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10-2019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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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城乡供水总体规划

    3.1.1县(市、区)应编制城乡供水总体规划。有条件的地区 可编制区域供水规划。 3.1.2城乡供水总体规划应以当地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为依据 以统筹城乡、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为目标,并与水功能区 划、水资源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 协调。

    3.1.1县(市、区)应编制城乡供水总体规划。有条件的地区 可编制区域供水规划。

    以统筹城乡、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为目标建筑安全管理,并与水功能 划、水资源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 协调。

    3.1.3城乡供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宜包括供水工程现状

    量预测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规划目标、水源规划、供水工程 规划、供水安全保障和运行调度管理、分期建设方案、规划保障 措施等。

    3.1.4应加强水源调查,选择优质可靠水源,并考虑应急备用

    水源;缺之优质可靠水源时,经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可实施 水工程和蓄水工程,

    纳人规划范围。当输水管线途经的区域需由同一水源供水时 统一规划。

    3.2村镇供水工程规划

    3.2.1村镇供水工程规划宜在县(市、区)的范围内统筹安排 布置,并与城乡供水总体规划等衔接。 3.2.2村镇供水工程规划应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管并 重、安全优先、节能降耗、节约用水等原则。 3.2.3村镇供水工程规划宜包括自然、社会经济及发展概况 供水现状分析与评价,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需水量预测 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水源选择和保护,供水工程总体布局,

    3.2.3村镇供水工程规划宜包括自然、社会经济及发

    供水现状分析与评价,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需水量预 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水源选择和保护,供水工程总体布

    主要建设内容,典型工程设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分期实施计 划以及规划保障措施等

    农村供水规模化为自标,根据区域内自然条件、水资源状况、居 民区生活和二三产业供水现状、用水发展需求以及居民点分布等 进行分区,合理确定水源和供水工程布局

    3.2.5集中供水工程应根据区域的水源条件、用水需求、

    点分布和地形条件等,合理确定水源、取水方式、供 厂厂址、净水工艺、输配水管网布置等。

    3.2.6城镇供水管网延伸供水工程,应在调查、论证基础上合 理确定技术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规划供水区进行需水量调查和测算, 对现有城镇供水 水源、水厂供水能 实际用水量等进行 2对规划拟设置 置接管点的压力和消毒剂余量进行实测,根 据管网拟延伸距离、地形高差等分析论证是否需要设加压泵站或 采取减压措施及补加消毒剂。 3分析论证管网延伸供水工程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3.2.7具备条件的地区应规划建设 【Ⅲ型供水工程,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筛选优质可靠水源,有条件时应考虑应急备用水源,并 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落实水源保护措施 2配备净化、消毒设施及能进行日常水质检测的化验室等。 3平原地区以地下水为水源,但缺乏水量充沛的集中水源 地可利用时,可采用多个水厂联网供水,水源互为备用。 4山丘区应合理利用地形条件,规划建设重力自流供水工 程,地形高差较大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5当规划供水范围内地形高差较大或个别供水区较远时 应分片区采用分压供水,对远离水厂或位置较高的用水点设置加 压措施供水。 6当规划供水范围较大、管线较长时,水厂、加压泵站和

    高位水池的位置及高程、供水主干管管径应按运行电耗和成本 低、便于运行管理等原则合理确定 3.2.8受地形、水源水量等条件限制或村庄、居民点地形偏远 可规划建设IV型或V型集中供水工程。 3.2.9高氟水、苦咸水等地区周边确无水质较好的水源时宜采 取分质供水。

    3.2.10居住分散的农户

    或地下水建设引泉(溪)供水工程或户用供水井;严重缺水 且具备集雨条件的村庄或农户,可建设雨水集蓄工程。

    4.1.1集中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应根据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 量、公共建筑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浇洒道路 和绿地用水量、消防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等的 总和确定,不同供水工程应根据当地实际用水需求列项,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根据水源条件、现状用水量、用水条件及发展变化、制 水成本、用水户意愿以及当地用水定额标准和类似工程的供水情 兄等综合确定。 2分别计算供水范围内各村镇最高日用水量。 4.1.2居民生活用水量可按公式(4.1.2-1)和公式(4.1.2 2)计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W=Pq/1000 P=P。(1+)"+P

    W. 居民生活用水量,m3/d P 设计用水人口数,人; P。 供水范围内的现状常住人口数,其中包括无当地户 籍的常住人口,人; 设计年限内人口自然增长率; n 工程设计年限,年; P1 设计年限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总数,人,可根据各村 镇的人口规划以及近年来流动人口和户籍迁移人口 的变化情况按平均增长法确定; 9 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可按表4.1.2确定 L/(人: d) 。

    表4.1.2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单位: L/(人· d)

    1确定设计用水人口数时,集聚提升类村庄和城郊融合类 时庄,应考虑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特色保护类村庄,应考虑旅 游用水需求;搬迁撤并类村庄,限制新建或改扩建供水工程,通 过维修养护维持供水水平。 2选取用水定额时,应对本地村镇居民的水源条件、供水 方式、用水条件、用水习惯、生活水平、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调 查分析,并遵照以下原则:村庄比镇区低,生活水平较高地区宜 采用高值,有其他清洁、备用水源且取用方便的地区宜采用低

    值,发展潜力小的地区宜采用低值,制水成本高的地区宜采用低 值。实际调查情况与表4.1.2有出人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增减。 3输水管道较长时,可适当考虑输水漏损水量。 4.1.3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根据公共建筑性质、规模及其用水定 额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村庄公共建筑用水量,可只包括学校和幼儿园的用水, 可根据师生数、寄宿以及表4.1.3中用水定额确定

    表4.1.4饲养畜禽最高日用水定额

    表4.1.4饲养畜禽最高日用水定额

    单位:L/(头或只·d)

    2畜禽放养时,应根据用水现状在定额用水量基础上适当 折减。 3有独立供水水源的饲养场不计此项。

    4.1.5企业用水量应根据下列

    1应根据企业类型、规模、生产工艺、生产条件及要求、 现状、近期发展计划和当地的用水定额标准等确定。 2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应根据车间性质、温度、劳动条 卫生要求等确定,无淋浴的可为2030L/(人·班);有淋

    4.1.8消防用水量,应按GB50016、GB50974和GB50039

    有关规定确定。充许间断供水或完全具备消防用水蓄水条件的 镇,在确定供水规模时可不单列此项,

    4.1.9时变化系数应根据村镇的供水规模和方式,生活

    企业用水条件、方式和比例,结合当地类似供水工程最高日供水 情况分析确定,可按下列情况选取: 1基本全日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可按表4.1.9确定。 2定时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可取3.0~4.0,日供水时 间长、用水人口多的取较低值。

    4.1.10日变化系数,应根据供水规模、用水量构成、生活水

    4.1.10日变化系数,应根据供水规模、用水量构成、生活水

    平、气候条件,当地类似供水工程的年内供水变化情况,通过调 查分析确定,可取1.3~1.6。

    表4.1.9基本全日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

    4.1.11水厂自用水量,应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和净水构筑 物、设备类型确定,可按最高日用水量5%~10%计算;只进行 消毒处理的水厂,可不计此项。 4.1.12水源取水量可按设计供水规模加水厂自用水量确定,输 水管道较长时,尚应考虑输水管道的漏失水量。 4.1.13应急供水和分质供水时,饮用水用水定额可按5.0~ 7.5L/(人· d)确定。

    物、设备类型确定,可按最高日用水量5%~10%计算;只进行

    4. 2 供水水质和水压

    4.2.1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应符合 GB5749的要求。 4.2.21 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

    要求,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加压方式。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 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可取10m;两层建筑物可取12m; 层以上建筑物每增高一层增加4.0m;当用户高于接管点时, 应加上用户与接管点的地形高差。

    4.2.3配水管网中消火栓设置处的最小服务水头不应低于10m

    4.2.4用户水龙头的最大静水头不宜超过40m,超过时宜采 减压措施。

    防洪、抗震、结构和电气

    4.3.1村镇供水工程防洪设计应符合GB50201以及SL 有关规定。

    4.3.1村镇供水工程防洪设计应符合GB50201以及SL252的

    4.3.2村镇供水工程抗震设计应符合 GB 50011、GB 5003

    GB50191、GB50223和GB51247的有关规定。 4.3.3构(建)筑物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010、GB500 GB50007、GB50069、GB50662和SL191的有关规定。 (建)筑物结构设计,可采用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图。

    4.3.4村镇供水工程的电

    5.1.1水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质良好、便于卫生防护。地下水水源水质符合GB/T 14848的规定,地表水水源水质符合GB3838的规定。当水源水 质不符合上述要求,当地或邻近地区确无适宜水源时,应采用相 应净化处理工艺。取水点应避开污染源,宜选在污染源和居住区 的上游。 2水量充沛 地下水水源的设计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量, 开采后不应引起地下 水水位持续下降、 水质恶化或地面沉降;地 表水水源的设计 枯力 (期流量的年保证率, E 重缺水地区不得低于 90%,其他地区不得低于95%。单水源水量不能满足要求时, 可采取多水源或调蓄等措施。 3符合当地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的要求, 并按优质水源优 先保证生活用水的原则 合理处理与其他用水之间的矛盾,必要 时可实施跨区域调办 5.1.2水源选择前,应根据下列要求调查和收集区域水资源的 水质、水量以及开发利用条件等资料: 1当地水利、卫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相 关规划和管理规定。 2选择地表水水源时,包括水源原有功能及开发利用现状, 水源位置及到供水区的距离、高程,周边环境及水产养殖、面源 污染、污废水排放等水源保护现状、加强保护的难易程度,近年 来枯水期和丰水期的水质化验资料,不同水文年的逐月流量、水 位和含沙量,以及洪水和冰冻等情况。 3选择地下水水源时,包括当地水文地质调查和地下水动 态监测资料,当地已建成各类取水井、出水量、水质变化以及王

    1当地水利、卫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相 关规划和管理规定。 2选择地表水水源时,包括水源原有功能及开发利用现状, 水源位置及到供水区的距离、高程,周边环境及水产养殖、面源 污染、污废水排放等水源保护现状、加强保护的难易程度,近年 来枯水期和丰水期的水质化验资料,不同水文年的逐月流量、水 位和含沙量,以及洪水和冰冻等情况。 3选择地下水水源时,包括当地水文地质调查和地下水动 态监测资料,当地已建成各类取水井、出水量、水质变化以及王

    旱年地下水水位下降情况。 4选择泉水和溶洞水作为水源时,应对已经作为供水水源 的泉水和溶洞水调查,了解其水量、水质变化情况,重点是干旱 年出水量减少情况;对尚未开发利用的,宜听取当地居民对其在 不同干旱年份、不同季节的水量变化描述,并实测其水质和 水量。

    5.1.3有多个水源可供选择时,应根据水质、水量、位置、高

    程、施工和管理难度、卫生防护、净水工艺及成本、供水系纟 能要求、管网布置等,经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

    5.1.4水源水资源评价和勘察应

    1分析水质检测和干旱年枯水期可供水量,结合供水方案 作出评价。 2收集地下水水源水文地质勘探资料, 进行水质实测或对 相邻同一含水层的井水水质检测,调查水源保护和污染状况,对 现状水平年水量、水质作出评价。资料缺乏时,应按GB50027 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察。 3分析地表水水源不同水文年逐月水质、水位、流量、含 沙量、洪水和冰冻等历史记录资料,并进行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资料缺乏时,应进行 实测和现场调查 选择相邻水文站作参照进 行水文预测分析, 并适当提高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

    5.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建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划分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公共设施应进行污水防渗处理, 2减少保护区内和周边地区农业生产化肥施用量,采取有 效农艺措施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农药容器等废弃物应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妥善处理。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和荒坡,宜种植具有水源 函养功能的林草或按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农作物种植。 3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应按 当地政府规定关闭或拆除。

    5.2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5.2.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和位置,应根据地下

    士地下力 文地质条件、设计取水量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 足下列要求: 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可根据下列条件选择: 1)含水层总厚度大于5m、底板埋深大于15m时,可选 择管井。 2)含水层总厚度为5~10m、底板埋深小于20m,管 出水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择大口井。 3)含水层有可靠补给水源、底板埋深小于30m,管井和 大口井出水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择辐射井。 4)集取地表渗透水或地下潜流,含水层厚度小于5m且 埋深较浅时,可选择渗渠,但渠底埋深宜小于6m。 5)有水质良好、水量充足的泉水时,可选择泉室集取 泉水。 2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 1)位于水质良好、不易受污染、易开采的富水地段,并 便于划定保护区。 2)位于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 3)按地下水流向,设在村镇的上游,并靠近主要供水区 4)集取地表渗透水时,地表水水质应符合GB3838的 要求。

    5.2.2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各含水层的岩性、透水性、水质、补给条件和设计 取水量等确定拟开采含水层。 2根据拟开采含水层的埋深、岩性、出水量、枯水季节地 下水位理埋深及其近年来的下降情况、相邻井的影响、施工工艺等 因素综合确定构筑物深度。

    3进水构造具有良好的过滤性能,进水量大于设计取水量, 结构坚固、抗腐蚀性强且不易堵塞。 4具有防止地面污水渗入的措施,管并应填理埋并采用黏土 球封堵非开采含水层。 5大口井、辐射井、渗渠和泉室应有通气措施。 6具有测量水位的条件并设置相应量测装置。 7位于河道附近的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应有防冲和防措施 5.2.3管井、大口井、辐射井的设计应符合GB/T50625、GB 50296的有关规定。I~Ⅲ型供水工程,应设置备用并;备用并 数量,可按设计取水量的10%~20%确定,且不少于1处。

    5.2.4渗渠设计应符合下列

    1集水管(渠)宜按非满流设计,流速宜为0.5~0.8m/s, 充满度宜为0.5,纵坡不小于0.5%。 2集水管(渠)的进水孔应交错布置在集水管(渠)设计 过水断面以上,孔眼直径和密度应根据管(渠)的结构强度、设 计取水量确定,孔眼流速不大于0.01m/s,孔眼净距不小于孔眼 直径的2倍。 3集水管(渠)外侧应设3~4层反滤层,每层厚200~ 300mm,总厚度不小于800mm,集取地表渗透水时,反滤层应根 据地表水水质状况适当加厚。与含水层相邻的反滤层滤料的粒径 可按公式(5.2.4)计算;与集水管(渠)相邻反滤层滤料的粒径 应大于进水孔眼直径;两相邻反滤层的滤料粒径比宜为2~4。

    化处设检修并,间距可为50m;集水管内径(或短边长度)不 应小于600mm。 5集水井宜分成沉砂室与清水室两格,容积可按不小于渗 渠30min出水量计算。 6集取地下潜流的渗渠,防渗体应嵌入相对隔水层,并有 防止侧向绕渗措施。

    5。2.5泉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地形、泉水类型和补给条件,有利于出水和集水, 不破坏原地质构造布置泉室 2泉室容积应根据泉室功能泉水流量和最高日用水量等 条件确定。泉室与清水池合建时,泉 泉室容积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 25%~50%计算; 泉室 与清水池分建时,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 10%~15%计算 3布置在泉眼 处的泉室,进水侧应 设反滤层, 其他侧应封 闭。反滤层宜为 3~4层,每层厚200~400mm,底 部进水的上 升泉反滤层总厚 度 不小于600mm;侧向进 的下降泉反滤层总 厚度不小于1000mm 与泉眼相邻的反滤 料的粒径可按公式 (5.2.4)计算,两相邻反滤层的粒径比宜为2~4。侧向进水的 泉室,进水侧应设齿墙 基础不应透 4泉室结构应有良好的防渗措施,并设顶盖、通气管、溢 流管、排水管和检修孔。 5泉室周围地面,应有排水和防止雨水径流冲刷的措施,

    5.3.1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根据下列要求,通过技术经 济比较确定: 1 位于村镇上游等水源水质较好的地带。 2 靠近主流,枯水期有足够的水深。 3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稳定的岸边和河(库、湖 等) 床。

    4易防洪,受冲刷、泥沙、漂浮物、冰凌等的影响小。 5靠近主要供水区。 6符合流域、区域水源开发利用和整治规划的要求,不影 响原有工程的安全和主要功能。 7施工和运行管理方便。 5.3.2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应综合考虑近远期设计取水量 以及水源水质、水源特点、地形、地质、施工、运行管理等条 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河(库、湖等)岸坡较陡、稳穗定 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岸边有足够水深、水位变幅较小、水质较好时,可采用岸边式取 水构筑物。 2河(库 岸边平坦 枯水期水深不足或水质不好 而河(库、湖 质较好且床体稳定时,可采 小有足码 水深 用河床式取水构筑物。 3水源水位变幅大,但水位涨落速度小于2.0m/h、水流 不急、枯水期水深大于1m时,可采用缆车或浮船(桶)式取水 构筑物。 4在推移质 河流中取水,可采用低坝式 取水构筑物;在 天颗 粒推移质较多的山丘区浅水河流中取水,可 采用底栏栅式取水构筑物

    区不应低于90%,其他地区不应低于95%;正常运行水位,可 取水源的多年日平均水位;最高运行水位,可取水源的最高设计 水位。

    1浪高小于0.5m时,不应低于水源最高设计水位加0.5m。 2浪高天于等于0.5m时,不应低于水源最高设计水位加 浪高再加0.5m,必要时应增设防止浪爬高的措施。 5.3.6地表水取水构筑物进水管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水管孔距水底的高度,应根据水源泥沙特性、水底泥 沙沉积和变迁情况以及水生物生长情况等确定。水平进水管孔, 下缘距水底的高度不应小于0.5m;垂直进水管孔,距水底的高 度不应小于1.0m。 2进水管孔上缘在最低设计水位下的没深度,应根据进 水水力学要求、冰情、漂浮物和风浪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 于 0.5m。 3在水库和湖泊中取水,固定式取水构筑物宜分层取水, Ⅲ型以下供水工程宜选择浮筒式,取水点宜在水面以下1.0m。 5.3.7地表水取水构筑物进水孔前应设置格栅,并符合下列 要求

    1浪高小于0.5m时,不应低于水源最高设计水位加0.5m。 2浪高大于等于0.5m时,不应低于水源最高设计水位加 浪高再加0.5m,必要时应增设防止浪爬高的措施。 5.3.6地表水取水构筑物进水管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水管孔距水底的高度,应根据水源泥沙特性、水底泥 沙沉积和变迁情况以及水生物生长情况等确定。水平进水管孔, 下缘距水底的高度不应小于0.5m;垂直进水管孔,距水底的高 度不应小于1.0m。 2进水管孔上缘在最低设计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进 水水力学要求、冰情、漂浮物和风浪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 于0.5m。 3在水库和湖泊中取水,固定式取水构筑物宜分层取水 Ⅲ型以下供水工程宜选择浮筒式,取水点宜在水面以下1.0m。 5.3.7地表水取水构筑物进水孔前应设置格栅,并符合下列 要求: 1栅条间净距应根据取水量、漂浮物等确定,可为30 ~80mm。 2过栅流速,可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1)河床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1~0.3m/s,无 冰絮时采用0.2~0.6m/s。 2)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2~0.6m/s,无 冰累时采用0.4~1.0m/s。 3)计算过栅流速时,阻塞面积可按25%估算。 5.3.8缆车或浮船(桶)式取水构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刚度。 2水泵机组和管道的布置,应使缆车或浮船(桶)平衡: 水泵机组基座的设计,应减少对缆车或浮船的振动,机组应设在 一个基座上。 3缆车式取水构筑物宜布置在岸边倾角为10°~28°的地段; 缆车轨道的坡面宜与原岸坡接近;水下部分轨道,应避免挖槽,

    1栅条间净距应根据取水量、漂浮物等确定,可为30 ~80mm。 2过栅流速,可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1)河床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1~0.3m/s,无 冰累时采用0.2~0.6m/s。 2)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絮时采用0.2~0.6m/s,无 冰絮时采用0.4~1.0m/s。 3)计算过栅流速时,阻塞面积可按25%估算。 5.3.8缆车或浮船(桶)式取水构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刚度。 2水泵机组和管道的布置,应使缆车或浮船(桶)平衡; 水泵机组基座的设计,应减少对缆车或浮船的振动,机组应设在

    5.3.8缆车或浮船(桶)式取水构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刚度。 2水泵机组和管道的布置,应使缆车或浮船(桶)平衡; 水泵机组基座的设计,应减少对缆车或浮船的振动,机组应设在 一个基座上。 3缆车式取水构筑物宜布置在岸边倾角为10°~28°的地段 缆车轨道的坡面宜与原岸坡接近;水下部分轨道,应避免挖槽,

    有淤积时尚应考虑冲砂措施;缆车应设制动装置。 4浮船(桶)式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选择在河岸较陡和 停泊条件良好的地段:浮船(桶)应有可靠的锚固设施。

    5.3.9低坝式取水构筑物应选择在河床稳定的河段,并有泄水

    5.3.10底栏栅式取水构筑物应选择在河床稳定、纵坡大、水流

    集中和山洪影响较小的河段,并有沉砂和冲砂设施。栅条宜采 不锈钢骨架和网制作,

    床及地质条件具备时,可建大口井取水

    6.1.1泵站选址及设置,应根据供水系统布局,以及地形、地 质、防洪、电力、交通、施工和管理等条件分析确定。取水泵站 应满足水厂的设计要求,供水泵站和加压泵站应满足向用户供水 的需求

    式中Q 泵站设计流量,m/h; W,一 最高日取水量,m,为最高日用水量、水厂自用 水量之和,输水管道较长时增加管道漏失水量; T一日工作时间,h,与净水构筑物(或净水装置)的 设计工作时间相同。 2向调节构筑物抽送清水的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5I~Ⅲ型供水工程的取水泵站和供水泵站,应布置多个 水泵机组。供水流量变化较小的泵站,宜采用相同型号的水泵机 组;供水流量变化较大的泵站宜采用大小泵搭配,但型号不宜超 过3种。 6I~血型供水工程的取水泵站和供水泵站应设置备用水 泵机组,备用泵型号至少有1台与经常运行的主力泵型号一致。 NV型、V型供水工程的取水泵站和供水泵站,宜设1台备用泵。 7电动机选型,应与水泵性能相匹配;采用多种型号的电 动机时,其电压应一致。

    6.2.3供水泵站直接向输配水管网供水时宜采用变频调速

    1调速水泵不调速时的工作点,应在其特性曲线高效区的 扬程较低区。 2泵站的调速方案和水泵的调速范围,应根据日用水变化 情况、出水管路的流量一扬程特性曲线、泵站的水泵组合和水泵 特性确定。 3调速控制系统应设压力控制器,并具有软启动、变频自 动、工频自动和手动操作功能。

    6.2.5在进水池最低运行水位时,离心泵的安装高程应满

    充许吸上真空高度或必需汽蚀余量的要求;在含泥沙的水源 水时,应对水泵的允许吸上真空高度或必需汽蚀余量进行修 潜水泵在最低设计水位下的淹没深度,管井中不应小于3m 口井、辐射井中不应小于1m,进水池中不应小于0.5m; 泵吸水口距水底的距离,应根据水底的泥沙淤积情况确定

    6.2.6卧式离心泵宜采用自灌式充水;进水池最低运行水

    流速宜为1.5~2.0m/s。 2进水管不宜过长,水平段应有向水泵方向上升的坡度; 进水池最高设计水位高于水泵进口最低点时,应在进水管上设压 力真空表和检修阀。 3每台水泵出水管路上应设渐扩管、伸缩节、压力表、工 作阀、止回阀和检修阀,泵站出水总管上应设流量计。 6.2.8对向高地输水等可能产生水锤危害的泵站,设计中应进 行事故停泵水锤计算。当事故停泵瞬态特性不符合GB50265的 规定时,应采取下列防护措施: 1在泵站内的水泵出水管路上设水锤消除装置。 2在泵站外出水管路的凸起点设空气阀;出水管路中长距 离无凸起点的管段,应每隔一定距离设空气阀。 3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适当降低管道设计流速。 6.2.9无负压供水设备接入点的来水量及水压应满足设计供水 要求,不应影响周围用户的水压及水量,并采取可靠的防负压及 防倒流措施

    6.3.1泵房设计应便于机组和配电等电气设备布置、安装、运 行操作、维修以及进出水管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房内的主要人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相邻机组 之间、机组与墙壁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并满足泵轴和电动 机转子检修拆卸要求;高压配电盘前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2.0m;低压配电盘前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 2泵房内应设排水沟、集水井,宜设排水泵,水泵等设备 的散水不应回流至进水池(或井)内。地下或半地下式泵站应设 排水设施。 3泵房至少应设1个可以通过最大尺寸设备的门。 4长轴井泵和多级潜水泵泵房,宜在井口上方屋顶处设吊 装孔

    5起重设备应符合最重设备吊装要求。 泵房高度应符合最高物体吊装要求。 7 泵房地面层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0.3m。 6.3.23 泵房设计应采取采光、通风和防噪声措施。 5.3.33 寒冷地区的泵房,应有保温或采暖措施

    7.1.1输水方式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可采用重力式、 加压式或组合方式。 7.1.2在各种设计工况下运行时,管道不应出现负压。 7.1.3配水管网设计应根据设计水量水压、水质和安全供水 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1.4压力输水管应防止水流速度剧烈变化产生的水锤危害, 并应采取有效的水锤防护措施 7.1.5村镇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 7.2管线布 7.2.1输配水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较短 的线路,满足管道地埋要求,沿现有道路或规 划道路一侧布 2避开不良地质 污染和腐蚀性地段,无法避开时应采取 防护措施。 3 减少穿越铁路、高等级公路、河流等障碍物。 4 减少房屋拆迁、占用农田、损毁植被等。 5 施工、维护方便,节省造价,运行经济安全可靠。 7.2.27 水源到水厂的输水管道,可按单管布置;工型、Ⅱ型供 水工程,宜按双管布置。双管布置时,应设连通管和检修阀,输 水干管任何一段发生事故时仍能通过70%的设计流量。 7.2.3集中供水工程的水厂到村镇配水干管布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11 供水管网宜以树枝状为主,有条件时可环状、树枝状 纯合

    7.1.1输水方式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可采用重力式、 加压式或组合方式。

    7.2.3集中供水工程的水厂到村镇配水干管布置应符合下列

    1供水管网宜以树枝状为主,有条件时可环状、树板 结合。

    2平原区,主干管应以较短的距离引向各村镇;山上 主干管的布置应与高位水池的布置相协调,利用地形重 配水。

    7.2.4输水管道和配水

    1在管线凸起点应设空气阀;长距离无凸起点的管段,宜 每隔1.0km左右设1处空气阀。空气阀直径可为管道直径的1/8 一1/12或经水力计算确定。 2在管线低凹处应设泄水阀,泄水阀直径可为管道直径的 1/3~1/5或经水力计算确定。 3水源到水广的输水管道始端和末端均应设控制阀。 4在配水干管分水点下游侧的干管和分水支管上应设检 修阀。 5重力流输水管道,地形高差引起的静水压力或动水压力 超过管道的公称压力时,应根据供水水压要求在适当的位置设置 减压设施。 6地埋管道应在水平转弯、穿越铁路或公路、河流等障碍 物处设标志。

    7.2.5村镇内的配水管网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规模较小的村镇,可按树枝状布置;规模较大的村镇, 有条件时宜按环状布置或环状与树枝状结合布置。 2十管应分区布置,十管应以较短的距离沿街道引向各分 区,并符合村镇建设规划。 3应分区、分段设置检修阀。 4消火栓应按GB50016和GB50039的规定,在醒目处 设置。 5集中供水点应设在用水户取水方便处,寒冷地区应有防 冻措施

    7.2.7室外管道上的空气阀、减压阀、消火栓、闸阀

    泄水阀、水表、测压表等应设置在井内,并有防冻、防淹措施

    7.3管材选择及水力计算

    7.3.1供水管材选择应根据管径、设计内水压力、敷设方式 外部荷载、地形、地质、施工和材料供应等条件,通过结构计算 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要求。 2管道的设计内水压力可按表7.3.1确定,选用管材的公 称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内水压力。最大工作压力应根据工作时的最 大动水压力和不输水时的最大静水压力确定。

    1不同管材的设计内水压力 单

    3管道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332的规定。 4露天明设管道宜选用金属管,采用钢管时应进行内外防腐 处理,内防腐应符合GB/T17219的要求。严禁采用冷镀锌钢管。 5连接管件和密封圈等配件,宜由管材生产企业配套供应 7.3.2水源到水厂的输水管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取水量确定。 7.3.3水厂到村镇配水王管设计流量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

    法兰标准3管道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332的规定。

    1村镇用水量计算应符合4.1节的要求,配水于管设计流 量应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确定。 2向高位水池或水塔供水的管道,设计流量宜按最高日工 作时用水量确定。 74杜镇由的配

    7.3.4村镇内的配水管网设计流量应根据下列要求研

    1管网中所有管段的沿线出流量之和应等于最高日最高时 用水量。各管段的沿线出流量可根据人均用水当量和各管段用水 人口、用水大户的配水流量计算确定。人均用水当量可按公式 (7. 3. 4) 计算:

    表7.3.7海曾威廉系数C值

    2输水管和配水干管的局部水头损失可按其沿程水头损 的5%~10%计算。 7.3.8用水人口少于1000人的村内管道管径可参照表7.3.8确定

    管径/mm 50 32 20 控制供水户数/户 220 80~ 30 60 5~15 1~3 注:本表以PE管 为代表 管径指公称外 控制供水户 数根据住户间距和管道 总长等确定 7.3.9环状管网的水头损失闭合差绝对值 小环宜小于0.5m, 大环宜小于 1.0m。 7.4.1输配水管网除岩石地基地区和山区且无防冻要求外应埋 设于地下;在覆盖层很浅或基岩出露的地区可浅沟埋设,塑料管 道露天敷设应采取防晒、防冻保护措施金属管道可露天敷设并 采取冬季防冻措施。

    布线标准7.4.2管道埋设应符合下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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