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108-2022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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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项目概况,包括建筑名称、规模、外窗构造等; 2建筑设计文件,外窗设计资料; 3外窗性能检测报告、施工时间、施工期间环境条件、施工 质量验收报告等施工技术资料: 4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信息、施工单位信息; 5 外窗维修记录。 4.2.4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勘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外墙外保温系统开裂、空鼓、脱落和渗水等情况; 2 建筑物方位、日照、朝向、周边环境遮挡或反射情况。 4.2.5外窗现场勘查包括下列内容: 1外窗型材、密封胶条、密封胶、五金件和中空玻璃使用情 况; 2建筑物方位、日照、朝向、周边环境遮挡或反射情况

    3.1 现场检查检测前应制定检测方案 3.2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检测方案宜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现场检查检测内容; 4 现场检查检测方法、设备; 5 现场检测进度; 6 现场安全措施。 3.3 外窗检测方案宜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现场检查检测内容; 4 现场检查检测方法、设备;

    5现场检测进度; 6 现场安全措施。

    4.4.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外墙外保温系统外观质量宜采用无人机搭载高清摄像仪或 红外热成像仪检查外墙面的裂缝、空鼓、渗水、脱落等质量缺陷 并宜用目测、望远镜检查、敲击法复核缺陷部位; 2外保温系统缺陷检查时,应记录缺陷部位、类型、面积和 程度房地产标准规范范本,可采用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 4.4.2外窗现场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密封胶条裂纹、变形情况: 检查密封胶老化、裂纹情况: 3 检查压条裂纹、变形情况; 4 检查五金件运行情况; 检查中空玻璃结露、破损情况: 6 检查型材开裂、变形情况。 4.4.3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外保温系统热工缺陷检测宜采用红外热像法,并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规定的方法进 仃; 2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规定的方法进行; 3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锚栓抗拉承载力检测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规定的方法进行; 4外墙保温板粘结面积比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规定的方法进行; 5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

    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110规定的方法进行; 6如现场条件充许,宜进行建筑外墙传热系数检测,并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或《围护结构 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57规定的方法进行。

    4.4.4外窗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

    1外窗现场气密性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窗气密、水密、 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规定的方法进行。

    4.5.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评估报告应根据初步调

    检查检测结果进行编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工程概况等信息: 2评估目的、范围、内容、依据; 3主要仪器设备信息; 4评估结论及处理意见。 4.5.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评估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评为A级 1)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无明显裂缝、空鼓、渗水等质量缺陷; 2)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锚栓抗拉承载力应符合 标准要求; 4) 外墙保温板粘结面积比应符合标准要求; 5)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2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评为 B级: 1)外墙外保温系统存在裂缝、空鼓、渗水等质量缺陷; 2)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75%以上 且小于标准要求;

    4.5.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评估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3)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锚栓抗拉承载力达到标 准要求75%以上且小于标准要求; 4)外墙保温板粘结面积比达到标准要求75%以上且小于标 准要求; 5)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75%以上且小于标准 要求; 3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评为 C级: 1)外墙外保温系统有脱落现象且脱落面积小于单一立面面 积的15%; 2)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50%以上 且小于标准要求75%; 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锚栓抗拉承载力达到标 准要求50%以上且小于标准要求75%; 4) 外墙保温板粘结面积比达到标准要求50%以上且小于标 准要求75%; 5) 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50%以上且小于标准 要求75%; 4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评为D级 1)外墙外保温系统有脱落现象且脱落面积大于单一立面面 积的15%以上; 2)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小于标准要求50%: 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锚栓抗拉承载力小于标 准要求50%: 4) 外墙保温板粘结面积比小于标准要求50%; 5) 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小于标准要求50%

    3)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锚栓抗拉承载力达到标 准要求75%以上且小于标准要求; 4)外墙保温板粘结面积比达到标准要求75%以上且小于标 准要求; 5)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75%以上且小于标准 要求; 3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评为 C级: 1) 外墙外保温系统有脱落现象且脱落面积小于单一立面面 积的15%; 2)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50%以上 且小于标准要求75%; 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锚栓抗拉承载力达到标 准要求50%以上且小于标准要求75%; 4) 外墙保温板粘结面积比达到标准要求50%以上且小于标 准要求75%; 5) 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50%以上且小于标准 要求75%; 4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评为D级 1)外墙外保温系统有脱落现象且脱落面积大于单一立面面 积的15%以上; 2)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小于标准要求50%: 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锚栓抗拉承载力小于标 准要求50% 4) 外墙保温板粘结面积比小于标准要求50%; 5 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小于标准要求50%

    4.5.3外窗评估分级应符合下列规

    1外窗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评为A级: 型材无开裂、变形;密封胶条应无裂纹、变形;密封胶应无明

    显老化、裂纹;压条应无裂纹、变形;开启正常;中空玻璃应无结 露、破损等情况。 2外窗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评为B级: 1)密封胶条出现裂纹、老化、无弹性等现象; 2)密封胶出现老化、裂纹等现象: 3外窗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评为C级: 1)五金件开启不顺畅,个别部件有明显损坏; 2) 中空玻璃内部结露或玻璃出现破损等情况: 4外窗质量检查检测结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评为D级: 1)型材开裂; 2) 型材严重变形,影响外窗正常使用。

    5.1.11 修工程用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5.1.2用于修工程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 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5.1.3修部位外饰面颜色宜与原饰面颜色一致。

    5.1.2用于修工程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

    5.2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5.2.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宜采用与原系统同类的材料。 5.2.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鳝应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级的保 温材料,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抹面胶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 系统材料》GB/T29906的规定。

    面胶浆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 483 的规定。

    5.2.5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用保温装饰板、粘结砂浆、锚固

    5.2.6耐碱玻纤网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JC/T841、《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DB22/T5011 的规定。 5.2.7界面剂宜选用干粉类界面剂,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的规定

    栓,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的规 定。 5.2.9柔性腻子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用腻子》JG/T 157 的规定。

    5.2.10涂料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弹性建筑涂料》JG/T172

    和《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JG/T24的规定

    1密封胶条应采用硫化橡胶类胶条,如三元乙丙(EPDM)、硅 象胶(MVQ)、氯丁胶(CR)胶条等;框扇间密封应采用三元乙丙 EPDM)胶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 条》GB/T24498的规定; 2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1468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聚硫建筑 密封胶》JC/T483、《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T485等的规定, 密封胶应在产品保质期内使用,并应在施工前进行粘接性试验。 5.3.5外窗用五金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 要求》GB/T32223的规定。

    5.3.6其他附属材料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塑料窗增强型钢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用塑料窗》 GB/T28887、《聚氯乙烯(PVC)门窗增强型钢》JG/T131的规定; 2外窗安装用固定连接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氯乙烯 (PVC)门窗固定片》JG/T132的规定; 3铝合金窗用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 GB/T8478的规定; 4玻璃支承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的规定; 5聚氨酯发泡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 缝剂》JC/T936的规定。 5.3.7外窗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 GB/T8478、《建筑用塑料窗》GB/T28886的规定。

    6.1.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鳝工程应根据评估报告、施工 环境等进行修设计,制定详细的修方案, 6.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整体修可采用整体置换修和整体 面层置换修,整体修方案可根据表6.1.2进行选择。

    .1.2外墙外保温系统整体修基本规定

    注:有以上情况之一即可选择修方式,整体面层置换不适用于保温装饰板 保温系统。

    有以上情况之一即可选择修方式,整体面层置换不适用于保温装饰板 保温系统。

    局部修可采用局部置换修鳝和局部面层置换修鳝。外保温系 统局部脱落、保温层空鼓、保温板粘结面积比、基层墙体与胶粘剂 拉伸粘结强度和保温层与基层墙体拉伸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宜采用 局部置换修。 外保温系统面层开裂、渗水、抹面层与保温层拉伸粘结强度不 符合要求时宜采用局部面层置换修。 5.1.3外窗修鳝可采用整体修鳝和局部修,整体修即更换整体 外窗,局部修鳝即更换密封胶条、压条、密封胶、中空玻璃或五金 件等。 6.1.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修宜采用原饰面材料,外窗修宜 采田与原外窗同材质材料

    采用与原外窗同材质材料。

    形缝、女儿墙时,应进行节点防水、抗开裂设计。外窗整体置换修

    鳝时窗框外侧洞口应进行设计。 6.1.6需要清理至基层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工程,清理完毕后基 会表面应采用界面剂进行界面处理再进行后续施工。 6.1.7修工程完成后,外表面饰面平整度、饰面材料质感、颜色 宜与设计一致。

    缮时窗框外侧洞口应进行设计。

    65.2外墙外保温系统整体置换修和整体面层置换修

    6.2.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采取整体置换修时,置换后保温系统 应进行墙体材料热工计算,节能指标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

    6.2.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整体置换修时,基层应符合

    1坚实、无松动、无脱落等现象; 2无空鼓、无裂缝等损坏: 3基层墙体抹灰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抹 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的有关规定。 6.2.3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整体面层置换修时,原保温层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无松动、无脱落等现象; 2无空鼓、无裂缝等损坏。 6.2.4整体面层置换修应对清除后有缺陷的保温层进行修复,再 对原保温层进行界面处理,涂抹抹面砂浆,压入耐碱玻纤网并设置 锚栓,锚栓在墙面上应布置为梅花状,且每平方米锚栓数量不宜少 于6个。 6.2.5修墙面与相邻墙面的交接处应采用耐碱玻纤网搭接,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制定细部做法。 6.2.6整体置换修缮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的有关规定。

    6.3.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根据评估报告采用局部置 局部面层置换修。

    6.3.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根据评估报告采用局部置换修结和 局部面层置换修。 6.3.2局部铲除前应采用锚栓加固四周。锚栓位置距离铲除部位宜 为100mm,铲除锚栓两侧100mm的饰面层,锚栓间距不宜大于 400mm。 6.3.3外墙外保温系统出现局部空鼓、脱落缺陷时,应先铲除缺陷 部位、清理至基层,并扩大100mm~150mm,经界面处理后,再依 次修复外保温系统。 6.3.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渗水时,应先确定渗水部位,在进行扩 展300mm~500mm,并将扩展后的区域清除至基层,在渗水部位十 燥后,对基层进行清理、防水、界面处理,再依次修复外保温系统。 6.3.5局部修鳝前,基层墙体应符合本标准6.2.2条的规定,原保 温层应符合本标准6.2.3条的规定。 6.3.6局部修鳝部位的保温材料宜与原保温层材料相同,且应与原 保温层厚度一致。 6.3.7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与保温层之间出现空鼓时,应 根据饰面类型确定修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料饰面层与保温层之间的空鼓,应清理至保温层,清除 区域应扩大100mm~150mm,进行界面处理后按原样修复; 2面砖饰面与保温层之间的空鼓,将面砖饰面层全部铲除后, 立按设计饰面修复并明确细部做法。 6.3.8抗裂面层中应设置耐碱玻纤网至新旧部位交接处,搭接距离 不应小于100mm。在耐碱玻纤网外侧应设置锚栓,锚栓在墙面上 应布置为梅花状,且每平方米锚栓数量不宜少于6个。 630做好新旧部位的结合处理日应保持饰面修复效里一致

    6.3.3外墙外保温系统出现局部空鼓、脱落缺陷时,应先铲除缺陷 部位、清理至基层,并扩大100mm~150mm,经界面处理后,再依 次修复外保温系统。

    6.3.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渗水时,应先确定渗水部位,

    6.3.7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与保温层之间出现空鼓时

    1涂料饰面层与保温层之间的空鼓,应清理至保温层,清除 区域应扩大100mm150mm,进行界面处理后按原样修复: 2面砖饰面与保温层之间的空鼓,将面砖饰面层全部铲除后, 应按设计饰面修复并明确细部做法。

    6.3.9做好新旧部位的结合处理,且应保持饰面修复效果一致

    6.4.1外窗整体修鳝时,外窗保温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 风压性能和隔声性能不应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4.2外窗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6.4.1外窗整体修时,外窗保温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

    1在外窗的框、扇下横边应设置排水孔,并应根据等压原理 设置气压平衡孔槽:排水孔的位置、数量及开孔尺寸应满足排水要 求,排水孔宜加盖排水孔帽; 2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应有保温密封措施: 3窗四周的密封应完整、连续,并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 6.4.3外窗安装方式宜采用湿法安装

    6.5.1 外窗质量结果评为B级或C级时,宜采用局部修缮。 6.5.2局部修分为更换密封胶条、密封胶、中空玻璃和五金件等 几种方式。

    6.5.2局部修分为更换密封胶条、密封胶、中空玻璃和五金件等 几种方式。 6.5.3更换的密封胶条、压条、密封胶、玻璃和五金件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5.3更换的密封胶条、压条、密封胶、玻璃和五金件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7.1.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施工前,应根据技术标准、 施工规范、评估报告及修方案,制定修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 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施工前准备; 4 施工人员及设备; 5 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应急预案; 施工进度计划; 脚手架或吊篮施工方案; 10 施工场地布置图。 7.1.2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工程应制定施工防火专项 方案,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 范》GB50720的规定。 7.1.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前,现场宜制作修工程施工样板 进行现场粘结性能检测,合格后按照此工艺施工。 7.1.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并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依据获准的施工方案向修施工人员进 行技术安全交底后,方可作业。

    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5级及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

    不得施工。外窗安装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7.1.6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的施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修鳝前,应对修区域内的外墙悬挂物进行安全检查,当 悬挂物强度不足或与墙体接不牢固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拆除、 更换; 2 施工期间,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编制应急预案; 3当修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车行道时,应在该道路上方搭 设安全隔离防护棚,并应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4当实施拆除作业或建材、设备、工具的传运和堆放时,不 得高空抛掷和重摔重放,并应采取防止剔凿物及粉尘散落的措施: 5吊篮等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架的搭设和连接应牢固,且应安全检验合格; 7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穿好防滑鞋,作业高度超过2米 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全身式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8高处作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 规范》JGJ80的规定执行; 9施工现场作业区和危险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1.7外窗修的施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成品及辅助材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采取防火 等安全措施: 2安装外窗时,严谨手攀窗框、窗扇和窗挺: 3应经常检查电动工具,不得有漏电现象,当使用电钻等工 具时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高处作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 规范》JGJ80的规定执行; 5施工现场作业区和危险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1.8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工程的施工管理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有关规定。

    7.1.9当基层墙体不满足本标准第6.2.2条规定的要求时,

    层墙体进行处理,并采用下列处理措施: 1裂缝、渗漏、冻害、析盐、侵蚀所产生的损坏进行修复: 2 墙面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损坏的砖或砌块进行更换: 3 表面油迹、蔬松的砂浆应进行清理; 4 修前应使用界面剂对基层进行处理,并采取密封和防方 措施。

    温系统整体置换修和整体面层置

    7.2.1整体置换修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铲除原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至基层,且不应破坏基层墙 本及相邻立面外保温系统; 2铲除后的基层墙体若不满足本标准第6.2.2条规定时,应按 照本标准第7.1.9条处理后再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重新增设保温系统各构造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4修鳝墙面与相邻立面耐碱玻纤网之间应搭接或翻包,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100mm; 5安装锚栓,锚栓有效锚固深度及数量应符合设计及标准的 规定。 7.2.2整体面层置换修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缺陷部位应清除至保温层: 2检查保温层平整度和缺损情况,应对有缺损的保温层采用 司材料进行修复: 3原保温层进行界面处理,再重新增设抹面层和饰面层,并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修墙面与相立面耐碱玻纤网之间应搭接或翻包,搭接 宽度不应小于100mm; 5安装锚栓,锚栓有效锚固深度及数量应符合设计及标准的

    7.3外墙外保温系统局部置换修和局部面层置换修

    1铲除外墙外保温系统中存在缺陷的构造层至基层墙体,清 除区域应扩大200mm~300mm; 2局部铲除前应采用锚栓加固四周,锚栓位置距离铲除部位 宜为100mm,铲除锚栓两侧100mm的饰面层,锚栓间距不宜大于 400mm; 3铲除后的若基层墙体不满足本标准第6.2.2条规定时,按照 本标准第7.1.9条处理后再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4重新增设保温系统各构造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5抹面层施工:抹面胶浆分次批刮,厚度控制在4mm~6mm, 宽度与饰面层铲除部位一致,新旧耐碱玻纤网搭接宽度不应少于 100mm,应无明显拼接高差; 6安装锚栓,锚栓有效锚固深度及数量应符合设计及标准的 规定。 7.3.2 局部面层置换修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缺陷部位应清除至保温层; 2检查保温层平整度和缺损情况,应对有缺损的保温层采用 同材料进行修复; 3对原保温层进行界面处理,再重新增设防护层和饰面层,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修区域原保温区域新旧耐碱玻纤网搭接宽度不应少于 100mm,应无明显拼接高差。

    7.4.1窗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窗框安装应付合下列规定: 1外窗修前,应对窗洞口尺寸进行复核; 2外窗施工宜在室内侧或洞口内进行; 3窗与墙体固定时,应先固定上框,后固定边框。固定片形 先弯曲至贴近洞口固定面,不得直接捶打固定片使其弯曲。固 固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墙洞口应采用射钉或膨胀螺钉固定; 2)砖墙洞口或空心砖洞口应采用膨胀螺钊固定,并不得固 定在砖缝处: 3)车 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洞口可在预理混凝土块上用射钊 或膨胀螺钉固定; 4 设有预理埋铁件的洞口应采用焊接的方法固定,也可先在 预理件上按紧固件规格打基孔,然后用紧固件固定: 5)窗框与洞口固定时,不应在窗框玻璃镶嵌槽内设置安装 孔。 4窗下框与洞口缝隙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墙体:先将窗下框与洞口间缝隙用防水砂浆填实: 填实后撤掉临时固定用木楔或垫块,其空隙采用防水砂 浆填实,并在窗框外侧做相应的防水处理。当外侧抹灰 时,做出披水坡度,并采用片材将抹灰层与窗框临时隔 开,留槽宽度及深度宜为5mm~8mm。抹灰面应超出窗 框,但厚度不应影响窗扇的开启,并不得盖住排水孔。 待外侧抹灰层硬化后,撤去片材,然后将密封胶挤入沟 槽内填实抹平。打胶前应将窗框表面清理干净,打胶部 位两侧的窗框及墙面均采用遮蔽条遮盖严密,密封胶应 打注饱满,表面平整光滑,刮胶缝的余胶不得重复使用

    密封胶抹平后,立即揭去两侧的遮蔽条。内侧抹灰略高 于外侧,且内侧与窗框之间采用密封胶密封; 2)保温墙体:将窗下框与洞口间缝隙全部用聚氨酯发泡胶 填塞饱满。外侧防水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贴保 温材料时,保温材料略压住窗下框,其缝隙采用密封胶 进行密封处理。当外侧抹灰时,做出披水坡度,并采用 片材将抹灰层与窗框临时隔开,留槽宽度及深度宜为 5mm~8mm。抹灰及密封胶的打注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 定。 5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充,发 包胶填充均匀、密实,发泡胶成型后不宜切割。打胶前,框与墙体 间伸缩缝外侧采用挡板盖住:打胶后,及时拆下挡板,并在 10min~15min内将溢出泡沫向框内压平。对于保温、隔声等级要求 较高的工程,先按设计要求采用相应的隔热、隔声材料填塞,然后 再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封堵。填塞后,撤掉临时固定用木楔或支撑垫 块,其空隙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塞; 6窗(框)扇表面及框槽内粘有水泥砂浆时,在其硬化前, 用湿布擦拭干净,不得使用硬质材料铲刮窗(框)扇表面。 7.4.2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安装前,玻璃槽口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2 玻璃安装时,玻璃内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等应符合设计 要求; 3安装好的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在玻璃四边应垫上不同 作用的垫块,中空玻璃的垫块宽度应与中空玻璃的厚度相匹配,其 垫块位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的 规定放置; 4竖框(扇)上的垫块应采用胶固定; 5当安装玻璃密封胶条时,密封胶条应比压条略长,密封胶 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触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密封胶条断

    口接缝应粘接; 6玻璃装入框、扇后,应采用玻璃压条将其固定,玻璃压条 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处应无明显缝隙,压条角 部对接缝隙不应大于1mm,不得在一边使用2根(含2根)以上 压条,且压条应在室内侧; 7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打胶有效厚度不应小于3mm,粘 接应牢固,打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应光滑整洁,转角圆顺: 8平开窗安装玻璃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窗扇下垂。 7.4.3五金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窗五金配件时,应将螺钉固定在内衬增强型钢或内衬 高部加强钢板上,或使螺钉至少穿过塑料型材的两层壁厚。紧固件 应采用自钻自攻螺钉一次钻入固定,不得采用预先打孔的固定方法 平开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少于2个: 2安装滑撑时,紧固螺钉必须使用不锈钢材质,并应与框扇 增强型钢或内衬局部加强钢板可靠连接。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 防水密封处理; 3安装执手等五金配件时,应将螺钉固定在内衬增强型钢或 内衬局部加强钢板上; 4五金件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使用应灵活,应 达到各自的使用功能: 5窗开启扇、五金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调试和检查。调 试检查项目如下: 1)开启扇启闭灵活、无卡滞、无噪声; 2)开启限位装置安装位置应正确; 3)开启角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外开上悬窗开后角度宜控制在30°以内,或扇开后时扇 下边与窗框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5)采用多锁点的窗五金件安装后,应使各锁点动作协调 致:锁闭状态下,锁头和挡块中心位置对正,偏差不应

    .4安装后的外窗关闭时,密封面

    7.4.4安装后的外窗关团时,密封面上的密封胶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密封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胶条应是连续完整的,装配后应均 匀、牢固,无脱槽、收缩、虚压等现象;密封胶条接口应严密,且 应位于窗的上方。外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颜色应均匀一致。 可视面应无划痕、碰伤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外窗不得有焊角开 裂、型材断裂等损坏现象。

    7.5.1局部修更换密封胶条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拆除外窗原有密封胶条; 2应选择与原外窗密封胶条同规格型号进行安装,当安装玻 璃密封胶条时,密封胶条应比压条略长,密封胶条与玻璃及玻璃槽 口的接触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密封胶条断口接缝应粘接: 3安装后的外窗关闭时,密封面上的密封胶条应处于压缩状 态,密封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胶条应连续完整,装配后应均 习、牢固,无脱槽、收缩、虚压等现象;密封胶条接口应严密,且 位于窗的上方。

    2应选择与原外窗密封胶条同规格型号进行安装,当安装玻 璃密封胶条时,密封胶条应比压条略长,密封胶条与玻璃及玻璃槽 口的接触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密封胶条断口接缝应粘接; 3安装后的外窗关闭时,密封面上的密封胶条应处于压缩状 态,密封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胶条应连续完整,装配后应均 习、牢固,无脱槽、收缩、虚压等现象;密封胶条接口应严密,且 位于窗的上方。 7.5.2局部修更换压条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拆除外窗原有压条; 2 更换玻璃压条时应注意防止玻璃掉落: 3玻璃压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处应无 明显缝隙,压条角部对接缝隙不应大于1mm,不得在一边使用2 根(含2根)以上压条,且压条应在室内侧。 7.5.3局部修更换密封胶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清除外窗原有密封胶。

    1 应拆除外窗原有压条; 2 更换玻璃压条时应注意防止玻璃掉落: 3玻璃压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处应无 明显缝隙,压条角部对接缝隙不应大于1mm,不得在一边使用2 根(含2根)以上压条,且压条应在室内侧。 三

    2打胶位置应清理王净,打胶有效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

    7.5.4局部修更换玻璃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拆除外窗原有玻璃; 2 玻璃安装前,玻璃槽口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3 玻璃安装时,玻璃内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等应符合设计 要求; 4安装好的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 作用的垫块,中空玻璃的垫块宽度应与中空玻璃的厚度相匹配,其 垫块位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的 规定放置; 5竖框(扇)上的垫块,应用胶固定; 6当安装玻璃密封胶条时,密封胶条应比压条略长,密封胶 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触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密封胶条断 口接缝应粘接: 7玻璃装入框、扇后,应用玻璃压条将其固定,玻璃压条必 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处应无明显缝隙,压条角部 对接缝隙不应大于1mm,不得在一边使用2根(含2根)以上压 条,且压条应在室内侧; 8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打胶有效厚度不应小于3mm,粘 接应牢固,打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应光滑整洁,转角圆顺; 9平开窗安装玻璃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窗扇下垂。 7.5.5局部修更换五金件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拆除外窗原有失效的五金件; 2安装窗五金配件时,应将螺钉固定在内衬增强型钢或内衬 高部加强钢板上,或使螺钉至少穿过塑料型材的两层壁厚。紧固件 应采用自钻自攻螺钉一次钻入固定,不得采用预先打孔的固定方法 平开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少于2个; 3安装滑撑时,紧固螺钉必须使用不锈钢材质,并应与框扇 增强型钢或内衬局部加强钢板可靠连接。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

    防水密封处理; 4安装执手等五金配件时,应将螺钉固定在内衬增强型钢或 内衬局部加强钢板上; 5五金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使用应灵活, 达到各自的使用功能; 6窗开启扇、五金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调试和检查。调 试检查项目如下: 1)开启扇应启闭灵活、无卡滞、无噪声; 2) 开启限位装置安装位置正确; 3) 开启角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外开上悬窗开启角度宜控制在30°以内,或扇开启时扇 下边与窗框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5)采用多锁点的外窗五金件安装后,应使各锁点动作协调 一致;锁闭状态下,锁头和挡块中心位置对正,偏差不 应大于±1.5mm

    8.1.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节能与可再生 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GB50411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8.1.2工程的验收应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工程和外窗修 工程分别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扣除门窗洞口后 的保温墙面面积每1000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也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材质、类型和型号的外窗每200樟划分为 个检验批,不足2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 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8.1.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 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 必要的图像资料。 8.1.4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且 验收资料应存档: 1 评估报告; 2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专项审查意见、施工记录等资 料;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现场抽样复验报告及现场检

    8.1.4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

    验收资料应存档: 1评估报告; 2 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专项审查意见、施工记录等资 料;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现场抽样复验报告及现场检

    测报告; 5工程技术及安全交底资料; 6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8.2.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工程用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 并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 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 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 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8.2.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工程用材料、构件应按表8.2.2规 定进行现场抽样复验,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 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 墙面面积所使用的材料用量,在5000m以内时应复验1次;面积 每增加5000m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 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表8.2.2修工程用材料、产品复验材料、产序号复验项目现场抽样数量判定方法品名称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同一厂家、同一规1EPS板度、吸水率、燃烧性能格产品随机抽取及垂直于板面方向的40块抗拉强度同一厂家随机抽标准状态和浸水拉伸取5kg,液料则按2胶粘剂粘结强度GB3186《涂料产品的取样》进行同一厂家随机抽抹面胶浆标准状态和浸水拉伸取5kg,液料则按3粘结强度、压折比GB3186《涂料产品的取样》进行界面增强标准状态、浸水拉伸粘4结强度和压剪粘结强同EPS板胶粘剂材料度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耐碱同一厂家随机抽力、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符合设计5玻纤网取4m率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同一厂家、同一规锚栓准的规定6标准值格随机抽取20个对比率(白色或浅色)耐水性、耐碱性、耐洗弹性涂料同一厂家随机抽7刷性、耐沾污性、涂层取4kg耐温变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容器中状态、施工性、低温稳定性(3次循环)、热贮存稳定性(15d)、吸水量、干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燥时间(表干)、初期同一厂家随机抽干燥抗裂性、耐水性、取4kg,配套体系状外墙涂耐碱性、涂层耐温变性涂料各4kg料(5次循环)、粘结强度(标准状态)、粘结强度(冻融循环(5次循环后))、耐沾污性31

    续表8.2.2材料、产序号复验项目现场抽样数量判定方法品名称标准状态下和冻融循同一厂家随机抽9柔性腻子环后的粘结强度、动态取4kg抗开裂性表观密度、导热系数、同一厂家、同一规抗拉强度、尺寸稳定10岩棉板格产品随机抽取符合设计性、酸度系数、燃烧性12块要求和相能关产品标单位面积质量、拉伸粘准的规定结强度、抗冲击性、抗同一厂家、同一规保温装饰弯荷载、吸水量、不透11板格产品随机抽取水性、保温材料燃烧性6块能、导热系数、泡沫塑料保温材料氧指数注:胶粘剂、抹面胶浆、界面增强材料制样后养护14d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发生争议时,以养护28d为准。8.2.3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基层墙体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层墙体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的规定进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2.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工程完工后,外墙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检验方法:外墙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的规定进行检验,粘结面积比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进行。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数量不少于3处。8.2.5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置换修后,保温材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2

    检验方法:插针法、钻芯法检查或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进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数量不少于3处。 8.2.6当保温层采用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 和锚固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保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使 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场拉拨试验。 检验方法:锚固力拉拨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 铺栓》JG/T366的规定进行检验,锚固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保 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287的规定进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数量不少于3处。 8.2.7外墙采用保温装饰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装饰板的安装构造、与基层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 计要求,连接必须牢固; 2保温装饰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保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将保温装饰板的装饰面固定牢固。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 8.2.8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工程完工后,宜进行热工缺陷检测 检验方法:核查检测报告。热工缺陷检测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的规定进行。 检查数量,单栋建筑物抽香数量不少王1次

    检验方法:插针法、钻芯法检查或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进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数量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核查检测报告。热工缺陷检测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的规定进行。 检查数量:单栋建筑物抽查数量不少于1次,

    8.2.9保温板材的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8.2.9保温板材的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8.2.9保温板材的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保温板材的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9保温板材的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专项施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10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工程完工后,修部位不应有裂

    8.2.10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工程完工后,修部位不应有裂

    缝、空鼓、渗水等明显异常情况。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逢、空鼓、渗水等明显异常情况。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11局部修后,饰面层与未修部位饰面层应无明显色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8.3.1外窗修工程用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形成相应 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 全,并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 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 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8.3.2外窗修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场时,应对其性能进行复 验,复验为见证取样检验,复验项目为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 玉性能、保温性能、中空玻璃密封性能。 检验方法: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按照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7106进 行,保温性能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GB/T8484进行,中空玻璃密封性能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进行。 松杰新是太松达高广 同居同工户代同型材

    8.3.1外窗修工程用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形成相应 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 全,并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 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 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香。

    8.3.2外窗修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场时,应对其性

    验,复验为见证取样检验,复验项目为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 玉性能、保温性能、中空玻璃密封性能。 检验方法: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按照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7106进 行,保温性能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GB/T8484进行,中空玻璃密封性能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进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同厂家、同材质、同开启方式、同型材

    检验方法: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的规定进 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数量不少于3处

    8.3.4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 准中的要求。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 处不得开裂。关闭外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地下室标准规范范本,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所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6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483 2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29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 30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110 3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32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 33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 34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 35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57 36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鳝标准》JGJ376 37 《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 38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T485 39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841 40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 41 《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T936 42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 DB22/T 5011

    26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483 2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29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 30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110 3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32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 33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 34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 35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57 36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鳝标准》JGJ376 37 《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 38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T485 39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841 40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 41 《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T936 42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DB22/T5011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

    1.0.1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数量庞大。然而由于材料、 设计和施工等因素,一些外墙外保温系统存在空鼓、开裂、渗水和 脱落等质量缺陷和损伤,外窗存在漏风、中空玻璃结露等现象。外 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质量问题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同时局 部区域形成“热桥”,导致保温效果下降,不但会影响建筑美观, 饰面层空鼓、脱落等问题甚至会成为居民的安全隐惠,对公共安全 造成影响。因此,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 的检测、评估和修行为,为今后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提 供技术支撑。 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0.3本标准对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检查、评估和修做出了 规定,但各类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均有相应的标准规范。因此, 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3本标准对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检查、评估和修做出了 规定,但各类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均有相应的标准规范。因此, 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的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技术交底,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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