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36-2018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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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包括墙体材料 料、装饰线、顶部材料、胶粘剂、家具等。

    2.1.4污染物预评价

    在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过程中,针对设计方案及所用装饰装修 才料的品种、数量:并根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特性模拟预测室内 可能出现的污染负荷、浓度水平及变化趋热

    装饰装修设计时,规定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和用量的污染 物控制方法。

    2. 1.6性能指标法performance index method

    装饰装修设计时,采用污染物预评价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使室内空气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方法。

    描述材料的污染物释放变化规律的一组参数。其中固态材料 的特性参数包括总可释放浓度、扩散系数、分离系数、污染物释 放率;液态材料的特性参数包括释放速率、衰减常数、污染物释 放率

    2.1.8污染物释放率

    污染物释放率pollutantem

    2.1.10污染物综合释放率

    2.1. 11换气次数

    分为面积承载率和体积承载率。暴露在空气中的材料表面积 与房间面积的比值称为面积承载率,与房间体积的比值称为体积 承载率。

    A 房间地面面积: C(t) t时刻环境舱内污染物的浓度; Cm(r,t) t时刻材料在厚度处污染物的瞬时浓度: C,(t) t时刻材料边界处空气侧污染物的瞬时浓度: Co 总可释放浓度; D 材料中扩散传质系数; E 污染物释放率; E. 初始释放速率; E(t) t时刻的污染物释放率; E 污染物的综合释放率; E; 第i种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

    F 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分为F1~F4级; Fp 人均居住面积; Q 通风换气量; h 对流传质系数; K 分离系数; k 衰减常数; n 参与综合污染物释放率计算的材料类别总数; NFi 等级为Fi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 参与综合释放率计算的材料面积承载率总和; S 材料散发面积; S; 第种材料的面积; Sri 等级为Fi的材料面积; t 时间; tmax 最热月室外平均温度: V 环境舱体积; α 温度修正系数; B: 承载率当量系数

    3.1.1住宅装饰装修可分为专业施工单位承建的装饰装修工程 阶段和工程完成后业主自行添置活动家具阶段。 3.1.2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等级和 验收要求,并应将其作为交付验收的依据 3.1.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在施工阶段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与施工。 3.1.4空调、消防等其他专业工程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且不应对室内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3.1.5室内局部装饰装修或配置家具,宜按本标准的方法进行 污染物控制。 3.1.6本标准控制的空内空气污染物应主要包括甲醛、苯、甲

    3.2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要求

    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应分为I级、Ⅱ级、Ⅲ级,各污染 对应的等级应符合表3.2.1的规定。室内空气质量应按污

    ..1 至内空气染物浓皮应分为级、级、山级,谷污染 物浓度对应的等级应符合表3.2.1的规定。室内空气质量应按污 染物中最差的等级进行评定

    3.2.1污染物浓度分级(mg/m

    3.2.2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Ⅲ级的限量: 2不含活动家具的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不应 高于Ⅱ级限量

    3.3.1材料污染物释放应以168h对应的污染物释放率进行 分级。 3.3.2材料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释放率应符合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合格产品的污染物释放率及对应等级 的确定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3.3.1材料污染物释放应以168h对应的污染物释放率进行 分级。

    表3.3.2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及限量[mg/(m·h)

    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应包括污染物释放 结果,不同材料对应的污染物检测参数应符合表3.3.3的

    率检测结果,不同材料对应的污染物检测参数应符合表3.3.3的 规定

    表3.3.3材料应控制释放率的污染物

    注:1表示型式检验项目:

    2①表示进场复检项目; 3一表示不需要

    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

    3.3.4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检验方法应符合本

    4.1.1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时应采用规定指标法或性能指标法对 主要材料污染物释放率进行控制设计。 4.1.2当室内空气质量要求为工级时,应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 污染物控制设计:当室内空气质量要求为Ⅱ级或Ⅲ级时,可采用 规定指标法或性能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 4.1.3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污染物 控制设计: 1室内换气次数小于0.45次/h; 2 选用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不满足规定指标要求时。 4.1.4 用于污染物控制设计的材料用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卷材、墙纸、地毯、家具用量应按暴露在空气中 的面积计; 2 涂料用量应按涂覆面积计 墙纸胶粘剂用量应按墙纸面积50%计: 4 地毯胶粘剂用量应按地毯面积30%计。 4.1.5 设计温度取值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规定 的当地最热月平均温度:主要城市最热月平均温度应符合本标准 附录B.0.1的规定; 2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试验温度,取23℃; 3验收时的室内温度。 4.1.6污染物控制设计时,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的温度影响修正 应按式(4.1.6)计算。典型温度修正系数应符合本标准B.0.2 条的规定。

    应按式(4.1.6)计算。典型温度修正系数应符合本标准B.0.2 条的规定

    式中:α一 温度修正系数; t设计温度(℃)。 4.1.7装饰装修设计图纸中应单独说明污染物控制设计,并应 明确材料污染物控制要求。 4.1.8污染物控制设计应出具计算书。

    式中:α 温度修正系数: 设计温度(℃)

    4.1.8污染物控制设计应出具计算书。

    4.2.1当采用规定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可采用材料 亏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或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材料污染 物释放率等级为F1的材料不应参与设计计算,且材料用量不应 受限制。 4.2.2当采用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时,应对污染物释放率 等级相同的材料面积直接求和,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当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自标为Ⅱ级时:房间材料面积承载

    2.1当采用规定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可采用 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或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材料 释放率等级为1的材料不应参与设计计算,且材料用量 限制。

    4.2.2当采用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时,应对污染物

    等级相同的材料面积直接求和,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当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儿级时:房间材料面积承载 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r2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2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rs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3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I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4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α 温度修正系数; 等级为Fi的材料面积(m),i代表材料综合污 染物释放率等级,取2,3,4; A一房间面积(m)。 2当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Ⅲ级时,房间材料面积承载 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F2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2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3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3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A 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4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a 温度修正系数。 4.2.3 材料污染物综合释放率应按式(4.2.3)计算。材料综

    4.2.3材料污染物综合释放率应按式(4.2.3)计算。材料综合 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应按本标准表3.3.2确定

    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应按本标准表3.3.2确定

    (E; ×S,) Zs.

    式中:E 污染物的综合释放率Lmg/(m:h)l: E; 第i种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mg/(m·h)]; S; 第i种材料的面积(m); 11 参与综合污染物释放率计算的材料类别总数

    4.2.4当采用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时,应租

    合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和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按表4.2.4确定 承载率当量系数,且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F 参与综合释放率计算的材料面积承载率总和: β.;——承载率当量系数;i代表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等 级,j代表空气质量控制目标等级

    表4.2.4承载率当量系数

    4.2.5装修工程选材时,应对材料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 TVOC释放率分别核算承载率控制要求

    4.2.5装修工程选材时,应对材料的甲醛、苯、甲苯

    4.3.2当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应按下列步 骤进行: 1根据装饰装修方案建立模型 2确定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3输人计算边界条件; 4计算工程完工后室内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物负荷,并应 解析污染源组成; 5若交付日期的室内污染物浓度高于工程控制目标限值 应优化装修方案,调整后的室内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限值; 6输出材料用量、污染物释放率控制要求及其他需要展示 和说明的信息: 7出具计算书。 4.3.3装饰装修方案的设计优化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先对室内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污染源进行调整;

    应优先对室内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污染源进行调整: 2 宜优先选用污染物释放率低的材料: 3 应减少污染物释放率高的材料用量; 4 应提出改进室内通风的措施和要求: 5 宜合理安排项自实施进度和交付时间

    5.1.1施工阶段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当需变更时,应

    5.1.1施工阶段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当需变更时,应 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并应重新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

    5.1.2当室内装修工程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方案时,

    5.2.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辅助材料中墙体用底漆、防腐涂料、 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阻燃剂(含防火涂料)、木器涂料、腻子 和填缝剂的有害物限量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施工辅助用涂料有害物限量

    注:水泥基类填缝剂无需按此表控制有害物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辅助材料中胶粘剂有害物限量应符 .2.2的规定。

    2.2施工辅助用胶粘剂有害物限

    5.3材料采购与抽检

    5.3.1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应按污染物控制设计要求进

    3.2材料进场时,应对主要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检测报 亍复核,材料应满足设计和采购合同要求;应对辅助材料有 含量检测报告进行复核

    5.3.2材料进场时,应对主要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检测报告进

    3.3.3的规定进行抽检复验。

    .3.4当工程中所用材料抽检复验指标不满足控制要求时

    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设计调整,若调整仍不满足室内空气质 制要求,该批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5.4.1室内装修施工材料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室内装修施工材科使用应付合下列规定: 1室内装修时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 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 2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不得采用沥青、煤焦油类作为防 腐、防潮处理剂; 3不得使用以甲醛作为原料的胶粘剂:

    5.4.2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

    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

    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5.4.3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 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现场

    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5.4.3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 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现场

    5.4.5工程中使用的部品宜采用工厂制作

    6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与验收

    6.0.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宜在工程完工7d 后进行。 6.0.2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的验收应抽检工程有代表性的房间 抽检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样板间的项目,抽检套数不得少于住宅套数的5%, 且不应少于3套;当套数少于3套时,应全数抽检; 2有样板间的项目,且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符合 控制要求时,抽检量可减半,但不应少于3套;当套数少于3套 时,应全数抽检。 6.0.3每套住宅内应对卧室、起居室、厨房等不同功能房间进 行检测。 6.0.4检测时待测房间污染物检测点数的设置应符合表6.0.4

    6.0.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宜在工科 后进行。

    6.0.34 每套住宅内应对卧室、起居室、厨房等不同功能房间进 行检测。 6.0.4 检测时待测房间污染物检测点数的设置应符合表6.0.4

    6.0.4 检测时待测房间污染物检测点数的设置应符合表6.0.4 的规定

    表6.0.4待测房间检测点数设置

    6.0.5检测采样应在关闭门窗1h后进行,采样时应关团门窗, 且采样时间不应少于20min。 6.0.6空气质量检测宜同时测量室内空气温度和通风换气次数 并应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中标注测量结果。 6.0.7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1甲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

    附录A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检验方法

    A.1.1环境舱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型环境舱容积应为50L~1000L,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试验方法小型 释放舱法》GB/T29899的规定。 2大型环境舱容积不应小于12m3,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GB/T 31107的规定。 A.1.2测试前应采用蒸留水对环境舱进行清洗擦拭,并应 通风。

    表 A.1.3环境舱测试条件

    流量为0.5L/min时,阻力应在5kPa~10kPa之间。 3天型气泡吸收管出气口内径应为1mm,出气口至管底距 离应等于或小于5mm。 A.1.5TVOC和甲醛测定所需的分析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配备带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 2石英毛细管柱长度应为30m~50m,内径应为0.32mm 或0.53mm,柱内涂覆二甲基聚硅氧烷的膜厚应为1um~5μm; 3分光光度计应在波长为630nm处测定吸光度

    1 应配备带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 2石英毛细管柱长度应为30m~50m,内径应为0.32mm 或0.53mm,柱内涂覆二甲基聚硅氧烷的膜厚应为1um~5μm; 3分光光度计应在波长为630nm处测定吸光度

    A.2.1样品的运输与保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态样品宜在生产完成后的30d内运送至试验室,样品 应包装完好; 2、应填写样品记录,样品记录应包括名称、生产日期、抽 检(送检)日期、运输环境等信息; 3样品在开始试验前不应拆除正的产品包装

    1试件尺寸应根据环境舱的有效容积和体积承载率确定, 材类体积承载率应取1m/m:面积计算应包括正反面:家具 应组装后整套进行检测,体积承载率应采用实际样品尺寸;其他 类材料应取0.4m/m。 2试件制作应产品长度方向在中心部位选取测试试件 当单块样品面积不足时:木地板材料应按使用情况进行拼接,其 也类型材料应放置多块试件。 3试件封边、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边应采用铝箔类密封材料; 2)当对完整的产品进行试验时,不应封边封底;

    3)地板、饰面板类产品应对割锯产生的断面封边; 4)细木工板、纤维板等裸板应进行封边,不应封底: 5)地毯、壁纸等不应封边处理。 4试验前应进行试样预处理,试样应放在与实测条件相同 的环境中,温度的控制精度为土2℃,相对湿度的控制精度为 土10%,预处理时间应为7d。预处理环境空气中甲醛浓度不得超 过0.10mg/m3

    液态材料试件准备应符合下列

    1试件尺寸应根据环境舱的有效容积和体积承载率确定, 本积承载率宜取0.4m/m。 2试样制作宜选择一定面积的玻璃板或不锈钢板作底板。 试样应均匀地涂在底板上,涂覆量应取350g/m,误差不应大 于10%。 3涂覆后应将样品放置在23℃~28℃通风良好的环境下干 燥固化7d。

    A.3.1试样宜放置于环境舱中心部位,试件表面应与环境舱内 气流方向平行。放置试样操作时间宜少于5min,且不应大 于10min。

    7次;家具材料测试周期内采样不宜少于10次。采样间 分布,

    A.3.4空气采样泵采样流量不应大于环境舱通风换气量

    A.3.5应依据舱内浓度和分析仪器精度确定采样时间,宜 为10min。

    A.3.5应依据舱内浓度和分析仪器精度确定采样时间,宜

    A.3.7应计算得到不同时间点的舱内污染物浓度

    A.3.7应计算得到不同时间点的舱内污染物浓度

    A.4.1应基于典型时刻环境舱内污染物浓度测试结果,选用合 适的模型计算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 A.4.2固态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应包括总可释放浓度、扩 散系数、分离系数、污染释放率等,可采用单相传质模型按下列 步骤计算(图A.4.2):

    材料内污染物的质量扩散方程应按下式计算

    图A.4.2固态材料污染物释放 1一空气:2一材料

    aCm(r,t) at ar2

    2初始时刻材料内污染物的总可释放浓度应按下式计算

    刻材料内污染物的总可释放浓度应 Cm(r.t)=Co.t=o.o

    4在与空气接触侧(z=L)的边界处,气体侧污染物浓 体侧污染物浓度的平衡关系应按下式计算:

    Cm(x.t)=kC().t>o.=l

    5 环境舱内空气中污染物平衡方程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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