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691-2019 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

  • DB32/T 3691-2019  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18.3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06-29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原始文件是会员上传的无错版,推荐下载这个版本

  • 装修工程,pdf格式,下载需要20积分
  • 立即下载

  • word版文件下载:
  • 特别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过人工智能从pdf转换成的word版本,正确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过训练继续提高准确率),排版恢复的也并不完全准确,没有进行任何人工校对,VIP会员直接免费下载即可,普通会员无法通过点数下载,算是给VIP的活动。

    特别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错误较多,只能参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别下载了找我们说word内容有问题,这是送给VIP会员的。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4.5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4.5.1成品住房装修工程按专业性质划分分部工程。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 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5.2每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 类别等进行划分。

    4.5.2每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由若于个分项工程组成,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 类别等进行划分。 4.5.3每个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 按楼层、施工段等进行划分。

    4.5.3每个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电梯标准规范范本, 按楼层、施工段等进行划分。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4.6.1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应实行监理, 监理活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4.6.2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的专业人员应与工程相适应 4.6.3监理机构应根据成品住房装修特点,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 4.6.4监理机构应对成品住房装修所用部品及材料、工序、检验批等进行验收

    4.7.1建设单位承担成品任房装修工程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是成品任房装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4.7.2成品住房交付时,建设单位除向住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外,还应 提供装修主要部品、材料、设备表(附录B)及装修水、电等管线示意图等。 4.7.3成品住房的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保修期从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单位对住户的保修期从交付 之日起计算,其最低保修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房间的防渗漏为5年。 b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C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d)其他装修工程为2年。

    5.1.1成品住房装修设计,应遵循绿色生活、可持续发展理念,结合使用功能,满足当前使用和将来 改造的需要,创造适用、绿色、美观的室内环境。 5.1.2成品住房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标准化、模块化、集成化和干法作业的装配化装修技术、工业化 建造技术和模数化协调技术,促进成品住房装修的产业化发展。 5.1.3成品住房装修设计应与建筑结构、设备一体化集成设计。装配式成品住房装修设计应与建筑主 体结构、部品构件、设备管线等进行协同设计,减少设计冲突与变更。 5.1.4成品住房装修设计和部品部件、装修材料的选用,应符合防火和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不得随 意更改。 5.1.5成品住房装修设计不应降低对住房的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要求。 5.1.6成品住房装修设计应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使用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标准》 GB50763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T50340的规定。 5.1.7既有住房装修设计不得随意破坏原有住房承重结构、设备管线系统,确保原有住房的结构安全 和管线系统可靠。 5.1.8成品住房装修设计不得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材料,应采用绿色环保的室内装修材料

    5.2.2室内净高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装修完成后,卧室、起居室(厅)地面与天棚之间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 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当采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卧室、起居室 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b)厨房、卫生间装修完成后地面与天棚装修面之间净高不应低于2.20m。

    5.2.3卧室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不应损害卧室的日照、采光和通风条件。 b) 应营造休息、睡眠、兼顾安静的学习的环境。 C 家具和设施布置宜简洁、协调、舒适,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d 卧室地面宜选用防滑、保温性能良好的材料。 e)儿童居住的卧室墙面宜选用抗污染、易清洁材料

    起居室、餐厅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根据不同的套型特点合理布置平面,并有利于使用者的个性化装饰布置 无独立餐厅套型的起居室宜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设置就餐区。 起居室、餐厅地面宜选用耐磨、防滑、易清洁、隔声性能良好的材料。 应避免各界面尖角的设计,防止碰伤儿童和老人。 e)应综合布置插座、照明光源和弱电终端

    5.2.5厨房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使用燃气的厨房应设计为独立可封闭的空间。 厨房的洗涤盆、灶具、排油烟机、电器设备、橱柜、吊柜等设施应一次性集成设计到位 )放置灶具、洗涤盆的操作台深度不宜小于0.60m,双排操作台之间净距不应小于0.90m。

    d)厨房吊柜设置不应影响自然通风、采光。 e) 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5.2.6 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卫生间应合理安排便器、洗面盆、浴缸(或淋浴器)等设施,可设洗衣机位置。 b 卫生间功能布局宜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的使用留有余地和空间,配置相应的设施 C) 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系统。 装修设计不应影响卫生间自然通风和采光,且方便维修。 e)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的位置,并应安装到位

    5.2.7藏空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套内宜设计足够的贮藏空间(储藏间或壁橱),贮藏空间应合理布局、方便使用。 b)储衣间宜采用可进入式设计。无自然或机械通风的贮藏空间宜设置带通风百叶的 c)贮藏空间墙面宜选用防霉材料

    5.2.8过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m;通往 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m;拐弯处的一侧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 b) 当设有踏步时,应配夜间照明设施。 c 地面宜选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

    a)应满足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舒适性的要求。 b)不应改变原有楼梯的位置,梯段净高和踏步宽度和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5.3.1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内环境的

    5.3.4室内热环境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空调室内机的安装位置应考虑气流组织效果。 b) 装修设计应考虑与门窗节点的衔接,确保室内的气密性和水密性。 c)设置供暖设施时,宜采用成熟适用的采暖技术,供暖设备的安装设计要与装修设计同步。 d)采暖、制冷系统的运行效率和能效比应符合国家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5.3.5室内空气卫生环境的设计应符合以下

    装修设计不应改变原有的通风环境。 b) 应选用节能环保的装修材料。 ) 设有中央空调或采暖设备时,宜设置新风系统,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d) 厨房、卫生间宜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e)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5.4.1阳台、露台栏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阳台、露台装修完成面(可踏面)上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 以上不应低于1.10m。 b)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栏杆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 防坠落措施, 阳台、露台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 d 阳台装修不应改变原实心栏板的设计。 .4.2 窗外没有阳台(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措施。(窗 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4.3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窗台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6 若凸窗上有可开启的窗扇,其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窗洞口处应 有防护措施,

    5.4.3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窗台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b)若凸窗上有可开启的窗扇,其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窗洞口 有防护措施, C)防护栏杆应贴窗设置,且不影响窗户的正常开启

    a)装修设计应严格执行GB50016、GB50222等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的的规定。 b 装修设计应根据不同防火等级的建筑及不同使用部位选择相应的燃烧性能等级的材料,采取 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电气、照明灯具及设备线路的防火安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灯饰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以减少和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1墙面包括裱糊、涂饰、面砖、石材、木装饰墙板、轻质隔墙、骨架隔墙、玻璃隔墙、软包等内 墙面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明确裱糊、涂饰、面砖、石材、木装饰墙板、隔墙等材料的规格、颜色、品种、型号、燃烧 和环境性能指标,明确粘贴的强度指标。木材应明确防火、防腐、防虫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b) 门窗洞口边、阴阳角等节点位置应有面层的粘贴大样。 应有明确的饰面图案或拼接要求。 d) 隔墙(骨架、轻质等)工程应明确固定的方法,应有门窗等特殊部位的节点详图;应明确隔音等 措施,隔音量不应小于40dB;应明确隔墙与顶棚及其他不同材料墙体交接处的防开裂措施。 e) 玻璃隔墙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玻璃制品的规格、尺寸、质量、构造、固定方法、拼(交)接等要 求及节点详图。 f 套内设于底层;靠外墙的卫生间墙壁,应采取防潮措施。

    5.6.2吊顶包括龙骨吊顶、集成吊顶及饰面等内容,吊顶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根据吊顶的实际荷载计算吊杆的承载力。 设计文件应明确吊顶材料及配件的规格、材质、受力性能等质量指标,及吊杆、龙骨等材料的 防腐、防火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 设计文件应明确吊杆与主体的固定方法,明确吊杆与龙骨的数量及间距,应有相应的节点详图。 应明确吊顶天棚板的底标高。 e 应明确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方式,应有节点详图。 f) 设计文件应明确饰面材料的品种、质量、颜色及燃烧性能等级等要求。 g) 应配置设计有关设备、阀门等的检修口。 6.3 地面包括地砖(含石材)、地板、地毯等内容,地面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地砖(含石材)设计: · 应明确地砖或石材的品种、规格、颜色、性能及材质: · 应明确地砖或石材的粘结方式,明确粘结材料的质量要求; 应明确排砖的方式和砖缝的大小,应有排砖详图。 a)地板设计: 应明确地板的品种、规格及材质,明确地板面层下衬垫的材质和厚度; 应明确地板主龙骨与次龙骨的间距,龙骨与基层、毛地板与地楞的固定方法和龙骨的稳固 方法,应有相应的详图。 b) 地毯设计: · 应明确地毯的品种、规格、色泽、图案、燃烧性能等级,以及衬垫和收口、粘结材料等: · 应明确地毯的铺设方法、边沿的收口及阴角的处理,应有详图。 6.4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门,应在下部设有效截面面积不小于0.02m的固定通风口或距地面留 不小于0.03m的缝隙,内门装修完成后的净高、净宽应满足使用要求。内门窗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木门窗设计: · 设计文件应明确木门窗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含水率、环境等质量指标; · 设计文件应有门框或门套固定方法的节点详图; · 应明确木门窗固定件及五金件的数量、规格和位置。 b)塑料门窗设计: 应明确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要求: · 应明确固定方法、固定件及五金件的数量、规格和位置; · 应明确塑料门窗的型材、内衬型钢的规格、壁厚要求。 金属门窗设计: 应明确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型材壁厚及附件要求; · 应明确金属门窗的固定方法、固定件及五金件的数量、规格和位置: · 应明确金属门窗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 d)门窗玻璃设计: · 应明确玻璃的品种、规格、类型; 应明确玻璃的固定方式和密封要求

    5.6.5防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明确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要求。并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 要求。 b)防水构造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c)应有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的节点详图。 d)整体式卫生间地面宜采用一次性成型的防水地盘。

    a)细部设计包括橱柜、吊柜、台面、花饰、护栏、扶手、窗帘盒、石材窗台板、顶角线、细木等。 b 设计文件应明确细部工程所用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含水率、环境等质量指标,并应有相 应的节点详图。

    5.7.1卫生洁具及给排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卫生洁具包括洗面盆、浴缸、座便器、淋浴器等设施。 b)卫生洁具的设计: · 应明确卫生洁具的规格、尺寸、功能及质量要求; ·应明确卫生洁具的安装位置与标高,并应有装配施工节点图。 c) 给排水设计: · 应明确管材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质量要求: · 应明确给排水管道的走向、安装方式。 7.2 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室内电路布线设计: 应注明不同回路所使用导线的规格及质量要求; 应明确配电线路的具体走向及安装方法,并应有配电线路的平面布置图。 d)开关插座面板设计: 应明确开关插座面板的规格及质量指标: · 应根据插座位置和负荷计算选用开关插座面板的类型; 应明确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与位置,并明确接地要求。 e) 照明设计: · 应明确所选用灯具的相应质量指标; 灯具的选型应满足房间的照度要求; · 应明确灯具的安装固定方式,应有节点详图。 f)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等电位联结应满足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5.7.2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室内电路布线设计:

    5.7.3燃气设备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户内燃气灶应设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可封闭的厨房内: b 燃气热水设备应设置在厨房或服务阳台内有通风的部位;并应预留安装位置和给排气的孔洞 C) 应设置排至室外的专用燃气排气管,不得将废气排入厨房排油烟管道。 d 住宅燃气管道、燃气计量表和其它用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28的规定。燃 气燃烧器具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914和CJJ12的规定。 5.7.4买 采暖、空调及通风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暖设计: · 应明确室内的设计温度及采暖方式: ·应明确采暖设备的规格、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 b)空调设计:

    应明确空调运行状况下的室内湿度、温度、噪音等质量指标 应明确室内空调设备和管线的位置及固定方法。 通风设计: 应明确通风方式和通风量: 应明确通风设备的位置和固定方式

    5.7.5智能化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瑞的位置和数量及平面布置图

    5.8.1装配化装修设计应遵循一体化、标准化、模块化、集成化、工厂化、装配化、信息化的原则。 5.8.2装配化装修设计应具有可变性和适应性,便于施工安装、使用维护和维修改造, 5.8.3装配化装修设计应综合考虑因不同材料、设备、部品具有不同使用年限在维修或更换时的便捷 性、经济性、美观性等影响因素,装修的材料、部品与主体结构、设施设备之间连接部位应预留接口。

    输和安装等要求的内装部品。 b) 宜选用可循环利用或可降解的原材料制造的内装部品。 宜选用工厂成套生产的集成式卫生间、集成式厨房等集成度高的内装部品。 d) 宜选用易更换、可替代性高的内装部品 e) 制作部品的材料、设备、五金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8.6 装配式隔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装配式隔墙应与相关结构连接牢固, b 宜采用集成饰面层的装配式隔墙。 C 宜采用墙体内有空腔的装配式隔墙,可在墙体空腔内敷设给水分支管线、电气分支管线及线盒 等。 d) 装配式隔墙需要固定或吊挂物件时,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5.8.7 装配式墙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装配式墙面的连接构造应与墙体结合牢固。 6) 装配式墙面的饰面层应在工厂整体集成。 装配式墙面宜提供小型吊挂物的固定方式。 d) 当墙体为装配式隔墙时,宜与装配式墙面集成。

    5.8.6装配式隔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8.8装配式吊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配式吊顶内宜设置可敷设管线的架空层

    b)宜采用免吊杆的装配式吊顶,当需要安装吊杆或其他吊件,宜在楼板(梁)内预留预理所需的 孔洞或理件, 宜在楼板(梁)内预留预理管线等所需要的孔洞或理件。 装配式吊顶宜集成灯具、排风扇等设备设施。 e)装配式吊顶应具备检修条件。

    e 装配式吊顶应具备检修条件。 5.8.9 装配式楼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配式楼地面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连接构造应稳定、牢固。 装配式楼地面架空层高度应根据管线交叉情况进行计算,应结合管线路由进行综合设计。 装配式楼地面宜设置架空层检修口。 ) 对有采暖需求的空间,宜采用干式工法实施的地面辐射供暖方式;地面辐射供暖宜与装配式楼 地面的连接构造集成。 e) 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房间楼地面20mm或做不低于20mm的挡水门槛,门槛及门内 外高差应以斜面过渡。 5.8.10 集成内门窗宜选用成套化的内装部品,设计文件应明确所采用门窗的材料品种、规格等指标, 5.8.11 集成式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采用可靠的防水设计,楼地面宜采用整体防水底盘,门口处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b) 宜采用干湿分离式设计。 卫生间的各类水、电、暖等设备管线应设置在架空层内,并设置检修口。 d) 应采用同层排水。 e 应进行补风设计。 f) 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做等电位联结。 5.8.12 集成式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橱柜应与墙体可靠连接。 D 橱柜宜与装配式墙面集成设计。 厨房的各类水、电、暖等设备管线应设置在架空层内,并设置检修口。 d) 油烟排放宜采用同层直排的方式,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防雨和防止污染墙面的构件 5.8.13 整体收纳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考虑基本功能空间布局及面积、使用人员需求、物品种类及数量等因素进行设计。 b) 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化、一体化的设计方式。 ) 应采用标准化内装部品现场组装,不得在现场加工。 d) 整体收纳所用板材和五金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8.14 其他内装部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其他内装部品主要包含窗帘盒(杆)、窗台板、顶角线、踢脚线、阳角线、检修口、户内楼梯、 护栏、扶手、花饰等。 6) 其他内装部品应与相连的内装部品集成设计。 C)其他内装部品宜选用满足王式工法的成套化产品

    5.8.9装配式楼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施工前应对已完成的基层质量检查验收。 6.1.2施工过程中对附墙二次龙骨构件的固定、防火防腐、板缝抗裂处理等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6.1.3装修过程不得破坏墙体原有的内保温或外保温系统。

    6.2.1裱糊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裱糊前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花色、规格进行选配、拼花、裁切、编号,裱糊时应按编号顺 序粘贴。 墙面应采用整幅裱糊,阴角处接缝应搭接,阳角处应包角、不得有接缝。施工顺序宜先垂直面 后水平面,先细部后大面,先保证垂直后对花拼逢,垂直面是先上后下,先长墙面后短墙面, 水平面是先高后低。 C) 聚氯乙烯塑料壁纸裱糊前应先将壁纸用水润湿数分钟,墙面裱糊时应在基层表面涂刷胶粘剂, 顶棚裱糊时,基层和壁纸背面均应涂刷胶粘剂。 d) 复合壁纸不得浸水,糊前应先在壁纸背面涂刷胶粘剂,放置数分钟,裱糊时,基层表面应涂 刷胶粘剂。 纺织纤维壁纸不宜在水中浸泡,裱糊前宜用湿布清洁背面。 f 带背胶的壁纸裱糊前应在水中浸泡数分钟。顶棚裱糊时应在顶棚涂刷一层稀释的胶粘剂。 g 金属壁纸裱糊前应浸水1~2min,阴干5~8min后在其背面刷胶。刷胶应使用专用的壁纸粉胶, 一边刷胶,一边将刷过胶的部分,向上卷在发泡壁纸卷上。 h 玻璃纤维基材壁纸、无纺墙布无需进行浸润。应选用粘结强度较高的胶粘剂,裱糊前应在基层 表面涂胶,墙布背面不涂胶。玻璃纤维墙布裱糊对花时不得横拉斜扯避免变形脱落。 i)开关、插座等突出墙面的电气盒,裱糊前应先卸去盒盖。 2.2涂饰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涂饰工程应在抹灰、吊顶、细部、地面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b) 混凝土或抹灰层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按涂刷抗碱封团底漆一→满刮腻子一砂纸打光的程序进行 施工。 厨房、卫生间应采用具有防火、防霉、防污染、易清洗特点的涂料,并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 子。

    6.2.2涂饰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滚涂法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刮腻子、上色前,应涂刷一遍封闭底漆,然后反复对局部进行拼色和修色,每修完一次, 刷一遍中层漆,干后打磨,直至色调协调统一,再做饰面漆。 1)木质基层涂刷色漆符合以下要求: ·先满刷清漆一遍,待其干后用配套腻子将钉孔、裂缝、残缺处嵌刮平整: ·干后打磨光滑,再刷中层和面漆。 m 浮雕涂饰的中层涂料应用专用塑料辊蘸水均匀滚压,厚薄一致,待完全干燥固化后,才可进行 面层涂饰。面层应采用喷涂,间隔时间宜在4h以上。 n 套色漏花、滚花、仿木纹等美术涂饰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 待底层所涂清油干透后,刮两遍腻子,磨两遍砂纸,拭掉浮粉,再涂饰两遍色调合漆: 油色喷涂完成后,须停10~20min即可取下丝棉,待喷涂的纹路干后再行划线,等线干后 再刷一遍清漆 涂料打磨应待涂膜完全干透后进行,打磨应用力均匀,不得磨透露底, P 涂料在使用前应搅拌均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q 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35℃之间,并应注意通风换气和防尘。 .3 面砖、石材饰面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 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b) 采用湿作业法铺贴的天然石材应进行防泛碱处理。 C 在防水层上粘贴面砖时,粘结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否则应用有极性的材料作过渡毛 化处理。 d)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以上。 e 面砖铺贴应符合以下要求: 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浸水2h以上,晾干表面水分。 · 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 整砖的1/3。砖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持线铺贴。面砖表面应平整、接缝应平直、缝 宽应均匀一致。阴角砖应压同止确,阳角线宜做成45°角对接。在墙面突出物处,应整砖 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结合砂浆宜采用面砖专用粘结剂,砂浆厚度宜为4~6mm。面砖接缝内宜嵌填专用勾缝剂。 石材铺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墙面板材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拼。 强度较低或较薄的石材应在背面粘贴玻璃纤维网布。开槽钻眼的挂件部位宜另粘一块板加 厚增强。 ·湿作业法挂贴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 固定石材的钢筋网应与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与钢筋网拉接点不得少于4个。拉 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 灌注砂浆前应将石材背面及基层湿润,并应用填缝材料临时封闭石材板缝,避免漏浆: ? 灌注砂浆宜用1:2.5水泥砂浆,灌注时应分层进行,每层灌注高度宜为150~200mm, 且不超过板高的1/3,插捣应密实。待其初凝后方可灌注上层水泥砂浆; ·除顶层石板块外,第三次灌浆面应离板上口50~80mm,以利上下灌浆成整体: ·安装浅色或疏软石材时,灌浆应用白水泥、白石屑,防止渗底。 粘贴法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基层处理应符合强度要求,平整但不应压光; 胶粘剂的配合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胶液应均匀、饱满地刷抹在基层和石材背 面,溢出胶液应随时清除: 石材就位时应准确,并应立即挤紧、找平、找正,进行顶、卡固定: 高度超过1m且每块板材边长大于400mm时,不得采用粘贴法施工; 质地疏松石材表面应作防污处理,粘贴面应用玻璃纤维网布增强; 阳角缝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做成45°拼角。所有板缝均应用勾缝剂勾填饱满

    6.2.4木装饰墙板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制作安装前应检查基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 按设计要求弹出标高、竖向控制线、分格线。打孔安装木砖或木楔,深度应不小于40mm,木 砖或木楔应做防腐处理。 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横向间距宜为300mm,竖向间距宜为400mm,龙 骨与木砖或木楔连接应牢固。龙骨、木质基层板应进行防火处理。 d) 饰面板安装前应进行选配,颜色、木纹对接应自然协调。 e 饰面板固定应采用射钉或胶粘结,射钉间距不应大于200mm,接缝应在龙骨上。 镶接式木装饰墙可用射钉从凹样边倾斜射入。安装第一块时必须校对竖向控制线。 g) 安装封边压顶时应用射钉固定收口线,钉的位置应在线条的凹槽处或背视线的一侧。 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 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m2。 6.2.5 轻质隔墙的施工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应符合以下要 求: e 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f 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 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名 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 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h 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 安装牢固,龙骨与基层的固定点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大于1m; · 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 宜大于400mm; · 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为400~600mm,距龙

    a)制作安装前应检查基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 按设计要求弹出标高、竖向控制线、分格线。打孔安装木砖或木楔,深度应不小于40mm,木 砖或木楔应做防腐处理。 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横向间距宜为300mm,竖向间距宜为400mm,龙 骨与木砖或木楔连接应牢固。龙骨、木质基层板应进行防火处理。 d 饰面板安装前应进行选配,颜色、木纹对接应自然协调。 e) 饰面板固定应采用射钉或胶粘结,射钉间距不应大于200mm,接缝应在龙骨上。 镶接式木装饰墙可用射钉从凹样边倾斜射入。安装第一块时必须校对竖向控制线。 名 安装封边压顶时应用射钉固定收口木线,钉的位置应在线条的凹槽处或背视线的一侧。 h 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 徐层表十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m2。

    e) 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 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名 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 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h 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 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 安装牢固,龙骨与基层的固定点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大于1m; 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 宜大于400mm; · 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为400~600mm,距龙 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mm 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高度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隔墙安装两道; 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应设在沿地龙骨处。当在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 门窗或特殊接点处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根据龙骨的不同材质确定沿地、顶、 墙龙骨的固定点间距,且固定牢固。 i)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加胶、加钉连接; 安装饰面板前应对龙骨进行防火处理。 i)纸面石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软包工程的安装位置及构造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b 软包工程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靠、无翘曲、拼缝应平直。 C 墙面防潮处理应均匀涂刷一层清油或满铺油纸。 d 木龙骨宜采用凹槽样工艺预制,可整体或分片安装,与墙体连接应紧密、牢固。 填充材料制作尺寸应正确,棱角应方正,应与木基层板粘接紧密。 f 织物面料裁剪时经纬应顺直。安装应紧贴墙面,接缝应严密,花纹应吻合,无波纹起伏、翘边 和褶皱,表面应清洁。 g) 软包布面与压线条、贴脸线、踢脚板、电气盒等交接处应严密、顺直、无毛边。电气盒盖等开 洞处,套割尺寸应准确。

    6.3.1裱糊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基层处理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突出物。 壁纸、墙布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 关规定。 裱糊后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 d 壁纸、墙布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 e 裱糊后的壁纸、墙布表面应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及斑污,斜 视时应无胶痕。 f) 复合压花壁纸的压痕及发泡壁纸的发泡层应无损坏。 名 壁纸、墙布与各种装饰线、设备线盒应交接严密。 h 壁纸、墙布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壁纸、墙布阴角处搭接应顺光,阳角处应无接缝。

    6.3.2涂饰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基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 得大于10%;木质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2%; 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颜色协调一致、无污染、裂缝、残缺等缺陷: 基层腻子应平整光滑、线角顺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 度应符合要求。 b)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 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泛碱、咬色、流坠、疙瘩、砂眼、刷纹,装饰线、分色线平直; ? 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颜色均匀一致,光泽均匀一致光滑,无刷纹、裹棱、流坠、皱皮,装饰线、分色线平直 清漆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d 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美术涂饰所用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有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 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 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

    a)基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6.3.3面砖、石材饰面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b 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C 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d 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面砖、石材饰面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6.3.4木装饰墙板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5轻质隔墙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施工记录。 b 应对下列轻质隔墙工程的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 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预埋件或拉结筋; · 龙骨安装; 填充材料的设置。 C) 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d 轻质隔墙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 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e 安装轻质隔墙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f 隔墙板材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g 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 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1) 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6 软包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软包工程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凹凸不平缺陷。 6 软包工程的图案应清晰、无色差,整体应协调美观。 软包边框应平整、顺直、接缝吻合。 软包单块面料不应有接缝。 e) 清漆涂饰木制边框的颜色、木纹应协调一致。 f 软包工程允许偏差尺寸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6.3.5轻质隔墙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6.3.6软包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包工程允许偏差尺寸表

    7.1.1本章适用于龙骨吊顶、装配式吊顶工程及非吊顶天棚的裱糊、涂饰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控制。 7.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不得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7.1.3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检 验。 7.1.4安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电线电缆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 7.1.5裱糊工程、涂饰工程按本标准6.2、6.3的规定执行。

    7.2.1龙骨吊顶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板螺钉 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板周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螺钉应与板面垂直; 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专用腻子抹平; 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与周边墙面宜设置12mm宽的伸缩缝。 e) 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极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间距宣为150~170mm,均匀 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 膏腻子抹平: ·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f)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 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g 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和脱挂; 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饰面板上的灯具、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j)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2 装配式吊顶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安装吊顶之前应按设计的吊顶标高弹水平线,按水平线安装吊顶卡槽 装配式吊顶卡槽式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固定牢固。设计无规定的其固定间距不大于600mm,用水 泥钉或木针加木螺丝固定。

    7.2.2装配式吊顶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装吊顶之前应按设计的吊顶标高弹水平线,按水平线安装吊顶卡槽。 b 装配式吊顶卡槽式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固定牢固。设计无规定的其固定间距不大于600mm, 泥钉或木针加木螺丝固定。 c)按顺序安装吊顶板和阴角线条

    石油标准龙骨吊顶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b 应对吊顶工程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应对吊顶工程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预埋件或拉结筋:

    吊杆安装; ·龙骨安装; 填充材料的设置。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 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 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 吻合、严密。 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 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L 装配式吊顶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卡槽安装固定牢固,符合设计要求。 吊顶表面平整、无安装的凹坑和损伤,拼缝宽度均匀一致。

    8.1.1本章适用于地砖(含石材)、实木地板、复合地板(实木、强化中密度)、地毯等地面面层材料的 施工与质量控制。 8.1.2地面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8.1.3厨房、卫生间、露天阳台等有防水防潮及排水要求的地面,在面层铺贴前应检查防水、防潮质 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8.2.1地砖(含石材)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地砖(含石材)铺贴前对地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挑选,且浸水湿润、晾干待用。 D 天然石材在铺贴前应进行对色、拼花并试拼、编号。采取防护背涂措施,避免出现污损、泛碱 等现象。 C 地砖铺装前应现场排砖,避免小狭条出现,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边长的边角料,并宜与墙面 砖对缝铺贴。铺装时应方正、平直。 d 铺设陶瓷锦砖、陶瓷地砖、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等的结合层和填缝的砂浆,在面层铺设后,表 面应覆盖、湿润不少于7d。 铺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结合层砂浆厚度,拉士字线控制其厚度和地砖(含石材)表面平整度

    名 地砖(含石材)铺贴时应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锤轻击使其与砂浆粘结紧密,同时调整其表面平 整度及缝宽。 铺贴后应及时清理表面,24h后用1:1水泥浆灌缝,选择专用勾缝剂或与地面颜色一致的颜料 与白水泥拌和均匀后嵌缝。 2 地板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木地板面层下的木龙骨、垫木、毛地板,并进行防腐、防蛙、防火的处理 b)地板铺设时板缝不应大于3mm,板与墙间应留8~12mm空隙。 C 与卫生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木地板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d 地板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 e 实木地板铺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 木龙骨铺设的基层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5mm; · 铺装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刷防水涂料或铺设塑料薄膜; ? 铺装时应对地板进行选配,宜将纹理、颜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于一个房间或部位; ? 木龙骨与基层应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600mm,与墙之间留出30mm的缝隙,表 面应平直: ·在龙骨上直接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的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确定,地板接缝应 在龙骨的中线上; · 地板钉长度宜为板厚的2.5倍,钉帽应砸扁。固定时应从凹边30°角倾斜钉入。硬木地 板应先钻孔,孔径应略小于地板钉直径。 复合地板铺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 防潮垫层应满铺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 安装第一排时应凹槽面靠墙; 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8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伸缩缝; 单层直铺地板的基层必须平整、无油污。铺贴前应在基层刷一层薄而匀的底胶以提高粘结 力。铺贴时基层和地板背面均应刷胶,待不粘手后再进行铺贴。拼板时应用榔头垫木块敲 打紧密,溢出的胶液应及时清理干净。 3地毯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地毯铺设前应对基层进行检验。水泥类面层(或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光洁、干燥,无凹坑、 麻面、裂缝,并应清除油污、钉头和其他突出物。铺设纯毛地毯应作好地面及墙地面阴角处的 防水防潮处理; b) 卷材地毯采用卡条(倒刺板)固定式铺设方法。方块地毯采用粘贴式铺设方法 卷材地毯下的海绵衬垫应满铺平整,针线接缝处用胶带纸粘结牢固。胶带接线时,要用电熨斗 在胶带的无胶面上熨烫,使胶质熔解; d 地毯对花拼接应按毯面绒毛和织纹走向的同一方向拼接; e)地毯铺装方向,应是毯面绒毛走向的背光方向; f 当使用张紧器伸展地毯时,用力方向应呈V字形,应由地毯中心向四周展开: 当使用倒刺固定地毯时,应沿房间四周将倒刺板与基层固定牢固: h 满铺地毯,应用扁铲将毯边塞入卡条和墙壁间的间隙中或塞入踢脚下面; i)方块地毯的拼花、拼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前应根据房间尺寸预排,避免出现狭条; j)方块地毯的粘贴不得溢出胶液,块与块之间应挤紧、服贴;

    建筑管理8.2.2地板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8.2.3地毯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每级阴角处的固定方式应符合 设计要求。

    ....
  • 相关专题:

相关下载

专题: 市政图纸、图集 |电力标准 |民政标准 |柴油质量标准 |竣工资料 |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