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CA 005-2020 抹灰材料用膨胀玻化微珠(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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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CBCA 005-2020  抹灰材料用膨胀玻化微珠(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体积吸水率<42%。

    导热系数应符合表5的要求。

    T/CBCA 0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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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试验条件:环境温度(23土2)℃国家标准,相对湿度(50土5)%,试验区的循环风速低于0.2m/s。

    7.3.2.1采用GB/T14684申规定的摇筛机和方孔筛。方孔筛的规格为4.75mm、2.36mm、1.18mm、600um、 300um、75μm,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7.3.2.2称取试样约300g,在(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烘干时间相隔1h的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 0.2g时,即为恒重),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7.3.2.3称取冷却后的试样100.0g,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中,盖上筛盖。将 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3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各号筛每分钟通过量不超过 0.1g时停止筛分。通过的试样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 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7.3.2.4称量各号筛的筛上物,记为筛余量。筛余量与试样原始质量(100.0g)的百分比为分计筛余百 分率。以分计筛余白分率表示各粒径对应的颗粒含量。 7.3.2.5称量75μm筛的筛下物,记为含粉量。含粉量与试样原始质量(100.0g)的百分比为含粉率。 7.3.2.6分计筛余百分率或含粉率按公式(1)计算,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至 0.01%。当含粉率两次测定值之差大于1%时,该组粒径试验结果应为无数

    式中: S一一分计筛余百分率或含粉率,%; So一一试样原始质量,取100.0g; S一一筛余量或含粉量,单位为克(g)

    7. 3. 4 简压强度

    按GB/T17431.2—2010中第9章的规定进行

    s= Slx100% S.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T/CRCA 0052020

    7.3.7.1按GB/T10294的规定进行。导热系数专用测试盒的尺寸为300mm×300mm×30mm。 7.3.7.2将规定量的试样在(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烘干时间相隔1h的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2g 寸,即为恒重),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7.3.7.3装填单个导热系数专用测试盒,需要称量的冷却后的试样质量按公式(2)计算,精确至0.1g。

    式中: mT一一装填单个导热系数专用测试盒,需要称量的冷却后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d一一按7.3.3测定的试样堆积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Vr一一试样体积, 取 2. 70 L。

    产品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粒径、堆积密度、体积吸水率、体 率。

    8. 1. 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6章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同一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类别的产品,每500m*为一批,不足时也以一批计。

    从每批的不同位置随机抽取8包,将每包按四分法缩放到8L。将抽取的试样搅拌均匀,一分为二, 一份做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复验用

    T/CBCA 0052020

    抽取做试验的试样按7.2处理后分为三等份,以其中一份试样按第7章的规定进行试验。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若有两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若仅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用其他两份试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两份试 均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若仍有一份试样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9.3.1产品在贮存过程中不应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规格型号的产品应分别存,不 9.3.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环境中,应有防雨、防潮、防扬尘措施。贮存过程中,包装袋不应 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m,避免重压。 9.3.3产品保质期自生产日起为12个月

    9.3.3产品保质期自生产日起为1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体积吸水率试验方法

    T/CRCA 0052020

    1.1电热干燥箱(烘箱):控温精度土3℃。 1.2天平:精度为0.1g。 1.3容量筒:1000mL。 1.4烧杯:容积3000mL 1.5方孔筛:300μm。

    A.1.1电热干燥箱(烘箱):控温精度土3℃。 A.1.2天平:精度为0.1g。 A.1.3容量筒:1000mL。 A.1.4烧杯:容积3000mL。 A. 1.5 方孔筛:300 um。

    A.2.1用四分法将膨胀玻化微珠试样缩分为5L,将试样在(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烘干时间相隔1H 的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2g时,即为恒重),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A.2.2称量容量筒,记录质量moo A.2.3按7.3.3堆积密度试验方法,量取1000mL试样,称量容量筒与试样,记录质量m1,记录体 积Vo A.2.4称量方孔筛,记录质量m2° A.2.5将试样全部放入3000mL烧杯中,缓慢均匀地向试样中加水,水量应能使试样在水中明显分层。 用玻璃棒轻柔搅拌,使待测试样全部充分润湿后,静置1h。静置期间,每15min至少搅拌一次,每次 搅拌不少于1min,保证试样充分被润湿。 A.2.6将方孔筛置于水槽上,然后将烧杯中的试样连同水全部倒入方孔筛中,清洗烧杯的水也转移到 方孔筛中。轻轻振动方孔筛,直至筛底不再滴水为止。用干毛巾将筛底蘸干,称量方孔筛与吸水试样, 记录质量m3

    式中: X一一体积吸水率,%; 容量筒质量,单位为克(g); m1 容量筒与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 方孔筛质量,单位为克(g); 方孔筛与吸水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不锈钢标准T/CBCA 0052020

    一一自来水密度,取1g/mL; Vo—一试样体积,取1 000mL。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体积沉底率试验方法

    B.1.1电热干燥箱(烘箱):控温精度土3℃ B.1.2容量筒:1000mL。 B.1.3烧杯:容积3000mL

    B.1.1电热干燥箱(烘箱):控温精度土3℃。 B.1.2容量筒:1000mL。 B.1.3烧杯:容积3000mL

    T/CRCA 0052020

    B.2.1用四分法将膨胀玻化微珠试样缩分为5L,将试样在(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烘干时间相隔1h 的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0.2g时,即为恒重),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B.2.2按7.3.3堆积密度试验方法,量取1000mL试样,记录体积Vo B.2.3往3000mL烧杯中加水至2500mL刻度,然后将1000mL试样分5次缓慢加入水中。每次加样 完毕,用玻璃棒轻柔搅拌1min,静置3min,随后将漂浮在表面的试样取出。重复试验5次,直至将全 部试样加完。 3.2.4待漂浮试样都取出后,将烧杯中的水小心倒入水槽(注意不要倒出沉底的试样)。重新加水至 2500mL刻度,静置3min,再次将水倒出。如此反复洗涤3次以上,直至溶液澄清、底部无明显轻质 &浮物。 B.2.5取出全部沉淀的试样颗粒,将试样在(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烘干时间相隔1h的两次称量之 差不超过0.2g时,即为恒重),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量筒量出干燥后沉淀试样颗粒自然堆积 状态时的体积,记录体积V,精确到1mL。

    体积沉底率按公式(B.1)计算,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灌注桩标准规范范本,精确至0.01%。当体积 沉底率两次测定值之差大于1%时,该组试验结果应为无效。

    式中: C一一体积沉底率,%; Vo一一试样体积,取1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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