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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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1、 总 则 1.1 为促进重庆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规范村镇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提高村镇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家建设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法规、条例的精神,特此制定《重庆市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 1.2 本导则所指村镇包含村庄和集镇。村庄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按其地位可分为中心村或基层村,隶属于建制镇或乡(民族乡)。集镇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1.3 本导则所指村镇规划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其编制应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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