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4-2013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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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L4-2013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3.1.1治理区应根据排水任务选择设计排水标准。若

    先择设计排水标准。有当地经济 条件具备或有特定要求时,可适当提高标准;若受条件限制,可 分期实施,逐步达到标准

    3.1.2排水设计中幕墙标准规范范本,应按所在流域或地区的防洪规划

    50201以及GB50288的规定确定圩烷堤防、泵站和其他排水 工程的设计要素

    50201以及GB50288的规定,确定圩烷堤防、泵站和其他排水

    3.1.4治理区土层的渗透系数给水度和稻田渗漏率等

    3.2.1农由排水标准分为排涝、治渍和防治盐碱化三

    根据当地或邻近类似地区排水试验资料和实践经验,按照治理区 的作物种类、土壤特性、水文地质和气象条件等因素,并结合社 会经济条件和农业发展水平,通过技术 济论证确定。

    2排涝标准的确定应符合下列

    1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5~10年,经济发达地区和高附 加值作物种植区可采用10~20年。 2设计暴雨的历时和排出时间,应根据治理区的暴雨特性 汇流条件、河网湖泊调蓄能力、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历时 可按附录D选用)及对农作物减产率的相关分析等条件确定 旱作区可采用1~3d暴雨1~3d排除,设施农业种植区宜采用 ld暴雨1d排除。稻作区可采用1~3d暴雨3~5d排至耐淹

    水深。 3排涝模数应根据近期内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确定。 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治理区的具体情况,采用所在流域机构认 可的方法或按附录E选用适宜的公式计算确定。

    3.2.3治渍排水标准应综合农作物生长和农业机械作业的

    1治排水工程应以满定衣作物全生育期要求的最大排渍 深度为工程控制标准,可视作物根深不同而选用0.8~1.3m。旱 作区在渍害敏感期间可采用3~4d内将地下水埋深降至田面以下 0.4~0.6m;稻作区在晒田期3~5d内降至田面以下0.4~ 0.6m;淹灌期的适宜渗漏率可选用2~8mm/d,黏性土取较小 直,砂性土取较大值。 2农业机械作业对排水要求的排渍深度,宜控制在0.6~ 0.8m,排渍时间可根据各地的耕作要求确定。 3治渍排水模数可按式(3.2.3)计算:

    式中q 调控地下水位要求的治渍排水模数,m/d; △h一 满足治渍要求的地下水位平均降深值,m; t 排水时间,d,应按本条中的治渍要求确定 地下水位降深范围内的平均给水度。

    1宜以地下水临界深度(按附录F选用)为工程设计标 准,当采用小于临界深度设计时,应通过水盐平衡论证确定 2防治盐碱化的排水时间宜采用8~15d内将地下水位降到 临界深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1)在预防盐碱化地区,应保证农作物各生育期的根层土 壤含盐量不超过其耐盐能力。 2)在冲洗改良盐碱土地区,应满足设计土层深度内达到 脱盐要求。

    3防治盐碱化排水模数和冲洗改良时的排水模数可分别用 下列公式确定: 防治盐碱化时

    μ2(h, =ho) = Eh

    Eot Da Eh Z ho+ht 2h.

    3.3.1各级明沟排水的设计流量,应根据其控制面积、产流和 汇流条件,按设计标准推算求得,亦可采用与排水任务相应的排 水模数乘其控制面积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一排水任务的沟道,应按排涝、治渍或防治盐碱化的 要求确定排水设计流量。在盐碱化地区有冲洗要求时,应以冲洗 排水流量作校核流量

    3.3.3排水沟道的断面设计应满足输水能力、水位控制、

    级沟道和建筑物的水位衔接、边坡稳定、不发生冲淤以及工程量 少、便于人力施工或机械作业等基本要求,同时还应考虑生态 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沟的过流断面应根据设计流量计算确定,有关设计 参数按附录H选用。

    2排水沟深大于5m时,宜采用便于施工和管理的复式断 面,可在沟底以上3~5m深度处设宽度不小于0.8m的平台。 3排水沟道在交汇处的水位衔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设计流量时,下级沟道水位应低于上级沟道水位 0.1~0.2m。 2)通过校核流量时,充许下级沟道对上级沟道有暂时的 水位顶托现象。 3)自流排水条件下,干沟出口的设计水位和日常水位应 高于或等于承泄区的设计水位和日常水位。 4)对于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沟道,可采用抽水排水的连 接方式。

    3.3.4应根据排水分区和不同排水措施,选择有代表性白

    范围内进行斗沟、农沟和田间沟、渠、路,林的全面布设以及土 地平整等典型设计。

    3.3.5排水系统中各级沟道设计水位的确定应符合

    式中Z.一末级固定沟排地下水的设计水位,m;

    Z.一一治理区内参考点地面高程,m; Zd一一各级沟道出口处排地下水的设计水位,m; h一一治渍地区为设计排渍深度,防治盐碱化地区为临 界深度,m。 3当按排地下水设计流量确定的沟道断面用排涝设计流量 校核时,所得的排涝水位线应低于或等于排涝设计水位线,否则 应采取增加底宽以扩大断面的措施调整断面设计。 4若按排涝设计流量确定的沟道断面用排地下水设计流量 校核时,所得的排地下水水位线应低于或等于排地下水设计水位 线,否则应采取增加底宽或沟深的措施调整断面设计。 5承泄区的设计水位应根据各地具体条件通过技术经济分 析确定,可采用与排水治理区设计暴雨的同期同频水位。若治理 区与承泄区不属同一暴雨区时,应通过两者的遭遇分析确定水 位。当承泄区设计水位高于治理区排水出口设计水位时,应采用 以下处理设计: 1)当水位差小于0.3m时,可适当放缓排水系统的纵坡 争取自流排水。 2)当水位差为0.3~0.5m时,在其雍水范围内可采用缓 排或局部抽排。 3)当水位差超过0.5m时,应采用抽排。 3.3.6不稳定沟段的边坡处理设计,应以地下水作用于不同土 质坡面的稳定分析为依据,选用技术可行、经济实用的防护措 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因地下水位较高和边坡土体稳定性能差,易发生渗 透变形的沟段,可选用理设截渗减压暗管或暗沟、铺设褥垫式排 水滤层等排水体,或设置坡面排水体、截渗隔墙等,降低出逸高 度,减小渗透压力,改善渗流状况,保护坡面稳定。 2对于坡体为上黏下砂易发生整体滑塌的沟段,可在坡脚 堆置石棱体、埋设黏(砂)土袋或铺设土工布等,稳固坡脚,保 护坡面和沟底的土体稳定

    3对于边坡土层复杂,既有渗透变形文有整体滑塌破坏的 勾段,可选取以上两款中的必要措施,并结合采用复式断面、放 缓边坡等措施,进行综合处理。 4各种处理设计均应优先考虑生物固坡技术措施。 3.3.7由间排水沟不宜衬砌,需要衬砌时所采用的衬砌材料的 渗透系数应大于沟床土壤的渗透系数,以保证地下排水的通畅和 生物多样性。

    3.4.1暗管的埋深和间距应满足治渍或防治盐碱化的排水要求。

    3.4.1暗管的理深和间距应满足治渍或防治盐碱化的排水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吸水管的埋深可按式(3.3.2)计算,其中沟中水深改用 暗管半径或管顶水头(当管内充满水时)。吸水管间距可按 3.3.2条3款的方法确定 2集水管的理深应保证吸水管在正常条件下自由出流,其 间距视吸水管的平面布置形式和地形而定。 3寒冷地区的暗管理深宜大于最大冻土层厚度

    3.4.2暗管管材和外包滤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应经济适用、形状规整、壁厚均匀、管体平直和满 足安全荷载的强度要求,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0年;吸水管的进 水孔隙面积应大于1000mm/m;刚性管自然衔接的缝隙不应超 过3mm;机械铺设刚性管的节长宜为33cm,接口宜为承插式或 其他套接形式:在松软土层内宜采用整体性能良好的轻型、柔性 管材。 2吸水管周围宜设置取材容易、施工方便、耐酸碱、不易 腐烂、对作物无害且不污染环境的外包滤料,其渗透系数应比管 周围土壤大10倍以上。集水管底部应有稳定管体的实土垫层。 3外包滤料宜整管均匀铺设,其厚度应根据当地实践经验 或通过试验确定。当采用砂砾滤料时,铺设厚度应视土壤淤积倾 向而定:淤积倾向较严重的土壤不应小于8cm,淤积倾向较轻的

    土壤可采用5cm,无淤积倾向的土壤尚可适当减薄或只在管顶和 两侧铺设。当采用有机滤料时,铺设厚度应为压实厚度。各种化 纤外包滤料的选材、规格和用量应通过实验确定。机械铺设吸水 管时,应选用粒状滤料、管滤结合或预包成型的管材。 3.4.3排水暗管内径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u=(% i1/2 β/ n

    式中U一一管内平均流速 β一一与管内充盈度α有关的系数,按附录J选用。 3.4.4检查井、集水井和吸水管出口等附属建筑物和泵站的设 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井直径不宜小于80cm;井内吸水管底应高于集水管 顶10cm;井底应留有30~50cm深的沉沙段;明式检查井应加 盖保护,暗式检查井的覆土厚度应大于50cm,其位置的坐标应 有记录。 2吸水管出口部位应按排水控制要求设计。无控制要求时 出口管段35m长度应改用不透水管材,并伸出沟坡10cm以 上,还应对明沟坡面进行防冲处理。 按运用灵活和管理方便等要求设计汇流集水井、泵房建筑物和配 电设备。采用集中抽排时,应按GB/T50265要求的各项规定 设计。

    3.5.1井灌井排地区,竖井设计应以当地水文地质勘探、抽水 试验成果或渗流计算为依据,按照灌溉用水和调控地下水位的要 求,确定取水层、井深、井型结构、井群布设和水泵选型等。 25鼠道排水

    1鼠道洞径宜为6~10cm,降雨量大和排水要求较高的地 区应选用较大值。 2鼠道洞深不应浅于犁底层,宜为40~70cm,农作物根系 密集层较深的地区应选用较大值。 3鼠道洞距宜为2~5m,土壤渗透性能较好和鼠道较深时 应选用较大值。 4鼠道洞长应随田块长度或宽度而定,其比降宜与鼠道线 路的地面坡降一致。 5鼠道出口宜用1m左右长度的管材插接保护并能进行出 水控制,对出口处明沟坡面应进行保护处理。 3.5.3线缝沟的深度以划穿犁底层为宜,其间距可采用0.5 ~1.0m。

    3.5.4治理区采用不同措施组合排水时,应做好各排水措施间 的衔接。

    3.5.4治理区采用不同措施组合排水时,应做好各排水措施间

    3.5.5截流排水和截渗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拦截区外地面径流的截流沟,应按排涝标准规定的暴雨 锁率及汇流面积确定设计流量,按明沟排水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 断面设计。当同时有拦截区外地下径流来水任务时,应按截渗要 求进行校核。 2山丘区拦截坡面径流的截洪沟(撇洪沟)应采取分段泄 洪措施,可按排涝标准规定的暴雨频率计算坡面洪峰流量,减去 库、塘等调蓄水量及分段泄洪量后为设计流量进行断面设计。 3拦截地下径流或渠、库渗漏水流的截渗沟、管或井带, 应布设在接近补给源的部位,并根据侧向来水量和水文地质条 件,选用相应的渗流计算公式或通过模拟试验进行截渗沟、管、 井带的排水设计。

    3.5.6在洼涝盐碱地区利用

    由面退水有出路、排涝及调控地下水位有保证为原则,除按本 有关规定设计外,尚应对田加高、加固和退水时防冲、防游 做出设计。

    1各类排水建筑物设计均应做到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安 全适用、经济可行、保护环境、美观大方、便于施工和管理。 2排水建筑物的位置、型式应根据工程总体布置、工程特 点、作用和运行要求,结合地形、水文、地质、施工、材料、交 通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4级、5级排水建筑物可采用与当地情况相适合的标准设 计或定型设计;数量较多的小型建筑物和暗管排水的附属设施宜 采用装配式结构。 4排水建筑物结构除满足强度、刚度、稳定要求外,还应 根据所在地的气候、环境条件和建筑物具体部位、运行条件等情 况,分别满足防淤、防渗、防冲、抗冻和抗侵蚀等要求。 3.6.2排水系统中桥梁、涵洞、倒虹吸等交叉建筑物的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均应满足排水设计要求,保持排水通畅。 2排水交叉建筑物宜与所穿越的工程正交布置,当斜交不 可避免时,其相交的锐角应大于45°。 3有交通要求的,应适应交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4桥梁宜与闸坝等建筑物结合布置。 5涵洞、倒虹吸的进出口应进行防护处理设计,必要时其 上的覆土也应进行防护

    3.6.3排水系统中跌水、陡坡等连接建筑物应设置在地形

    较大和工程条件较好的直线沟段处,必须做好消能、防冲和 设计。

    3.6.4排水系统中节制闸、堰坝、泄水闸、防洪闸和挡潮闸等

    6.4排水系统中节制闸、堰坝、泄水闸、防洪闸和挡潮闸等 控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调控建筑物应按调蓄水位、排水水位、防洪防 位和设计流量等要求进行设计,并为田间排水控制提供条件

    2排水系统的节制闸、堰坝等调控建筑物在满足排水要求 的前提下,宜增加调蓄水量,调蓄水位应满足防治土壤盐碱化、 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3连通河(湖、海)的排水闸,宜结合外河防洪、堤防和 两侧交通等要求进行设计。 4各类调控建筑物均应操作灵活,便于运行和管理。 3.6.5排水泵站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抽排区内的调蓄能力。需 与灌溉相结合的,应按排灌两用泵站要求进行设计

    4.1.1治理区内的各项排水工程,应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相 关规定进行建设。 4.1.2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1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交底, 并形成技术文件。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和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 道路及建筑物的现况翔实资料,研究确定施工区域内地下管 线、文物、道路及建筑物的拆移或保护、加固方案,并形成 文件。 3组织设计、勘察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现场测量控制桩、 水准点,并形成文件。 4.1.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研读,并组织有关人员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人的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监理单位联 系,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并形成 文件。 4.1.4施工前应做好地形详测、定线放样物料制备和施工设 备等准备工作。施工期宜选在非汛期的农闲和地下水位较低的季 节,宜按先下游后上游,先骨干后田间的顺序施工。 4.1.5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 全培训,结合施工部署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施工中的水土 保持等工作。 4.1.6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 前技术培训。若组织群众开挖沟道时,应进行标准断面的开挖 示范。

    4.1.1治理区内的各项排水工程,应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关规定进行建设。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人的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监理单 系,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并 文件。

    4.1.4施工前应做好地形详测、定线放样物料制备和旗

    备等准备工作。施工期宜选在非汛期的农闲和地下水位较低 节,宜按先下游后上游,先骨干后田间的顺序施工。

    全培训,结合施工部署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施工中的 保持等工作

    4.1.6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 前技术培训。若组织群众开挖沟道时,应进行标准断面的开挖 示范。

    1施工放线的平面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应按当地统一坐标 系统和高程系统进行。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制宜、确保精 度,满足施工实际需要,且方便应用。 2控制系统和施工放线的要求和限差:干沟、支沟、斗沟 应按SL197的有关规定执行,农沟可参照执行。 3干沟、支沟、斗沟应放沟道两侧开挖线、堆土线和中心 线,农沟可只放沟道两侧开挖线;施工控制横断面的间隔不应超 过100m,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密。 4.2.2明沟工程可采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并应遵守下列 规定: 1挖土时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 或作业结束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2机械开挖时必须避开建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 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理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 开挖。 3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下作业时应保持规定的安全 距离或采取安全措施。 4人工开挖应从中心部位向外扩展,分层进行,先台阶后 成型,逐次开挖到底。若地下水位过高时,可采用分层开挖导流 法。必要时还可采用其他临时排水措施。 5分段或分期施工的沟道,必须按设计断面或分期要求施 工,各沟段应顺直衔接。 6沟道的填方段或填方沟堤必须执行堤坝施工的有关规定

    1施工放线的平面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应按当地统一坐标 系统和高程系统进行。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制宜、确保精 度,满足施工实际需要,且方便应用。 2控制系统和施工放线的要求和限差:干沟、支沟、斗沟 应按SL197的有关规定执行,农沟可参照执行。 3干沟、支沟、斗沟应放沟道两侧开挖线、堆土线和中心 线,农沟可只放沟道两侧开挖线;施工控制横断面的间隔不应超 过100m,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密。

    4.2.2明沟工程可采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并应遵守下列

    1挖土时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 或作业结束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2机械开挖时必须避开建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 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 开挖。 3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下作业时应保持规定的安全 距离或采取安全措施。 4人工开挖应从中心部位向外扩展,分层进行,先台阶后 成型,逐次开挖到底。若地下水位过高时,可采用分层开挖导流 法。必要时还可采用其他临时排水措施。 5分段或分期施工的沟道,必须按设计断面或分期要求施 工,各沟段应顺直衔接。 6沟道的填方段或填方沟堤必须执行堤坝施工的有关规定 7当沟道进行裁弯、改道时,宜执行挖新填旧的原则。 8开挖排水沟的弃土应用于筑路、修渠和土地平整。必须 堆置两岸时宜减少占地,每侧占地宽度:干沟不宜超过4~5m, 支沟不宜超过3~4m,斗沟不宜超过23m,并应平整利用或植

    4.2.3难险工段的明沟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深挖方、滑坡及岩石破碎带等难险沟段施工时,应先 除险排难,再进行开挖,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对于沼泽地等松软土类区应先排除地表水,再采取边排 地下水、边分层开挖或其他行之有效的固结措施进行处理。 3对于干硬土类区无条件浸湿开挖时,可采取人工破碎或 爆破等处理方法

    1在田间地表径流汇集入沟部位,应对沟坡进行加固。 2不稳定沟段的边坡应参照碾压式土石坝施工的方式进行 施工,沟堤各部位的填筑必须按设计断面进行。 3应根据设计确定的处理方法和要求,做好施工排水和材 料备制工作。 4沟堤施工应统一管理、合理安排、分段流水作业,填筑 面层次分明,作业面平整均衡上升。 5边坡护坡前应进行边坡修整,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块 石护坡时,可采用机械或人工选石、堆码、整坡,宜与沟堤填筑 司步进行;现浇混凝土护面,宜采用无轨滑模浇筑,其厚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并必须按设计要求分缝及做好排水孔;草皮护坡应 选用易生根、能蔓延、耐旱草类

    4.3.1暗管排水工程应按照开挖管沟、铺放管材及外包滤料、 回填管沟和修建附属设施的一般工序进行施工。每道工序经检查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3.2管道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在田间标定出管线及建筑物 位置。每条管道中心线的首、末端以及沿管线每隔20~30m应 设标示桩,标出管沟的开挖深度及宽度。当采用开沟铺管机施工 时,可只设置一条中心线

    4.3.1暗管排水工程应按照开挖管沟、铺放管材及

    4.3.3人工开挖管沟时,应自下游往上游、从集水管到吸水管

    4.3.3人工开挖管沟时,应自下游往上游、从集水管到吸水管 进行。管沟开挖断面和出土堆放应有利于人工铺管和边坡稳定。 在沼泽地区,应先排除地表水,再采取边排地下水、边加深管沟 的施工方法。松软土类区宜在地下水位较低时期施工,先挖至接 近地下水位,再集中人力快速抢挖至要求深度,并立即铺管,必 要时可采取预排水施工和临时支护措施

    4.3.4机械开沟铺管时,应根据土壤质块

    型、管节长度和管径大小以及是否现场填放滤料等要求选定适宜 机型,并应按下列要求施工: 1宜先平整机道,再根据设计管道坡降,采用丁字形视标 杆控制纵坡。有条件时可采用激光仪控制纵坡。 2每一条管道的开沟铺管作业应自下游向上游推进,并应 做到一次性连续完成。 3机械开沟铺管后应按4.3.8条的规定,用风干(或含水 量较小)的粉碎土及时回填管沟,严禁出现未粉碎干硬土块堆砌 的架空现象。

    其深度达到埋设的管顶以上,再由人工开挖小沟至设计深度,然 后铺设暗管。

    宽等于或略大于集水管外径;而铺设吸水管的管沟底部宽度,应 等于或略大于吸水管外径加两侧外包滤料厚度。

    1宜由下游向上游铺设。位于吸水管上游的起始部位不设 通气孔时,应将管端封闭。 2严禁在泥水中或降雨时作业,必要时应采取预排水施工 措施。 3管道应按设计坡降顺直地铺放在基土、滤料或垫层上, 严禁出现倒坡及起伏;铺设刚性管时,各节管的对口部位应靠 紧,不应脱节或错位。

    4铺放滤料时,应先在沟底平整铺放一层,达到设计厚度, 待吸水管铺设完成后,再铺放管顶和两侧滤料,随即使用原土 回填,

    作土回填在表层,且略高于地面。每条吸水管道从开挖至回 沟宜在无雨日内连续完成

    4.3.9暗管排水程日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附属建筑物宜在铺管后短期内施工,其止水部位应 密封好,并做好基础及回填土的夯实处理。暗式检查井应设地面 标志,或根据固定地物设置定位坐标 2在建筑物四周回填土上铺设暗管时,基土必须夯实,以 形成实土垫层,吸水管底部应加铺过滤垫层。 4.4鼠道工程 4.4.1鼠道犁型应按设计要求选择适合的型式与规格,并配备好 相应的动力机具及其他施工用具 4.4.2鼠道施工宜选择在农田休闲季节进行,施工时的适宜土 壤含水率应为田间持水率的70%~90%。 4.4.3鼠道行进路线的田面应事先进行平整,使坡度与田面保 持一致。鼠道犁穿过的线路应避开不稳定土层和易塌的轻质土 地段,否则应采用固壁措施。 4.4.4鼠道犁行进应平直,每条鼠道应一次完成,并及时处理 好鼠洞的出口。 145施工前应认直检本动 动件和原道利龄发

    4.4.4鼠道犁行进应平直,每条鼠道应一次完成,并及时 好鼠洞的出口。

    4.4.5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动力机具、传动部件和鼠道型的各个

    紧固件,并根据鼠道洞深要求确定犁刀上的牵引点;施工中应经 常清除各部件上的污泥和杂草,及时排除机械故障,确保施工安 全和质量;施工后应对机具进行清洗和保养

    5.0.1农由排水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止式投入 使用。 5.0.2大中型农田排水工程验收应按SL223的要求执行;小型 农田排水工程可按照本验收规定验收。 5.0.3农田排水工程验收可分为施工期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 阶段。

    5.0.1农田排水工程应经过峻,

    5.0.4农田排水工程的重要部位和隐蔽部位应在施工期间进行 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工程 施工。

    5.0.4农由排水工程的重要部位和隐蔽部位应在施工期间进行

    施工期间的验收内容包括:排水沟、排水暗管、排水竖井的 基础尺寸和施工质量,并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桥、闸、涵等 排水系统建筑物的施工和安装质量,并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0.5竣工验收应全面审查工程质量和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应 齐全、正确;工程应按批准文件和设计内容全部建成,且符合设 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配套设备完善,安装质量应达到本标准 的规定;重要的技术参数应进行实测。 5.0.6竣工验收应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和施工对周围环境

    施工期间的验收内容包括:排水沟、排水暗管、排水坚 基础尺寸和施工质量,并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桥、闸、 排水系统建筑物的施工和安装质量,并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

    5.0.5竣工验收应全面审查工程质量和技术文件。技术文件 齐全、正确;工程应按批准文件和设计内容全部建成,且符合计 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配套设备完善,安装质量应达到本标 的规定;重要的技术参数应进行实测

    5.0.6竣工验收应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和施工对周

    的影响等做出全面评价,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出具竣 报告。 5.0.7工程建设管理、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文 资料应存档。

    5.0.7工程建设管理、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文件等 资料应存档。

    任。大中型灌区内的骨干排水工程应由灌区专管机构负责管理, 河网圩区的骨干排水工程应由河道(堤防、圩境)专管机构负责

    6.1.2农田排水工程管理组织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运行维护 规章制度。

    6.1.3农田排水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解决 6.1.4应通过培训或相关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农田排水工程管 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6.1.3农田排水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解决

    6.1.5农田排水工程的管理应包括经常性的维护、季节性

    修和临时性的抢修以及排水工程的运用、改造、监测和必要的试 验工作。

    6.1.6管理工作中的各类文件和技术资料均应及时整理归

    5.1.7排入农田排水系统的废污水应事先进行处理,其水质应 符合GB3838和GB8978的规定。

    6.1.7排入农田排水系统的废污水应事先进行处理,其水质应

    1每年汛期前,应对主要排水沟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 点检查并清除沟道内的杂草、淤积物、障碍物和废弃物;对易于 冲刷沟段,汛后应予重点检查和修复。 2土堤出现雨淋沟、浪窝、塌陷或者填土区发生下陷时: 应随时按原设计标准填补夯实。对土堤、土坡的草皮护坡,局部 缺损应及时修复。 3对在排水沟内种植作物以及其他毁坏排水沟的行为应及

    时制止,必要时可诉诸法律。

    6.2.2地下排水工程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暗管工程在运行初期应沿管线经常巡视,发现凹坑应及 时填平,以后可每年定期检修一次,对于出流量明显减少或含沙 量明显增多的管道,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2鼠道应视其出流减少情况,及时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新。 3排水竖井在运行期间,应记录其出水量和含沙情况,发 现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4暗管检查井、集水井等应定期检查,如有淤积和损坏应 及时清淤和维修。 6.2.3排水建筑物和各种设备应经常维护,定期检修,确保运 行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闸门及其附属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钢闸门应每年 油漆一次,宜在非汛期进行。钢闸门局部变形的,应及时整平并 油漆。闸门的启闭设备、转动部件及限位装置等应在每年汛前进 行维修,汛后进行保养。损坏或者老化的橡胶止水带应及时更 换。门墩的破损修补亦应按要求及时修复。 2泵站前池中的淤泥及拦污栅前的各种杂物应经常清除 各种井盖应加盖严密 3排水泵站和竖开安装的水泵动力机与电气设备应严格 保养,每年全面检修一次,确保安全运行。 4寒冷地区在冬季应做好有关设施及设备的防冻保护

    6.3.1管理机构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不同作物各生育期的耐 劳渍和耐盐碱能力,制定运行管理方案。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利 用计算机模型进行长序列排水水文模拟,分析排区内不同土壤、 种植形式以及水文气象条件变化对排水流量以及水质的影响,完 善运行管理方案。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掌握雨情、水情、旱情、 劳情和土壤水分、盐分情况,及时协调各项工程的排水与调控作

    充分发挥排水系统的整体效益

    6.3.2不同类型地区的田间排水管理,应分别符合下列要

    1稻作区晒田和落干期应按当时的气候情况和要求的地下 水埋深,严格控制排水时间;灌溉期应按田间水管理要求进行排 水;降雨或施肥后应控制排水,减少化肥流失,控制面源污染。 2旱作区正常情况下应按作物不同生育期的适宜地下水埋 深和降速要求进行排水;干旱季节应根据摘情和防治盐碱要求调 控地下水位。 3井灌井排区的地下水位调控,汛前应结合灌溉降至防涝 蓄水深度以下;汛期应调控在排渍深度以下;汛后应在强烈返盐 期前排降至临界深度以下。 4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控制排水,增加对雨水的利用, 缓解雨后土壤干旱现象,减少水肥流失 6.3.3治理区发生超标准暴雨时,应根据规划要求和当时的具 体情况,并结合涝渍伴生或涝碱相随的自然特点,及时分析涝情 的发展趋势提出避灾、减灾措施及工程的非常规运行方案,将 涝灾损失及其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6.3.4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实行排水系统的优化运行调度,或 与灌溉系统相结合进行联合运行调度。 6.3.5农田排水再利用应以不影响作物产量和品质以及土壤和 水环境为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农田排出水灌溉的水质要求,原则上应符合灌溉水 质标准,但在严重干旱的盐碱地区或在抗旱灌溉期间,在使用较 高矿化水灌溉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返盐,并确保 土壤水盐平衡。 2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对于矿化度偏高的排出水,可与淡 水混合符合使用要求后进行灌溉,亦可采用作物对盐分敏感期用 炎水灌溉、对盐分不敏感期用咸水灌溉的轮灌方法,或通过耐盐 与非耐盐作物的轮作实现轮灌,防止土壤积盐。

    水环境为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农田排出水灌溉的水质要求,原则上应符合灌溉水 质标准,但在严重干旱的盐碱地区或在抗旱灌溉期间,在使用较 高矿化水灌溉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返盐,并确保 土壤水盐平衡。 2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对于矿化度偏高的排出水,可与淡 水混合符合使用要求后进行灌溉,亦可采用作物对盐分敏感期用 淡水灌溉、对盐分不敏感期用咸水灌溉的轮灌方法,或通过耐盐 与非耐盐作物的轮作实现轮灌,防止土壤积盐。 3应根据各级排水工程的排水量和水质变化,结合其控制

    面积内作物种植结构及不同生育期的耐盐能力,拟定排水再利用 的灌溉方法和灌溉制度,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6.4.1排水管理机构应对治理区涝渍盐碱发生情况、农业生产、 工程运行及生态环境状况等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必要的监测,积 累实践资料,指导排水管理工作

    工程运行及生态环境状况等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必要的监测,积 累实践资料,指导排水管理工作。 6.4.2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暴雨及涝灾情况:暴雨量及其历时,承泄区水位状况, 排水流量及排水时间,农田受淹面积及淹水深度,治理区内村镇 及工矿企业等受及损失情况等。 2农田水分及渍害情况:地下水位变化过程,土壤水分状 况及其理化性状,稻田渗漏率,日常排渍流量,农田受渍面积及 受渍时间等。 3土壤盐碱化情况监测:土壤盐碱化分布情况及面积,作 物根层土壤盐分和地下水矿化度,灌溉水量及矿化度,排水水量 及矿化度等。 4农业生产情况:作物种植结构及种植面积,作物品种及 产量,农药化肥施用情况等。 5工程运行情况:闸站等排水设施运行天数或时数,湖泊 等调蓄设施运用情况,排水设施故障及维修情况,排水沟淤积情 况等。 6生态环境状况:土壤养分状况,排水沟及承泄区水质 治理区及承泄区生态状况等。

    6.4.2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附录A渗透系数的野外测定方法A.0.1在农田排水设计中,宜用钻孔水位回升法现场测定渗透系数(又称水力传导度或土壤导水率),每平方公里不宜少于4个测点。钻孔水位回升法测定渗透系数如图A.0.1所示。滑轮平衡垂一口标尺架地面指针初始地下水位浮子=ht+h/2H不透水层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图A.0.1钻孔水位回升法测定渗透系数示意图W一抽水前孔内水位测定值,cm;H一抽水前孔内水深,cm;S一孔底至不透水层距离,cm;r一钻孔半径,m;ho一抽水后孔内水位降深值,cm;ht一△t时段的孔内水位降深值,cm;△h一△t时段内的水位回升值,cm;h一△t时段内的平均水位降深值,cmA.0.2在预定地点用土钻打孔,孔径为8~10cm,孔深应低于地下水面60cm,待孔内水面稳定至原地下水位高程后,从孔中走一部分水,立即测定孔内下降后的水位回升速率,按式(A.0.2)和表A.0.2计算渗透系数值。测定使用的工具与设备有土钻、汲水筒、透水网管和带浮子的测绳、标尺架及秒表。31

    1钻孔过程中不宜使孔壁土壤结构变形,避免形成封闭层。 为此,钻孔完成后应进行3次以上的汲水作业,以恢复孔壁土壤 的透水性。对于土壤稳定性差的地区,应采用与孔径相近的透水 网管保护孔壁。 2待孔内水面稳定至原地下水位高程后,用水筒从孔内 迅速提出一定水量,使水位降深40cm左右,立即从标尺架上放 下带浮子的测绳,开始计时并读取初始地下水位测深。 3量测孔内水位的回升速率,可按相同的间隔时段△t(s) 连续量测各时段的水位回升值△h(cm)5次以上。 4随时注意浮子的上升不受孔壁摩擦的干扰,始终保持其 灵活性。 5当地下水位回升值累计达30cm左右时,一次测试结束。 6重复测试2~3次,取其平均渗透系数值。

    B.0.1给水度(又称饱和土的释水率)可根据现场测定具体条 件分别采用流量计算法或水位降落计算法确定。 B.0.2纯排水时的水位一流量计算法。冬季或其他条件下,当 地下水的蒸发量很小,或与降雨(灌溉)人渗量近似而忽赂不计 时,则可根据排水地段内的地下水位和排水量观测资料,按式 (B.0.2)进行给水度的近似计算:

    式中 给水度; △一 排水观测时段内从排水地段排出的总水量,m3; A一一排水地段控制面积,m; △h一一排水观测时段内排水地段的地下水位平均降深 值,m。 B.0.3纯蒸发时的水位降落计算法。在无排水工程的平原地 区,可忽略地下径流的影响,认为地下水位的降落是纯蒸发作用 的结果,因而可按式(B.0.3)计算纯蒸发作用下的给水度:

    B.0.3纯蒸发时的水位降落计算法。在无排水工程的平原地 区电网标准规范范本,可忽略地下径流的影响,认为地下水位的降落是纯蒸发作用 的结果,因而可按式(B.0.3)计算纯蒸发作用下的给水度:

    (he—h)" 从= Unhh

    式中Uh 地下水埋深为h时受蒸发影响的地下水位下降速 度,m/d; 0 水面蒸发强度,m/d; he一地下水停止蒸发深度,m; n一一地下水蒸发指数,宜取n=1~3。 通过地下水位观测井(孔),每日定时量测地下水埋深数据 可得相邻两日地下水位的下降值,即该两日中第1天埋深为h的 日下降速度Uh值,绘制h一h关系图,并将关系线顺势延长,

    与h轴的交点即h。值。当关系线为直线时,n=1,可直接用式 (B.0.3)求得μ值;当关系线为曲线时,n1,这时可按等差 级数选取不同的n值,用式(B.0.3)计算与不同Uh和h相对应 时的值,直到假定的n值能使相邻两次计算得出的以值相接 近,可取平均值用于排水计算。由此可知,该方法在测算值 的同时,即可求得地下水蒸发参数h。值和n值。在测定时段内, 当水面蒸发强度较稳定时,测算的结果较好,测定的数据资料越 多则测算的结果越接近实际

    C.0.1稻田渗漏率又称渗漏强度或日渗量,其最小值的田间测 点通常应布设在排水地段的中央部位,若需测定稻田渗漏率的分 布规律或求其平均值时,则可垂直排水沟(管)延伸,按两条排 水沟间距B的1/2、1/4、1/8、布设测点,根据具体情况分别 选用渗漏仪测定法或环测法测定。 C.0.2渗漏仪测定法。渗漏仪主要设备由钟罩式测筒、漂浮式 标尺板和测定管等组成,见图C.0.2。施测时,首先打开测筒的 排气口和橡皮塞连接口,将测筒均匀压人土中5~8cm,然后封 闭排气口,并将充满水的连接管端的橡皮塞与测筒顶口塞紧后, 开始按定时段(1min或5min)记录标尺板上测定管内水面移动 的读数,测定时段始、末的读数差值即为已核算好的该测点的稻 田日渗量(mm/d)。 金属环 弹簧夹 1 15 橡皮塞连接口 连接管 测5min计 足营 排气口 板 支柱 测筒 地面 8 $13.5

    图C.0.2渗漏仪及其田间测定装置图(单位:cm

    C.0.3环测法。主要设备由测环、水位测针和理设在施测由 内的有底测筒组成。测环可测定各测点的总耗水强度基坑支护标准规范范本,有底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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