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318-2020 水利血防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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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1编制或修订血吸虫病流行区的江河流域、综合利用规划 与相关专业规划,均应包含水利血防规划的内容。水利血防规划 可单列专章,必要时可编制水利血防专项规划。 4.0.2水利血防规划范围包括血吸虫病流行区及钉螺可能扩散 到的区域

    4.0.3水利血防规划应坚持下列原见

    1水利血防规划与血吸虫病防治规划、流域(区域)综合 规划、相关水利专项规划等统筹协调,全面规划。 2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分类指导、综合治理、联防联控 3因地制宜,科学防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4以水系或以自然环境相似的地区为单元,从源头开始分 步分片治理。 4.0.4水利血防规划应在已有规划和有关成果的基础上,针对 血吸虫病流行形势、自然环境、社会经济、血吸虫病防治目标 研究确定规划防治范围、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提出规划方案。 4.0.5水利血防规划方案,应在总结以往水利血防工作经验和 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论证比较后 选定。 4.0.6水利血防规划的实施应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区分

    4.0.6水利血防规划的实施应分轻重缓急设备标准,突出重点,分区 片集中治理

    4. 0. 7水利血防措施宜包括下列内

    沉螺池、中层取水、护坡、防螺平台、渠道硬化、开挖 新渠、拾洲降滩、填塘灭螺、防螺隔离沟、开沟沥水等 工程措施; 调度管理、螺情监测和螺区管理等非工程措施。 .0.8水利血防专项规划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

    技术规范进行水利血防规划投资匡算。 4.0.9水利血防规划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制定规划保障措施,进行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并开展规划风险 分析。

    技术规范进行水利血防规划投资匡算。 4.0.9水利血防规划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涵闸 (泵站)血防工程设

    5.1.1从有钉螺水域引水的涵闸(泵站),应因地制宜,修建防 螺、灭螺工程设施。 5.1.2根据涵闸(泵站)具体情况,防螺、灭螺工程设施可选 用沉螺池或中层取水等防螺建筑物。 5.1.3涵闸(泵站)防螺、灭螺工程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建筑物位于水流流态平顺、岸坡稳定且不影响行洪安全 的岸段。 2 能适应河道(渠道)流量和水位变化。 31 便于运行管理和维修。 5.1.4 涵闸(泵站)至取水口渠段及取水口附近宜采取护坡等 措施防螺

    5.2.1规模较小的涵闸(泵站)工程宜采用沉螺池防螺。规 较大的涵闸采用沉螺池防螺时,应进行充分论证。 5.2.2沉螺池宜布置在涵闸(泵站)消能设施的下游,由连 段和工作段组成

    5.2.2沉螺池宜布置在涵闸(泵站)消能设施的下游,由连接

    5.2.3在满足设计引水流量和正常输水要求的前提下,沉螺池 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在满足设计引水流量和正常输水要求的前提下,沉螺

    1工作段的长度和过水断面面积,应保证钉螺能沉积在 池内。 2与涵闸(泵站)消能设施及渠道的连接合理、紧凑,少 占(耕)地。 3便于清淤和灭螺。

    5.2.4沉螺池工作段的长度、过水断面宽度和过水断面面积,

    5.2.4沉螺池工作段的长度、过水断面宽度和过水断面面积

    式中L 沉螺池工作段沿水流方向的长度,m; H 沉螺池设计水深,m; 沉螺池的设计断面平均流速,m/s,可采用0.20m/s: 钉螺的静水沉降速度,m/s,可采用0.0lm/s: k 安全系数,可采用1.1~1.5。 2工作段过水断面的宽度,按式(5.2.4-2)~式(5.2.4 4) 计算:

    式中Q一涵闸(泵站)设计流量,m/s。 5.2.5沉螺池工作段的宽度与深度的比值应小于4.5。梯形断 面的计算宽度应为水面宽度和底宽的平均值。 5.2.6沉螺池工作段底部高程应低于上游、下游渠道的底部高 程,高差应大于0.5m。 5.2.7沉螺池工作段底部与上游涵闸(泵站)消能设施或渠道 可以斜坡连接,工作段末未端应以垂直面或陡坡与下游渠道连接。 5.2.8沉螺池上游连接段的上端宜设置1道拦污栅。沉螺池内

    5.2. 8沉螺池上游连接段的上端宜设置1 道拦污栅。

    .2.9 高出沉螺池最高运行水位0.2m。墙体的中部、下部设过水孔 (管),其顶部高程宜低于沉螺池最低运行水位0.3m。 5.2.10螺池边墙顶高程应高王设计引水位、并设护栏

    5.3中层取水防螺建筑物

    5.3.1对位于岸线较稳定,水源区的水深较大,进水口距主河 槽较近,且滩地较窄河段的涵闸(泵站),可采用中层取水防螺 建筑物防止钉螺进入涵闸(泵站)。 5.3.2中层取水防螺建筑物可采取固定式或活动式进水口,进 水涵管可采用圆形、矩形或拱形断面,涵管与涵闻(泵站)的连 垃可平用密封调压共的型式

    5.3.1对位于岸线较稳定,水源区的水深较天,进水口距主 槽较近,且滩地较窄河段的涵闸(泵站),可采用中层取水防 建筑物防止钉螺进人涵闸(泵站)。

    水涵管可采用圆形、矩形或拱形断面,涵管与涵闻(泵站)的 接可采用密封或调压井的型式,

    5.3.3固定式进水口的顶板高程宜低于所在地最低有螺高程 线1.5m。

    5.3.3固定式进水口的顶板高程宜低于所在地最低有

    5.3.4固定式涵管进水口宜采用喇叭形,并应设置消涡设施

    水面之下不小于1.2m,并应设置消涡设施

    水面之下不小于1.2m,并应设置消涡设施

    6.1.1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灌排渠系时,应采 取防螺、灭螺措施。

    暗渠(管); 开挖新渠; 渠道硬化; 沉螺池。

    6.3.1如原渠系钉螺密集,可根据规划,在改造和调整渠系时, 废弃旧渠,开挖新渠。 6.3.2对废弃的有螺旧渠,应进行填埋或灭螺处理

    .4.1对有螺渠道,应进行硬化

    6.4.2渠道边坡硬化范围,应上至渠顶或设计水位以上0.5m: 下至最低运行水位以下1m或渠底。渠底是否硬化,应根据渠道 建设要求和运行等条件确定。

    6.4.2渠道边坡硬化范围,应上至渠顶或设计水位以

    下至最低运行水位以下1m或渠底。渠底是否硬化,应根据

    4.3渠道硬化可采用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块(板)、浆砌

    6.4.3渠道硬化可采用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块(板)、

    6.4.4渠道硬化表面宜保持光滑、平整、无缝, 6. 4.5 渠道硬化施工清除的有螺土,应进行深埋、药物等灭螺 处理。

    6.4.4渠道硬化表面宜保持光滑、平整、无缝。 6. 4. 5 渠道硬化施工清除的有螺土,应进行深埋、药物等灭螺 处理。

    6.4.4渠道硬化表面宜保持光滑、平整、无缝。

    6.5.1在有螺渠系的两级渠道的连接处,宜修建沉螺池。

    6.5.1在有螺渠系的两级渠道的连接处,宜修建沉螺池。 6.5.2沉螺池设计按5.2 节的规定执行。

    6.5.17 在有螺渠系的两级渠道的连接处,宜修建沉螺池。 6.5.2沉螺池设计按5.2节的规定执行

    7.1.1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新建、改建或加固堤防工程时,应结 合堤防建设,采取防螺、灭螺措施。 7.1.2根据堤防类型、洲滩地形、钉螺分布的范围与高程及河 道水位变幅等因素,堤防结合防螺、灭螺,可结合方案比选,单 独或综合使用下列措施: 护坡防螺; 填塘灭螺; 防螺平台; 防螺隔离沟。

    7.1.3堤防结合防螺、灭螺的措施,不得影响防洪安全,并采 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技术和方法

    7.2.1堤防采取护坡措施时,应考虑防螺、灭螺的要求。 7.2.2堤坡防护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混凝土预制块和浆砌石等 硬化措施,坡面应保持平整。坡面硬化的下缘宜至堤脚,顶部应 高于最高有螺高程线0.5m。 7.2.3经过试验研究和充分论证后,可结合生态需求采用生态 护岸的形式。

    7.3.1堤防管理范围内擎生钉螺的坑塘、洼地等,应结合堤防 加固予以填平。 7.3.2填塘时,应先铲除塘周围厚0.15m以上的有螺土,堆于

    7.3.1堤防管理范围内擎生钉螺的坑塘、洼地等,应结合堤防

    坑塘底部,上覆厚0.3m以上的无螺土,并实施灭螺。

    7.4.1堤防两侧的护堤平台,应按防螺、灭螺要求,形成防螺 平台。 7.4.2结合方案比选,可考虑适当加高防螺平台。平台的顶面 高程应高于当地最高有螺高程线0.5m以上。平台的顶面应规则 平整,平台临水侧坡面应进行护坡防螺处理

    7.5.1对堤防临水侧难地较宽的堤段,在堤防保护范围以外可 修建防螺隔离沟。

    7.5.1对堤防临水侧滩地较宽的堤段,在堤防保护范围以外可 修建防螺隔离沟。 7.5.2防螺隔离沟宜规则、平顺,底宽3~10m,深度根据淹 没水盗西确定每年添水时间宜倪持连绩8个月以上

    7.5.1对堤防临水侧滩地较宽的堤段,在堤防保护范围以外可

    7.5.2防螺隔离沟宜规则、平顺,底宽3~10m,深度

    没水深要求确定,每年水时工 以上

    8.1.1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整治河湖时,应采取防螺、灭螺措施。 8.1.2河湖整治工程中,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取抬洲降滩、 滩地平整、防螺隔离沟、护坡、开沟沥水、水淹灭螺等防螺、灭 螺措施,

    8.2.1抬高后的洲滩顶面高程,应高于当地最高有螺高程线 0.5m;降低后的洲滩顶面高程,应低于当地最低有螺高程线。 8.2.2防螺隔离沟的布置与设计,按7.5节的规定执行。 8.2.3河道护岸工程和固滩建筑物的护坡防螺工程设计,可按 7.2节的规定执行。 8.2.4在较宽的有螺洲滩,可开挖沥水沟。沥水沟应由横沟和 纵沟组成,呈井学形分布。沟深和沟宽宜大于1m,沟间距宜为 200~400m,纵沟应与湖泊最低水位连通。 8.2.5在水位可以人工控制的水域,宜采用水淹灭螺的方式灭 螺,水淹灭螺区域每年水时间宜保持连续8个月以上。 8.2.6河道整治工程的有螺弃土应集中堆放、平整表面,并进 行灭螺处理。 8.2.7在涉及血吸虫病流行区河湖连通工程及支汉控制工程时

    9.0.1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新建、扩建和改建饮水工程时,应采 取水利血防措施,防止钉螺输入或扩散到饮用水源和输水通道。 9.0.2新建饮水工程应选择无螺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水源。 9.0.3从有螺水域取水的已建饮水工程,应更换水源,或采取 保证供水安全的防护措施。 9.0.4血吸虫病流行区的饮水工程应采用管道输水。 9.0.5对血吸虫病流行区有饮用水供应功能的蓄水塘堰应加强 水源保护,采取防螺措施。

    10.0.1水利血防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钉螺分布状 况和血吸虫病流行情况,制定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避免参建人员被感染。 10.0.2应对水利血防工程参建人员进行血防宣传教育,普及血 防知识。 10.0.3必须接触疫水的水利血防工程参建人员应使用预防药品 和防护器具等预防措施。 10.0.4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施工,应采取措施,保障参建人员的 工作和生活环境安全,同时设立醒目的血防警示标志 10.0.5水利血防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组织有疫水或可疑水体接 触史的参建人员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病情检查。 10.0.6水利血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资料应与水利工 程档案资料一并归档。

    11 水利血防工程运行管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SL/Z318—2005

    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 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金友潘庆桑 魏国远 林木松 胡向阳 孙贵州 徐海涛 周赤 师哲 刘联兵 李才宝 周斌 李昊洁 唐冬梅 史其敏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 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金友王家生 魏国远 刘联兵 范北林 徐兴建 胡向阳 李飞 雷兴顺 钱凯霞 唐冬梅 孙贵州 林木松 朱朝峰 徐海涛 黎礼刚 闵凤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总则.. 23 3 基本资料· 25 水利血防规划· 26 7 涵闸(泵站)血防工程设计… . 28 6 灌排渠系血防工程设计 34 堤防血防工程设计…. 35 X 河湖整治血防工程设计 39 饮水血防工程设计 41 10水利血防工程施工管理 42 水利血防工程运行管理

    1.0.1水利血防是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 50年代以来,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区结合堤防建设、河道整治、 涵闸(泵站)改造、渠系建设、安全饮水等水利工程建设,采取 各种水利血防措施,改变钉螺生存环境,防止钉螺擎生扩散,减 少了血吸虫感染概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由于长期没有统 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影响了水利血防规划和水利血防工程设计水 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水利血防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因此,制定水 利血防技术规范,能使水利血防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等都有标准可依,促进水利血防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 标准化的轨道,充分发挥水利血防工程的综合效益。 1.0.2血吸虫病流行区指有(或曾有)钉螺分布,或存在当地 感染的血吸虫病人、病畜的地区,是水利血防工作的重点区域。 制定血吸虫病流行区水利血防规划以及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 加固的水利血防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需要有章可循、有规 可依,本标准的制定为开展上述工作提供了依据。 钉螺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可自行擎生繁殖,也可通过涵 闸、渠系等涉水工程在区域内和相毗邻的区域间扩散,可能引起 血吸虫病的传播。因此,对于血吸虫病流行区及毗邻流行区的涉 水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由于各地条件不同,血吸虫病流行扩散的特点也不同。 因此,水利结合血吸虫病防治应根据当地血吸虫病流行特点,结 合水利建设类型,尤其要结合农田水利建设等采取综合措施,与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与湿地等生态环境的 建设与保护相协调,

    1.0.3由于各地条件不同,血吸虫病流行扩散的特点也不同。 因此,水利结合血吸虫病防治应根据当地血吸虫病流行特点,结 合水利建设类型,尤其要结合农田水利建设等采取综合措施,与 衣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与湿地等生态环境的 建设与保护相协调

    1.0.4在血吸虫病流行区修建水利工程可能导致钉螺扩散,因

    此有必要对工程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在此基

    础上提出防止钉螺扩散的措施。 1.0.5水利血防涉及水利和血吸虫病防治两个方面,因此,在 规划、设计阶段,既要收集水利工程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又要收 集流行区血防方面的资料

    1.0.5水利血防涉及水利和血吸虫病防治两个方面,因此,在 规划、设计阶段,既要收集水利工程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又要收 集流行区血防方面的资料。 1.0.6水利血防是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 应依据所在地区血吸虫病防治规划,进行水利血防规划及水利血 防工程设计。

    1.0.6水利血防是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Ⅱ 应依据所在地区血吸虫病防治规划,进行水利血防规划及水利 防工程设计。

    防工程设计。 1.0.7水利血防涉及水利和血吸虫病防治两个方面,因此,在 规划、设计文件审查时,除水利专业人员参加外,应邀请血防专 业人员参加,对血防专业方面的技术进行把关,以使所采取的水 利血防措施更加完善、有效。在水利血防工程竣工验收时,不仅 验收其水利效益发挥的功能,同时也要验收其灭螺、防螺功能, 因此,除邀请水利等部门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外,还应邀请 血防专业人员参加。 1.0.8以往所采取的各类水利血防措施虽然行之有效,但随着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不断加深,甚至出现 观念的改变,其中有些措施甚至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存在一定矛 盾,因此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办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 工艺、新材料,提高水利血防的技术水平,促进水利建设与血防 工作协调发展。

    规划、设计文件审查时,除水利专业人员参加外,应邀请血防专 业人员参加,对血防专业方面的技术进行把关,以使所采取的水 血防措施更加完善、有效。在水利血防工程竣工验收时,不仅 收其水利效益发挥的功能,同时也要验收其灭螺、防螺功能, 因此,除邀请水利等部门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外,还应邀请 血防专业人员参加

    1.0.8以往所采取的各类水利血防措施虽然行之有效,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不断加深,甚至出 观念的改变,其中有些措施甚至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存在一定 盾,因此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办法,积极采用新技术、 工艺、新材料,提高水利血防的技术水平,促进水利建设与血 工作协调发展

    1.0.9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水利血防工程能与水利工程

    1.0.9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水利血防工程能与水利工程同 步发挥效益

    3.0.2本条规定了水利血防规划和工程设计需要收集的血防方 面的资料。所指的工程所在区域的钉螺生态分布特征,包括钉螺 的外形、大小、生活习性、迁移和扩散等特点,是水利血防工程 设计和评估工程效果的重要依据

    4.0.1本条所述专业规划主要包括防洪、治涝、灌溉、供才 河道整治、河湖连通、跨流域调水、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 养殖等各类工程规划。

    养殖等各类工程规划。 4.0.2由于血吸虫病流行区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导致钉螺扩散, 因此水利血防规划的范围,除需要治理的血吸虫病流行区外,还 需考虑钉螺可能扩散到的区域,

    因此水利血防规划的范围,除需要治理的血吸虫病流行区外,还 需考虑钉螺可能扩散到的区域。

    会经济、血吸虫病防治目标、血吸虫病防治现状等,分析水利工 程分布情况,以及新建水利工程可能带来的钉螺扩散风险,研究 确定规划防治范围、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统筹考虑水利工程建 设与湿地保护的协调,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对于设置近期和远 期规划水平年的,宜以近期规划为重点。

    效果也不同,因此水利血防规划方案应在全面总结以往治理经 和教训的基础上,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论证后选定。情况复 的,可通过实地或室内试验等手段研究确定,

    4.0.6水利血防规划应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对病情严重、人 口密集的地区,钉螺分布源头地区,以及钉螺扩散影响大的地 区,先行实施,

    水利血防措施可应用于河流(湖泊)综合治理、灌区建

    4.0.7水利血防措施可应用于河流(湖泊)综合治理

    设(改造)、饮水等各类工程项目,其中河流(湖泊)综合治理 工程宜采取护坡、抬洲降滩、防螺平台、防螺隔离沟、开沟沥水 等工程措施,灌区建设(改造)工程宜采取渠道硬化、沉螺池 开挖新渠、中层取水等工程措施,饮水工程宜采取水源地周边区 域护坡等环境改造、中层取水、管道输水一系列工程措施。

    轻工业标准4.0.8水利血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深度要满足H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45《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规范》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依据相关部门现行颁布的有关规 定、办法、定额、费用标准等,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 平,算水利血防规划投资。 4.0.9水利血防工程具有水利和血防双重属性,规划实施具有 血防、水利、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一般主要从下列方面进行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1)水利效益评价。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采取定性分析与定 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洪、灌溉、供水等效益分析,定量 分析可参考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相关规定 进行。 (2)血防效益评价。针对规划区域钉螺分布,及其沿河流 (湖泊)、灌排渠道、水网扩散情况,分析工程实施后的防螺、灭 螺效益。直接灭螺面积为在堤坡、河滩、渠道等工程范围内通过 硬化、填埋有螺土层、建立防螺平台等措施直接杀灭钉螺的面 积;分析通过采取沉螺池、中层取水等工程措施,对控制钉螺沿 水系、渠系向下游及内扩散所对应的受益区域范围;并可进 步分析防螺、灭螺对降低人、畜血吸虫感染等相关防病的效益。 (3)其他综合效益评价。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法,分析在多部门共同防治下,水利血防规划在改善血吸虫病 流行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同时,需分 析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从组织、机制、投入、监督管理 等方面,研究制定水利血防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涵闸 (泵站)血防工程设

    5.1.1钉螺是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随水流扩散的方式主要有两 种:一是钉螺粘附在枯枝残叶等水面漂浮物,随水流扩散;二是 钉螺依靠其腹足和口腔分泌的黏液,并借助水体的表面张力,倒 挂悬浮于水面,随水漂流扩散。当有螺河道(渠道)的涵闸(泵 站)向下游供水时,钉螺即以上述两种方式随水流进入下游用水 地区。在有螺河道(渠道)引水涵闸(泵站)修建控制性的防 螺、灭螺工程,可以有效地防止钉螺向下游无螺区扩散,控制血 吸虫病的流行。 5.1.2沉螺池是用以沉集和拦截水流中钉螺的建筑物,一般修 建在涵闸(泵站)的下游。根据钉螺在水流中因自身重量自水面 句下沉降的特性,在涵闸(泵站)下游修建过水面积较大的沉螺 池,使沉螺池内流速较小,水流通过沉螺池时,使钉螺在沉螺池 中沉落,便于集中杀灭钉螺,从而有效地避免钉螺向下游扩散。 中层取水防螺建筑物是在河道中避开表层和底层有螺水体 从中层无螺水体取水的建筑物。根据钉螺分布于水体的表层和底 云的特点,将涵闸(泵站)的取水口置于水体的中层,可避免有 螺河道的钉螺随水流进入下游渠道。 5.1.3涵闸(泵站)防螺、灭螺工程建筑物的设计要考虑其上 游河道及下游渠道的流量与水位变化条件,才能保证建筑物的正 常运行和发挥其预期效果。 对于沿河修建的防螺、灭螺工程建筑物,应布置在岸坡稳 定,附近水域内水流流态平顺,无急流、漩涡等现象,以确保建 筑物的安全和具有良好的运行条件。防螺、灭螺建筑物与其上 游、下游岸线大致齐平,避免过于突出而影响行洪。 由王河道(渠道)水流中一般均带泥沙,防螺、火螺工程

    5.1.1钉螺是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随水流扩散的方式主要有两 种:一是钉螺粘附在枯枝残叶等水面漂浮物,随水流扩散;二是 钉螺依靠其腹足和口腔分泌的黏液,并借助水体的表面张力,倒 挂悬浮于水面,随水漂流扩散。当有螺河道(渠道)的涵闸(泵 站)向下游供水时,钉螺即以上述两种方式随水流进入下游用水 地区。在有螺河道(渠道)引水涵闸(泵站)修建控制性的防 螺、灭螺工程,可以有效地防止钉螺向下游无螺区扩散,控制血 吸虫病的流行。

    建筑物的设计需考虑必要的清淤措施,以保证建筑物正常运用。5.1.4涵闻(泵站)上游引水渠、渠首河道如有钉螺擎生,可能导致钉螺扩散至涵闸(泵站)内,因此,上游引水渠、渠首河道宜采取护坡等防螺措施。5.2沉螺池5.2.1以往修建的沉螺池一般都在小型涵闸(泵站)(弓水流量小于10m3)工程的下游,积累了较多经验;中、大型涵闸(泵站)工程由于流量较大(引水流量大于10m3),如修建沉螺池,效果如何尚无经验,而且占地很大,因此,如采用沉螺池,应通过模型试验等多种手段,分析论证其防螺效果。5.2.2沉螺池由连接段和工作段组成,沉螺池布置如图1所示。涵闻(泵站)的上游一般为滩地,水位变幅大,若沉螺池布置在滩地上,汛期水流漫滩,泥沙淤积严重,钉螺仍可通过涵闸进入渠道。因此,沉螺池不宜布置在涵闸(泵站)的上游。A上游下游→进水口连接工作段连接出口E段(a)平面图IT1上游连接段工作段下游连接段渠道一十十一渠道(b)A一A面图图1沉螺池布置示意图5.2.3合理确定沉螺池的过水断面和长度,是确保钉螺能沉集在沉螺池内而不致进入渠道的关键。沉螺池的布置型式及断面尺寸应使其与上游、下游渠道具有同等的过水能力。在涵闻(泵站)上游或下游修建防螺、灭螺工程都需要占用部分土地,需因29

    地制宜,尽可能在非农业用地修建;确需占用农业用地的,建筑 物布置也应紧凑,尽量少占地。由于渠道水流中狭带泥沙,沉螺 池的布置应便于清除沉积的泥沙和灭杀钉螺。 5.2.4本条所述沉螺池工作段的长度、宽度和过水断面面积的 计算(参照图1),应在按本条提出的公式计算的基础上,结合 工程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质及涵闸(泵站)和渠道等条件最级 选定。 本条所述沉螺池设计断面平均流速,是指钉螺在沉螺池内的 起动流速,即钉螺在沉螺池底部保持静止不动的垂线平均流速, 其值与沉螺池水深和钉螺的外形、大小及其在池底吸附状态等因 素有关。 钉螺起动流速可按式(1)计算:

    元D2 Y WI % g

    <2.5机电标准规范范本,螺旋数=4.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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