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3600-2020 350 kmh 高速电动车组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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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12安装在动车组上的设备,其冲击和振动性能应符合GB/T21563要求,且在动车组运行速度范 围内不应出现共振现象。 5.2.13动车组称重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额定载荷状态下每轴上所测得的重量不应大于17t; b) 任一侧各车轮上测得的轮重之和与在该车辆两侧测得的轮重和的平均值之差不应超过士4%; c) 每个车轮上测得的轮重与该轴两轮平均轮重之差不应超过士4% d 不应采用压车铁配重方式。 5.2.14 动车组动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599的要求。 5.2.15定员载荷动车组在平直道、干燥轨面上紧急制动距离应满足表1要求。

    5.2.13动车组称重应符合以下要求!

    表1紧急制动距离限值

    2.16动车组对外辐射噪声应达到以下要求: a) 动车组通过空旷平直线路时,在距轨道中心线25m和距轨面高度3.5m处的外部噪声限值 应符合表2的规定。 b) 当动车组起动时,在距轨道中心线7.5m、距轨面高度1.2m处的噪声限值按优、良两级控制, 限值分别为80dB(A)和82dB(A)。 当动车组静置时,在距轨道中心线7.5m、距轨面高度1.2m和3.5m处,所有设备按正常工 况工作时噪声限值按优、良两级控制水利软件、计算,限值分别为65dB(A)和68dB(A)

    表2动车组运行时车外噪声限值

    5.2.17动车组空气动力学性能应符合以下型

    17动车组空气动力学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无环境风时,动车组头车气动升力应接近于零,并不应影响动车组正常运行。 在侧风影响下,应保证动车组运行的稳定性。对于垂直于动车组纵向对称面的常值侧风 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18动车组牵引特性参数(半磨耗车轮状态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平直线路上,定员载荷条件下,动车组从0到20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小于0.4m/s; b) 在平直线路上,定员载荷条件下,动车组以最高运营速度运行时的剩余加速度不小于0.05m/s; 牵引动力装置可利用的黏着系数按最不利条件考虑; d 动车组的轮周最大再生制动功率不应低于轮周牵引恒功功率的1.1倍。 5.2.19 在网压波动时,动车组应达到以下要求: a 网压在22.5kV~29kV间发挥额定功率; b) 网压在22.5kV~19kV间轮周功率可线性下降至额定功率的84%; 网压在19kV~17.5kV间轮周功率线性下降至0; d) 网压在29kV~31kV间轮周牵引功率线性下降至0; e 网压在29kV~30kV间轮周再生功率线性下降至0; f 网压在17.5kV~31kV间辅助供电系统正常工作。 5.2.20 牵引系统有故障时的工作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当动车组25%及以下动力失效时,在定员载荷下可全程往返一次; b) 当动车组50%动力失效时,在定员载荷下可在12%c的坡道上起动,并能前进到最近车站; 当一列定员载荷的动车组因故障停在12%的坡道上,另一列整备载荷动车组能够将故障动车 组顶推或拖拽到下一站; d 当牵引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牵引系统应迅速保护、自动或提示司机手动隔离故障设备并 导向安全,故障影响不应扩大化。 5.2.21动车组通过分相区时,由牵引电机发电维持牵引变流器中间直流电压,应实现辅助供电不间 断,不间断供电最低速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22动车组在救援和回送时,由牵引电机发电维持牵引变流器中间直流电压,辅助变流器能够启 动,向充电机、主空压机等负载供电。辅助变流器启动和停止工作与动车组速度之间关系由供需双方 协商饰宗

    5.2.18动车组牵引特性参数(半磨耗车轮状态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平直线路上,定员载荷条件下,动车组从0到20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小于0.4m/s; b) 在平直线路上,定员载荷条件下,动车组以最高运营速度运行时的剩余加速度不小于0.05m/s; 牵引动力装置可利用的黏着系数按最不利条件考虑; d 动车组的轮周最大再生制动功率不应低于轮周牵引恒功功率的1.1倍。 5.2.19 在网压波动时,动车组应达到以下要求: a 网压在22.5kV~29kV间发挥额定功率; 网压在22.5kV~19kV间轮周功率可线性下降至额定功率的84%; ) 网压在19kV17.5kV间轮周功率线性下降至0; 网压在29kV31kV间轮周牵引功率线性下降至0; 网压在29kV~30kV间轮周再生功率线性下降至0; f 网压在17.5kV~31kV间辅助供电系统正常工作。 5.2.20 牵引系统有故障时的工作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当动车组25%及以下动力失效时,在定员载荷下可全程往返一次; b) 当动车组50%动力失效时,在定员载荷下可在12%的坡道上起动,并能前进到最近车站; 当一列定员载荷的动车组因故障停在12%c的坡道上,另一列整备载荷动车组能够将故障动车 组顶推或拖拽到下一站; d 当牵引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牵引系统应迅速保护、自动或提示司机手动隔离故障设备并 导向安全,故障影响不应扩大化。 5.2.21动车组通过分相区时,由牵引电机发电维持牵引变流器中间直流电压,应实现辅助供电不间 断,不间断供电最低速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22动车组在救援和回送时,由牵引电机发电维持牵引变流器中间直流电压,辅助变流器能够启 动,向充电机、主空压机等负载供电。辅助变流器启动和停止工作与动车组速度之间关系由供需双方 协商确定

    6主要组成部分技术要求

    6. 1. 1一般要求

    6.1.1.1动车组牵引传动系统由数个相对独立的基本动力单元组成,一个基本动力单元主要由主变 压器、牵引变流器和牵引电机等组成。在基本动力单元中的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可全部或部分切除 该动力单元,但不应影响到其他动力单元的运用。 6.1.1.2动车组每个受电弓相关的高压电路应设置网压互感器及列车总网流互感器(传感器),主断 路器前、后均安装避雷器。 6.1.1.3主变压器次边绕组数量由牵引变流器主电路结构形式决定,无辅助绕组。主变压器原边布 置电流互感器(传感器)。 6.1.1.4牵引电机供电的具体形式根据牵引变流器主电路结构形式决定,当牵引电机采用并联供电 方式时,应保证牵引电机负荷分配均匀。 6.1.1.5动力车设黏着利用控制功能,能有效抑制空转和滑行。 6.1.1.6动车组不同四象限整流器采用移相控制策略,实现注人牵引供电系统谐波有效抑制。牵引 系统发挥额定轮周功率时,主变压器原边电流畸变率(THD)不大于5%、整车网端总电流畸变率不大于 3%、等效干扰电流(J,)小于2.5A

    6.1.1.7牵引系统满级工作于恒功区时,牵引系统效率不应小于0.85。 6.1.1.8在22.5kV~29kV网压条件下,当轮周功率大于额定功率的20%以上时,网端总功率因数 大于98% 6.1.1.9动车组具备完善的接地系统,牵引系统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变压器原边 末端通过接地装置实现工作接地。 6.1.1.10应设有牵引安全硬线,发生主电路短路、牵引变流器严重故障等状况时可立即跳开主断路器。 6.1.1.11牵引系统具有完善的诊断和故障保护功能,对各种故障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导向安全, 不应扩大故障影响。所有故障信息应储存并能读出,重要故障应通过网络传递给列车级控制系统,并 能在显示屏上查阅

    6.1.2主变压器及其冷却系统

    6.1.3牵引变流器及其冷却系统

    6.1.3.1牵引变流器设计和试验应符合GB/T25119、GB/T21413.1、GB/T25122.1、GB/T25117 要求。 6.1.3.2牵引变流器采用结构紧凑,易于运用和检修的模块化结构。 6.1.3.3 牵引变流器包括四象限整流器、中间直流回路、电机逆变器及牵引控制单元。 6.1.3.4牵引变流器中间直流回路如设置滤波电抗器,则滤波电抗器符合GB/T25120的要求。 6.1.3.5牵引变流器应能承受运行中的振动与冲击负荷,符合GB/T21563一2018的I类A级要求。 6.1.3.6辅助变流器由牵引变流器中间直流回路供电,当辅助变流器故障时不应影响牵引变流器正 常工作

    6.1.3.7 牵引变流器至少应具有以下

    a)冷却系统的保护; b)过流和过载保护; c) 接地保护; d)短路保护; e)中间直流回路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 f)车 输人电压过压及欠压保护; 控制电源保护; h)牵引控制单元断电时中间直流回路快速放电保护:

    1)电机缺相保护、接触器等内部部件故障保护。 6.1.3.8牵引变流器能充分利用轮轨黏着条件,具有反应及时、可靠有效的防空转和防滑行控制。 6.1.3.9每台牵引变流器均配有冷却系统,冷却系统形式由牵引变流器决定。冷却系统过滤网的设 置应易于清洁。当有效进风面积减少15%时应仍能满足牵引变流器在额定功率运用下的冷却能力 要求。 6.1.3.10牵引变流器冷却系统风冷循环系统应考虑高速运行下的负压条件,在负压条件不确定时宜 按一1200Pa设计。 6.1.3.11牵引变流器箱体和箱盖均应可靠接地,外部有“高压危险”、安全放电时间或类似的警示 标志。 6.1.3.12牵引变流器箱体密闭腔室防护等级不低于GB/T4208—2017规定的IP54的要求;非密闭 腔室防护等级不低于GB/T42082017规定的IP20的要求

    6. 1. 4 牵引电机

    6. 2. 1一般要求

    6.2.1.1动车组制动系统应采用微机控制的直通式电空制动,空电复合的制动模式,动力制动优先。 6.2.1.2动车组在平直道、干燥轨面上紧急制动距离(分别含动力制动和不含动力制动)应满足 4.2.15要求。 6.2.1.3制动系统应按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进行设计。 6.2.1.4制动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并具有较高的互换性,方便维修。 6.2.1.5制动系统设有与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车载设备控制系统连接的接口,并受其控制。 6.2.1.6在动车组每节车的明显位置处设乘客紧急制动设施,设施的安放位置应避免任何意外的操 作。如果乘客触发乘客紧急制动设施,将在司机室中产生声光报警信号,自动实施或由司机实施制动。 6.2.1.7在动车组每节车的车外两侧明显位置处设制动缓解指示器。 6.2.1.8具有制动信息和故障诊断信息的传递和显示功能。 6.2.1.9重联动车组的制动性能应与单列动车组一致

    注:EB为制动系统按速度模式曲线方式进行空电复合制动控制的紧急制动。UB为由紧急制动UB安全环路失电 控制紧急制动电磁阀实施的紧急制动

    6.2.1.11制动系统应具有单轴防滑控制功能并能够进行允余的车轮抱死检测,其性能应符合 TB/T3009的要求。 6.2.1.12制动系统应设置撒砂装置符合TB/T3254要求

    6.2.2压缩空气供给系统

    6.2.3基础制动装置

    6.2.3.1基础制动装置采用盘形制动形式,由制动盘、闸片、制动夹钳单元组成。 6.2.3.2制动盘可以采用轮装或轴装制动盘,宜采用铸钢或锻钢材料。 6.2.3.3 闸片宜采用粉末冶金材料,粉末冶金闻闸片性能应符合TB/T3470要求。 6.2.3.4 制动盘和闻片的热容量应满足列车正常运营工况的要求,并具有连续两次UB的能力。 6.2.3.5 制动夹钳单元具有自动间隙调整功能,并能够手动调整。 6.2.3.6 具有停放制动功能的制动夹钳单元,在车辆两侧均可实施手动缓解,

    6. 3. 1一般要求

    6.3.1.2 网络控制系统的振动、冲击、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GB/T25119要求。 6.3.1.3 网络控制系统可由多级网络构成,应符合GB/T28029(所有部分)的要求。 6.3.1.4 网络控制系统宜按照动力单元设置车辆网段,每个网段均有列车节点。占用端司机室所在 节点作为全列主控单元发布列车级指令,其他单元节点接收并执行控制指令,反馈单元或系统工作 状态。 6.3.1.5 网络控制系统应具有余功能,列车级、车辆级(或单元级)总线及重要控制设备或装置应设 置余,不能因单一总线或控制设备或装置故障,影响动车组的正常运行。 6.3.1.6动车组每个车辆网段上至少设两个中央控制单元,互为允余。每个网段在同时刻只有 个中央控制单元管理器作为总线管理器运行,其他作为热备的总线管理器。 6.3.1.7网络控制系统应具有完善的故障自诊断功能。 6.3.1.8网络控制系统应根据手动或自动过分相信号实施过分相控制。 6.3.1.9网络控制系统应具有目标速度设定模式的恒速运行控制功能,目标速度由人机界面或司机 控制手柄等方式设定,通过自动调节牵引力或制动力实现恒速功能。在动车组重联、调车和洗车时也 应具备恒速控制功能。 6.3.1.10网络控制系统具有故障数据的使携式设备传输接口和无线信息传输功能,可用使携式设备 采集和分析,也可将故障数据以无线方式传送至地面。 6.3.1.11网络控制系统在便于操作的位置设有数据接口,数据接口应在车上,可以使用便携式设备 通过该数据接口或通过存储卡采集和分析相关设备的故障数据和工作状态。

    TB/T36002020

    6.3.1.12动车组设置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设备,至少实现动车组运行信息、车载系统设备状态和故隔 信息的实时传输

    6.3.2.1网络控制系统诊断项目应至少包括: a) 牵引、制动及控制系统的状态; b) 走行部件的安全性; C 旅客安全相关设施的状态,如车门状态等; 相关电子电气设备的状态: e) 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其他设备状态。 6.3.2.2 网络控制系统诊断任务包括: 识别部件的偶发性故障; b) 在部件故障时提供状态数据及对策; ) 记录列车故障数据; d)为列车控制提供各相关部件的状态。 6.3.2.3网络控制系统应根据故障性质对故障信息实施分类管理和存储,诊断的主要信息、列车状态 信息以及故障处理对策在司机操纵台和监控室显示屏显示。同时设故障无线发送功能,可根据需要将 故障信息传送到地面。 6.3.2.4通过通信接口与网络控制系统相连的设备均应有故障自诊断、保存故障信息、故障隔离及重 要故障信息向上一级传送的功能。 6.3.2.5网络控制系统应具有测试软件,用于维修、功能试验、参数设置,主要功能应包括:显示故障 维修说明信息、显示故障的环境数据、下载故障及环境数据。 6.3.2.6故障数据下载方式有本地下载和远程下载,应提供中文环境下的信息转储与故障分析软件。

    6.3.3.1网络控制系统应对动车组及各个重要功能系统的重要部件的性能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确 保动车组运行安全。 6.3.3.2安全监测包括轴箱轴承温度、车辆横向稳定性、电机及齿轮箱轴承温度、高压系统工作状态、 制动系统工作状态、供电系统状态、车门状态、烟雾和火灾报警等。 6.3.3.3运行性能安全的主要监测数据和紧急故障信息应通过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设备实时传送至 地面。

    6. 4. 1一般要求

    6.4.1.1辅助供电系统由辅助变流器、充电机、蓄电池组等组成。各设备应具有究余功能,当部分设 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进行切换并满足列车正常运行要求。 6.4.1.2辅助供电系统应采用干线供电方式,由分散布置在若干车厢的各电源设备通过干线并网 供电。 6.4.1.3辅助供电应采用3AC380V/50Hz制式,各设备用电制式应为3AC380V/50Hz、1AC220V/ 50Hz、DC110V,供电输出品质应符合GB/T36286的要求。 6.4.1.4车内插座采用单相逆变器供电,插座应采取有效防触电保护措施,且供电电压偏差满足 GB/T12325要求。

    6.4.1.1辅助供电系统由辅助变流器、充电机、蓄电池组等组成。各设备应具有究余功能,当部分设 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进行切换并满足列车正常运行要求。 6.4.1.2辅助供电系统应采用干线供电方式,由分散布置在若干车厢的各电源设备通过干线并网 共电。 6.4.1.3辅助供电应采用3AC380V/50Hz制式,各设备用电制式应为3AC380V/50Hz、1AC220V/ 0Hz、DC110V,供电输出品质应符合GB/T36286的要求。 .4.1.4车内插座采用单相逆变器供电,插座应采取有效防触电保护措施,且供电电压偏差满足 GB/T12325要求。

    6.4.1.5各制式供电系统均应有各自独立可靠的安全接地并具有接地监测功能。 6.4.1.6供电设施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和故障保护措施,具有对供电线路发生的过载、短路、瞬时大电 流冲击、过压、欠压等故障的保护功能 6.4.1.7在动车组的车体外两侧适当位置设有外接辅助电源插座(3AC380V/50Hz),外接辅助电源 供电与高压系统供电应设联锁,不能同时为动车组供电

    6.4.2.1辅助变流器由牵引变流器的中间直流环节供电,应具备三相输出并网功能,输出制式为 3AC380V/50Hz。额定工况运行时辅助变流器的效率应大于90%。 6.4.2.2辅助变流器应具有过载、短路、瞬时大电流冲击、过压、欠压、接地等保护功能,应具有故障记 录功能。 6.4.2.3 辅助变流器应具有网络通信的接口,并设置故障数据下载接口。 6.4.2.4 辅助变流器非通风空间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一2017中IP54的要求,通风空间的 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0的要求

    3.2供电中断恢复后,充电机应自动投入正常运行。 3.3充电机非通风空间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一2017中IP54的要求,通风空间的 不应低于IP20的要求,

    6.4.4.1蓄电池组应与充电机相匹配,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正负线应有短路保护功能。 6.4.4.2应设足够容量的蓄电池组以供应急使用,蓄电池组运行时在线充电。应至少维持动车组通 信车载设备工作4h应急通风至少应大于1.5h,其余应急用电至少应维持2h。 6.4.4.3蓄电池箱体防护等级不低于GB/T4208一2017规定的IP54。

    6. 5. 1 一般要求

    6.5.1.1户外高压设备外绝缘爬电距离不应小于1000mm,电气间隙不应小于310mm,绝缘子的结 构高度不应小于400mm。 6.5.1.2动车组应承受来自接触网的雷电冲击过电压和系统内部的操作过电压;组装完成后的整车 车顶高压外绝缘(不包括密闭空间内外绝缘)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不应低于185kV。 6.5.1.3动车组高压系统绝缘配合因数Kc不应小于1.6,不包括密闭空间内的高压设备

    6. 5. 2 受电弓

    6.5.2.1采用单弓受流方式时,应设置两台受电弓;采用双弓受流方式,应设置四台受电弓 6.5.2.2双弓受流时,两工作受电弓的距离应满足接触网分相关节的距离要求。 6.5.2.3受电弓性能应符合GB/T21561.1和TB/T3271的要求。 6.5.2.4受电弓应具有快速自动降弓功能

    6.5.2.5受电弓应具有弓网接触力的主动控制功能。 6.5.2.6应设受电弓视频监控装置,应实时监视或回放动车组受电弓的监视画面,具有存储功能

    6. 5. 3主断路器

    主断路器采用直空断路器,应符合GB/T 1022和TB/T3430要求。

    车顶绝缘子应符合TB/T3077要求。

    顶绝缘子应符合TB/T3077要求。

    6.5.5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需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符合GB/T1985要求。

    6. 5. 6 互感器

    立符合GB/T11032和TB/T3392的要求,并具

    6.5.8车间高压连接

    动车组车间高压连接采用高压电缆或高压连接部件,应具有通流能力强、高柔韧性和 特点。

    6. 6. 1一般要求

    6.6.1.1动车组上应设集中控制的旅客信息系统。 6.6.1.2旅客信息系统具有车内外信息显示、公共广播、内部通信和影音娱乐等功能。 6.6.1.3车内外显示信息应提供引导和旅行信息服务,显示信息应具有可编辑功能。

    6.7.1车体承载结构

    .7.1.1车体主体应采用筒型整体承载结构

    6.7.1.2短编组动车组应能在司机室中自动操纵头罩开闭;长编组动车组可自动或手动操纵头罩 开闭。 6.7.1.3 3车下安装设备采用吊挂安装方式。 6.7.1.4车下导流罩与侧墙应圆滑过渡。 6.7.1.5 5司机室前端下方装有排障器,距轨面高度在车轮踏面磨耗允许范围内可调。 6.7.1.6车体底架设四个顶车位

    6.7.2.1车内墙、顶、地板安装来用模块化结构, 6.7.2.2墙、顶板采用轻量化、环保型防火装饰材料。 6.7.2.3地板采用隔音结构,地板周围及各螺栓、管道等穿过地板处应无渗漏。 6.7.2.4 车内装饰宜隔断热桥,各板、梁、柱之间应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在运行中车内结构不发生异 常响声

    6.7.3.1车体结构强度应符合TB/T3451要求。 6.7.3.2车体模态应符合TB/T3502要求。 6.7.3.3车体气密强度载荷不应低于6000Pa,设备舱气动载荷不应低于2500Pa。 6.7.3.4排障器中央沿纵向能承受137kN的静压力

    6.7.3.1车体结构强度应符合TB/T3451要求。 6.7.3.2车体模态应符合TB/T3502要求。 6.7.3.3车体气密强度载荷不应低于6000Pa,设备舱气动载荷不应低于2500Pa。 6.7.3.4排障器中央沿纵向能承受137kN的静压力。

    6.8.1转向架符合TB/T3316要求, 6.8.2采用两轴无摇枕转向架,构架采用焊接结构,构架强度符合TB/T3549.1要求。 6.8.3转向架采用模块化设计。 6.8.4转向架采用二级悬挂系统。一系悬挂采用钢弹簧,设油压减振器;二系悬挂采用空气弹簧,设 高度调整阀;轮对轴箱定位宜采用转臂式定位方式。 6.8.5 转向架应便于从车体下推出。 6.8.6 动力转向架牵引电机宜采用架悬式,每个构架上反对称布置两台牵引电机。 6.8.7 轮对轴箱装置应使于更换。 6.8.8 车轮直径宜采用920mm。踏面外形符合TB/T449要求,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8.9 车轴采用空心轴。 6.8.10 转向架上设置横同稳定性监测装置,符合TB/T3408的要求。 6.8.11 转向架二系悬挂可加垫调整高度。 6.8.12 转向架上应设置接地装置。 6.8.13 转向架轴箱应设置轴温监测装置。 6.8.14 齿轮箱大小齿轮端应设置轴承温度监测装置。 6.8.15 轴端接地装置、轴温监测装置和轴端速度传感器应拆装方便,不影响从车轴内孔进行探价 作业。 6.8.16根据运用环境情况,可选用轮缘润滑、踏面清扫等装置

    6.9.1车辆连接系统包括车钩缓冲装置、电气连接、空气管路、风挡等 6.9.2车钩缓冲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6.9.1车辆连接系统包括车钩缓冲装置、电气连接、空气管路、风挡等

    a) 动车组两端车钩采用连杆式密接式车钩、中间车钩采用密接式车钩或半永久车钩,其中短编 组两端采用全自动车钩。 b 车钩缓冲器性能应确保在速度5km/h连挂冲击下不损害车体及其吊装部件。 C 动车组上应配备可与机车车钩连挂的过渡车钩。 车钩缓冲装置应满足两列短编组动车组连挂或一列长编组动车组,在回送和救援中机车牵引 制动工况下的运行要求。 6.9.3 单元内及单元之间或者车辆与车辆之间的风路和电气连接内容根据下列各项选用: 列车通信总线; b 制动控制线; ) 供电母线; 旅客信息信号传输线; e) 列车空气管路; f 主电路电气设备连接电缆; 8 25kV动力电缆; 单元内部的其他连接线。 6.9.4 车辆间设内风挡和外风挡,符合TB/T3094要求,其中外风挡漆膜光泽度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

    6.10给排水与卫生系统

    6. 10. 1一般要求

    给排水及卫生系统应具有排空功能和防冻措施。

    6.10.2.1给水装置符合TB/T1720要求。 6.10.2.2给水装置由水箱及管路系统组成,应设置溢流装置。供水管路系统应有防冻、防腐措施。 6.10.2.3给水装置注水口分设车体两侧。 6.10.2.4车内设电热开水器。

    6. 10. 3 卫生间

    6.10.3.1卫生间符合TB/T3337要求,其中防火符合本标准5.1.2b)要求。 6.10.3.2卫生间应有措施确保使用人员的卫生安全。 6.10.3.3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6.10.3.4设两个卫生间的车厢,分别采用式和坐式便器。 6.10.3.5采用真空集便装置,符合TB/T3338要求,其中防火符合本标准5.1.2b)要求,振动冲击性 能符合本标准5.2.12要求,

    设开放式独立洗面间,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10.5 污物箱、污水箱

    6.10.5.1车下设污物箱或污水箱,应具有防冻功能。 6.10.5.2污物箱两侧设置直空外排接头和冲洗接头.真空外排接头和冲洗接头的设置符合TB/T3338

    的规定,吸污和冲洗可在车体两侧操作

    6.11车内环境控制系统

    6. 11. 1 空调系统

    6.11.1.1空调系统应符合GB/T33193.1和GB/T33193.2的要求。 6.11.1.2动车组的每节车厢、司机室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空调系统,宜采用车顶单元式空调机组。 6.11.1.3根据需要设采暖装置,采暖方式采用热泵或电加热,采用电取暖器时应符合TB/T2704的 要求。 6.11.1.4具有应急通风功能。 6.11.1.5新风口应设在气体清洁区,客室内送风口、回风口和废排风口的设置应保证车内气流和温 度分布的均匀性。

    6. 11.2 车内噪声

    列车在空旷平直线路上运行时车内噪声限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6. 11.3 车内压力控制

    6.11.3车内压力控制

    6.11.3.1应采用压力保护措施控制车内压力波动, 6.11.3.2车内空气压力变化应满足1s内的压力变化不大于500Pa,且3s内的压力变化不大于 800Pa的要求。

    6.11.4.1车内照明应符合TB/T2917.1要求。 6.11.4.2车内的客室、卫生间、出口和通道上应设有紧急照明系统。 6.11.4.3客室照明应具备全灯照明和半灯照明的控制功能

    6.11.4.1车内照明应符合TB/T2917.1要求。

    6.12.1动车组车内应设置不同席别,如一等座席、二等座席等。 6.12.2动车组中至少有一节车厢设置无障碍设施。 6.12.3通过台、侧门的设置应考虑方便旅客上下车。 6.12.4动车组应有为旅客提供餐饮服务的设施,

    6.13.1.1客室内行李架强度应保证使用安全

    6.13.1.1客室内行李架强度应保证使用安全。

    除司机登乘门外,侧门采用外塞拉门

    车辆外端门应符合TB/T3454.2要求,其中开门、关门和自动延时关门时间及自复位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内端门应符合TB/T3454.2要求,

    6.13.5.1车窗为固定式车窗,符合TB/T3455要求。

    6.13.5.1车窗为固定式车窗,符合TB/T3455要求。 6.13.5.2车窗应配置窗帘,窗帘应便于拆装。

    座椅符合TB/T3263要求。

    6. 14. 1一般要求

    6.14.1.1司机室符合TB/T3491要求,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14.1.2司机室应至少配备一个驾驶座椅和一个辅助座椅,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6.14.1.3司机室前窗采用无色透明安全玻璃,具有除霜、除雾及防冻功能,符合GB14681.2、 TB/T1451的要求,其中前窗玻璃的静强度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司机室前窗应设置雨刮 器、遮阳装置。 6.14.1.4司机室与客室之间应设置专用门并配备专用钥匙

    6.14.2司机操纵台

    6.14.2.1司机操纵台符合TB/T3472要求。

    6.14.2.1司机操纵台符合TB/T3472要求。 6.14.2.2司机操纵台宜采用单手柄操作模式

    路桥工程表格6.14.3安全规则和设备

    6.14.3.1司机室安全规则和设备应符合TB/T3491要求。 6.14.3.2司机室应设司机警惕装置,应符合TB/T3333要求,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14.3.3司机室设风笛,符合TB/T3051.2要求。 6.14.3.4司机室内设紧急窗、安全锤、逃生扶手及逃生用软梯或逃生绳。 6.14.3.5司机室设火警检测装置,至少配备一个5kg的灭火器

    6.14.3.6司机室前方设前照灯和标志灯,前照灯应符合TB/T2325.1要求,标志灯应符合 TB/T2325.2要求

    6.14.3.6司机室前方设前照灯和标志灯,前照灯应符合TB/T2325.1要求,标志灯应符合 TB/T2325.2要求

    外墙标准规范范本6.15乘务员室和监控室

    7.1动车组标志符合GB/T28791要求,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2动车组两端车下各安装一个有源电子标签,实现地面设备对动车组车号、车次的自动议 7.3动车组上为旅客提供信息的标志优先采用图形标志,若采用文字标志应采用中英文两 7.4各种紧急逃生标志应具有夜光功能

    7.1动车组标志符合GB/T28791要求,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2动车组两端车下各安装一个有源电子标签,实现地面设备对动车组车号、车次的自动识别功能 7.3动车组上为旅客提供信息的标志优先采用图形标志,若采用文字标志应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 7.4各种紧急逃生标志应具有夜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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