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204-2021 福建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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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J/T13-204-2021  福建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利用GNSS定位技术、精密水准测量技术或已建立的似大 水准面精化模型,获取实测点的高程异常值,进而得到实测点 常高,称为 GNSS 高程测量。

    2.0.13惯性测量系统inertial surveyingsystem

    由加速度计和陀螺平台等惯性器件组成的可用于测定管 空间位置的系统。

    3.1.1本规程所定义的城市地下管线是理设于地下的给水、排 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通信等管道(沟、廊)和线缆 3.1.2地下管线探测包括市政道路管线探测、厂区和住宅小区管 线探测、施工场地管线探测、专业管线探测。 3.1.3地下管线探测应查明地下管线的类别、平面位置、理深(或 高程)、走向、规格、材质、理设日期和权属单位等信息,编绘 管线图,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3.1.4地下管线探测的取舍标准应根据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管理 部门的要求和具体情况确定。 3.1.5城市地下管线探测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应与 当地城市平面坐标和高程基准相一致,并与国家统一坐标系统建 立换算关系。 3.1.6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资料应按城建档案管理的档案载体、装 订规格和组卷要求,分为文、表、图、数据盘四大类进行整理 组卷,成果验收后应及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1.7新建管线应进行覆土前竣工测量,当条件不具备时,应在 覆土前设置管线待测点,将设置的位置引到地面上,并绘制点之 记。 3.1.8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应实施工程监理,按本规程第7章的相 关规定执行。

    3.1.9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实用性、先进性、现势性、 安全性和拓展性,具备较强的查询、统计、分析、发布、交换等 服务功能水利施工组织设计

    3.1.10探测作业时应穿戴安全标志服,并口应有明显安全标志 且有专人看管,配备毒气检测设备,同时做好地下管线数据保密 措施。具体安全保护规定按附录D的规定执行。

    3.2.1地下管线点的探查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地下管线点的探查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精度:平面位置限差应为0.10h;理深 限差应为0.15h。其中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理埋深,单位为厘米 (cm),当h<100cm时则以100cm代入计算: 2明显管线点的量测精度(8td):中误差≤2.5cm。 3.2.2地下管线点的测量精度: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5cm,高 程测量中误差≤3cm。 3.2.3地下管线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 大于图上.0. 5mm

    3.3.1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地下管线资料的收集和现况调绘; 2地下管线实地调查; 3地下管线探查; 4地下管线测量; 5地下管线数据处理和数据文件编制: 6地下管线图编绘和地下管线成果表编制: 7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 8成果检查验收和归档: 9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10地下管线动态更新管理。

    3.3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3.3.2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的基本程序:接受任务(委托)、技术 准备、建立控制网、实地调查、仪器探查、管线点测量、数据处 理、管线图编绘、技术总结报告编写、成果提交、工程验收、资 料归档。当探测任务较简单或工作量较小时,上述程序可简化。 3.3.3技术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搜集、现况调绘、现场踏勘、仪器 校验、方法试验、技术设计书编制、技术培训和项目作业计划编 制。

    理、管线图编绘、技术总结报告编写、成果提交、工程验收、资 料归档。当探测任务较简单或工作量较小时,上述程序可简化。 3.3.3技术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搜集、现况调绘、现场踏勘、仪器 校验、方法试验、技术设计书编制、技术培训和项目作业计划编 制。 3.3.4探查前应搜集的资料包括: 1 相关技术标准; 2地下管线现况调绘图: 3地形图; 4测量控制点成果资料。 3.3.5测区现场踏勘的内容包括: 1了解地下管线的分布状况: 2核查地形图的现势性: 3核查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和保存情况; 4察看地物、地貌、交通情况、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的 干扰因素。 3.3.6踏勘结束后,应进行仪器校验与方法试验,试验工作完成 后应编制技术设计书,其内容应包括: 1探测工作的目的、任务、范围和工期: 2测区环境分析:包括交通条件、地球物理特征和地下管线 概况; 3执行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 4测区地形、测量控制及管线资料分析; 5地下管线探查:包括探查方法有效性分析、工作方法、技 术要求和技术措施(包括抑制王扰场的措施)、修正方法和修正

    3.3.4探查前应搜集的资料包

    系数等; 6地下管线测量方法与技术措施:包括控制测量和地下管线 点测量,若需实测探测区域地形图,还应包括地形图测量的方法 和技术措施; 7地下管线数据采集及处理方法: 8地下管线图(或含地形图)编绘及成果表编制方法(包括 数据处理和成图软件的工作程序): 9地下管线探测质量管理体系、措施: 10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11工作量估算和总体作业计划: 12项自组织和资源配置(包括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的配 备); 13探测任务较简单、工作量较小的管线探测项目技术设计 书内容可适当简化。 3.3.7地下管线探测需查明及测注的要素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确定。

    4.1.1地下管线探查须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 用实地调查与仪器探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探测设备投入生产前 应进行仪器校验和方法试验。 4.1.2地下管线探查应查明各种管线的敷设状况、平面位置、埋 深和相关属性,在地面上设置管线点标志,绘制探查草图 4.1.3管线点分为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明显管线点应进行 实地调查和量测,隐蔽管线点宜用仪器探测管线的地面投影位置 和埋深。 4.1.4在管线的特征点和附属物中心上均应设置管线点,没有特 征点和附属物点且长度超过75m的管线段,应加密设置管线点。 4.1.5管线点的地面标志可刻注记号“④”,或用铁钉、木桩打 入地面至平,在管线点附近的明显地物上用红色油漆标注位置和 物探点号。 4.1.6物探点号宜采用管线代码+自然顺序号组成的编号表示, 并保证物探点号在普查区内唯一。 4.1.7两个以上入口或井室范围超过 2.0mX2.0m的检修井,应

    4.1.4在管线的特征点和附属物中心上均应设置管线点,没有 征点和附属物点且长度超过75m的管线段,应加密设置管线月 4.1.5管线点的地面标志可刻注记号“④”,或用铁钉、木桩 入地面至平,在管线点附近的明显地物上用红色油漆标注位置 物探点号。

    入地面至平,在管线点附近的明显地物上用红色油漆标注位置 物探点号。

    4.1.7两个以上入口或并室范围超过2.0m×2.0m的检修并, 实测检修井地下空间的实际范围。线缆类和排水管道在进出检 并的实际位置宜设置管线点。

    4.1.8偏离管线中心线大于或等于40cm的附属物,应实测其点

    位和同性,升仕官 4.1.9宽度大于1m的沟道(管廊)应实测平面位置和理深。 4.1.10弧形布设的管线,应在圆弧的起止点和中点上分别设置 管线点,并增设管线点反映其几何特征。

    4.1.11物探作业应保留外业记录的原始文件。

    4.1.11物探作业应保留外业记录的原始文件。

    4.2.1明显管线点应实地量测管线的埋深,量测精确至0.01m。 1.2.2实地调查应详细调查所出露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量 则和记录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管线点调查表。 4.2.3地下管线实地调查项目按表4.2.3的规定执行。

    测和记求有大信息,开按要求填与管线点调查衣。 4.2.3地下管线实地调查项目按表4.2.3的规定执行。

    注:1表中“△”为应调查项目

    2断面尺寸(线缆类的管沟、管廊或管块的外包络尺寸)是指宽(mm)×高(mm)。 3不规则管块按断面尺寸以其外部矩形包络尺寸表示, 4同沟(廊、管块)铺设的多种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以其最高电压表示。 5同沟(廊、管块)铺设的不同权属单位的管线应分类探查。

    2断面尺寸(线缆类的管沟、管廊或管块的外包络尺寸)是指宽(mm)×高(mm) 3不规则管块按断面尺寸以其外部矩形包络尺寸表示。 4同沟(廊、管块)铺设的多种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以其最高电压表示。 5同沟(廊、管块)铺设的不同权属单位的管线应分类探查。

    4.3.2采用仪器探查应具备以下条件

    1被探查的地下管线与其周围介质之间有明显的物性差异; 2被探查的地下管线所产生的异常场有足够的强度,可在地 面上用仪器观测: 3可从干扰背景中分辨出被查管线产生的异常; 4探查精度应满足本规程第3.2.1条的要求。 4.3.3仪器选用应满足如下要求: 1分辨率和抗干扰能力可区分管线产生的信号和干扰信号: 2发射功率或磁矩应满足探查深度的要求; 3具备多种频率发射性能: 4性能稳定,重复性好,操作简便,快速定位、定深,可适 应各种自然环境。 4.3.4探查地下管线应遵循如下原则: 1 从已知到未知; 2从简单到复杂; 3优先采用有效、轻便、快捷、安全和经济的方法; 4复杂条件下宜采用多种探查方法相互验证。 4.3.5探查金属管线时宜采用磁偶极感应法或电偶极感应法。探 查铁磁性管道可选用磁测法。探查非金属管线宜采用电磁波法和 示踪电磁法。 4.3.6采用电磁感应法探查地下管线平面位置,宜用扫描搜索的 方法确定管线的大致位置再进行追踪定位。定位方法宜采用峰值 法,在无干扰的情况下可用零值法。 427应用璐晟应注探测地下悠线妞应链合加下西·

    1被探查的地下管线与其周围介质之间有明显的物性差异; 2被探查的地下管线所产生的异常场有足够的强度,可在地 面上用仪器观测: 3可从干扰背景中分辨出被查管线产生的异常: 4探查精度应满足本规程第3.2.1条的要求。 4.3.3仪器选用应满足如下要求: 1分辨率和抗干扰能力可区分管线产生的信号和干扰信号: 2发射功率或磁矩应满足探查深度的要求; 3具备多种频率发射性能; 4性能稳定,重复性好,操作简便,快速定位、定深,可适 应各种自然环境。

    1.3.4探查地下管线应遵循如下

    查铁磁性管道可选用磁测法。探查非金属管线宜采用电磁波法 示踪电磁法,

    1管线走向变化的各方向均应探测理深; 2定深位置选择在被探查管线前后至少四倍管线中心理深 范围内是单一的直管线、中间无分支或弯曲,且相邻平行管线之 间的间距应大于被探查管线理深的1.5倍; 3定深方法应根据方法试验结果确定,并根据不同仪器的特 定观测系统采用相应的定深方法,一般采用特征点法,不宜采用 直读法。 4.3.8金属管线邻近有较多的平行管线或管线分布情况较复杂 时,宜采用直接法、夹钳感应法、压线法和选择激发法等方法进 行探查。 4.3.9采用地质雷达对非金属管道进行探测时,应选用与探测对 象的理深和管径相匹配的发射频率和合适的接收大线;在一个探 测点应作两次以上的往返测量。 4.3.10雷达探测工作结束后,应编写雷达探测工作总结报告。 4.3.11非开挖施工的管线,宜结合施工、竣工资料,综合采用 多种探查方法探查。对于空间走向变化大的管线,应适当增加管 线点以体现管线实际走向。 4.3.12如遇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条件,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 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选择合适的物探方法进行探

    4.3.8金属管线邻近有较多的平行管线或管线分布情况较复 时,宜采用直接法、夹钳感应法、压线法和选择激发法等方法 行探查。

    4.3.9采用地质雷达对非金属管道进行探测时,应选用与探测 象的理深和管径相匹配的发射频率和合适的接收大线;在一个 测点应作两次以上的往返测量。

    4.3.10雷达探测工作结束后,应编写雷达探测工作总结报告 4.3.11非开挖施工的管线,宜结合施工、竣工资料,综合采 多种探查方法探查。对于空间走向变化大的管线,应适当增加 线点以体现管线实际走向。

    4.3.12如遇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条件,参照现行行业标准《 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选择合适的物探方法进行 查。

    5.1.1地下管线测量应包括控制测量、管线点测量,宜同步进行 (带状)地形图施测、修测。 5.1.2地下管线测量应在收集、分析已有的控制点和地形图资料 的基础上进行。缺少控制测量资料的地区,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 市测量规范》CJJ/T8的规定建立基本控制网。 5.1.3地下管线测量宜采用解析法或GNSS定位技术进行,其 测量精度应符合本规程第3.2.2条的规定。 5.1.4地下管线高程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GNSS高程测量。高程测量精度应满足本规程第3.2.2条的规定 5.1.5地下管线测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校正。检校 方法及观测值的改正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 的规定执行。

    5.2.1地下管线控制测量应以国家等级控制点、GNSS点和国家 一、二、三等水准点为依据。 5.2.2城市一、二级导线控制网宜沿城市主干道布设,精度和技 术要求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规定执行。 5.2.3城市一、二级导线控制点的高程,在平坦地区用四等水准 施测,在山区及位于高建筑物上的控制点可采用测距三角高程测 量方法测定。精度和技术要求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T8的规定执行。

    量、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NSS高程测量方法。5.2.5图根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2.5的规定,观测方法和布设支导线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规定执行。表5.2.5图根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的技术指标附合导线平均边长测回数方位角导线相对仪器方法与测比例尺长度闭合差(m)闭合差(DJ6)类别回数(m)(")1 :50090080单程观测1:100018001501/40001±40/nⅡI级11:20003000250注:n为测站数。5.2.6图根水准的布设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规定执行,线路长不得超过4公单。高程测量可采用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宜与导线测量同时进行。仪高和镜高应采用经检验的钢尺进行量测,精确至0.001m。其主要技术要求按表5.2.6的规定执行。表5.2.6图根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中丝法测仪器类型垂直角较差、指标对向观测高差、单向附合路线或环线闭合回法差较差(”)两次高差较差(m)差绝对值(mm)对向1DJ6≤25≤0.4X S≤40/[D]单向2注:1S为边长;2D为导线总长。5.2.7垂直角观测测回数与限差应符合表5.2.7的规定表5.2.7垂直角观测的技术要求等级测回数指标差垂直角互差DJ2115"25"一次附合DJ6225"25"二次附合DJ6125"25"13

    5.2.8采用GNSS定位技术布测地下管线控制点的精度和技术 要求按现行行业标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I/T73的 规定执行。 5.2.9GNSSRTK图根平面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9的规

    2.9GNSSRTK图根平面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9的规 0

    表5.2.9GNSSRTK平面测量技术要求

    2困难地区相邻点间距离缩短至表中的2/3,边长较差不应大于2cm

    5.2.10GNSS图根高程测量的高程异常模型内符合中误差(简 称模型内符合中误差)、高程中误差、检测较差不应超过表 5. 2. 10 的规定。

    表5.2.10GNSS高程测量主要技术要求(cl

    5.3.1管线点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5.3.1管线点测量应包括下列内

    1对管线点地面标志的平面位置和高程进行测量: 2计算管线点的坐标和高程: 3编制管线点测量成果。 5.3.2地下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测量宜采用GNSSRTK测量法或 全站仪极坐标法。

    5.3.3采用极坐标法的测距边不得大于100m,定向边宜采用长 边。 5.3.4GNSSRTK测量的精度和技术要求按现行行业标准《卫星 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的规定执行。

    5.4 带状地形图测量

    5.4.1带状地形图测量宜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测图方法,形成标准 统一的测绘成果。 5.4.2地形测图应遵循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 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的要求。 5.4.3带状地形图的施测范围应按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 5.4.4带状地形图按选用测图软件的标准进行分层、编码,建 (构)筑物等面状要素的图形应闭合。 5.4.5带状地形图的自检应符合如下规定: 1实地图的检查率应为100%; 2按不少于30%的图幅、每幅不少于30个地物点的实测抽 检; 3各项精度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 中1:500地形测图精度的要求

    6管线图编绘和成果表编制

    6.1.1地下管线图编绘应以现状地形图为基础底图,依据外业测 量采集的管线数据使用成图软件自动生成地下管线图。 6.1.2地下管线图分为专业地下管线图和综合地下管线图。 6.1.3综合地下管线图的比例尺宜采用1:500,专业地下管线图 的比例尺可采用1:500或1:1000,图幅规格和分幅应与本地区 地形图的规格和分幅一致。 6.1.4综合地下管线图和专业地下管线图宜以彩色绘制,地下管 线按投影中心(展绘管线点位置)用相应图例连线表示,附属设 施在实际中心位置以相应的符号表示。 6.1.5地下管线图图例、管线代码和颜色、点符号图例、地下管 线图编制、数字和注记应分别按本规程附录A、附录B、附录C、 录E、附录F的规定执行,地形要素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 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的规定表示。 6.1.6地下管线图的各种文字、数字注记不应压盖地下管线及其 附属设施的符号。基础地形图中,与地下管线矛盾或重合的地物 应进行册删除、移位或恰当处理。 6.1.7管线图应按管线种类分别标注管线点编号(图上点号), 图上点号以图幅为单位,按管类以自然顺序号独立编号,

    6.2.1地下管线图应表示探测的各种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 面建(构)筑物与地形特征。

    6.2.2排水管线应标注流向,流向符号颜色与排水管线相同。 6.2.3管沟(廊)应按实测范围绘制管沟(廊)范围线,宜以图 上实部2mm、虚部1mm的虚线表示,并绘制出管沟(廊)内相应 的管线。 6.2.4并室范围线以虚线表示,并在并室儿何中心加注窖并符 号。 6.2.5不同权属单位共用的管块,应按权属单位分别展绘管线, 6.2.6预理埋的管块、管沟(廊)宜以图上实部2mm、虚部1mm的 虚线表示,综合图扯旗注明“空管”,专业图上注记“空管”。 6.2.7各种管线在管线图中应注记管类代码、管径(或断面尺 寸)。 6.2.8当管线上下重叠或相距较近且不能按比例绘制时,应在图 内以扯旗的方式说明。扯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幅综合管线图应在管线密集处做1一2处扯旗; 2各种管线应注明管类代码、材质、管径(或断面尺寸)、 压力(或电压)、埋深; 3电缆类管线应加注直理、电缆条数、孔数、电压: 4燃气、污水、热力、工业等有压力的管线,在管径或断面 尺寸后加注:压力值、有压或低压、中压、高压。

    表6.2.8综合地下管线图扯旗注记内容

    6.2.9专业管线图的管线注记内容除理深不注记外,其他项与综 合扯旗内容相同,参照表6.2.8的规定执行

    6.3.1管线成果表应依据地下管线数据库文件及地下管线探测 成果进行编制。 6.3.2地下管线成果表编制宜采用电子表格,编制内容应满足附 录G要求。 6.3.3窖并坐标在管线成果表中应以并位中心点坐标表示,并表 箸井内各个方向的管线连接关系。 6.3.4成果表以图幅为单位,分专业进行整理编制,并编制制表 消品

    7.1.3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技术设计书和作业质量管理体系方案,并提出审核意 见,报探测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3督促探测单位和协助探测工程管理部门进行作业前的有 关准备工作; 4监督探测单位对工程合同的履约情况; 5按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探测工程进行巡视检 查、图面审查、实地巡图、抽样检查和数据检查,对存在的问题 监督探测单位进行整改; 6贯彻执行探测工程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补充规定;

    7监理单位应对各阶段的工程质量及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 作出质量评价; 8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编写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4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任务概况:任务来源和目的; 2监理工作目标:工期目标与质量目标; 3监理工作内容; 4项目组织:人员组织、设备组织和技术资源组织: 5工作流程; 6作业依据; 7监理工作方法:过程巡检方法、抽样检验方法: 8项目管理工作方法:进度管理与质量管理工作方法; 9监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0应说明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遗留问题: 11精度统计、质量评定; 12 结论与建议; 13附件。

    7.1.5监理资料的归档内容应包括:委托监理合同、监

    7.1.5监理资料的归档内容应包括: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技术设计书报审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 程暂停令、探查核验资料、测绘核验资料、数据成果监理资料、 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月报、质量缺陷与事故 的处理文件、工审核意见书、测区专业监理报告、测区工程监 理报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

    1检查档案资料完整性、准确性: 2检查档案资料组卷方法; 3检香档案资料质量和规格:

    4检查档案资料编目。 7.1.7经工程监理检查,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探测工程,工程监 理单位或探测工程管理部门应责成探测单位立即整改或返工,直 至达到技术要求。

    7.2.1探查巡视监理:监理人员应在作业队伍进行物探方法试验 和探测作业过程中,不定期到作业现场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作 业情况,并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工作草图、质量自检情况。其内 容包括:仪器的校验记录和鉴定证明、仪器试验及方法试验等资 料;作业人员对技术设计书的执行情况、工作量完成情况、质量 检查情况和原始记录情况等。 7.2.2管线点检查抽样应遵循随机抽取、均匀分布、有代表性的 原则。

    7.2.3明显管线点调查监理

    1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理深中误差按本规程第3.2.1条的 规定执行; 2实地抽查不少于3%的明显管线点,着重检查管线规格、 理深、材质发生突变的点。 7.2.4隐蔽管线点探查监理: 1抽查点的中误差和限差按本规程第3.2.1条的规定执行 2抽查点应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点数的3%。 7.2.5隐蔽管线点开挖监理:在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理深和隐蔽 管线点重复探测点位、理深符合设计书要求的基础上,抽查不少 于隐蔽管线点总点数的0.5%且不少于3个点进行开挖验证,统 计超过规定限差的管线点数量,计算管线点超差率,抽查点的限 差按本规积321条的规定执行超差率应按下式计算。

    7.3.1测绘作业监理应检查仪器的校验记录、探测单位对技术设 计书的交底情况等, 7.3.2监理人员在作业队伍进行测量作业过程中,不定期到作业 现场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作业情况。 7.3.3控制测量作业监理: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T8进行监理,其内容包括布网的走向是否符合城市控制测 量总体布网原则,等级导线点理石是否符合规定,作业是否按现 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技术要求进行,平差计算 资料精度指标是否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 要求等。

    7.3.4管线点测绘监理:随机、均匀抽取总管线点5%进行设站检

    7.4.1数据成果监理内容包括:数据格式检查、数据逻辑性检查、 数据成果和原始记录一致性检查和重复管线段检查等。 7.4.2采用查错软件对探测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100%逻辑检 查,经监理检查合格后的成果数据方可导入地下管线数据库。 7.4.3数据一致性检查应抽查不少于5%的原始记录和数据文 件对比检查,出错率不大于0.5%,无重复管线段和管线点。

    8.1.1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检查包括探测单位检查、监理单位检查 和权属单位核查。检查工作分为外业和内业两部分,探测单位检 查须实行三级检查制度。 8.1.2在探测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探测成果经监理单位检查 通过,并作出质量评估报告后,由探测工程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8.1.3检查验收的依据包括工程合同、经批准的技术设计书及有 关技术标准。 8.1.4验收合格后的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资料,应及时移交城建档 案管理部门归档管理

    8.2.1地下管线探测的各级检查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替 代,检查要求应按本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8.2.2探测单位质量检查包括儿何精度检查和属性调查结果检 查,其中几何精度的检查取样应遵循随机抽取、均匀分布、有代 表性的原则,样本抽取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检查不少于明显管线点总数的5%: 2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检查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5%; 3隐蔽管线点开挖检查(含针探验证)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 数的0.5%且不少于3个点进行开挖验证; 4每个测区随机抽查管线点总数的5%进行测量成果质量 的检查; 5实地巡图检查量为100%;

    6成果资料检查量为100%。 8.2.3各级检查工作应作好记录,并编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 容应包括: 1任务概况; 2检查工作概况; 3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 4精度统计; 5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6质量统计和评价。

    8.3.1监理单位检查包括前期工作检查、任务履行检查、野外作 业检查、内业数据检查,并对成果质量作出评估。 8.3.2监理单位的检查工作应按本规程第7章的要求执行。

    8.4.1探测单位提交专业管线资料,由探测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管 线权属单位对专业管线资料进行核查。

    权属单位对专业管线资料进行核查。 4.2权属单位核查的内容包括: 1漏(错)测的管线; 2管线特征点和附属物: 3管径、管材、压力/电压、流向、埋设日期等。

    8.5.1探测单位内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工报告,提交监理 单位检查。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做出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成 果资料经监理评定合格后,由探测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8.5.2提交的探测成果资料应包括: 1 工程探测合同书; 2监理合同书; 3经批准的技术设计书(附方法试验的详细资料): 4所利用的已有成果图表资料、起算数据、仪器检校资料: 5地下管线现况图、地下管线探查记录表、控制点成果表, 地下管线成果表、专业管线图、综合管线图及电子数据文件; 6各种观测记录、计算资料,各种检香查和开挖验证记录等, 7探测单位的检查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8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报告。 8.5.3技术总结报告内容宜包括: 1工程概况:工程的依据、目的和要求;工程的地理位置, 地球物理特征和地形条件;开、竣工日期及实际完成的工作量: 2探测技术措施:作业的标准依据;坐标和高程的起算依据: 采用的探测仪器和方法;管线图的编绘情况; 3探测结论和质量评定; 4应说明的问题; 5附图附表。 8.5.4等级控制测量成果验收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T8的规定执行。 8.5.5探测成果的验收内容宜包括: 1控制测量原始记录的规范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成果资料 的完整性; 2探测技术措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所利用已有成果资料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4探测起算数据和阶段性成果资料合法性和规范性; 5管线探测表记录内容的完整性:

    8.5.3技术总结报告内容宜包

    6仪器检查、开挖验证记录的完整性: 7问题处理措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8质量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9抽样检查原始资料、成果表、综合管线图; 10探测成果数据监理检查记录的完整性; 11技术总结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12成果资料组卷归档的规范性; 13验收合格后,由探测工程管理部门出具《地下管线验收 明书》。

    8.6.1外业探查的质量评定

    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的理深中误差可按下式计

    8.6质量评定和等级划分

    Md =±1 i= 2n

    式中:△d一一重复量测差值; n一一重复量测点数。 2隐蔽管线点采用同精度的仪器进行探测检查时,平面位置 中误差Mts和埋深中误差Mth分别按下式计算,其值不应超过第 3.2. 1 条规定限差的 0.5倍。

    Mth =±V /=1 2n Mts =±1 i=l 2n

    Aht一一埋深差值; n一一隐蔽管线点检查点数。 3隐蔽点开挖检查应在隐蔽管线点中均匀分布随机抽取不 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0.5%进行开挖验证。当开挖管线点超差 率≤10%时,探查工作质量合格。当10%<超差率20%时, 应再抽取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0.5%开挖验证。两次抽取开 挖验证点超差率≤10%时,探查工作质量合格,否则不合格。当 超差率>20%时,且开挖点数>10时,探查工作质量不合格。 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开挖验证或开挖验证比例达不到规 定要求时,可采取加大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等方式来代替开挖验 证。

    8.6.2测绘精度评定

    香点高程测量中误差可按下式计

    [M,/≤3.0cm

    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7 Mh =± N Ah? / 2n

    式中:△h一一高程较差; n一一检查点数。 2检查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一一高程较差; n一一检查点数。 2检查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可按下式计算:

    Ma/≤ 5.0cm

    (ZAX? +2)/2n Ma=±

    式中:△X,,△Y, 纵横坐标较差; 检查点数。 n

    9.1.1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涵盖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 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系统试运行、成果提交与验收、系 统维护等阶段。 9.1.2系统功能应涵盖数据管理、系统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的 功能,包括信息输入、编辑、存储、统计、分析、更新、历史管 理和输出等功能教育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三维显示、分析等功能 宜与智慧专业管线系统对接,实现物联传感信息的共享应用。 9.1.3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完善的网络和系统的安全 保密措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系统研发前应进行需求调研,并应由使用者和开发方共同 求分析。需求分析确定的内容应包括:

    .2.1系统研发前应进行需求调研,开应由使用者和开发方共向 完成需求分析。需求分析确定的内容应包括: 1 功能需求; 2性能需求; 3设计约束; 4外部接口。 9.2.2系统的总体设计应建立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包括以 下内容: 1系统总体结构设计; 2子系统划分和模块功能设计; 3系统结构设计和系统空间数据库概念设计; 4系统标准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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