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51-2016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完整双页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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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JJ 51-2016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完整双页正版、清晰无水印)

    5.1.1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制定事故抢修制度和事故上报银房

    5.1.2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根据供应规模设立抢修机构和配备 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 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并应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1.3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应根据事故情况联系有 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并应采取安 全措施。 5.1.4当发生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周围人 身财产安全时,应协助公安、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抢敦、保 护现场和疏散人员。 5.1.5当燃气厂站或管线发生较大事故处理完成后,应对燃气 厂站或管线及存在类似风险的燃气设施进行全面安全评价。评价 内容及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 GB/T50811的有关规定。

    5.2.1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和气象条件 等确定警戒区、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应管制交通,严禁烟 火,无关人员不得留在现场,并应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 浓度。 5.2.2抢修人员应佩戴职责标志。进人作业区前应按规定穿戴 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 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5.2.3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

    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 5.2.4当燃气泄漏发生爆炸后天然气标准,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 发生次生灾害。 5.2.5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周边夹层、窖井、烟道、地下 管线和建(构)筑物等场所的残存燃气进行全面检查。 5.2.6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抢修人员不得撤离 现场,并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隐惠消除。

    5.3.1欲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压或停气后进行。

    5.3.2当燃气浓度未降至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作业现场不 得进行动火作业,警戒区内不得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 器、仪表等。 5.3.3抢修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应有专人值守,并应监 视管道内的压力。 5.3.4当抢修中暂时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 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应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5.3.5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非1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应对周围 建(构)筑物的燃气浓度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 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疏散建(构)筑 物内人员并驱散聚积的燃气。 2应对作业现场的燃气或一氧化碳的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当环境中燃气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20%或一氧化碳浓度超过规 定值时,应进行强制通风,在浓度降低至允许值以下后方可 作业。 3应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作业坑的坡度和支撑方 式,并应设专人监护。 5.3.6钢质管道、铸铁管道的泄漏抢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 5.3.1~5.3.5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质管道泄漏点进行焊接处理后,应对焊缝进行内部质 量和外观检查。 2钢质管道抢修作业后,应对防层进行修复,并应达到 原管道防腐层等级。 3当采用阻气袋阻断气源时,应将管道内的燃气压力降至 阻气袋有效阻断工作压力以下;阻气袋应采用专用气源工具或设 施进行充压,充气压力应在阻气袋允许充压范围内。当E 5.3.7当聚乙烯管道发生断管、开裂等意外损坏时,抢修作业 应符合下列规定: 相1抢修作业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和聚积; 江 2应在采取有效措施阻断气源后进行抢修; 3进行聚乙烯管道焊接抢修作业时,当环境温度低于5℃ 或风力大于5级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 关4(使用夹管器夹扁后的管道应复原并标注位置,同一个位 置不得夹2次。

    5.3.8动火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6.4节的有关规定。

    低压储气柜泄漏抢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使用燃气浓度检测仪或采用检漏液、嗅觉、听觉查 熊找泄漏点; 2)应根据泄漏部位及泄漏量采用相应的方法堵漏; 3)当发生大量泄漏造成储气柜快速下降时,应立即打开 进口阀门、关闭出口阀门,用补充气量的方法减缓下 降速度。 2压缩机房、烃泵房发生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和 动力电源,并应开启室内防爆风机。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3调压站、调压箱发生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 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防爆风机,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5.3.10当调压站、调压箱因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造 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应对超压管道 25

    放散降压,排除故障。当压力超过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 还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的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 方可恢复供气。

    5.3.17用户室内燃气泄温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4应准确判断泄漏点,彻底消除隐患。严禁用明火查漏, 当未查清泄漏点时,应按本规程第5.2.6条执行。 5作业时,应避免由于抢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并应采取 防爆措施,严禁产生火花。 5.3.18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后,抢修人员方可 撤离。

    6.1.1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道气等生产作业应建立 分级审批制度。作业单位应制定作业方案和填写动火作业审批报 告,并应逐级申报,经审批后应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紧急事故 应在抢修完毕后补办手续。 6.1.2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应配置相 应的作业机具、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 6.1.3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应设专 人负责现场指挥,并应设安全员。参加作业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 穿戴防护用具。在作业中应对放散点进行监护,并应采取相应的 安全防护措施。 6.1.4城镇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现场,应划出作业区,并应设置 护栏和警示标志。 6.1.5作业坑处应采取方便操作人员上下及避险的措施。 6.1.6停气、降压与置换作业时,宜避开用气高峰和不利气象 条件。

    6.2.1燃气设施停气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管段或设备进行置换。 6.2.2燃气设施宜采用间接置换法进行置换,当置换作业条件 受限时也可采用直接置换法进行置换。置换过程中每一个阶段应 连续3次检测氧或燃气的浓度,每次间隔不应少于5min,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间接置换法时,测定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墙性气体置换空气时,氧浓度的测定值应小于

    2%;采用燃气置换情性气体时,燃气浓度测定值应 大于85%。 2)采用情性气体置换燃气时,燃气浓度测定值不应大于 爆炸下限的20%;采用空气置换情性气体时,氧浓度 测定值应大于19.5%。 3)采用液氮气化气体进行置换时,氮气温度不得低 于5℃。 2当采用直接置换法时,测定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燃气置换空气时,燃气浓度测定值应大于90%; 2)采用空气置换燃气时,燃气浓度测定值不应大于爆炸 下限的20%。 6.2.3置换放散时,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进行浓 度检测。 6.2.4置换作业时,应根据管道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 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应设置临时放散管,在放散管上应设置控制 阀门和检测取样阀门。 5.2.5临时放散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放散管应远离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 当无法远离居民住宅等场所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物 2放散管应高出地面2m以上。 联警印 3放散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可靠接地。 道焊德平啤米 4放散管应安装牢固。 城小 6.2.6临时放散火炬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放散火炬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下风向,并应避开居民 主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 2放散火炬的管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防风和防回火装置、 玉力测试接口; 同舞片# 3放散火炬应高出地面2m以上: 4放散燃烧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控制火势,监护人员与 放散火炬的水平距离宜大于25m

    5放散火炬现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

    6.3.1停气与降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停气作业时应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应将作业管段或设备 内的燃气安全地排放或进行置换; 2降压作业应有专人监控管道内的燃气压力,降压作业时 应控制降压速度,管道内不得产生负压; 3密度大于空气的燃气输送管道进行停气或降压作业时, 应采用防爆风机驱散在作业坑积聚的燃气。

    6.4.1运行中的燃气设施需动火作业时,应有城镇燃气供应企 业的技术、生产、安全等部门进行配合和监护。 6.4.2城镇燃气设施动火作业区内应保持空气流通,动火作业 区内可燃气体浓度应小于其爆炸下限的20%。在通风不良的空 间内作业时,应采用防爆风机进行强制通风。 6.4.3城镇燃气设施动火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正对管道 开口处。 6.4.4旧管道接驳新管道动火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使管道电位 达到平衡。 6.4.5城镇燃气设施停气动火作业应监测管段或设备内可燃气 体浓度的变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有燃气泄滑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 异常情况并再次置换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 2当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时间较长时,应再次取样检测并 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3燃气管道内积有燃气杂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6.4.6城镇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气动火作业时,燃气设施内应保持正压,且压力不宜

    高于800Pa,并应设专人监控压力; 2动火作业引燃的火焰,应采取可靠、有效的方法进行 扑灭。

    6.5带压开孔、封堵作业

    6.5.1使用带压开孔、封堵设备在燃气管道上接支管或对燃气 管道进行维修更换等作业时,应根据管道材质、管径、输送介 质、敷设工艺状况、运行参数等选择合适的开孔、封堵设备及不 停输开孔、封堵施工工艺,并应制定作业方案。 6.5.2作业前应对施工用管材、管件、密封材料等进行复核检 查,并应对施工用机械设备进行调试。 6.5.3不同管材、不同管径、不同运行压力的燃气管道上首次 进行开孔、封堵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应进行模拟试验。 6.5.4带压开孔、封堵作业时作业区内不得有火种。 6.5.5钢管管件的安装与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制管道内带有输送介质情况下进行封堵管件组对与焊 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道带压封堵技术规范》GB/T 28055的有关规定。 2封堵管件焊接时应控制管道内气体或液体的流速,焊接 时,管道内介质压力不宜超过1.OMPa。 3开孔部位应选择在直管段上,并应避开管道焊缝;当无 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4用于管道开孔、封堵作业的特制管件宜采用机制管件。 5大管径和较高压力的管道上开孔作业时,应对管道开孔 进行补强,可采用等面积补强法;开孔直径大于管道半径、等面 积补强受限或设计压力大于1.6MPa时,宜采用整体式补强。 6.5.6带压开孔、封堵作业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开孔前应对焊接到管线上的管件和组装到管线上的阀门、 开孔机等进行整体严密性试验,

    2拆卸夹板阀上部设备前,应关闭夹板阀卸放压力; 3夹板阀开启前,阀门闸板两侧压力应平衡; 4撤除封堵头前,封堵头两侧压力应平衡; 5带压开孔、封堵作业完成并确认各部位无渗漏后,应对 管件和管道做绝缘防腐,其防腐层等级不应低于原管道防腐层 等级。 6.5.7聚乙烯管道进行开孔、封堵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封堵机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开孔机与机架连接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应将待作业 管段有效接地; 3安装机架、开孔机、下堵塞等过程中,不得使用油类润 滑剂; 4安装管件防护套时,操作者的头部不得正对管件的上方。 6.6通气 6.6.1燃气设施置换合格恢复通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符合 运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气。 6.6.2通气作业应按作业方案执行。用户停气后的通气,应在 有效地通知用户后进行。

    2拆卸夹板阀上部设备前,应关闭夹板阀卸放压力; 3夹板阀开启前,阀门闸板两侧压力应平衡; 4撤除封堵头前,封堵头两侧压力应平衡; 5带压开孔、封堵作业完成并确认各部位无渗漏后,应对 管件和管道做绝缘防腐,其防腐层等级不应低于原管道防腐层 等级。 6.5.7聚乙烯管道进行开孔、封堵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封堵机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开孔机与机架连接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应将待作业 管段有效接地; 3安装机架、开孔机、下堵塞等过程中,不得使用油类润 滑剂; 4安装管件防护套时,操作者的头部不得正对管件的上方。 6.6通气 6.6.1燃气设施置换合格恢复通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符合 运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气。 6.6.2通气作业应按作业方案执行。用户停气后的通气,应在 有效地通知用户后进行

    7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7.1.1液化石油气厂站内工艺设备、管道的密封点应无泄漏。 对密封点的泄漏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7.1.2在生产区内因检修而必须排放液化石油气时,应通过火 炬放散;放散燃烧时,现场操作应符合本规程第6.2.6条第4款 和第5款的有关规定。 7.1.3液化石油气灌装、倒残等生产车间应通风良好。厂站 内设置的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报警浓度应小于液 化石油气爆炸下限的20%,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 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期 检查。 7.1.4液化石油气灌装单位应对气瓶建立档案,档案的管理应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2站内设施的运行、维护 斯福产 用 7.2.1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外18应定时、定线进行巡检,并应记录储罐液位、压力和 温度等参数。当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变化 情况主 2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充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储存量的要求, 装量系数不得大于0.95。 3应根据在用储罐的设计压力、储罐检修结果及储存介质 等采取相应的降温喷淋措施。 4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应对采取保温防冻措施的储罐附件 定期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保温防冻措施应完 33

    7.1.1液化石油气厂站内工艺设备、管道的密封点应无泄漏。 对密封点的泄漏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7.1.2在生产区内因检修而必须排放液化石油气时,应通过火 炬放散;放散燃烧时,现场操作应符合本规程第6.2.6条第4款 和第5款的有关规定。 7.1.3液化石油气灌装、倒残等生产车间应通风良好。厂站 内设置的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报警浓度应小于液 化石油气爆炸下限的20%,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 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期 检查。 7.1.4液化石油气灌装单位应对气瓶建立档案,档案的管理应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2站内设施的运行维拍

    好无损,并应定期对储罐进行排水、排污。 5罐区配备高压注水设施的,注水管道应与独立的消防水 泵相连接。消防水泵的出口压力应大于储罐的最高工作压力。正 常情况下,注水口的控制阀门保持关闭状态 6储罐设有两道以上阀门时,靠近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 常开状态。阀门应定期维护,保持启闭灵活。 7储罐检修前后的置换可采用抽真空、充情性气体、充水 等方法。当采用充水置换方法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8应定期对地下储罐的防腐涂层及腐蚀情况进行检查,设 有阴极保护装置的应定期进行检测,每年不应少于2次。 9储罐区内的水封井应保持正常的水位。 7.2.2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按本规程第4.3.10条的有 关规定执行。 7.2.3灌装前应对液化石油气气瓶灌装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灌装系统各连接部位应紧固,运动部位应平稳,无异响、 过热、异常振动; 2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3气路、油路系统的压力、密封、润滑应正常; 4使用的灌装秤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灌装前应校准。 7.2.4灌装前应对在用液化石油气气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 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液化石油气安全规程》SY5985的有 关规定,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灌装。鼠前 7.2.5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后,应对充装重量和气密性进行逐 瓶复检,合格的气瓶应贴合格标志。 7.2.6气化、混气装置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限1气化、混气装置开机运行前,应检查工艺系统及设备的 压力、温度、热媒等参数,确认各参数、工艺管道、阀门等处于 正常状态后,方可开机。 2运行中应填写压力、温度、热媒运行数据。当发现泄漏

    或异常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3应保持气化、混气装置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严禁超温、 超压运行。 4电磁闷、过滤器等辅助设施应定期清洗维护,排残液 排水装置应定期排放,排放的残液应统一收集处理。 5气化器、混合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应 开启备用设备。备用设备应定期启动运转。 6以水为加热介质的气化装置应定期按设备要求加水和添 加防锈剂。严寒和寒冷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冻胀。 7.2.7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应保持在规定的水位范围内,并应保 持池水清洁。消防水泵的吸水口应保持畅通;消防水泵、消火栓 及喷淋装置应定期检查并启动。严寒和寒冷地区消防水泵在冬季 运转后,应及时将水排净

    1应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辆的规定; 2应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运证; 3车厢应固定并通风良好; 4随车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的门网东重一# 5车辆应安装静电接地带; 6应随车携带排气管阻火器。 开来品尚 7.3.2液化石油气气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辆上的气瓶应直立码放,并应固定良好,不应滚 动、碰撞。气瓶码放不得超过两层,50kg规格的气瓶应单层 码放。 气瓶装卸不得摔砸、倒卧、拉拖。 3 气瓶运输车辆严禁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人员严禁 吸烟。

    7.4瓶装供应站和瓶组气化站

    7.4.1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瓶、实瓶应按指定区域分别存放,并应设置标志。瓶 车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漏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应及时处理, 不得在站内存放。 2气瓶应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两层,50kg规格的气瓶应单 层码放,并应留有不小于0.8m的通道。 3气瓶应周转使用,实瓶存放不宜超过1个月。 7.4.2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运行、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5.12条和第7.4.1条的有关规定,没有自动换气装置与远传 监控报警等安全措施的瓶组站应设专人值守。 7. 5抢修 本讲效

    7.5.1液化石油气设施的抢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A0.2增气事故类别统计表(年月日至年月日)无伤亡事故一般事故较大及以上事故事故等级附录A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报告表直接经死重份直接经直接经起数济损失起数济损失起数死亡重份(人水人)(人水人)济损失事故类别(万元)(万元)(万元)A.0.1燃气安全事故报告表可按表A.0.1的格式填写。燃气火灾表A.0.1燃气安全事故报告表燃气爆燃燃气中毒单位名称企业经济类型室息单位地址员工人数燃气泄漏企业代码邮政综码超压送气燃气100户~4999户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类别用户5000户~9999户事故地点事故等级停气1万户以上燃气种类直接经济损失(元)其他合计填报单位(签章)填报日期:年月A.0.3燃气事故原因统计表可按表A.0.3的格式填写表A.0.3燃气事故原因统计表(年月日至年月日)无伤亡事故一般事故较大及以上事故事故简要事故等级经过及原因直接经死亡重伤直接经死亡重例直接经起数济携失事故类别起数起数(人水人)济损失(万元)(万元)(万元)胶管断裂股管老化胶管被动物咬破胶管脱落填报单位(签章):填报日期:年日灶具不合格A.0.2燃气事故类别统计表可按表A.0.2的格式填写。未关灶具4041

    附录B调压装置分级维护保养

    B.0.1调压装置的维护保养宜分为三级,各级维护保养的周期 宜符合表B.0.1的规定,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现场 处理。

    表B.0.1调压装置三级维护保养周期

    注;“*”仅适用于本规程第B0.2条第5款的一级维护保养周期

    “*”仅适用于本规带第B0.2条第5款的一级维护保养周期。

    B.0.2一级维护保养应包活下列内容

    1定期对过滤器进行排污,必要时打开过滤器头部并对滤 芯进行清洗或更换。 2检查各阀门的启闭灵活性。 3检查调压器、切断阀和放散阀等设备的设定值是否为规 定值。 4检查电动、气动及其他动力系统是否工作正常。当气动 系统由高压瓶装氮气供应时,应记录氮气压力,并确保在保养周 期内能正常使用。 5两条及以上调压路、计量路或过滤路时,应进行主副路 43

    范等相关内容;补充了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各的应用。本次修 订过程中完成了两个研究专题作为标准技术支撑,包括:1.关 于划分燃气泄漏等级和燃气事故等级的研究;2.大用户、大型 燃烧设备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研究。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 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 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中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 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3.0.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 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 险、抢修。”为确保法律法规的落实和燃气供应的安全,本条的 规定是必备的条件,且目前燃气企业也基本是这样做的。 3.0.4该条提出对重要的燃气设施或重要部位应设置标志,主 要是为了防止燃气设施受到意外损伤和防止火种接近,并禁止周 围堆放危险物品,以保证燃气设施的安全、日常维护、紧急抢修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T 153中对标志的设置和制作有明确的规定。 3.0.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 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燃气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及定期 通报旨在及时统计燃气安全事故,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发现其 中的规律,吸取教训,避免重复性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率。考患 到目前国内各个城市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与原则都不相同,不同 规模的城市,同样的事故数量、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停气时间 和范围,对城市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本规程中没有统一规 定事故等级的标准,只是提出了“制定事故等级标准”的原则性 要求。 燃气安全事故的统计和报告需要明确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事 故经过及后果,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各地可参照本规程附 录A提供的事故报告表进行事故统计。附录A中的燃气事故报 告表、燃气事类别和燃气事故原因统计表是以中国城市燃气协 会安全管理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文件》为依据编写的。

    3.0.8在对燃气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时,如已经发生燃气泄漏 但不能准确判断现场可燃气体浓度,又需切断电源,则要尽量在 远离事故现场处切断电源,防止因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3.0.9在对燃气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抢修作业时,操作人员 经常会进人阀门井、检查井等地下场所。在这些场所中,有可能 存在可燃气体或其他有害气体,还有可能缺氧。如氧气浓度过 低,会造成人员缺氧室息;如一氧化碳或硫化氢浓度过高,对人 员的安全也会造成威胁。因此,为保证人员安全,在检测确认无 危险后,方可进人作业现场。其中可燃气体浓度小于爆炸下限的 20%;氧气的浓度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 程》GB8958中的规定:氧气浓度大于19.5%;一氧化碳及硫 化氢的浓度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 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中的规定:一氧化碳浓 度小于30mg/m,硫化氢浓度小于10mg/m。要求操作人员采 取轮换作业方式和有专人现场监护是为了有效地实现现场互助和 自敦。 3.0.10在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 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内作业时,要求操作人员穿防静电服、鞋, 戴防护用具,目的是为了当有燃气泄漏时可对现场操作人员起到 安全保护的作用。在作业时,有条件的要使用黄铜工具,如果用 铁制工具,在工具上涂抹黄油也可以起到防止产生火花的作用。 3.0.11本条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中“瓶 内气体不得用尽,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得小于0.05MPa” 的规定提出,目的是为了防止瓶内出现负压造成危险。 3.0.1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中规 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 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 年检测一次。”在该办法中还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 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 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为了能够达到站内的防雷、防静电

    装置能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目的,本规程提出了对防雷、防静 电装置进行定期检测的要求,且都是最低要求。对于防雷装置还 规定了具体检测时间宜安排在每年的雷雨季节前,是考虑到在雷 雨季节前进行检测,发现间题及时纠正效果最佳,且全国各地雷 雨季节时间不同的,自行规定时间可操作性比较强。入 3.0.16燃气供应单位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 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安全评价可以尽早发现事故隐患,减少事 故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 理决策、消除事故隐患提供科学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系统 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针对已正式投产运行的燃气设 施进行现状安全评价,提出了安全评价的内容、方法及标准。安 全评价的方式可以是自评,也可以由第三方进行评价。

    4.1.1作为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并产严格执行,是保证安全供气的重要前提,为此本条款提出了 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应制定的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这些只是最基本的要求,城镇燃气供应单位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 定相应的、全面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 制度应包括工作范围、内容和职责,明确责任人。 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属系统、厂站的工艺管道与设备的运 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应综合考感设备工艺参数、管材、管 径、工作压力、输送介质、防质等级、连接形式、使用年限和周 围环境(人口密度、地质、道路和地下构筑物情况、气候变化、 施工作业)等因素。管道附属系统包括阴极保护系统及管网监控 系统。 用户设施的检查和报修制度,应综合考虑管材、工作压力、 输送介质、连接方式、使用年限和周围环境(使用者、房屋结 构)以及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因素。 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敬处理的上报程序,应综合考虑供 气区域划分、部门职责和管理体系等因索,确保程序畅通、切实 有效、可操作性强。 4.1.3本条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的有关规定提出原则性要求。关于装卸用软管定期检验的 时间周期和检验方法,该规程有详细规定,但考虑各企业装卸软 管使用的压力、频率、环境等实际情况有很大不同,差异较大,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方案。装卸软管在使用过程中有 可能发生老化、碰伤等,因此经常对其检查、保养是很重要的,

    4.2.1“有效隔断”是指在无法准确判断隔断阀门是否严密时, 应加盲板或采取断管措施。“不同种类”是指不同的燃气及不符

    4.2.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 内的禁止性活动,提出了对燃气管道运行维护中应该巡检的具体 内容,通过巡检可及时发现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 生。本条款未对管道保护范围给出具体数值,是考愿在《城镇燃 气管理条例》中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会 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 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4.2.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 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规定。这 些活动包括:数设管道、打、顶进、挖掘、钻探等,这些施工 都可能接触到燃气管道,影响安全,因此有关施工单位在开工前 应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申请现场安全监护并与燃气供应单位共同 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 临时暴露的聚乙烯管道主要指施工开挖造成地下聚乙烯管裸 露、施工完毕后没有及时回填,或是在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的材 料,对聚乙烯管道应采取防阳光直晒及防外界高温和火源等 措施。 4.2.5本条提出了“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的概念 安全控制范围要比保护范围更大一些,在保护范围内禁止的一些 行为和活动,在保证燃气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有条件地在安 全控制范围内进行。关于燃气管道的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范围具 体数值,编制组在标准修订过程中收集了部分城市燃气管理办 法,现将收集到的一些数据整理在表1中,供各地燃气供应单位 制定本地区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范围数值时参考使用。其中安全 控制范围给出的数值是一个范围,建议有条件时尽量选择上 限值。 关于在安全控制范围内有爆破工程时还可参考下面的依据: 《香港土木工程通用规范》(1992年版)第1卷第6节第6.34 (6)条一一爆破工程不得在下列区域进行:(1)距储水构筑物 59

    表1部分地方城市安全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

    或供水隧道60m以内的区域;(2)距供水主干线或其他供水设 施6m以内的区域。第6.34(7)条一构筑物和设施附近测得 的微粒峰值速率和波动幅度不应超过下列要求:(1)储水构筑物 或供水隧道,微粒峰值速率13mm/s,波动幅度≤0.1mm (2)供水主干线或其他设施及管道,微粒峰值速率≤25mm/s, 波动幅度≤0.2mm, 4.2.6燃气泄漏后有可能地层的缝隙扩散到管道周围的阀门 并、窖井、地沟、建筑物等,沿上述地方进行检测可有效发现漏 气点及漏气影响范围。 在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T 215中规定了检测周期、检测仪器、检测方法与技术要求等内 容,该标准还对新通气管道、切(接)线作业的管道、管道腐蚀 严重出现泄漏、发生自然灾害使管道受损等情况下的检测周期做 出了相关规定。 本次修订提出了“在土体情况复杂、杂散电流强、腐蚀严重 或人工检测困难的地方,对阴极保护系统的检测可采用自动远传 检测方式”的要求,是考虑到目前城市电气化铁路、地铁等轨道

    交通建设发展迅速,杂散电流对理地燃气管道腾伸增加,阴极保 的数据波动较大,影响管道的安全运行。如果采用阴极保护数 据自动远传的检测技术,可实现对各阴极保护检测点连续采集检 测数据,从而达到对管道阴极保护数据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 题采取措施,保证管道的安全。在人工检测读取数据困难的地 方,采取自动远传检测技术可以解决这一难题。目前这项技术在 欧洲已广泛应用,国内在北京、上海、苏州也有应用。 4.2.8目前非开挖修复燃气管道多采用聚乙烯管内插折登或缩 径内衬,或用筒状复合材料翻转内衬,一般内修复材料都会紧贴 钢管内壁,采用气制或加热的方法割除外层金属管道会对聚乙烯 管或内衬产生破坏。在这些管道上接支管,首选预留位置或连接 钢管处,连接钢管是指两段做过内衬修复的管道之间连接的一段 短管,这个地方没有内衬层,因此不受影响。如躲避不开时只能 采用机械方式割除外部金属管道,避免伤到内衬材料。 4.2.11这里所指波纹管调长器是由波纹管和构件共同组成,是 用来调节燃气设备拆装引起的管道与设备轴向位置变化的,不承 担因温度变化对管线的补偿功能,因此当操作完成后,必须将拉 杆螺母紧。

    4.3.3本条提出了对调压装置进行分级维护保养的概念。在设 备管理中对压缩机、烃泵等设备都有成熟的分级维护保养标准: 根据设备运行时间的长短,设备保养的内容不同。调压装置作为 燃气输配系统的核心设备,本规程首次提出了分级维护保养的要 求,并在本规程附录B中规定了分级维护保养的周期及内容, 希望通过实际操作检验和总结成熟经验,逐步完善调压装置分级 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 4.3.4加臭剂属易燃化学品,具有特殊气味,如果漏失、破损 扩散极易污染环境和引起判断失误,因此应按照化学危险品的规 定进行储存、保管。一次性原料罐属于固体废弃物,对其处理应

    于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收 、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周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 方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 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 工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 支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 本废物”。“覆盖性”是指加臭剂浓度检测点的设置需要考虑点的 量与位置,管网未端一般指调压装置出口处或用户立管处等。 3.8本条对气柜提出了宜定期进行全面检修的要求,根据一 燃气公司的经验,全面检修可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湿式储气柜: 1)气柜柜壁、柜底、各层中节和钟罩顶进行超声波测厚; 2)检查柜顶、柜壁、柜底有无变形、凹陷、鼓包及渗漏; 并对柜壁壁板纵焊缝进行无损检查;检查各接管焊缝 的渗漏和裂纹等; 3)检查柜内外平台、护栏、支吊架等钢结构以及柜体各 出人口接管防腐、保温和设备铭牌等; 4)检查钟罩顶桁架构件有无扭曲变形,与钟罩壁连接焊 缝是否牢靠、有无开裂; 5)检查配重调平装置、柜容指示仪、可燃气体检测分析 仪、紧急排放设施、出人口连锁自控等安全附件; 6)对气柜表面进行全面防腐处理; 7)检查设备基础的裂纹、破损、倾斜和下沉。 2千式气柜全面检修可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柜体有无变形、凹陷、皱包及渗漏;气柜柜壁、 柜底、活塞板和柜顶应进行超声波测厚; 2)检查柜体、活塞、T型挡板以及各接管焊缝的渗漏和 裂纹等,对柜壁壁板纵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查; 3)检查柜内外平台、护栏、支吊架等钢结构以及柜体各 出人口接管防腐、保温和设备铭牌等;

    4)活寒、T型挡板等柜内构件的密封面; 5)气柜润滑油系统; 6)检查所有密封机构、活塞配重调平装置、柜内外柜容 指示仪、可燃气体检测分析仪、紧急排放设施、出入 口连锁自控等安全附件: 7)设备基础的裂纹、破损、倾斜和下沉。 4.3.9高压储罐的运行、维护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有关规定。

    4.5.1液化天然气储额和低温管道进行预冷试验的自的是为了 检验储罐和低温管道承受液化天然气低温的能力和低温材料的低 温韧性等,并为接收液化天然气做好准备。预冷试验时避免直接 使用液化天然气的风险及损失,通常采用液氮作为试验介质,且 试验时储罐和低温管道内不能含有杂质和水分,否则液氮进人储 罐后水分将凝结为固体,发生固体和杂质堵塞管道及设备的情 况。液化天然气储罐和低温管道检修前后采用干燥氮气进行置 换,主要是为了保证后续工艺操作安全;如果采用充水置换的方

    化天然气的温度差过大造成翻滚,以保证储罐安全。 3为了将储罐内的液化天然气充分混合,防止翻滚事故的 发生,对于储罐内较长时间静态储存的液化天然气,最好能定期 进行倒罐处理。 4储罐基础的牢固程度也是储罐运行的重要方面。储罐充 液后重量增加,储罐基础需要能承受储罐自重、充液后的荷载以 及风、雨、雪等荷载的要求,立式储罐需保持相应的垂直度,且 基础完好无破损。 5当储罐罐壁出现小片漆膜腐蚀脱落时可进行局部补漆处 里,当大面积腾蚀脱落时,对储罐重新进行防腐。款幕 储罐在运行过程中,有的储罐出现结露现象,严重的还会出 现结霜,这主要是储罐夹层的保冷材料下沉、保冷材料保冷性能 下降或内罐焊缝出现裂纹而漏冷等因素引起,对此可具体分析采 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必要时可由储确制造单位协助处理。 6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静态蒸发率数值由液化天然气站及储 罐的设计文件确定,是检验储罐保冷性能的重要指标。随着储罐 的运行,保冷材料的保冷性能会下降,内罐也有可能出现问题, 定期对静态蒸发率进行检测,能够及时发现储存过程中液化天然 气静态蒸发率变大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根据目前的 技术规范要求和运行实际,可采用质量法或气体流量计法对储罐 的静态蒸发率进行监测。采用质量法时,先将储罐内的液化天然 气充满50%以上,静置热平衡后,测量罐内24h自然蒸发损失 的液化天然气的体积,折算为质量,然后该数值再和储确有效容 积时液化天然气的质量相比得出百分数,最后换算为标准环境下 (20℃,101325Pa)的蒸发率值。气体流量计法的监测过程同 上,只是采用自然蒸发掉的气体体积与储罐有效容积时液化天然 气的气体体积(重量折算为体积)相比,最后换算为标准环境下 (20℃,101325Pa)的蒸发率值。由于受现场条件、设备、环境 温度、储罐内液化关然气的温度不均匀等因素的影响,测出的静 态蒸发率值应是一个概略值,但这足以检查出储罐的保冷性能和

    内罐的运行状态。本规程要求定期监测,各燃气单位可以根据自 身的情况确定。 7真空绝热储罐主要包括真空粉末绝热储和高真空多层 储罐等,夹层真空度是其正常运行的主要指标,在储龋运行过程 中,随着空气的漏人,其夹层真空度降低,罐内液化天然气的静 态蒸发率将增大,需要严格控制。储罐制造时都留有抽真空接 口,可利用真空计对夹层的真空度进行真空检测,达不到要求时 可及时进行抽真空处理。提出的夹层真空度检测周期是根据目前 国内液化天然气站的实际运行经验得出的 8隔热型储罐主要包括子母式压力储罐和常压储罐(槽), 其特点是储存容积较大、夹层充填绝热材料并充入情性气体处 理,夹层内保持微正压,保持绝热材料干爆燥。在储罐运行过程 中,当夹层内压力降低时,补气系统会自动启动进行补气。为广 保证补气系统运行正常,需要定期对其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检查夹层中可气体浓度,主要是当储罐内壁出现破损时 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5.3低温潜液泵作为重要增压设备,其运行、维护十分重要。 天1低温潜液泵开机前先进行预冷,主要是为了避免正式运 行时低温潜液泵处于急冷状态,损坏电机等部件,同时也可以对 录体进行检查。 天2操作人员在操作时要及时观测泵的进、出口压力等参数 变化,同时检查泵体运行状况。当发现泵体有异常噪声或振动, 及时停机处理,不得带病运行。 3由于泵罐为双层保冷结构,密封及保冷效果好,可有效 降低气的发生,定期对泵罐的密封及保冷状况进行检查,是确 保低温潜液泵正常运行的有效方法。低温潜液泵的泵罐也叫 绿池。 4由专业人员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检修低温潜液 。检修完毕重薪投用前,推荐采用干燥氮气对泵进行置换并预 冷合格。

    4.5.4空温式气化器是液化天然气主要气化设备,由于空温式 气化器的结构特点,在运行过程中其换热管表面结霜应是均勾 的,如果局部结霜结冰严重,说明此处很可能有漏点,应及时维 修。水浴式气化器主要用作空温式气化器的后续补充升温,当设 备的水温过低、储水量过少时,气化温度和气化能力就会降低, 从而影响正常输气,故规定应定期检查其储水温度和储水量,当 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要及时调整或补充。 由于液化天然气经气化后温度上升,温度有可能是常温,也 有可能是低温,而液化天然气站外的燃气管道,不论何种材质, 都应为常温下输送气体。一般埋设于冰冻线以下的燃气管道其温 度在5℃左右,处于常温状态,所以规定液化天然气经气化后出 站前时的温度应不低于5C,这是根据国内各气化站的运行现状 及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出的,主要是为了使出站气体保持常温,保 护站外燃气管道的运行安全,也符合国内各气化站的运行现状及 实践经验。如果有的站出站为0℃或更低,应由设计单位来确定 此值。 4.5.52低温保冷管道保冷效果的好坏和保冷设施(含外层保 护层)是否完好,直接影响到液化天然气气化量的大小及运行安 全。随着保冷管道的运行,保冷材料的保冷性能有可能下降,此 时应及时更换。惠 4.5.6液化天然气卸(装)车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美 2在卸(装)车过程中,要求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卸(装) 车现场,是为了出现间题后可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规定操作人员 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是为了出现事故后对操作人员的防护。同 时,规定人体未受保护部位不得接触未经隔离装有液化天然气的 管道和容器是为了保障操作人员安全,避免接触低温而冻伤。 3液化天然气站应该设置卸(装)车软管吹扫装置(功 能)。在卸(装)车前对软管进行吹扫,是为了将软管内的杂物 吹扫清理干净,同时起到空气置换的作用。吹扫时应采用干燥氮 气,如果不具备此气源,也可采用液化天然气气体进行吹扫,这

    也待合国内自前实际现状。 4卸(装)车与气化作业同时进行时,不应使用同一个储 罐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操作程序明晰,避免工艺操作产生混乱而 发生事故。 6卸(装)车结束时回收软管内的剩余液体,一是为了回 收液化天然气,避免放空浪费天然气和造成环境污染;二是为了 避免放空天然气造成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软管恢复至常温后对 散口端采取封口措施,是为了避免细小沙粒、碎石及其他杂质进 人低温管道而损害其他阀件及仪表等设施。 7消“储罐液位异常”是指储罐现场液位计和控制室二次仪 表显示不一致面又不能确认储罐正确液位的情况,由于不确定哪 个仪表显示正确,为保证储罐安全,需要通过其他手段进一步确 认,此时不得贸然卸(装)车。 4.5.7卸(装)作业结束后,如果密闭管段内滞留液化天然气 液体,该液体将接受外界传人的热量而迅速气化,使得该管段压 力急剧上升,管道产生爆裂,应通过工艺操作将管段内液化气液 体进行回收或放散,保证安全。

    4.5.8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谢1液化天然气气瓶属低温绝热气瓶,瓶体附件较多,容易 泄漏的部位较多,在充装前逐只进行检查,可有效减少充装过程 中的泄蒲等现象。 落2气瓶出厂时在其上部安装液位计,铭牌上标注最大充装 量,这个数值一般是根据气瓶90%内容积再乘以液化天然气的 密度得出。充装时不得超过最大充装量,气瓶液位计也起到一定 的监控作用。 低4新气瓶未充装前处于常温状态,如快速充装会导致气瓶 温度急剧下降,条文中提出缓慢充装的要求是为了给气瓶一个预 冷的过程,充装速度可参照气瓶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确定。 *6规定不得使用槽车充装液化天然气气瓶,是为了减少事 政的发生。

    4.5.9站内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的要求:

    2储罐喷淋装置(含消防水炮)主要用于液化天然气设施 着火时,对受到火焰热辐射影响的储罐及其他设施实施喷淋水降 温,形成保护水幕。规定此款是为了检查喷淋效果,确保喷淋设 施完好,保证喷淋的有效性。本规程提出储罐喷淋装置(含消防 水炮)应每年至少开启喷淋1次是最低要求,由于我国南北环境 气候差异很大,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喷淋次数。取 3~5高倍泡沫灭火设备是液化天然气站的重要消防设备, 主要清除管道内锈渣,通常情况下按该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运 行、维护。当没有明确要求时,本规程提出的这些基本要求可 以满足使用需求。 4.5.10这主要是考虑万一发生大量泄漏,可以正常发挥该设施 的作用

    4.7.2随着天然气供气量的增加,近些年来许多城市都发展了 燃气发电厂、供暖厂等大型用户,随之而来对这些大型用户的管 理问题摆在了燃气供应企业的面前。发电厂的用气特点是大量稳 定用气,供热厂的用气特点是供暖期为用气高峰,其他时间不用 气,这些用户的用气特点与管理模式各不相同,不能给出一个统 一的检测周期,可结合用户用气特点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 行良好、安全用气。 4.7.7对用户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2目前发电厂、供暖厂等大型用户一般都与燃气供应单位 签订自管协议,由用户自行负责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事故抢 修工作。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对持有产权的燃气设施进行维护运 行管理,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检。但是一且出现比较大的问题 露要调整供气量基至停气时,燃气用户应与城镇燃气供应单位进 行沟通协调,便于双方配合保证安全; 支3周期性用气的用户主要指供热厂用户。供暖期为用气高

    2目前发电厂、供暖厂等大型用户一般都与燃气供应单位 签订自管协议,由用户自行负责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事故抢 修工作。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对持有产权的燃气设施进行维护运 行管理,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检。但是一且出现比较大的问间题 需要调整供气量甚至停气时,燃气用户应与城镇燃气供应单位进 行沟通协调,便于双方配合保证安全; 3周期性用气的用户主要指供热厂用户,供暖期为用气高

    峰,其他时间不用气,间断用气时间较长,基至可达到8个月左 右。当用户设施在停气期间,为了保证燃气设施的密封性能,推 荐对燃气设施进行保压的处理方法,并且对保压介质、压力检 测、置换等各方面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4.7.8)《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 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 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超过使用 年限后,燃烧器具、气瓶、连接管的安全可靠性下降,应当淘汰 更换。 求1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 2008规定了燃气灶具判废年限和要求: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 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 限应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 和采暖热水炉判废年限应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 年。燃具的判废年限有明示的,应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但是不 应超过以上的规定年限。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废年限应 为10年。 燃气热水器等燃具,检修后仍发生如下故障之一时,即使没 有达到判废年限,也应予以判废:①燃烧工况严重恶化,检修后 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仍达不到相关标准规定;②燃烧室、热交换 器严重烧损或火焰外溢;③检修后仍漏水、漏气或绝缘击穿 漏电。 6户内燃气安全问题中与软管相关的问题所占比例很高, 应该引起重视。目前燃气行业所用大部分胶管的使用寿命都很 短,大部分用户也没有定期更换,超期使用的胶管会出现变硬、 变脆、开裂等问题,造成燃气泄漏,引发着火、爆炸等恶性事 故。因此本规程提出了要定期更换软管的要求,但是从根本上解 决问题还是要使用合格的、长寿命的胶管。目前国内已有很多研 究且已开发、生产出长寿命胶管产品。另外从国家有关标准方面 也都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

    5.2.1警戒区的设定一般根据泄漏燃气的种类、压力、泄漏程 度、风向及环境等因素确定。“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是指 监测作业现场周边的地下、地上建(构)筑物内有无燃气聚集及

    可燃气浓度是否在安全范围之内。

    5.2.2进人抢修作业区的人员按规定穿防静电服,包括衬衣、 裤均应是防静电的。而且不应在作业区内穿、脱防护用具(包括 防护面罩及防静电服、鞋),以免在穿、脱防护用具时产生火花。 5.2.3在燃气设施火灾事故抢修中降低压力控制火势时,应注 意维持燃气设施有一定正压,防止产生负压造成次生灾害。 5.2.5燃气泄漏后,有可能审人地下建(构)筑物等不易察觉 的地方,因此事故抢修完成后,应在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内做全面 检查,避免留下隐惠。 5.2.6如果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现场就存在发生中 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可能,因此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派人现 场监护等,直至消除隐惠为止。

    5.3.2在燃气浓度降至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如便用所 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等有可能引起爆炸、着火事故:特 别指出一些容易被人们忽略的非防爆物品,如通信设备等。 5.3.5抢修作业现场会出现燃气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超标的情 况,要注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鉴于一氧化碳对人体健康的巨大 危害,很多国家及卫生组织制定了一氧化碳最大侵人人体的极限 浓度,见表2,以供参考

    表2一氧化碳最大侵入人体的极限浓度

    一氧化碳的浓度限值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 索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中的有关 规定:一氧化碳浓度小于30mg/m,此数值为短时间(15min)

    接触容许浓度限值。 5.3.61在作业现场对钢制管道泄漏点进行焊接修复,由于现 场条件恶劣,焊接质量会参差不齐且不易统一便用新管焊接标 准,此次修订也只是提出要进行检查的原则要求。“检查结果符 合相关要求”是指各单位要根据作业现场条件制定不同的、可行 的质量要求。 5.3.7“采取有效措施阻断气源”指采用关闭阀门、使用封堵 机或夹管器等方法阻断气源,夹管器是指用于夹扁聚乙烯管道阻 断气流的专用工具。 5.3.9当低压储气柜发生泄漏时,可根据泄漏部位和泄漏量采 用粘接、焊接等不同方法修复。当低压储气柜发生大量泄漏快速 下降时,为防止摩操产生火化或气柜突然卡死、水封失效等现象 发生,可用补充气量的方法减缓气柜下降速度。 5.3.10当调压站出口压力超过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有 可能对燃气设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当有这种情况发生时,应 对超压影响区内的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恢 复供气。 5.3.14液化天然气站内的低温工艺管道及低温阀门一般为焊接 连接,但有此得殊部位为法兰连接,如储罐进、出液管道上的紧 急切断阀、安全阀、降压调节阀、增压调节阀等处。这些部位由 于液化大然气的目断流过,热胀冷缩,便法兰连接面极易出现微 量、少量泄漏,视现场情况采取紧周螺栓等方法来处理。如果是 法兰本体缺陷(眼、裂纹等)造成泄漏,可更换法兰,但需要 对前后设备进行有效隔断,将液化天然气放散掉,恢复至常温后 实施。维修完毕后利用干氮气进行试漏,是为了保证安全。 5.3.15当液化天然气大量泄漏时,局面已十分严重,关闭阀门 停止站区全部作业是第一步也是有效抢修的重要手段。液化天然 气大量泄漏后,使用高倍泡沫发生设备产生泡沫,可有效减少液 化大然气和空气的接触面,降低没化天然气的气化速率,减少次 生灾害的发生

    5.3.16液化天然气与水接触会发生快速相变,发生物理爆炸, 因此当液化天然气泄漏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5.3.17在处理用户泄漏报修时,“准确判断泄漏点”是指当在 报修处找不到漏点,可又确实存在漏气迹象,应扩大查找范围。 如在室内找不到漏点,应扩大到室外的明、暗沟等处继续查找, 以防掀气是由其他地方室人的,排除一切隐患后才可离开现场。

    6.1.6为了将停气、降压与置换作业给用户带来的不便降至最 低,保证停气与降压置换和放散的安全,选择停气与降压的时间 宜避开用气高峰和雷电、大风、雨雪等不利气象条件。

    6.2.2燃气设施采用间接置换法进行置换是比较安全的。间接 置换法一般分为两个步骤或称两个阶段,有不同的气体测定值要 求,本条款给出的数值是根据各地多年实践经验总结提出的。如 果受到条件限制采用直接置换法时,考虑到如果气体流速过快, 有可能因静电火花而造成危害,需要现场严格控制置换气体流速 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6.3.11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是指关断 J后不传 有审气现象,防止在作业管段和设备内有混合气体聚积,如果阀 门关闭不严可采取加装盲板等措施,确保可靠地切断气源。 2降压放散过程中如气体流速过快,一是有可能因产生静 电火花而造成危害,二是有可能控制不好压力造成管道内负压, 因此降压放散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降压速度。 3由于密度比空气大的燃气(如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容易 积聚在低洼处,因此在作业时,应采用防爆风机驱散在工作坑或 作业区内聚积的燃气。

    6.4.4新、旧钢制管道存在电位差,连接时会产生火花,为此 在动火作业前应先平衡两管电位。一般是用金属线搭接在新、旧 钢制管道上,使新、旧钢制管道的电位达到平衡状态。 6.4.5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内燃气浓度可能随时发生变化,为了 保证作业区内可燃气体浓度始终小于其爆炸下限的20%,应严 密监测可燃气体浓度,当浓度发生变化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或暂停 77

    作业。当燃气管道内有各种杂质的沉积物时,即使置换合格,随 着时间的推移还会有挥发物的产生和聚积,可考虑在管道内充入 情性气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6.4.6不停气动火过程中燃气压力不能为负压,但也不能太 高,根据各地多年实践经验,本条给出压力不宜高于800Pa的 要求,可满足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三种不同气体介 质的操作要求。在实际操作时,压力的控制范围应根据具体气 质来确定

    水利软件、计算6.5带压开孔、封堵作业

    6.5.2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用管材、管件、密封材料等做复核 检查,确保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6.5.3目前国内带压开孔、封堵设备生产厂家比较多,且工作 原理、操作程序等都有不同,每种设备用于不同管材、不同管 径、不同运行压力的燃气管道时,都需要操作人员调试设备相应 的参数,熟悉其操作程序,因此本条文提出了在不同管材、不同 管径、不同运行压力的燃气管道上第一次进行开孔、封堵作业 时,应先进行模拟试验的要求,以选择合适的工艺,取得相应的 数据和经验,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6.5.4开孔、封堵作业虽然是在封闭情况下进行的,但考虑到 开孔、封堵设备有很多密封环节存在泄漏的可能性,为确保操作 人员及作业现场的安全,仍要求作业区内不得有火种,以防止作 业中发生燃气泄漏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6.5.52按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道带压封堵技术规范》 GB/T28055的要求,钢制管道允许带压施焊的压力应按下式计 算确定:

    本规程对带压开孔、封堵作业中带气施焊压力规定不宜超过 1.OMPa,是考虑管道内有燃气介质,属于危险作业,确保现场 操作安全是第一目标,如果现役管道高于此压力,作业时做降压 处理,1.0MPa的管网压力能够满足不停气的要求。 3为保证开孔、封堵作业的安全性,开孔应选择在直管段 上,开孔部位应尽量避开管道焊缝。当开孔、封堵作业点无法避 开管道焊缝时,应采取管道补强、碳纤维补强等有效措施。采取 带压作业工艺时,还应对开孔刀切削部分的焊道适量打磨,且中 心钻不应落在管道焊缝上。 5关于“大管径和较高压力管道上开孔作业时,应对管道 开孔补强”的要求,各地都有不同的做法。根据经验一般在中压 以上或管径DN300(含)以上时,为防止焊接天窗盖时产生应 力裂纹,在原天窗盖位置上加焊大于原天窗盖的补强盖。其规格 一般大于原天窗盖周边5cm,壁厚大于或等于原母管壁厚。 6.5.7聚乙烯塑料管道封堵作业下堵塞时试操作是为了保证 封堵严密性。如果封堵口处留有切削物,通过该操作堵塞可将 其带出。为了防止静电积聚,接管作业时应将待作业管段有效 接地。

    式中:P一管道允许带压施焊的压力(MPa); 0:——管材的最小届服极限(MPa); t一一焊接处管道实际壁厚(mm):

    7.1一般规定 本章所指液化石油气设施包括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 灌装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和瓶组气化站及液化石油气 瓶装供应站内的储罐、管道及其附件、压缩机、烃泵、灌装设 备、气化设备、混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不包括低温储存基地及 火车槽车、汽车槽车、槽船等液化石油气专用运输设备和站外液 态液化石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利抢修除 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程第1~6章的有关规定。 ,1.2由手液化石油气有易在低准处积聚的特性,为了防止污 染环境和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因此在排放时不能直接放人大 气中,使用火炬放散比较安全。 7.1.3液化石油气灌装、倒残等生产车间内在生产过程中不可 避免会有少量液化石油气泄漏,在厂站内重点部位应设置燃气浓 度报警器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为生产安全提供辅助的作用。对 气浓度报警器的检查周期、检查方法及合格标准在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中有明确规定。 7.1.4《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46号)规定:“充装单位应当采用计算机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 瓶进行建档登记,并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 标志钢印。充装站标志应经省级质监部门备案。鼓励采用条码等 先进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 7.2站内设施的运行、维护

    2.1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强调定时、定线邀视检查 81

    度达到60℃之前就会出现“满液”现象。出现“满液”时的温 度由超装的程度决定,超装的越多,出现“满液”的温度越低, 甚至要低于正常的环境温度。当气瓶“满液”后,若温度再升 高,液体的膨胀就受到气瓶容积的限制,处于受压状态。由于液 化气体的膨胀系数比其压缩系数大一个数量级,其膨胀量远大于 可压缩量纺织标准,一且温度上升,将导致“满液”的气瓶内压力急剧上 升。由此可知,气瓶超装是十分危险的。 7.4瓶装供应站和瓶组气化站 7.4.1空瓶、实瓶按指定区域分别直立存放,以免泄漏时液化 石油气液相从瓶口或瓶阀处漏出。漏气的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 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以免因漏气引起爆炸和火灾事 故。实瓶长时间存放易发生渗漏,气瓶周转使用可避免发生这种 间题。

    度达到60℃之前就会出现“满液”现象。出现“满液”时的温 度由超装的程度决定,超装的越多,出现“满液”的温度越低, 甚至要低于正常的环境温度。当气瓶“满液”后,若温度再升 高,液体的膨胀就受到气瓶容积的限制,处于受压状态。由于液 化气体的膨胀系数比其压缩系数大一个数量级,其膨胀量远大于 可压缩量,一且温度上升,将导致“满液”的气瓶内压力急剧上 升。由此可知,气瓶超装是十分危险的。

    7.4.1空瓶、实瓶按指定区域分别直立存放,以免泄漏时液化 石油气液相从瓶口或瓶阀处漏出。漏气的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 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以免因漏气引起爆炸和火灾事 故。实瓶长时间存放易发生渗漏,气瓶周转使用可避免发生这种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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