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00-2020 园林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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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arden building

    园林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提供配套服务并构成景观的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统称

    园林中提供休息、装饰、展示和服务等功能的小型设施。

    防雷标准规范范本2. 0. 11 园桥

    landscape bridge

    园林中架空并用于联系水陆交通,同时具有艺术观赏性的人 造设施

    waterscape

    园林中运用人工或自然水体营造的

    2. 0. 13 驳胃

    slope protection

    为保护边坡稳定,在坡面上所实施的各种工程与绿化措施的 统称。

    经加压并通过各式管道与构件后形成的喷涌状水流

    stepping stone

    设在园林绿地、水池等园景中,用大然或人工整形材料铺设 的非连续构造的人行通道

    2. 0. 17 景石人 garden stond

    garden stone

    在园林中起到点缀、美化景观作用的、且自身具有一定美感 的石头。

    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揽胜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 仿自然山景的构筑物,

    以石材或仿石材料布置成自然石景的造景手法。

    指用直然山石摄叠成假山的操作技

    用艺术手法将人工材料模拟建造自然山景的活动

    stone arrangement

    2.0.22玻璃纤维增强水泥

    抗碱性玻璃纤维与低碱水泥砂浆混合固化后形成的一种高强 度复合物。

    园林中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的统称。

    landscap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landscape electrical system

    3.0.1园林工程应遵循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安全 美观等基本建设原则,达到功能性与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3.0.2在项目设计前,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的测量控制 点、水文资料、地质勘探资料及市政管网、基础设施等相关 资料

    3.0.1园林工程应遵循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安全 美观等基本建设原则,达到功能性与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3.0.2在项目设计前,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的测量控制 点、水文资料、地质勘探资料及市政管网、基础设施等相关 资料。 3.0.3在项目设计中应原地保留古树名木,并宜保留胸径20cm 以上落叶乔木、胸径15cm以上常绿乔木、有利用价值的植物及 后备资源等。在施工前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古树名木及原地保 留植物的保护。 3.0.4文物古迹、历史遗存、历史建筑和有保留价值的近现代 建筑等,应加以保护并融合到设计之中。 3.0.5园林工程设计宜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个阶段,各阶段的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 规定的要求。 3.0.6当设计文件用标准图集时,应根据现场实际予以综合 补充或修改,并图示或文字说明。 3.0.7设计文件中除规定内容外,应包括标志和导向牌等标识 系统的设计。 3.0.8园林建筑、园路、广场等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 3.0.9对游人存在安全隐患的临高地、临水等道路或者平台 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不能设置栏杆的位置,应采取诸如防坠 网、水下安全区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3.0.10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得排入

    3.0.3在项目设计中应原地保留古树名木,并宜保留胸径20

    以上落叶养未、胸径15cm以上常绿养木、有利用价值的植物及 后备资源等。在施工前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古树名木及原地保 留植物的保护。

    3.0.6当设计文件弓用标准图集时,应根据现场实际予以综合 补充或修改,并图示或文字说明。 3.0.7设计文件中除规定内容外,应包括标志和导向牌等标识 系统的设计。 3.0.8园林建筑、园路、广场等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 3.0.9对游人存在安全隐惠的临高地、临水等道路或者平台 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不能设置栏杆的位置,应采取诸如防坠 网、水下安全区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绿地水体。在污染区及其邻近地区不得设置水景。景观水体 (除天然水源外)应采用过滤、循环、净化、充氧、除藻等技术 措施,保持水质洁净。与游人接触的喷泉不得使用再生水。 3.0.11配电箱、泵房等辅助设施设备宜设置在隐蔽处。 3.0.12面积达10万m以上或具备条件的绿地应设置园林有机 麦弃物的处理点或收集点,配备相应的粉碎、发酵等设施设备 就地处理并利用园林有机废弃物。 3.0.13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设计、施工、监理、勘探等有关 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3.0.14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熟知设计图纸的内容利 技术要求,按图施工,目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基本原则 3.0.1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和现场环境条件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大小、工艺繁简及危险性 大小等不同情况,单独或单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为整个施工 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 3.0.16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项施工技术、工艺流程、质 量控制、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培训、交底,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防护装备。 3.0.1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及时参加培训和证书年检 复审。 3.0.18施工前应准备所需的机械设备与工具等,各类测量、计 量等仪器应经年检和校验。 3.0.19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进场时,监理单位

    3.0.16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项施工技术、工艺流程、质 量控制、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培训、交底,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防护装备。

    3.0.21定位放件应以施二 二图为依据。施工单位在放样前应对施 工图提供的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进行内业及外业复核。当图

    纸标明的位置及标高与现场不符或与其他管网、设施相冲突时, 应报请设计单位变更设计。 3.0.22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保留的原有树木和植被、管线 建筑设施进行标记与保护。 3.0.23表层土壤应收集并临时堆放在合适区域,并进行有效 利用。

    王 3.0.23表层土壤应收集并临时堆放在合适区域,并进行有效 利用。 3.0.24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确认所有地下管线及预留 预埋配件等全部到位

    3.0.24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确认所有地下管线及预留 预埋配件等全部到位

    4.1.1土方设计应进行土方量计算,并遵循场内土方平衡原则 4.1.2土方施工中应充分考虑土壤的沉降因素,完成面应无明 显的低洼、积水和开裂现象。 4.1.3地形营造应在满足景观塑造、空间组织、雨水控制利用 等各项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场地起伏变化、水系及水系 中人工岛屿的功能和形态。 4.1.4地形填土应不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 物或放射性物质。

    4.1.4地形填土应不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 物或放射性物质。

    4.1.4地形填土应不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

    4.1.5人工营造地形应保证堆土稳定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并符

    1填土应分层回填碾压夯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 2当地形上部设计建筑物时,填土指标应符合建筑基础 要求。 3地形设计应根据堆土高度进行地基滑动稳定、承载力和 变形验算,并验算堆土对周边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影响,必要 时应采取地基加固等安全措施。

    4.2.1土方设计应遵循顺应自然,利用原地形为主,改造为辅 的原则。并根据现场情况、功能及景观需要进行设计。 4.2.2绿化用地宜做微地形处理设计。

    4.2.3土方设计应提出施工区域内表土的保护、改良及利用 方案。

    4.2.3土方设计应提出施工区域内表土的保护、改良及利

    4.2.4地形设计应布置好地形起伏的主次关系,把握好各个地 形起伏的高度、体量、前后关系与间距大小,处理好山脊线、马 鞍纵剖线,做到弧度变化自然顺畅饱满,达到错落有致的效果, 并避免出现等距分布现象,

    4.2.5当对相对高度大于 4. 0m 或附近存在河道及需保

    上、地下设施的地形营造设计时,需对堆土下的地基进行承载 计算,确保地形稳定及设施安全

    4.2.6新堆地形及改造地形的设计坡度应小于土壤的自然安息

    4.2.6新堆地形及改造地形的设计坡度应小于土壤的自

    角。水体、岛屿边坡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当超过相 应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等工程措 施。土壤安息角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土壤安息角

    4.2.7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各类水体 的形状和使用要求。 4.2.8竖向控制应根据场地周围城市竖向规划标高和排水规划 提出场地内地形的控制高程和主要景物的高程

    4.2.7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各类水体 的形状和使用要求

    提出场地内地形的控制高程和主要景物的高程

    4.2.9地面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4.2.9地面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表4.2.9地面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去直主江管座端金佳品卡)

    .9地面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

    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

    4.2.10构筑地形应综合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排放等因素,各 类地表排水坡度宜符合表4.2.10的规定。

    表4.2.10各类地表最小排水坡度(%)

    4.2.11与道路侧石、铺装成型面交接处的地形,宜低于平侧石 铺装面20mm~40mm,低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30mm ~50mm。 4.2.12在设计文件中应对地形中重要的控制点标高做出标注 复杂地形宜绘制模型示意图。

    4.3.1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掌握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场地环 境状况,周围交通状况及场地内各类管线位置、理深及走向等基 本情况。 2在施工区域范围内应确定填、挖土方的标高等,并设置 安全警示标记或围栏

    3施工前应做好土方调配计划,并综合考虑土方运距。 4开挖施工应防止对附近已有建筑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 立生安全影响,施工前应根据现场土壤特征采取相应预防沉降和 骨移的技术措施。 4.3.2机械压实施工应考虑种植、土建、设施安装等对地基的 不同压实度要求,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4.3.3施工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必要时做好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4.3.4土方施工应及时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标高、宽度及 深度等:挖方的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壤的物理性质确定,并符合表 4. 3. 4 的规定。

    表4.3.4边坡放坡坡度系数

    注:适用于基坑深度5.0m以内

    4.3.5场地平整坡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未标明时不宜小 于1%。 4.3.6施工区域内应设置排水设施,当遇山坡地时则宜在离边 坡上沿5m~6m处设置截水沟,沟底纵坡应不小于0.3%。 4.3.7土方施工应先以大型机械作业进行地形的初步造型,待 土层沉降稳定后再以小型机械或人工进行细部营造。 4.3.8工程弃土应及时外运,当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填土时 应堆放在离坑(槽)边1.2m以外,堆土高度应不大于1.5m

    4.3.9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坑内的杂物和积水,填土应分层夯实

    4.3.9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坑内的杂物和积水,填土应分层夯实

    每层厚度以300mm为宜。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0 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填土的强度和稳定性 4. 3. 11 填土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宜在18%~22%

    每层厚度以300mm为宜。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4.1地形土层应达到沉降稳定的状态,土层压实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地形整理完成后的土壤颗粒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 表面应无明显的石块、残根、杂草等。 4.4.2地形的标高、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图纸对排水坡度没有具体要求时,不宜小于1%。地形坡线自然 顺畅,排水良好,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 4.4.3坡面地形的整理应符合设计要求,不扰动原土层,填土

    4.4.3坡面地形的整理应符合设计要求,不扰动原土层

    4土方检验方法为实测地形标高、抽检土壤压实度、查验 记录等

    4.4.4土方检验方法为实测地形标高、抽检土壤压实度

    5.1.1 园路应利用原有地势、地形进行设计,路面应平整、 防滑。 5.1.2[ 园路不宜出现断头路,各交叉园路形成的夹角宜采用弧 线,不宜十字交叉。 5.1.3铺装场地应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功能 要求进行设计。 5.1.4 避难场地应根据城市避难场地规划和总体设计要求合理 设置。 5.1.5 园路及铺装的图案要做到色彩舒适、尺度宜人、富有质 感、风格统一。材料应符合经济、适用、美观原则,宜选用当地 材料。

    5.1. 4 避难场地应根据城市避难场地规划和总体设计要求合 设置。

    5.1.5园路及铺装的图案要做到色彩舒适、尺度宜人、富有质 感、风格统一。材料应符合经济、适用、美观原则,宜选用当地 材料。

    5.2.1园路设计应结合当地的自然、经济等条件进行合理布局, 做到园路流畅、优美、舒展,并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5.2.2园路路幅、路面材料的质感、色泽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总 体设计风格相协调。 5.2.3行车园路和主要园路宜设置有组织排水,不宜将园路作 为排水通道 5.2.4坡地山体园路应随形就势,不宜大规模垫高路基,台阶

    设计规范》GB51192执行。通车园路转弯半径应满足通车要求。

    5.2.6园路纵坡不应小于0.3%,横坡不宜小于1.5%。

    5.2.7台阶踏步级数的设置宜为奇数,不宜少于2级,

    5.2.15/设计文件编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总平面图应明确标注园路类型。 72定位平面图应准确绘制园路路形及道路宽度、转弯半径, 并绘制坐标方格,注明纵横坐标基线的系数依据。 》3铺装平面图应标明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色泽、面层 形式等。 4竖向图中园路起点应注明标高,随地形起伏,应注明中 心标高并标明坡向及坡度,可绘制部分等高线以显示园路与地形 之间的关系。 5断面图应标明尺寸、竖向等重要信息,详图根据不同设 计阶段提供相应图纸

    6标准图集选用应根据现场实际予以综合补充和修改,并 图示或文字说明

    5.3.1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工序包括放样、挖填修整基槽、铺设基层(含各构 造层)、铺设面层、嵌缝修补、路面清扫、养护、清场、近边地 形整理等内容。 2面层材料的品种、色泽、质感、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石材要求强度均匀,抗压强度大于30MPa,无石筋、裂纹。卵石 要求细滑,耐磨,表面应清洁。 3石材加工后需平直通角,棱角无损。 4粗砂或中砂应质地坚硬、干净,含泥量应小于5%,严 禁用粉砂。

    5.3.1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路应按图放样,先主后次,在满足设计意图基础上结 合现状合理优化,做到自然、顺畅。 2园路放样应布设测量控制网,按路面弯曲弧度要求设置 定位桩。 3放样时应做好起点、转折点、道路相交点、终点及其他 重要设施控制点的校核。应保护好放样控制桩,并随时校测。当 工程规模较大,测量桩在施工中损坏时,应设辅助平面测量基线 与标高控制桩。 4面层铺设应以主路优先为原则,注意标高和坡向,防止 积水。 5铺装施工前应对铺装模式和尺寸、规格进行提前排版 计算铺装材料的用量,确保铺装收边的最佳效果。

    5.3.3基础、基层(含各构造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础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地下管线资料和现场情况

    铺设时应清洁、湿润。 6石板、块石、弹石、侧石的强度、色泽和加工精度均应 达到设计要求,棱角应完整、无翘曲。施工顺序为先侧石,后面 石,并分别用水泥砂浆、石屑或砂子结合,要求密实、牢固。冰 裂纹铺装块材宜五边以上,每个角应为钝角,块体大小不宜均 习,符合一点三线原则,不得出现正多边形及阴角、直角。 7现浇混凝土路面的强度等级及伸缩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 求。模板安装应注意路形曲线圆顺,防止出现硬角。仿冰裂纹 石板纹等纹样施工,应在面层表面收水、终凝前划线或模压。有 色面层应先做色块样板,经设计、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 8现场铺设或预制的卵石路面层应平整牢固 9砖面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砖面应切边磨光呈四边平 直通角。 10碎陶片、碎瓷片、小青瓦等面层材料应色泽、大小、片 形基本一致。小青瓦上口应打磨平整 11混合面层的不同面层应分开铺设,宜先湿作业,后干作 业;先侧石,后石板、块石,再卵石。 12嵌草路面应先铺块石、预制块或石块,空隙填土压平后 再填草,要求表面平稳。 13水洗石面层的碎石粒应坚硬,矿物颜料应耐碱、耐候 其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带浆面料铺摊、拍实、磨压、提浆、收 浆必须到位。在全面刷洗前应进行试刷洗,刷去余浆不掉石粒 石粒的外露部分不超过40%,并及时清理工作面。 14砂石路基层土应透水,并分层夯实,上铺砂石料并分层 玉实。做到雨天不粘鞋,晴天不扬尘。 15木铺装施工前应对木质材料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 理,必须对裸露部分涂刷五氯酚及环烷酸酮等防腐剂进行保护 对金属构件进行防锈处理。 16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与面层黏贴牢固

    17园路及铺装完工后应进行封闭养护和保养,养护时间按 不同路面一般不少于7d,10d~14d内不宜上人及承受其他荷载: 及时清场及整理近边地形

    5.3.5路缘石施工应符合下列规

    1路缘石直采用石材或混凝土预制天, 区而 等曲线路段应按设计弧形加工预制,应整体流畅自然,防止出现 明显折线。 2路缘石基础宜与相应的基层同步施工。 3路缘石控制桩的直线段桩距应为10m~15m,曲线段应 为0.5m~2.0m。弧度的起点、中点、终点必须设置控制桩。 4路缘石砌筑应平直圆润,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顺、缝 隙均匀。砌筑砂浆应饱满,厚度均匀。 5路缘石背面应浇筑C20细石混凝土45°护角,并回土 夯实。 6混凝土路缘石应采用1:2水泥砂浆灌缝至密实,常温养 护期不得少于3d。 7路缘石短材拼接外侧缝隙不应大于5mm。 5.3.6台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拼接的台阶,其相邻层台阶板宜错缝铺设,宜设置面板

    1拼接的台阶,其相邻层台阶板宜错缝铺设,宜设置面板 滴水线。 2台阶铺设要求底层密实、稳固、周边平直,棱角完整 接缝小于5mm,缝隙用干水泥砂扫实

    5.4.1园路定位、放样和园路地基、基层(含各构造层)完成 后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5.4.2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施工图及有关说明和联系单 混凝土、砂浆的试块报告。

    5.4.3石质、钢材等材料质检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复验报告,

    5.4.3石质、钢材等材料质检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复验报告

    施工日记等应为验收资料。

    5.5.1整体路面应定期检查并及时修补损坏路面

    5.5.1整体路面应定期检查并及时修补损坏路面 5.5. 2 铺装面层和路缘石应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破损材料 5. 5.3 透水路面应定期高压清洗

    6.1.1园林建筑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 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6.1.2园林建筑的面积、规模、体量应与游人容量相匹配。 6.1.3园林建筑的消防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分别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现行地方 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绿色建筑设计标 准》DB33/1092的规定。

    6.2.1园林建筑应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他造 园要素协调统一和有机融合。 6.2.2建筑设计宜利用当地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创造富有地方 特点、民族特色、时代气息的园林建筑。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应 有利于自然采光、通风及节能。 6.2.3建筑与穿越公园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6.2.4管理用房和公厕应与环境协调且方便使用。公厕服务半 径不宜超过500m,厕位数量应与公园的游人容量相匹配。 6.2.5建筑的层数与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游憩和服务用房层数不宜超过2层,起主题或点景作用 的建筑其高度和层数应服从功能和景观的要求。 2管理用房层数不宜超过3层,其体量应按不破环景观和

    6.2.1园林建筑应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他造 园要素协调统一和有机融合。

    6.2.5建筑的层数与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游憩和服务用房层数不宜超过2层,起主题或点景作用 的建筑其高度和层数应服从功能和景观的要求。 2管理用房层数不宜超过3层,其体量应按不破坏景观和 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

    3供游人使用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4m,亭、廊、敲 亍等的净高应满足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6.2.6园林建筑室内台阶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 时,应按坡道设置。建筑室内台阶总高度超过0.7m时,应在临 空面采取防护设施

    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游人观赏视觉和人身安全

    中应确保结构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风力超过7级、空旷无遮挡的场地及河道、峡谷等风 道位置,不应设计单体木结构构筑物,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 组合式木结构。 2季节性台风频发或有其他风灾的地区,应采用钢筋混凝 土结构或钢结构为主的结构形式。 3跨度超过6.0m的牌坊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石结构 上部屋架需要有效的固定拉结,木结构牌坊不宜采用大跨度 设计。 4地下车库顶板上的构筑物,柱位应与地下车库柱网或主 梁轴线重合,荷载不得超过车库顶板设计荷载的80%。如与实 际柱位及主梁轴线无法重合,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确保结构 安全性。 5亭、廊、轩、榭、敬厅等开敬空间的吊顶应使用防潮材 科并采取防坠落措施,

    6.2.10挡土墙的排水及变形缝设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

    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执行。

    6.2.11园林建筑中单块面积大于1.5m~的窗玻璃或离楼地面小 于500mm的落地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6.3.1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应审查设计图纸,熟悉有关资料 并检查图纸是否齐全,图纸本身有无错误和矛盾。 2施工现场应建立测量控制网点,按照总平面图要求布置 则量点,设置永久件的经纬坐标桩及水平桩、组成测量控制网 同时搞好通路、通电、通水及平整场地等工作。

    6.3.2钢筋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出厂时外墙标准规范范本,每捆(或盘)上应挂有注明生产厂家、生 产日期、钢号、炉罐号、钢筋级别、直径等标记的标牌,并附有 质量合格证书,钢筋进场时应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取样复验 2钢筋的保护层、锚固长度、弯钩、接头等应满足相应的 要求。 3双向板的钢筋设置,承受弯矩较大方向的受力钢筋,应 布置在受力较小钢筋的下层。 4柱进独立基础或者梁柱交接的核心区域箍筋应设置两个。 5第一个箍筋应设置在距节点边缘不大于50mm处。 6钢筋绑扎搭接,应在中心和两端采用三点铁丝绑扎。 7双向均为主筋的钢筋网,必须将全部钢筋交叉节点绑扎, 不可跳扎。 8受力预埋件应设置受力锚筋,预理埋件的锚筋应放在构件 的最外层主筋内。 9屋面挑檐转角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构造钢筋

    6.3.3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互位置的正确: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

    受新浇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附加荷 载;应具有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和安装,符 合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等工艺要求。 2木模板不得选用脆性、严重扭曲和受潮容易变形的材。 3模板工程必须编制搭设方案,并对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强 度、刚度及稳定性进行验算。 4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 5管线、螺栓等穿越模板必须采用预埋套管。 6 底模及其支撑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宜符合表6.3.3的 规定。

    装修标准规范范本6.3.3各类底模拆除时混凝土强度标准

    3.4混凝土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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