按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5.2.13综合杆下法兰、地脚螺栓、横臂及灯臂与道路中心线水平 夹角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11的要求。 检验数量:每检验批抽查总数的10%,且不少于2处。 检验方法:经纬仪、尺量

    6.3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

    6.3.4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材质、防护等级、型号、规格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材质厂家按进厂批次抽查1组。 检验方法:检查质保资料、第三方检测报告。 6.3.5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3.3条 的要求。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 6.3.6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 的要求。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目测。 6.3.7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内各类线缆布设应符合本标准第 4.3.9条的要求。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目测。 6.3.8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外部电源输人及各输出回路均应 设置独立的过流、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应与输人及 输出回路的额定值相匹配 检验数量:抽查综档没备箱、缘合鬼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食测。 6.3.9综合电源箱内部的电气配件应完整、有效,电气开关、互感 器和仪表应功能正常,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有失效现象。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 6.3.10综合设备箱的进线电压降应不大于5%,综合电源箱的三 相平衡度偏差不应超过15%。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现场量测、查阅测试记录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 6.3.6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 的要求。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目测。 6.3.7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内各类线缆布设应符合本标准第 4.3.9条的要求。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拿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目测。 6.3.8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外部电源输人及各输出回路均应 设置独立的过流、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应与输人及 输出回路的额定值相匹配 检验数量:抽查综档没备箱、缘合鬼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食测。 6.3.9综合电源箱内部的电气配件应完整、有效,电气开关、互感 器和仪表应功能正常,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有失效现象。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 6.3.10综合设备箱的进线电压降应不大于5%,综合电源箱的三 相平衡度偏差不应超过15%。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现场量测、查阅测试记录。

    6.3.11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应能实现运行状态监测,包括输 人电压、电流、箱内温度、风扇启闭状态箱门状态、底部积水状态 及用户舱的电压、电流、功率、温度等,能及时给出告警信息,可接 受远程控制。 检验数量:抽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全数的10%,且不少 于1处。 检验方法:量测,并与信息平台数据对照

    61在基础开挖完成后应及时对地基承载力进行检测,基础完 成符合要求后应及时进行分层回填工作并对回填层进行压实度 Y检测。 1对于拟进场的钢筋原材收集质检报告并及时进行拉伸 弯曲及重量偏差第三方检测。 2如在施工中钢筋有焊接的,施工单位需对焊接接头进行 第三方拉伸试验检测。 3基础混凝土浇筑时,应进行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并进行养

    护,到期后应对混凝土进行抗压强度检测。 4对同一道路的基础回填应进行不少于2处回填压实度的 检测。 5对于钢筋原材的检测,应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 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检 1组进行拉伸、弯曲及重量偏差检测;钢筋焊接接头按每300个接 头为一批,每批抽检1组进行拉伸强度检测。 6应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检验数量:一检验批应留置1组试块,且每单位程不应少 于3组。 检验方法: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6.4.2应对预埋地脚螺栓进行抗拉

    第三方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按钢版进厂批迹行检查。 检验方法管阅质检报告、进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验报告。 6.4.4钢管进场时厂家应提供钢管桩焊缝质量、镀层厚度第三 方检测报告及出厂检验报告。 验数量:按钢管桩生产批次进行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检验数量:单桩承载力对于相似地质条件的同期工程,检测 数量不小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 时,检测数量不应小于2根, 检验方法: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6.4.6地基承载 土压实度满定: 4.2.10条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现场随机。扩大基础地基承载力检测,每个单项 工程不少于2处;对于相似地质条件的同期工程,钢管桩地基检 条道路不少于2组。 检验方法: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6.4.7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焊条的品牌、牌号、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描取试件做为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以同牌导)同炉号、向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 60t为一批,不足也按一批述,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餐阅检测报告。 3当钢确出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 等现象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数量:该批钢筋全数检查。 6.4.8钢筋焊接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 规程》JGJ18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外观质量全数检查;力学性能检验做拉伸和弯曲 试验。 检验方法:目测、用钢尺量、检查接头性能检验报告

    4.2.10条和设计要求

    6.4.9钢筋及预埋件安装时,其品种、规格、数量、形状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自测、用钢尺量。 6.4.10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 标准》GB/T50107的相关规定检验评定,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X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6.4.11钢管桩防腐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抽查进场钢管桩的30%。 会信息公 检验方法:查阅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及仪器检查。 Ⅲ一般项 6.4.12基坑开挖长、宽、高尺寸应家小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隐蔽工程记录。X 6.4.13现浇混凝土基融允许偏差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鑫阅隐蔽工程记录 6.4.14钢管桩外形尺寸偏差、垂直度及桩顶标高应满足设计 要求。 检验数量:每根桩抽查1点。 检验方法:尺量。

    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目测、用钢尺量。 5.4.10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6.4.11钢管桩防腐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抽查进场钢管的30%。 检验方法:查阅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及仪器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隐蔽工程记录。 6.4.13现浇混凝土基融允许偏差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餐阅隐蔽工程记录。 6.4.14钢管外形尺寸偏差、垂直度及桩顶标高应满足设计 要求。 检验数量:每根桩抽查1点。 检验方法:尺量

    5.5.1钢管应检测拉伸性能及壁厚;柔性管应检测材料密度、内 径、环刚度、壁厚、落锤冲击、轴向及环向拉伸强度、扁平测试。

    检验方法: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5.5.2手孔砌筑用混凝土实心砖、商品砂浆及井盖应进行第三方 检测,混凝土实心砖应做抗压强度试验,商品砂浆需要做砂浆强 度试验,井盖应做承载能力试验。 检验数量:混凝土实心砖按同一单位工程为一批,进行1织 同一批次进行1组抽检。 检验方法:查阅质保资料、第三方检测报告。

    6.5.3管道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给排水管理检验数量;念数查。) 检验方法睿阅隐蔽工程记录。 6.5.5砌井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检验批抽检1组。 检验方法: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3.6手孔的建筑位置、分歧形式、砌体及墙面处理、混凝土浇筑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阅隐蔽工程记录

    6.5.7手孔并盖的材质、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统一规格抽检1组。 检验方法:检查质保资料、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金方法:检查质保资料、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6.5.8管道的结构特征明显钢结构设计图纸,外观应颜色一致,内壁应光滑、平 整、无毛刺。管道应无裂缝、凹陷及可见的缺损,管口不得有损 坏、裂口、变形等缺陷。管道外壁应有统一标识

    6.5.9管道的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检验批抽检2组。 检验方法:查阅第三方检测报告。 检验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管道弯头总数抽查0%且不少于 1个弯头。 检验方法:查阅隐蔽工程记录。 6.5.11在管道内敷设子管时,子管不得跨手孔敷设,在管道内也 不得有子管接头。 检验数量:管道总数抽查1%,且不1处 检验方法:查阅隐蔽工程记录。 6.5.12进入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内的管口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综冷电源箱、综合设备箱总数抽查 10%,且不得少只。 检验方法自测并用尺量。 6.5.13孔的规格、四壁、铁件安装、上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抽查手孔总数的10%,且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目测并用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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