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12-20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_(高清-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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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 容许承载力 allowable bearing capacity

    在保证地基稳定和建筑物沉降量不超过容许值的条件下,地 基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最大压力。

    建筑物基础短边宽度不大于2.0m、理置深度不大于3.0m时 的地基容许承载力。

    地基岩土体即将破坏时单位面积月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和地基承载力建筑造价、预算、定额,在某一置信概率下的 数值。

    以地震动参数为指标,将国土划分为不同抗震设防要求的 区域。

    表征地震作用强弱程度的指标,对应于规准化地震动加速度 反应谱最大值的水平加速度。

    the acceleration response spectrum

    2.1.16天然建筑材料natural building material

    采自天然的土、砂、石,不经处理或只经粉碎、筛分、水洗、刻凿 等简单处理即可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建筑材料。

    2. 2. 1 岩土的物理指标

    2.2.2岩土的力学指标

    2. 2.3 岩士的测试参数

    3工程地质勘察基本内容

    3.1.1新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宜按踏勘、初测、定测、补充定测分 四个设计阶段相对应,见表3.1.1。施工阶段、运营铁路工程地质 勘察应根据需要开展工作。

    1.1勘察阶段与设计阶段对应

    3.1.2工程地质察前,应充分收集、分析现有区域和同类工程 地质资料,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勘察大纲。 3.1.3对控制线路方案及影响铁路安全的地质复杂地段或工程 地质问题,应进行专项地质工作。 3.1.4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点的布置应根据勘察阶段、地貌特征 露头情况、地质复杂程度确定。探点布置应具有代表性,针对不 同工程布设,能控制重要地质界线,勘探数量和深度应满足设计 要求。

    料综合分析和文件编制过程中的每一环节,保证地质资料 靠。

    3.1.6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根据勘察阶段区域及工

    3.1.6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根据勘察阶段、区域及工程类型、工

    场地地质条件、勘察手段的适宜性,统筹考虑勘察手段选 综合勘察工作。

    3.1.7对地质条件特殊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根据其特殊性, 选择相适应的工程勘探、地质测试方法,获取所需的地质参数,满 足I.程设计要求。

    3.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初测阶段应根据工程的设置情况, 提出应进行开展相关地囊安全性评价的工程项目和需进行地动 蜂值加速度区划界线复核地段的建议。

    3.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初测阶段应根据工程的设置情况,

    3. 2勘察大纲的编制

    3.2.1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开始前,应根据相关规定或委托单位 (业主)的要求、工程设置和地质条件等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 3.2.2工程地质勤察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地质勘察概况,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重大工程的 分布情况以及以往勘察情况; 2地质概况,包括沿线地形及地貌特征、主要岩性及地质特 征、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沿线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分布 状况; 3技术要求及勘察工作原则,包括主要技术要求,勘察作 的主要内容和原则,重大工程、重点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的勘察 原侧; 4 勘探方法的选用,勘探点的布置原则及主要工作量: 5 勘察工作的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 6 组织机构,人员及设备配置,安全保障及环境保护措施: 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8 资料编制的原则,应交成果资料种类和数量等;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2.3勘察大纲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设置和技术 要求的变化进行调整。

    3.3.1新建铁路的踏勘及初测阶段,应充分利用遥感数据,并与 野外.程地质调绘密切配合,为线路方案比选及时、准确地提供地 质资料。

    3.3.2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应根据勘察要求和目的、地区工程地 质特点,选择适宜的遥感数据。 3.3.3应充分利用遥感图像地质解译,认识地质构造,地层岩性, 水文地质特征,不良地质形态、规模,特殊岩土分布范围等自然特 征,也可利用不同时期的遥感数据对区域地质条件或不良地质进 行动态分析。

    人文地质特征,不良地质形态、规模,特殊岩土分布范围等 正,也可利用不同时期的遥感数据对区域地质条件或不良 行动态分析。

    3.3.5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进行大面积工程地质选线时,宜采 用多平台、多波段、多时相的遥感图像地质解译。解译成果应编制 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图

    3.4.1工程地质调绘应充分收集、分析勘察区的各种地质资料, 重视利用遥感地质解译成果,紧密结合工程设置,合理、有效地布 置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工作,为线路方案比选、工程建设场地的工 程地质评价、工程修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和工程设计提供地 质资料。

    1地形、地貌形态的成因和发育特征及其与岩性、构造等地 质因素的关系,划分沿线地貌单元。 2地层层序、成因、时代、厚度、岩土名称、胶结物,以及岩石 风化破碎的程度和深度等。 3岩层产状、接触关系、节理、裂隙等的发育情况;断裂和褶

    曲等的位置、走、产状等形态特征和力学性质,断裂类型、活动程 度及破碎带的范围、富水情况;新构造运动的痕迹、特点。 4通过含水地层岩性、富水(或储水)构造、裂隙、水系和地 下水埋深及井泉的调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补给、径流、排泄条 件,地下水类型,水位及变化幅度等)。 5不良地质的性质、范围及其形成、发展和分布规律;特殊岩 土的类型、性质、分布范围及危害程度等。 6根据岩、土成分及其密实程度、含水情况、物理力学性质, 膨胀土、盐渍土、软土等的水理、化学性质,划分岩土施工工程分 级,其分级标准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7既有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地质病害、防治措施及效果。 8铁路天然建筑材料(路基填料、碎石道、混凝土骨料、天 然石料等)开采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斜坡失稳,弃渣可能导致的 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路堤填方、路堑开挖、隧道开挖对地表水 及地下水活动的影响等环境地质问题。 3.4.3工程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满足线路方案选择、丁程设计、地 质病害处理及图件比例要求。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发育的地 段,应扩大地质调绘范围。 3.4.4地质观测点应设置在具有代表性的岩层露头、地层接触 界线、断层及重要的节理、地下水露头、不良地质界线等处;密度 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露头情况、成图比例和工程设置情况 确定。 3.4.5地层单元的划分应根据勘察阶段、成图比例、岩性与工程 的关系确定。全线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系,影响线路方 案的地层,应划分到统:详细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统,地 质条件复杂的应划分到组;对第四系地层,应按成因类型、时代及 君性进行划分;工点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统,当构造复 杂、不良地质发育或受地层控制时,地层单元应划分到组,必要时 可细划至段。

    3.4.6工程地质调绘图件填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全线工程地质图,应充分利用区域地质图、卫星图像、航空图像等既有资料编制,对控制线路方案的主要地质构造和不良地质,应进行现场核对。2详细工程地质图及工点工程地质图,对控制线路位置、重点工程的地质点及地质界线,应用仪器或其他实测方法测绘。3工程地质断面图的内容应充分反映与工程有关的主要地质条件,对工程设计有影响的地质界线应有地质点作依据,地质条件控制线路方案的地段应实测工程地质断面图。3.4.7线地震动参数应按现行《中国地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规定划分,区划界线位蜜应结合地质情况、地貌单元及工程的设置情况确定;开展地展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应依据其结论划分。3.5物探3.5.1物探应根据场地地质概况和各种方法的适用性,按附录B合理选用物探方法。3.5.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中,测定沿线大地导电率、岩土层的波速、岩土体电阻率、放射性辐射参数、振动强度等,计算卓越周期等参数宜采用物探方法。3.5.3铁路工程地质勘察中,遇下列情况宜采用物探方法作为辅助手段探查:1探测隐伏的地质界线、界面、含水层以及岩溶洞穴、土洞、人为坑洞等。2探测钻孔间及外延段地质情况。3.5.4在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采用物探方法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时,应采用综合物探方法。3.5.5物探提供的成果资料,应与钻探及其他地质勘察资料综合分析、互相验证。·11·

    3.6钻探、简易勘探及取样

    3.6.1钻探及简易勘探应根据勘测阶段、工程要求和场地地层情 况,选择适宜的钻机类型,采用合理的钻进方法,单独或配合使用。 控制性重要钻孔宜与物探、原位测试等手段配合,获取多方面地质 参数。

    3.6.2利用钻探方法采取原状土样时,应根据地层情况,选定钻

    2利用钻探方法采取原状王样时,应根据地层情况,选定 径、取土器类型、规格及施钻方法,取样技术要求应符合有 规程要求。

    3.6.3量测地下水的水量、流向、流速等水文地质参数时,钻孔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提水或抽水等试验及观测工作,必要时进 或注水试验。含水层较多,各层水质、水量变化较大时,应 程要分层止水进行测定及试验。进行长期观测的勘探孔! 孔口,并设标志桩,按要求定期观测。

    3.0.4探深度较浅,或钻探方法摊以推确查明地质况,或难 以保证原状土样质量时,宜采用探井(坑)、槽探、洞探等挖探方 法。土层探井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松软地层应采取支撑措 施,确保安全。

    3.6.5钻探及简易探应绘制反映地层层序的柱状图并有文字

    描述。确定层面(或带)方位时,探井(坑)除文字描述外,还应绘 制展视图,展视图应反映井壁及底部岩性、地层分界的方位、构造 特征、取样及原位测试位置。代表性部位宜附彩色照片。

    量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拍门术 三定付百现行铁蹈 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的规定。对工程有影响的软弱夹 层、软弱面(带)不得遗漏,含水层分层及水位的测量应准确。 3.6.8采取的岩石、土、水样,应具有代表性。同类地质条件岩土

    地质条件下各岩性分层采取的岩、土试样不应少于6组。

    也质条件下各岩性分层采取的岩、土试样不应少于6组。 .6.9采取土样的质量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6.9的规定。

    3.6.9采取土样的质量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6.9的规

    表3.6.9土样质等级的划分

    3.7.1原位测试方法的选用应在初步了解地层结构的情说下,根 据场地岩土条件、各测试方法的适用性及工程设计对岩土参数的 要求综合考虑,按照附录B合理选择。

    绿原优松片 据场地岩土条件、各测试方法的适用性及工程设计对岩土参数的 要求综合考虑,按照附录B合理选择。 3.7.2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和测试点的布置,应考虑各测试方法 间及其与勘探、室内试验的相互配合,并注意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对比。

    3.7.2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和测试点的布置,应考虑各测试方法 间及其与勘探、室内试验的相互配合,并注意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对比。

    β.7.3采用静力触探成果资料计算地基承载力时,对于长大于

    或新工作地区宜在初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中建立适合于勘察区的 承载力经验公式,或对拟选用的经验公式进行验证。

    3.7.4采用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成果评价岩土的工程性质 时,应结合其他试验资料及地区经验综合分析确定,不宜仅根据单 孔成果资料评价其工程性质。

    料综合分析和工程地质条件

    资科综高析租程地顶茶件评价 3.9.1工程地质资料分析应将地质调绘、遥感图像地质解译及各 类勘探、测试成果资料分类汇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分 析方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定性分析应依据各类勘察手段获取的地质资料,进行综合 分析。 2定量分析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地质条件、试 验测试方法,对各类地质参数分类汇总,分别进行数理统计、综合 分析对比各类地质参数。 3.9.2综合分析方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区域地质条件或各方案地质条件的综合分析。 2 既有资料与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 3 铁路沿线或各类工程场地地质条件的分类和综合分析。 4同类地质条件下,相同勘察手段及不同勘察手段取得的地 质资料的综合分析。 3.9.3岩土参数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结合下列内容评价 其可靠性和适用性: 1取样方法和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2采用的试验方法和取值标准。 3不同测试方法所得结果的分析比较。 4测试结果的效数租度

    式中f一一岩土物理力学指标; n一一同类地质条件下或同层位数据个数。 3 岩土参数的变异系数 8 应按下式确定:

    岩土参数的标准值应按下式确定

    (3. 9. 4—1 )

    fk =y,fm 1. 704 . 4. 678 y, = 1 ± Vn n?

    (3. 9. 45)

    中f一一岩土参数标准值; 值的修正系数时取负号。 3.9.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的岩土参数,应根据工程特点、参数 *型

    3.9.6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应包括下

    1对工程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分析、评价。 2对工程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在评价场地自然条件 的同时,还应预测工程与场地的相互影响及可能引发的工程地质 问题。

    3为设计提供地质参数。 4根据场地地质条件,为设计提供工程措施意见。 3. 10 文件编制 3.10.1外业勘察资料应按基础资料、工点资料、综合图件、设计 文件地质篇的程序分别进行编制。 3.10.2根据调绘、勘探和测试资料等,综合分析、评价工程建设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提供设计参数和工程措施意见。 3.10.3与线路图比例尺相同的.工程地质综合图件,可与线路图 合并绘制。 3.10.4全线各类工程勘探、地质测试资料,应分类整理,装订 成册。

    3.10.4全线各类工程勘探、地质测试资料,应分类整理

    4各类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

    4.1.1路基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 1工程地质调绘范围应沿线路中心两侧各 100 m~200 m。 不良地质发育且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应根据需要扩大调绘范围。 2查明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岩土性质、岩层产状及风化程 度、水文地质特征等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性质、 分布,并分层划分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分析评价山体稳定状态,评 价路基基底的稳定性及变形特性,提出路墅边坡坡率建议意见。 3勘探点应布置在代表性工程地质横断面上及挡护工程断 面上,数量及深度应能满足路基工程地质断面图填绘和地基处理、 沉降检算及边坡防(挡)护等工程设计的要求。 4根据需要分段来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试验项目根据路基工程类型可按附录D 执行。 5初测阶段对控制线路方案的工点应布置助探点并取样试 验,查明其工程地质条件。对于改河、大型改沟工程还应结合河流 发育及水流动态特征等,确定工程实施的可能性;填绘检算用的工 程地质断面图,提供工程地质参数。 4.1.2高路堤、陡坡路堤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的形态,不利倾向软弱夹层或结 构面的性质和状态;查明地下水及其对基底稳定性的影响。 2一勘探占应想据试底和剑坡的地质务件和工程设署在置代

    4.1.3深路堑、地质复杂路堑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 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覆盖层厚度、土质类型、地层结构、含水状态、软弱夹 层及其物理力学参数等;查明盖层及基岩接触面的形态特征及 起伏变化情况,基岩岩性、风化程度,节理、层理、断层、软弱夹层等 结构面的产状;查明断裂构造、褶皱构造、单斜构造、节理、裂隙的 特征及组合形式;查明地下水出露位置、流量、活动特征,评价其对 路堑边坡及基底稳定的影响。 2路堑挖方的弃土场除查明场地范围内地形、地貌、地层岩 性及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外,还应查明场地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发育 情况、弃土场周边的地质情况及对环境的影响,并评价弃土是否会 引发次生地质灾害。 3根据斜坡的稳定性、初拟的边坡坡率及形式、水文地质条 件等,确定代表性地质横断面的数量和勘探测试工作量。每个丁 点不应少于1个代表性地质横断面:每个代表性地质横断面上的 勘探点不应少于2个,深度应至路基面以下3m~5m,存在软弱结 构面时应穿过软弱结构面并进入稳定地层3m~5m。地下水发 育地段,根据排水工程需要适当加深,必要时进行水文地质试验。 4.1.4支挡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1条规定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支挡建筑物基底的地层结构及岩土性质以及有无下 卧的软弱夹层,提供地基承载力参数等;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

    4.1.3深路堑、地质复杂路堑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1

    地下水对山坡及支挡建筑物的影响;查明悬崖及危岩支挡建筑物 的地基情况和锚固条件。 2第四系地层覆盖、岩层风化破碎、岩性软弱、地形地质条件 复杂地段的重要支挡建筑物,应进行墙址纵断面和工程地质横断 面勘探测试,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宜少于3个, 勘探、测试深度应满足建筑物设计要求:挡基底及路墅挡土墙墙 背为土层时,应根据需要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等试验;地层赋 存地下水,且对支挡结构工程或基坑施工有影响时,宜作简易水文 地质试验,并取水作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及地表水的侵蚀性。 4.1.5改河、大型改沟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包括改河(沟)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新开 河道、导流及河岸防护等)两侧一定范围。 2查明改河地段及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质特征 及岸坡稳定情况:查明新开河道和坝址的地层、岩性,预测、评价岸 坡及基底的稳定性和渗透特征;查明导流、防护等建筑物地基的工 程地质条件。 3根据新河道、拦河坝、导流和防护等地段长度、地质条件, 布置勘探点。地质复杂时,各项工程的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深度 应超过最大冲刷深度以下5m或至建筑物基底持力层下5m。当 考虑防渗要求时,探深度还应适当加深。 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 验;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水的侵 蚀性。 4.1.6河岸防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包括需防护的河岸及其上下游一定范围。 2查明被防护河段及上下游一定范围内两岸的地貌、地层、 岩性及地质构造特征: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特征,河岸的稳定 情况,分析对工程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程撒施意见。 3会同有关专业调查、分析河床沉积物的成分、颗粒组成、在

    1.6河岸防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包括需防护的河岸及其上下游一定范围。 2查明被防护河段及上下游一定范围内两岸的地貌、地月 者性及地质构造特征;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特征,河岸的稳 况,分析对工程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意见。 3会同有关专业调查、分析河床沉积物的成分、颗粒组成

    各种水位的可能流速下遵受冲刷的情况;河岸及水流的变迁情况。 4期探、测试的重点,应是防护建筑物的基础工程地段;勘探 深度应超过最大冲刷深度以下5m~10m或至建筑物基底持力层 以下5m;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 水的侵蚀性。

    4动保、测试的重点,应楚防护现物的型性地设:韧 深度应超过最大冲刷深度以下5m~10m或至建筑物基底持力层 以下5m;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 水的俊蚀性。 4.1.7浸水路堤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线路两侧的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路堤 基底土层在受地表水流冲刷、浸泡和路基两侧水位差作用后的稳 定性:查明基底的地层结构,分析受水作用和填筑路堤后可能恶化 基底土层的情况,提出工程措施意见。 2探点应沿中线或设防位量布置,勘探深度应考虑可能产 生管涌、流沙的深度;对漫水后可能恶化的基底土层应取样试验: 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水的侵 蚀性。 4.1.8无作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轨道铁路路基工 程的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其勘探、测试工作还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路基工程勘探点的布置应能控制地层变化情况,并满足变 形及稳定性评价的露要。当两勘探点之间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 加勘探点,必要时可布置横断面探。 2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的路堑、支挡工程等 路基工点应按地质横断面布置勘探,且每全工点至少应设致1个 地质横断面。地质横断面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地质条件复杂 时应加密。地质横断面宜垂直线路布置,必要时可按基底稳定最 不利方向布置。每个地质横断面上的地质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 3在设置各类过渡段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查明基底的地质 条件。 4勘探点的深度应满足沉降计算和工程处理措施的要求。 基底为第四系地层时,路堤工.程的勘探深度不应小于地基变形的

    1查明线路两侧的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路堤 基底土层在受地表水流冲刷、浸泡和路基两侧水位差作用后的稳 定性:查明基底的地层结构,分析受水作用和填筑路提后可能恶化 基底土层的情况,提出程措施意见。 2勘探点应沿中线或设防位置布置,勘探深度应考虑可能产 生管涌、流沙的深度;对漫水后可能恶化的基底土层应取样试验: 取地表水及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地下水、地表水的侵 蚀性。

    .8无作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雄轨道铁路路

    1路基工程探点的布置应能控制地层变化情况,并满足变 形及稳定性评价的露要。当两勘探点之间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 加勘探点,必要时可布置横断面探。 2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的路堑、支挡工程等 路基工点应按地质横断面布置勘探,且每全工点至少应设1个 地质横断面。地质横断面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地质条件复杂 时应加密。地质横断面宜垂直线路布置,必要时可按基底稳定最 不利方向布置。每个地质横断面上的地质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 3在设置各类过渡段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查明基底的地质 条件。 4勘探点的深度应满足沉降计算和工程处理措施的要求。 基底为第四系地层时,路堤工程的勘探深度不应小于地基变形的

    计算深度;当基底下为基岩时,勘探深度应进入基岩不小于3m; 路堑工程勘探点的深度宜至路基面以下不小于5m,当基底为硬 质岩时可至路基面以下3m:各类过渡段的勘探深度不应小于路 基的斯探深度:支挡建筑物的勘探深度宜达到支挡建筑物基底 以下5m,桩基应至桩底以下5m~10m,必要时应钻至桩底以 下 15 m ~20 m。 5根据工点或地貌单元地层的分布情况,应对主要地层采取 岩土试样,每种地层的样品数量不应少于6组。试验项自可参照 附录D执行。 6测试手段宜以原位测试方法为主,测试成果应与其他勘 探、试验手段获取的地质参数进行综合对比分析。

    4.2.1桥渡位置选择应遵循下列原测: 1宜选择在水流集中而稳定,河床较窄,岸坎明显、岸坡稳 定,层完整、地质构造简单,基底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 2富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通过时,宜正交或以大角度通 过。对通过的全新世活动性断裂,应进行稳定性评价或专题研究。 3宜避开大型不良地质体,必须通过时应对其稳定性进行评 价,并采取工程防护措施。

    4.2.1桥渡位置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1宜选择在水流集中而稳定,河床较窄,岸坎明显、岸坡稳 定,诺层完整、地质构造葡单,基底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 2宜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通过时,宜正交或以大角度通 过。对通过的全新世活动性断裂,应进行稳定性评价或专题研究。 3宜避开大型不良地质体,必须通过时应对其稳定性进行评 价,并采取工程防护措施。 4.2.2桥梁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沿河流上下游不小于200m。巡不良 地质应根据其分布情况适当扩大调绘范围。 2调绘精度一般以1:2000地形图控制,高速铁路或地质复 杂的特大桥、高桥可按1:500或1:1000地形图控制3 3查明桥址地段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 的分布及特征、软弱夹层等。提出地基稳定性评价及处理意见;对 深峡谷及陡坡地区,必要时进行岸坡稳定性评价。

    .2.2桥梁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沿河流上下游不小于200m。遇不良 地质应根据其分布情况适当扩大调绘范围。 2调绘精度般以1:2000地形图控制,高速铁路或地质复 杂的特大桥、高桥可按1:500或1:1000地形图控制3 3查明桥址地段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 的分布及特征、软弱夹层等。提出地基稳定性评价及处理意见;对 深峡谷及陡坡地区,必要时进行岸坡稳定性评价。 4查明土的成因类型、物质成分、性质、结构特征、厚度、塑性

    状态、密实度、潮湿程度及下伏基岩面的形态等;查明基岩的风化 程度及分带情况。 5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性质和分布范围及对墩台稳定 性的影响,提出工程措施建议。 6查明墩台及调节水流建筑物等基底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确定地基承载力。 7查明桥渡区水文地质特征,分析判明基坑可能涌水、流砂 等情况。

    1地质条件复杂的桥基宜开展综合勘探,应以钻探和原位测 试为主,并与其他勘探手段相结合。勘探点一般沿桥址纵断面方 向、并结合墩台位置,在墩台基础轮廓线以内沿周边或中心布置。 当桥址处有不良地质或特殊岩土发育,并可能影响桥墩、台稳定 时,勘探点的布置范围应酌情扩大。 2桥基地层为粉土及砂类土时,其密实程度及地基强度的确 定宜以原位测试方法为主;桥基地层为黏性土时,其压缩性和承载 能力的确定宜采用室内试验与原位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地震动峰 值加速度为0.1g及以上地区的饱和粉土、砂土层,还应判定其地 震液化的可能性。 3勘探点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和桥跨设置,以能探明地基 各岩土层分布和地基强度,满足场地稳定性评价要求为度。 4勘探点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层简单,地层层序有规律或盖层较薄、基岩面平缓 且岩性单一时,结合桥跨、基础类型等,可隔墩布置1个 勋探点; 2)地质条件复杂或高墩、大跨及特殊结构的桥梁每个墩台 应布置1个勘探点,必要时应在墩台范围内增加勘探点 数量。 5对调节水流的建筑物及附属工程,也应适当布置勘探点。

    6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规

    1)基础置于第四系地层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或端以 下不小于5m;若在此深度内遇软弱地层,应穿透软弱 地层,并进入坚硬地层不小于3m。 2)特殊岩土地段勘探深度,应同时满足桥基场地评价和地 基强度评价要求。 3)在岩溶发育及地下采空地段,应钻至基底以下不小于 10m,在此深度内如遇溶洞及空洞,勘探深度应专门研 究确定。 4)基岩地段的勘探深度,应穿透强风化带,钻至弱风化层 (或微风化层)2m~3m;当风化层很厚或为软质岩时, 应根据其风化程度,按相应的土层确定钻探深度;遇到 第三纪以后多次喷发的火山岩时,钻孔应适当加深;当 河床有大漂(块)石,则钻人基岩的深度应不小于5m, 并应超过当地漂(块)石的最大粒径2倍。 5)当桥结构复杂或跨度64m以上、墩高50m以上以及地 基为流塑状态的黏性土、饱和粉土、粉砂、软士时,勘探 深度应专门研究确定。 6)当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复杂,或不良地质现象发育时,可 采用物探、原位測试等手段补充、验证勘探资料,并加强 综合分析评价, 取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基为黏性土和粉土时,应分层采取原状土样作物理力 学试验。较厚时,可按1m~3m间距取样,潮湿程度及 土层结构变化时应加密取样:桥基为砂类土、碎石类土 时,应分层取样进行颗粒分析。 2)桥基为基岩时,应按地层岩性分别取代表性岩样做抗压 试验。 3)地震区,必要时地基土应进行剪切波速测试、地脉动测

    4.2.4桥梁工程初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遵循下列原则

    4.2.5涵滴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求:

    1地质调绘的范围应沿线路心两侧各100m~200m,有 不食地质或弃填土分布时,调绘范围应适当扩大:地形、地质简单 的涵洞工程,可按地貌单元进行地质调绘,收集地层岩性及地下水 位等资料:地质复杂及地形陡峻的涵洞工程,应查明地层岩性、地 质构造、天然沟岸及基底的稳定状态、隐伏的基岩斜坡、泥石流及 其他不良地质现象。 2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则工每座涵洞应有一个勘探点,地质简单、地层单一 ,孔径较小的涵洞也可作代表性勘探;涵洞较长以及陡坡 涵洞,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时,其勘探点不宜少于2个,陡 坡涵洞及长涵洞沿涵洞轴向布置。 2)基础置于土层中,勘探深度不宜小于相邻路基工程勘探 深度:基底为基岩时,宜钻进至全风化带以下2m~ 5m:有软弱夹层时,勘探深度应适当加深,以查明其分 布和工厂程性质:基底为特殊君土时,探深度应同时满 足场地评价及地基强度评价的要求:箱形涵勘探深度可

    根据地质条件适当加深。 3)各类土层按同类地质条件分层取样试验,可按本规范 4.2.3条的规定进行。 4)应提供地下水位,作代表性水质分析试验,提供含水层 的诊透系数。 5)地基为填土时,应加强地质调绘、勘探、测试和试验工 作,谢探深度应至原地面或稳定持力层内不小于5m: 对填土应采用综合评价方法确定其适宜性及承载 力值。 3初测阶段应以地质调绘为主,只进行代表性勘探、测试,不 单独编制工点资料,可在沿线工程地质分段说明中,按地貌单元和 地质条件阐述岩土地基承载力、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地动参数及 壤冻结深度等。 4.2.6无确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诈轨道铁路桥涵丁 程的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其勘探测试工作还应满 足下列要求: 1勘探方法宜以钻探为主,辅以挖探、原位测试和物探。 2地质条件简单,地层层序有规律或发盖层较溉、基岩面平 缓、岩性单一,且桥跨不大于32m时,结合基础类型可隔墩布置 1个勘探点;地质条件复杂或高嫩、大跨及特殊结构的桥梁应逐墩 布置1个勘探点,必要时应增加勘探点数量。对调节水流建筑物 及附属工程,也应适当布置勘探点。 3桥梁基础(包括特大桥,大、中、小桥)置于土层时,应钻至 底以下5 m~15 m,必要时应钻至桩底以下15m~20 m,并应满 足沉降计算要求。为探明深部地层结构时,应布置适量的加深 钻孔。 4基底以下有软弱夹层时,勘探深度应至稳定持力层以下不 小于5m。 5应根据地层情况按地貌单元或墩台布置分层采取岩土试

    4.2.6无雄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作轨道铁

    验样品,同一地层的试样数量不应少于6组。

    验样品,同一地层的试样数量不应少于6组。 4.3隧道工程

    4.3.1隧道位置的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1隧道应选择在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单一、岩体完整等工程 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以隧道轴线垂直岩层走向最为有利。 2隧道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当必须穿过时,宜与之垂直或以 大角度穿过。 3隧道应避开岩溶强烈发育区、地下水富集区、有害气体及 放射性地层、地层松软地带,当必须通过时,应开展专门研究工作, 预测隧道通过上述地段可能产生的地质问题。 4地质构造复茶、岩体破碎、堆积层厚等工程地质条件较差 的傍山隧道,宜向山脊线内移,加长隧道,避免短隧道群。 5隧道洞口应选择在山坡稳定、覆盖层薄、无不良地质之处 宜早进洞、晚出洞;寒区隧道洞口宜避开冻土现象发育地段;洞身 宜避开地下冰及地下水发育地带。 6隧道顺曲构造轴线布置时,宜避绕褶曲轴部破碎带,选 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一侧翼部通过。 7隧道宜避开高地应力区,不能避开时,洞轴宜平行最大主 应力方向。

    4.3.2隧道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隧道通过地段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 质隧道应着重查明岩层层理、片理、节理、软弱结构面的产状及组 合形式,断层、褶皱的性质、产状、宽度及破碎程度;土质隧道应着 重查明土的成因类型、结构、成分、密实程度、潮湿程度等。 2查明隧道通过地段是否通过煤层、气田、膨胀性地层、采空 区、有害矿体及富集放射性物质的地层等,并进行工程地质条件 评价。 3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岩士对隧道的影响,评价隧道可能发 ·26·

    生的地质灾害,特别是对洞口及边仰坡的影响,提出工程措施 意见。 4对于深埋隧道,应预测隧道洞身地温情况。 5深埋及构造应力集中地段,对坚硬、致密、性脆岩层应预测 岩爆的可能性,对软质岩层应预测围岩大变形的可能性。 6对隧道浅埋段及洞口段应查明覆盖层厚度、岩体的风化和 破碎程度、含水情况,评价其对隧道洞身围岩及洞口边、仰坡稳定 的影响。 7对傍山隧道,外侧洞壁较薄时,应预测偏压危害。 8应根据地质调绘、物探及验证性钻探、测试成果资料,综合 分析岩性、构造、地下水状态、初始地应力状态等围岩地质条件,结 合岩体完整性指数、岩体纵波速度等,分段确定隧道围岩分级。 9接长明洞地段,应查明明洞基底的工程地质条件。 10当设置有横洞、平行导坑、斜井、竖井等辅助坑道时,应查 明其工程地质条件。 11多年冻土地区隧道还应查明冻土类型、分布、特征,地下 水的类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动态特征:多年冻土的下限深度 及其洞身的冻土工程地质条件。 12隧道弃渣场应查明场地范围内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水 文地质、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及奔渣场挡护工.程的地基地质情况, 场地范围内水文、植被、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弃渣场周边的地质 精情况、对环境的响及可能导致的次生地质灾害。 4.3.3隧道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隧道通过地段的井、泉情况,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判明 地下水的类型、水质、傻蚀性、补给来源等,预测洞身最大及正常分 段涌水量,并取样作水质分析。 2在岩溶发育区,应分析突水、突泥的危险,充分估计隧道施 工诱发地面塌陷和地表水漏失等破坏环境条件的问题,并提出相 应工程措施意见。

    3特长隧道、长度3km及以上的岩溶隧道、水文地质条件复 杂的长隧道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与评价工作。 4.3.4对特长隧道、长隧道和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提出可能 发生的灾害类型和进行超前地质预报的重点段落及技术要求。 4.3.5隧道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应结合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并 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加强地质调绘,采用物探、钻探等 综合勘探方法。深钻孔应综合利用。 2钻孔位置和数量应视地质复杂程度而定。洞门附近第四 系地层较厚时,应布置勘探点;地质复杂,长度大于1000m的隧 道,洞身应按不同地貌及地质单元布置勘探孔,查明地质条件;主 要的地质界线和断层,重要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可能产生 突泥、突水危害地段等处应有钻孔控制,重要物探异常点应有钻探 验证;穿越城市和大江大河的隧道应按城市铁路隧道或水下隧道 工程进行地质勘察。洞身地段的钻孔位置宜布置在中线外8m~ 10m,钻探完毕,应回填封孔。 3钻探深度应至路肩以下3m~5m;遇溶洞、暗河及其他不 良地质时,应适当加深至浴洞及暗河底以下5m。 4钻探中应作好水位观测和记录,探明含水层的位置和厚 度,并取样作水质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作水文地质 试验,测定地下水的流向、流速及岩土的渗透性,计算涌水量,必要 时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5应取代表性君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试验项自可 按附录D进行。 6对有害矿体和气体,应取样作定性、定量分析。 7 隧道弃奔渣场应根据T程设置布设必要的勘探及测试工作。 .3.6初测阶段隧道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长隧道、控制线路方案的长隧道、多线隧道宜采用遥感 图像地质解译、地质调绘、综合物探测试和少钻探相结合的方法

    为隧道位置和施工方法的选择、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提供资料,宜沿 洞身纵断面布置物探、钻探、测试工作。 2一般隧道可作代表性勘探、测试工作,并在沿线工程地质 分段说明中简要叙述隧道工程地质条件和围军分级。 3对采用钻爆法施工长度大于5km且地质条件复杂(包括 高地应力、富水、含有瓦斯等有害气体及大跨度隧道等)的越岭隧 道、采用掘进机及盾构法施工的隧道、水下隧道等应进行地质因素 的风险性评价。 4.3.7对采用全断面君石掘进机(TBM)法施工的隧道的地质工 作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影响掘进机的选型及设计和施工的地质条件。 2掘进机法施T隧道的地质工作,应根据掘进机法施工.的特 点和技术要求,结合勘测阶段的工作特点和深度要求,按以下阶段 实施: 1)初测阶段应初步套明隧道区的T.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 件,确定影响采用掘进机法施丁的地质因素、分布段落 长度及所店比例,评价其响程度,为判定隧道工程能 否采用掘进机施工提供必要的地质依据。 2)定测阶段应针对经初测地质士作判明能够使用掘进机 法施的隧道程,查明工程涉及的主要地层岩性和断 裂构造发育特征,为掘进机选型、设计及配套设备提供 各类定量地质参数。详细划分隧道围岩掘进机工作条 件等级,明确要采用钻爆法提前处理的具体段落及长 度,为隧道掘进机法施工设计、辅助处理方案设计提供 详细的地质资料。 3)掘进机法实施阶段应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为掘进机 法施丁组织管理,掘进参数选择以及防治地质灾害等提 供依据,指导掘进机施工.;在掘进机施工过程中,及时分 析掘进机掘进效率与地质参数的相关关系,确定各种围

    岩条件下掘进机施工的最优方案和合理的掘进机推力, 扭短等掘进参数。 3洞身埋深小于100m的长大地段,钻孔间距不宜大于500m; 洞身埋深较大的地段,钻孔间距应做专门研究。 4测试项自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岩石坚硬程度,包括岩石单轴抗压及抗拉强度、弹性模 量、泊松比等。 2)岩石磨蚀性,包括岩石的构成及石英含量等。 3)岩体完整性,包括岩体的结构面发育程度、优势结构面 对隧道稳定性和掘进机施工的影响程度等。 4)岩体主要结构面产状及其与隧道轴向的关系。 5)水文地质参数。 6)其他地质参数,主要包括隧道围岩地应力大小、方向等。 4.3.8水下隧道T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3.1~4.3.6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质调绘应沿线路两侧各不小于1km的范围进行,不良 地质、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扩大调绘范围。 2水下隧道遐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专项地质勘察研究: 1)地下管线及地面建筑物较多,且临近环境复杂的区域。 2)岩溶强烈发育、大型断层破碎带或对隧道影响较大的风 化深槽等重大不食地质及构造发育区域。 3)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区域。 3初测阶段应开展下列工作: 1)堰筑隧道、盾构及沉管隧道,宜进行河(海)床演变 分析。 2)每一隧道方案均宜进行物探,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 横断面蔡。 3)在线路走廊带范围内,应对可能作为隧道线位的区域进 行地质勘察。

    岩条件下掘进机施工的最优方案和合理的掘进机推力, 扭矩等掘进参数。 3洞身埋深小于100m的长大地段,钻孔间距不宜大于500m; 洞身埋深较大的地段,钻孔间距应做专门研究。 4测试项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岩石坚硬程度,包括岩石单轴抗压及抗拉强度、弹性模 量、泊松比等。 2)岩石磨蚀性,包括岩石的构成及石英含量等。 3)岩体完整性,包括岩体的结构面发育程度、优势结构面 对隧道稳定性和掘进机施工的影响程度等。 4)岩体主要结构面产状及其与隧道轴问的关系。 5)水文地质参数。 6)其他地质参数,主要包括隧道围岩地应力大小、方向等。 4.3.8水下隧道T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3.1~4.3.6规定外,

    4.3.8水下隧道T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4.3.1~4.3.6规定

    1地质调绘应沿线路两侧各不小于1km的范围进行,不良 地质、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扩大调绘范围。 2水下隧道遐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专项地质勘察研究: 1)地下管线及地面建筑物较多,且临近环境复杂的区域。 2)岩溶强烈发育、大型断层破碎带或对隧道影响较大的风 化深槽等重大不食地质及构造发育区域。 3)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区域。 3初测阶段应开展下列工作: 1)堰筑隧道、盾构及沉管隧道,宜进行河(海)床演变 分析。 2)每一隧道方案均宜进行物探,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 横断面勘察。 3)在线路走廊带范围内,应对可能作为隧道线位的区域进 行地质勘察。

    4定测阶段应开展下列工作: 1)分段查明沿线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区内相关地层的物理 力学参数。 2)应查明地下水类型及相关参数,并评价对拟建工程的 影响。 3)地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及以上的区域应进行场地 地震效应评价。 4)应查明不良地质及地下障碍物,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 并提出建议与对策。 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对隧道影响较大时,初测阶段宜进行 水文地质专项工作。地下水观测宜安排在定测前进行。 6地质勘察的取样与试验除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精关规范的 要求,尚应考虑地质条件和施工工法的差异,进行与隧道设计施工 要求相关的非常规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爆及盾构隧道宜进行土体的渗透破坏比测试。 2)沉管隧道宜进行不同季节、不同温度及不同浑浊度条件 下水的重度测试。 3)盾构隧道宜进行岩土体的石英含量及岩石磨蚀强度 测试。 4)堰筑隧道宜进行标准费人或十学板剪切等原位测试。 5)冻结法施T时宜进行土体热物理力学指标及冻结体强 度测试。 4.3.9无雄轨道铁路和时速200km及以上有作轨道铁路的隧道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洞身的勘探应根据地层及地质构造发育情况,适当增 加勘探与测试工作量:理深小于100m的较浅隧道或洞身段沟谷 较发育的隧道,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500m;埋深较大隧道勘探点 的布置应根据地质调查及物探成果专门研究确定。 2应充分利用物探成果和其他勘探资料,综合分析隧道的工

    1隧道洞身的勘探应根据地层及地质构造发育情况,适当增 加勘探与测试工作量:理深小于100m的较浅隧道或洞身段沟谷 较发育的隧道,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500m;埋深较大隧道勘探点 的布置应根据地质调查及物探成果专门研究确定。 2应充分利用物探成果和其他勘探资料,综合分析隧道的工

    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合理确定隧道的围岩分级。 3通过粉土、黏性土、黄土地段的隧道,应根据设计需要进行 渗透系数和固结系数等项目的试验。

    程地顶和水文地质茶件,理确定隧道的围若分级。 3通过粉土、黏性土、黄土地段的隧道,应根据设计需要进行 渗透系数和固结系数等项目的试验。 4.3.10城市铁路隧道勘察,可参照现行《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 勘察规范》GB50307的规定进行勘察。

    4.4.1站场工程地质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4.站切工.性地顶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站场范围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工 程地质条件,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并提供地基的承载力、岩土施工 工程分级、冻结深度、地震动参数和工程措施建议等。 2查明站场范围内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性质 稳定程度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提出工程措施建议。 3查明站场基底的地下水类型、分布、埋深及变化蝠度、侵蚀 性等水文地质条件

    4.4.2站场工程的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场建筑场地包括货场、站坪以及各段、所建筑场地,其勘 深点的布置范围、数量、深度及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建 筑面积和场地地质复杂程度确定,每个地貌单元或重要建筑物应 有查明地层结构的加深勘探孔,有条件时,应采用钻探、物探、原位 则试等综合勘探方法。 2勘探、测试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一般非岩质地基,无软弱下卧层时,勘察深度自基础 底面算起,对条形基础应为基础宽度的3~4倍,对单独 柱基应为柱基宽度(或直径)的1.3~1.5倍(最小深度 不小于5m),其他基础应达到持力层下1m~3m:特殊 君土场地的勘探探度不仅应满定地基强度的要求,还应 满足特殊岩土场地评价的要求。 2)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钻孔深度应达到地基压缩

    4.4.3站场工程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4.4.3站场框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场地内取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不少于 探点总数的1/3。 2一般建筑物场地可取代表性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在地基主要持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软弱夹层,宜取样试验 或进行原位测试工作,有条件时,应布置适最的标准贯入、静力触 探或载荷试验与之配合。 3特殊岩土的取样要求和试验项目,应满足特殊岩土场地评 价要求。 4勘探深度内如遇地下水时,应查明含水层的性质,并查明 地下水位及其变化情况,取水样进行化学分析,判定其侵蚀性。必 要时作简易水文地质试验。 5在地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及以上地区,对饱和砂土、粉 土层应进行地震液化判定。必要时进行地脉动测试,确定地动 反应谱特征周期。 4.4.4集装箱结点站、区段站及以上大站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 宜结合场地条件布置,采用钻探、简易勘探与原位测试相结合的综 合期探方法。T.程地质勘察除满起本规范4.4.1~4.4.3条的要 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场地条件或建筑物布置代表性勘探横断面。 2勘探测试点应结合场地布置一般性勘探孔和加深的勘探 孔。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大于持力层的深度,加深的勘探孔深 度应大于地基压缩层计算深度。 3除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采取代表性岩土试样进行一般物 理力学性质试验外.对高大建筑物还应在压缩层范围内分层取样 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土层较厚时,可每隔2m~3m取土样 组)和真他特殊岩土项目试验。 45阶核质效正冰的水

    1踏阶段应初步了解铁路工程沿线建筑材料场地可开采 土、砂、石材料的类别、质量和大概的储尬;必要时应进行少量的期 探和取样试验工作。 2初测阶段应初步查明建筑材料场地的岩(土)层结构及岩 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和无用层厚度、有用层 的储量和质、开采及运输条件和开采对环境的影响等。 3定测阶段应在初测的基础上详细查明建筑材料场地的岩 、土)层结构及岩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和无 用层厚度、有用层的储量和质量、开采及运输条件和开采对环境的 影响等。 4施工图阶段可视需要对料场进行补充勘察或复查,补充期 察或复查工作应在开采前完成。

    4.5.4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选择,应在充分利用既有料场及工程 施工开挖的基础上遵循由近及远、集中开采的原则进行,并应满足 下列要求: 1场地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岩性单一,岩性满足所需建筑材 料标准要求、便于开采,且开采储本足够。 2天然建筑材料升采不会对附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交通运 输及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形成新的或加剧周边地质灾害 的发生和发展。 3剥离与开采地层的比例经济、合理。 4.5.5 下列区域不应选作建筑材料场地: 重要的文化古迹、考古区; 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 3 各类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禁垦区、水源涵养区: 不良地质发育区、地质灾害多发区; 5 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区; 6有特殊防洪、防震、防爆要求,国防重要设施附近等儒要特 别保护的区域。 4.5.6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地质调绘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场地及周边的地层岩性、分布、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特 征及影响建筑材料开采的不良地质体的范围、类型、性质,或地质 灾害的类型、发生规律及危害程度等。 2根据场地野外地质调查,合理布置勘探点及取样试验 工作。 3根据场地地层岩性及有用层的分布,分析、评价场地内有 用建筑材料的储量和质量情况。 4.5.7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勘探应在地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并符 合下列规定。 1勘探方法应根据勘察阶段和料场地质特征,采用钻探、物 探、坑探等综合勘探方法。

    1 重要的文化古迹、考古区; 2 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 3 各类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禁垦区、水源涵养区: 4 不良地质发育区、地质灾害多发区; 5 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区; 6 有特殊防洪、防震、防爆要求,国防重要设施附近 别保护的区域。

    4.5.6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地质调绘工作,应符合下列

    1查明场地及周边的地层岩性、分布、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特 征及影响建筑材料开采的不良地质体的范围、类型、性质,或地质 灾害的类型、发生规律及危害程度等。 2根据场地野外地质调查,合理布置勘探点及取样试验 工作。 3根据场地地层岩性及有用层的分布,分析、评价场地内有 用建筑材料的储量和质量情况。 4.5.7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勘探应在地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并符 合下列规定。 1勘探方法应根据勘察阶段和料场地质特征,采用钻探、物 探、坑探等综合勘探方法。

    2勘探点间距应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勘察阶段确定。 3勘探孔的深度应揭穿自的层或大于预计的升采深度。 4.5.8天然建筑材料场地的取样、试验工作应根据建筑材料的用 途和质建评价的需要,对有用层和无用层分别进行金融标准,并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根据建筑材料场地内所需建筑材料的分布,在勘探孔 内或露头选取代表性地层试样进行有关质评价的试验。 2试样数量应根据勘察阶段、场地大小和建筑材料的分布情 况确定,初测阶段同一类的岩(土)样一般不应少于3组,定测阶 段不应少于6组。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执行。 3试验项自应根据建筑材料的用途和质量评价的需要按相 关规范进行选择。 4.5.9各类建筑材料的质量评价应符合现行的相关国家和行业 标准有关规定。 4.5.10建筑材料的储量计算应在初测或定测T作的基上进 行,以场地地形及代表性地质断面所揭示建筑材料分布为依据。 铁路碎石道作场宜根据现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CB/T 13908的要求,结合矿产开采的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结果 综合评价建筑材料的“储量”、“基础储量”、“资源”。临时石矿 场可参照其执行。

    4.5.9各类建筑材料的质量评价应符合现行的相关国家

    4.5.10建筑材料的储量计算应在初测或定测工作的基

    4.5.10建筑材料的储量计鼻应在初测或定测.1.作的基上进 行,以场地地形及代表性地质断面所揭示建筑材料分布为依据, 铁路碎石道作场宜根据现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CB/ 13908的要求,结合矿产开采的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结果 综合评价建筑材料的“储量”、“基础储量”、“资源”。临时石确 场可参照其执行。

    4.6工点地质资料编制

    4.6.1铁路工.程工点地质资料包括工程地质期察报告、工程地质 说明及地质条件说明表。资料的编制应充分利用勘察取得的各类 基础资料,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所依据的原始基础资料在使 用前均应整理、检查、分析。

    天然气标准用前均应整理、检查、分析。 4.6.2长大隧道、特大桥、特殊路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或 特殊)天然建筑材料场地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点应编写丁.程地质 勘察报告。地质条件简单的短隧道、大中桥、路基工程、天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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