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US 03-2019 医疗建筑集成化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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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CSUS 03-2019  医疗建筑集成化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3.0.1装配式内装修应与建筑协同设计,并应与结构系统、

    0.2装配式内装修应遵循以人为本,从应急装置、地面防滑、可接 位的防撞以及抗菌洁净等方面进行精细化和人性化设计,满足适老 全性、无障碍的需求,

    3.0.5装配式内装修的部品选型宜与内装修设计同步进行,部品选型时

    应明确隔声、防火、防水、抗菌等关键技术参数,并应优先选用可再循 环、可重复使用的部品。

    息标识。 3.0.7/装配式内装修宜依托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建立信息化协同 平台,共享并整理各类数据信息 电线电缆标准,实现工程设计、制造、施工和验收的 建筑全寿命期的信息化管理和动态控制。

    3.0.8装配式内装修所用材料宜采用节能绿色环保材料,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 3.0.9材料与部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 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4.1.1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宜按照方案设计、部品选型和集成设计等阶段 进行。

    智能化、消防、医用气体、洁净、辐射防护等各专业的要求,进行一体 化设计,并应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的有关规定。

    4.1.3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优先采用模块集成技术,选

    4.1.6建筑室内在人体可接触到的阳角部位,宜采用带圆角的部品 4.1.7部品应具有可靠的防潮措施,且受潮变形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 定。

    4.2 装配式隔墙及墙面

    4.2.1装配式隔墙宜选用带空腔的龙骨类隔墙或轻质条板隔墙, 4.2.2龙骨类隔墙宜采用集成饰面层,饰面层在工厂完成;建筑外墙内 装饰面和轻质板条内隔墙宜优先采用装配式墙面。 ? 4.2.3龙骨类装配式墙面基层的龙骨应与已有墙体做可靠连接 4.2.4装配式隔墙及墙面,面板宜采用金属、玻璃纤维增强石膏(GRG) 挂酸钙板、坡璃等无机环保材料;当应用于有洁净要求的功能区域时 面板宜采用金属洁净板,相邻面板间应采用密拼处理 4.2.5龙骨类隔墙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可拆装式隔断墙技术要求 JG/T48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竖龙骨与横龙骨宜采用卡扣式连接 2龙骨宜在工厂按一定的模数预制,满足竖龙骨与横龙骨连接、龙 骨与面板连接、敷设线管等功能需求的孔位: 3龙骨宜采用镀锌钢板一体加工成型: 4龙骨上宜预制成品隔声胶条的槽口: 5竖龙骨宜设调节孔位的水平调节器: 6龙骨与面板应采用挂钩式连接或卡扣式连接,且具备重复拆装的

    4.2.1装配式隔墙宜选用带空腔的龙骨类隔墙或轻质条板隔

    1框架竖龙骨与横龙骨宜采用卡扣式连接: 2龙骨宜在工厂按一定的模数预制,满足竖龙骨与横龙骨连接、龙 骨与面板连接、敷设线管等功能需求的孔位: 3龙骨宜采用镀锌钢板一体加工成型: 4龙骨上宜预制成品隔声胶条的槽口: 5竖龙骨宜设调节孔位的水平调节器: 6龙骨与面板应采用挂钩式连接或卡扣式连接,且具备重复拆装的 功能;

    7当采用金属面板时,宜预制与面板一体成型的挂钩或卡槽; 8单一模块应可单独拆卸; 9隔墙及墙面的阳角部品宜做成圆角,圆角半径不小于20mn

    JGJ/T157和《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等的有关规定

    部位隔声做加强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的有关规定。

    4.2.8装配式隔墙相邻模块间凹缝处宜设置满足收纳柜体、置物架等挂

    位置精确定位,并在工厂预制饰面板上的机电孔位或有现场能快速、精 准、简易安装的施工。

    采用无机材料做防火封堵、密封隔声和必要的加固措施;振动管道穿墙 应采取减隔振措施,

    4.3.1装配式吊顶宜采用金属板、金属复合板、玻璃纤维增引

    板、矿棉板等无机环保材料。

    4.3.2装配式吊顶内应设置可敷设管线的架空层,应在楼板(梁

    留吊顶、桥架、管线等安装所需预埋件,吊顶应设检修口、上人 4.3.3装配式吊顶安装灯具、吊扇等设备时,应进行吊挂力核算 送回风口、检修口、设备等的末端设置应与吊顶内龙骨综合协同 时应进行吊顶龙骨加强处理。

    顶龙骨与主体结构做可靠连接

    4.3.5装配式吊顶除应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

    4.4.1装配式地面应选用集成化部品系统,承载力应满足房间使用要求

    4.4.1装配式地面应选用集成化部品系统,承载力应满足房间使用要求

    4.4.2在涉水房间的装配式地面应满足防水、防滑、防蛀、防雷 等性能要求。

    4.3病房、诊室、洁净区等空间,地面饰面层宜采用PVC地板、橡 板等满足洁净要求的材料,且延伸至墙面以上高度不应小于100mn

    4.4.4设置地漏房间的门口处地坪标高应为房间最高点,且应低于相邻

    设置地漏房间的门口处地坪标高应为房间最高点,且应低于相 地面标高10mm~15mm,高差应以斜面过渡,并满足无障碍的要

    房间楼地面标高10mm~15mm,高差应以斜面过渡,并满足无障碍的要 求。

    1存放或使用液体和用水的房间应有防水、泄水措施: 2架空模块的架空高度应根据管径尺寸、敷设路径、设置坡度、管 线交又情况等确定,并应设置检修口或便于拆装的构造方式,

    4.5.1收纳部品应与墙体、固定家具、洁具等进行尺寸协调,不同部品 模块之间可满足互换通用的功能。

    4.5.1收纳部品应与墙体、固定家具、洁具等进行尺寸协调

    4.5.2当收纳部品采用悬挂式时,应满足墙体、部品及连接件满

    +.5.3 当收纳部品采用挂装式时,应设置防晨、防松措施。 4.5.4收纳部品上口宜采用斜面形式,柜体下口宜悬空。 4.5.5当电气及管道等设备被收纳部品遮挡或置于收纳部品内时,收纳 部品设计应方便其检修和日常操作的便捷性。

    4.5.6当收纳部品兼做房间隔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4.5.7收纳部品中的玻璃应为安

    4.5.8有水房间的收纳部品应根据其所在部位考虑防水或防潮、防腐

    4.5.9收纳部品所用的材料宜采用金属板,当采用木质类材料时应满足

    4.5.9收纳部品所用的材料宜采用金属板,当采用木质类材料时应满足

    5.9收纳部品所用的材料宜采用金属板,当采用木质类材料时应满 家现行相关环保标准。

    国家现行相关环保标准。

    国家现行相关环保标准。

    4.6.1装配式卫生间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卫

    尺寸系列》GB/T11977的有关规定。 4.6.2同层排水所在区域的地面和墙面应有防水构造,并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的有关规定。 4.6.3装配式卫生间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 术标准》JGJ/T467等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与给水排水、电气设备设施等预留接口连接处设置检修口: 2应设局部等电位联结或预留局部等电位联结的接地端子;电源推 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6.2同层排水所在区域的地面和墙面应有防水构造,并符合现

    4.6.3装配式卫生间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

    术标准》JGJ/T467等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与给水排水、电气设备设施等预留接口连接处设置检修口: 2应设局部等电位联结或预留局部等电位联结的接地端子;电源推 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3防水底盘与壁板之间以及相邻壁板之间的连接构造,应具有防渗 漏的功能; 4地漏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M 5卫生间隔间内应设输液吊钩; 6门应设置可从门外开启的应急开关; 7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4.7.1设备与管线系统设计除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协调各专业进行一体化设计,优化布线方案: 2病房、产房等区域的医疗设备带宜集成设计嵌入墙体,且设备带 面板应与墙体齐平,并有可开启的装置: 3诊室等区域的观片灯、叫号机等宜集成设计嵌入墙体,设备带面 板应与墙体齐平,且有可开启的装置; 4当诊室、病房或产房等区域墙体上设置银镜时,银镜宜嵌入墙体 表面与墙体齐平; 5诊室、病房或产房等区域的洗手台盆处,墙面上宜设置防溅水的 面板,可选用烤漆玻璃、不锈钢板等易清洁材质:

    6放射科室、核医学科室、功能检查科室、检验科室等部门的医疗 设备电源应分别设置切断电源的隔离电器,大型医疗设备的电源系统应 满足设备对电源压降的要求: 7信息系统宜有管理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和信息支持与维护系 统模块组成。

    4.8.1 细部构造宜按照可拆装的方式进行设计。 4.8.2 装配式隔墙及墙面相邻模块间的凹缝应填充成品密封条。 4.8.3 装配式隔断与吊顶、地面及其它墙面宜采用柔性连接, 4.8.4 用水空间的装配式隔墙与地面及其他墙面连接处,应有可靠的 水构造措施。

    4.8.5门扇底部宜设置成品密封条,门执手表面宜采用抗菌

    4.8.6儿科诊室、病房区域门应有防夹措施,

    5.1.2装配式内装修部品制造前需明确现场各工种的施工顺序,并应温

    5.1.3部品成品和半成品的生产准备、加工、包装等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5.2.2部品制造加工规格应优先选用模数化的标准部品,非标部

    度归尺并预留配合公差,兼顾规模化生产效率、出材率和部品公差,避 免现场二次加工。 5.2.3部品生产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生产条件编制生产工艺方案,对 构造复杂的部品进行工艺性试验、打样。 5.2.4部品生产前,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深化设计,使 建筑信息模型(BIM)达到加工级的深度

    5.2.5生产预案应协调标准部品与非标部品的原材料批次问题,并应

    5.2.6生产预案宜建立所有部品唯一编码

    部品制造加工除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尚应符

    5.3.1部品制造加工除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合下列规定: 1部品宜在工厂定尺加工及完成开孔; 2配套的构件及部品均应为工厂生产的定型产品,并应成套供应 不宜进行现场二次加工。

    5.3.2部品包装时应同批次内置包装部品明细清单、产品说明书

    5.3.3部品的包装应根据施工区域分类,并避免运输和搬运时碰

    5.3.4部品包装应考虑使用托盘等形式,便于叉车等装卸工

    6.1.1装配式内装修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应做好专业交接,合理安排工序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品保护。 6.1.2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宜采用信息化模型、放样机器人和可视化交底 技术对施工全过程及关键工艺进行指导 6.1.3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空间进行样板间试装配 并根据装配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 6.1.4装配式内装修中的施工工程宜与部品到场的进度协调,根据施工

    6.1.3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空间进行样板间试装配 并根据装配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 6.1.4装配式内装修中的施工工程宜与部品到场的进度协调,根据施工 工序的先后有序地安排相应的部品进场,并按施工方案码放做好成品保 护。

    工序的先后有序地安排相应的部品进场,并按施工方案码放做好成品保 护。

    5.1.5部品的装配不宜采用现场焊接、打磨等方式,装配误差不应影响 其它工种的施工,并应符合设计精度要求。

    6.1.5部品的装配不宜采用现场焊接、打磨等方式,装配误差不应影响

    6.1.6装配式隔墙和装配式地面相接部位宜按照先安装隔墙、再安装地 面的顺序进行:装配式隔墙与装配式吊项的相接部位宜按照先安装隔墙 再安装吊顶的顺序进行。 6.1.7门窗与墙体的连接宜采用配套的连接件进行连接,连接应牢固 连垃件宫须奥一后安装的连接件不应础坏墟体一门窗娠材隔体文平

    1.7「门窗与墙体的连接宜采用配套的连接件进行连接,连接应牢固 接件宜预留,后安装的连接件不应破坏墙体,门窗框材隔体齐平

    6.1.8当卫生间采用整体安装时,宜优先组装整体卫生间,再进行外部 的墙体施工。 6.1.9施工过程中应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步施工步骤。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6.1.10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 范》GB50327的有关规定。 6.1.11洁净区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的有关规定。

    5.2装配式隔墙及墙面施工

    6.2.1轻质条板隔墙的墙板接缝处应进行密封处理,隔墙端部与结构、 隔墙板之间、隔墙转接等位置的连接应可靠连接,并平整、垂直、位置 准确,且应有防止开裂措施

    6.2.2装配式隔墙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隔墙与顶面、地面的连接应可靠,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可拆装式 隔断墙》JG/T487抗冲击性能的有关规定; 2面板宜沿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向龙骨上; 3当面板有横向分割时,模块间的横缝内宜设龙骨:

    4吊顶以上部分隔墙应做隔音封堵,有防火要求的部位应同时满足 防火要求; 5龙骨安装时不宜采用焊接,竖龙骨间距不宜超过1200mm; 6玻璃安装应安全、牢固、不松动,玻璃与框架间宜采用成品密封 条密封,玻璃安装位置及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有关规定。

    6.2.3龙骨类隔墙及墙面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6.2.3龙骨类隔墙及墙面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龙骨类隔墙及墙面施工工艺及

    6.2.4装配式墙面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墙面专用龙骨间距、骨架安装位置、外形和尺寸等应符合 设计要求; 2变形缝处理应满足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完整性要求: 3面板与电气、检修口周围应交接严密、吻合,无缝隙

    6.3.1装配式吊顶的施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

    术规程》JGJ345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水管、线管铺设完毕,灯具、风扇等功能部品位置确定 空调风管、布线等都已安装验收完毕:电线管在安装空间上方预留出线 口,按设计要求穿好线管,并做好标记;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顶面内管 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2吊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200mm,主龙骨间距不得大于1200mm,离 墙固定点不得大于300mm 3应按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留设检修口、上人孔。

    6.3.2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2施工工艺及说明

    6.4装配式地面施工

    6.4.1装配式地面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部品铺装施工前,应对地面找平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 行部品铺装; 2地面板铺装前应设置楼、地面标高线,控制面层表面平整度: 3地面板铺装完成后应对面层进行清理,如石材、瓷砖、花岗岩等 面层铺设完成后,宜选用合适的填缝材料进行填缝,并做成品保护。 6.4.2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1装配式地面的施工应符合下

    表6.4.2施工工艺及说明

    6.4.3架空活动地板宜铺设在水泥类面层(或基层)上,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6.4.3架空活动地板宜铺设在水泥类面层(或基层)上,并应符 定

    1架空地板所有的金属支架应与基层连接牢固; 2金属支架应避开架空层内机电管线: 3测量放线应按设计要求,结合饰面板排版、设备与管线排布,标 注基座纵、横定位线及面层标高控制线。 65 装配式卫生间施工

    6.5.1装配式卫生间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5装配式卫生间施工

    6.6.1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管线的施工,应在建筑主体、主管道完成并 验收合格以后进行。

    6.6.2设备和管线位置的设置,宜满足可拆改的需要,设备与管 承重结构墙或不拆改的墙体一侧布置,但不应破坏承重墙的保护

    6.6.2设备和管线位置的设置,宜满足可拆改的需要,设备与管线宜沿

    6.6.3室内给水系统的施工应符合

    1当采用给水分水器时,给水分水器与用水点之间的管道应一对 连接,中间不宜有接口; 2塑料管道施工所使用的管材、配件宜使用同一品牌产品; 3在架空地板内敷设给水管道时,宜设置管道支(托)架,并与结 构体可靠连接,

    6.6.4室内排水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架空地板内排水管道支(托)架及管座(墩)的安装宜按排 水坡度排列整齐,支(托)架与管道接触紧密,非金属排水管道采用金 属支架时,宜在与管外径接触处设置橡胶垫片; 2架空地板施工前,架空层内排水管道应进行闭水试验。

    6.6.5室内采暖系统管道敷设在墙板和地面架空层内时,有阀门部位宜 设检修口。 6.6.6通风和空调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间可采用金属软管与排风系统连接: 2空调风管及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有绝热衬垫,其厚度 不宜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宜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

    6.7.1其它部品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扶手安装应与主体结构或受力龙骨连接牢固,安装尺寸偏差应 国家现行规定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标准 2门框宜采用金属材质并设置固定合贞的预理件: 3玻璃无框拼接时,接缝处应采用成品胶条连接。

    6.8.1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防止污染、破损,主要方法

    6.8.2所有隐蔽工序应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部验收。一般工序经施工

    6.8.2所有隐蔽工序应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部验收。一般工序经施工 单位自检后方可保护,重点工序或部位需业主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 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6.8.3各专业施工、部品分包单位或班组存在交叉作业而相互影响时 立加强沟通和协作,合理安排工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8.4完工后宜对室内的墙、地、顶进行彻底吸尘清洁,并锁门,定期 通风换气、排气,不宜用作临时料房或休息室。

    7.1.1装配式内装修的质量验收,应在内装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之前进 行。

    其中装配式内装修工程部分应符合本章节内容。 7.1.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工程资料: 1施工设计文件; 2原材料及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检验报告; 3技术复核、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6 其它相关资料。 7.1.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检验批的划分和检查数量应符合各相关 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7.2装配式隔墙及墙面工程验收

    7.2.1装配式隔墙及墙面所用面板、龙骨、配件、填充材料

    2.1装配式隔墙及墙面所用面板、龙骨、配件、填充材料及嵌缝材

    应有相关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7.2.3装配式隔墙及墙面面板之间的连接、隔墙及墙面与顶、地之间连

    7.2.5装配式隔墙及墙面空腔内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预理件或

    7.2.5装配式隔墙及墙面空腔内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预埋件或

    7.2.6装配式隔墙及墙面安装的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6的 规定。

    园林造价表7.2.6.2装配式隔墙及墙面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装配式隔墙及墙面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7装配式隔墙及墙面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3装配式吊顶工程验收

    7.3.1装配式吊顶装饰模块固定平整装饰装修标准规范范本,预设可拆卸模块需满足单个功能

    7.3.1装配式吊顶装饰模块固定平整,预设可拆卸模块需满足单个功能

    有两处以上检验点。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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