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470-2016 纵向刨切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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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1刨切单板厚度精度检验应选用经蒸煮、软化处理的作木等硬杂木木方。刨切单板厚度分别为刨 切机允许的最小、最大刨切厚度和中间值,刨切的每种单板不少于100张。作木和搬木木方的宽度应接 近或等于刨切机最大允许刨切宽度。 5.4.2创切机工作精度检验应符合表4的规定

    5.4.2刨切机工作精度检验应符合表4的热

    烟草标准5.4.3刨切单板表面毛刺、沟痕、刀痕等应符合GB/T13010优等品的

    4.3刨切单板表面毛刺、沟痕、刀痕等应符合GB/T13010优等品的规定

    点动送科机构开降电机,使送料机构作上升、下 降运动,连续5次,并停在最高位置。开动主电机使输送带转动,在控制板上设定间隔12s送料机构以 1mm的步距下降,直至降到最低极限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输送带运转正常,不跑偏、不碰擦挡板; b)输送带往复运动和送料机构下降运动应协调、稳定,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c)刨切机在运行时无异常响声,按JB/T9953的规定检测的空运转噪声不超过85dB(A); d)活动工作台上、下和水平方向移动灵活,可靠; e)在输送带主动辊、从动辊轴承温升达到稳定状态时,最高温度不超过65℃,温升不超过35℃。 5.5.2将木方压在活动工作台左端距离刨刀50mm处,指示器座紧固在创刀表面上,指针垂直接触活 动转辊上平面,送料机构最大限度下压木方,指示器读数最大差值不大于0.04mm。指示器座紧固在立 柱座上,指针垂直接触立柱后表面250mm高度处,指示器读数最大差值不大于0.04mm,立柱左右倾 斜不大于0.04mm。

    动转辑上平面,送料机构最大限度下压木方,指示器读数最大差值不大于0.04mm。指示器座紧固在立 柱座上,指针垂直接触立柱后表面250mm高度处,指示器读数最大差值不大于0.04mm,立柱左右倾 斜不大于0.04mm

    空运转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负荷试验 负荷试验时的试件和刨切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试件厚度和宽度应等于刨切机最大刨切工件厚度和宽度,长度2500mm以下,刨切单板厚度 6mm; b) 试件的材质为硬杂木; c)试件应按工艺要求进行蒸煮处理; d)与输送带和工作台面接触的试件上、下面应平行,试件厚度误差应小于2mm

    LY/T14702016

    5.6.2项目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5.6.2项目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项目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各机构应工作正常,电器执行元件动作应灵敏、可靠; b)测量主电机的负载功率,其测定值不应超过电机的额定值; c)刨切单板应光滑平整,无明显加工缺陷,刨切单板出料应流畅

    项目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各机构应工作正常,电器执行元件动作应灵敏、可靠; b)测量主电机的负载功率,其测定值不应超过电机的额定值; c)刨切单板应光滑平整,无明显加工缺陷,刨切单板出料应流畅

    6.1.1每台刨切机出厂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6.1.2出厂检验应包括参数检验、几何精度检验和空运转试验。 6.1.3只有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才能判定出厂检验合格

    6.1.1每台创切机出厂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6.1.1每台刨切机出厂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6.1.2出厂检验应包括参数检验、几何精度检验和空运转试验 6.1.3只有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才能判定出厂检验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生产时食品添加剂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 1)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2.2型式试验应包括下列项目:

    a)出厂检验; b)负荷试验; c)工作精度检验。 6.2.3只有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才能判定型式检验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石化标准7.1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7.2标志、包装应符合GB/T191和GB/T13384的规定。 7.3随机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装箱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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