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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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内容是指在监理运行周期的各部分(除规划设计部分外)、各阶段应控制信息系统项目的质 和投资,进行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管理,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此外,还应根据信息系 点,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6.1监理法规及管理文件

    及相关服务应遵守与监理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

    6.2.1监理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及相关服务内容、服务周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及相关服务 费用的计取和支付、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6.2.2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可按5.3.2中选择的各部分单独或合并签订,并将各部分服务范围及费用 在合同中明确。 6.2.3依据监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监理费申请表(参见表B.12),报业主单位。 6.2.4监理机构应参与承建合同和运维服务合同的签订过程,在承建合同和运维服务合同中应明确要 求承建单位和运维服务供方单位按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6.2.5监理服务宜采用全过程监理,也可采用里程碑监理或阶段监理。监理工作起始和结束的具体时 间由监理单位与业主单位根据监理合同中有关条款和实际情况执行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在人员、技术、资源、流程等四方面,建立和完善服务能力 体系。

    6.3.2.1监理人员的构成

    监理单位应根据业务范围设置合理的岗位结构,配置足够数量的各类 1,监理人员包括: a)总监理工程师; b)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 c) 监理工程师; d)监理员。 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事先书面通知业主单位,征得业主单位同音

    6.3.2.2监理人员的职责

    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a)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 b)确定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并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C)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细则; d)负责管理监理机构日常工作,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 e)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 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f)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g)审查承建单位及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h)审定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系统实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i) 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 总结; i)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及运维服务过程的变更; k)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和其他事故调查; 1)审查承建单位峻工验收申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峻工测试验收,签认工验收文件;审核运维 服务的评价与认定结果; m)主持整理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的监理资料; n) 审核签认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付款中请、付款证书和竣工结算或运维服务供方单 位的项自结算; o) 调解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合同争议,参与索赔的处理,审批工程及相关 服务项目的延期; P)组织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项目成果的移交

    a)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 b)确定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并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细则; d)负责管理监理机构日常工作,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 e)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 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g)审查承建单位及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l)审定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系统实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 总结; i)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及运维服务过程的变更; k)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和其他事故调查; 1)审查承建单位峻工验收申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峻工测试验收,签认工验收文件;审核运维 服务的评价与认定结果; m)主持整理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的监理资料; n) 审核签认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付款中请、付款证书和工结算或运维服务供方单 位的项自结算; o) 调解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合同争议,参与索赔的处理,审批工程及相关 服务项目的延期; P)组织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项目成果的移交

    6.3.2.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如下职责: a)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b)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细则; 调解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合同争议,参与索赔的处理,审批工程及 相关服务项目的延期; 3)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 审核签认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的付款申请、付款证书和峻工结算或运维服务供 方单位的项目结算

    6.3.2.2.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a)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的内容及本专业的监理细则; b)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c)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监理员的工作;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 e) 负责核查工程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所用的设备、材料和软件; f)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制监理月报; g)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 报告; h) 负责本专业工程量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量的审核; 协助组织本专业分系统工程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测试、验收; ) 填写监理日志

    6.3.2.2.4监理员的职责

    监理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a)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b) 协助监理工程师完成工程及工作量的核定; c) 担任现场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d)对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实施计划和进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c)对承建单位或运维服务供方单位实施过程中的软件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进行监督并记录; f)填写监理日志。

    6.3.2.3外部技术协作体系

    6.3.2.4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应涵盖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主要方面,关 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且有记录

    6.3.3.1基本要求

    6.3.3.1.1监理工作体系

    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理工作休系,包括为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所建立的组织体系(合 构及职责、专业人员及岗位分工)、管理体系(含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文档体系(含标准化文档 、使用和保存)等。

    6.3.3.1.2业务流程研究能力

    监理单位应通过对主要客户的业务流程、业务特点以及客户所属领域信息技术发展的长期积易 ,能够较好地把握客户的信息化需求,充分掌握监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和要点,能够为客户的信息 提供有针对性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方案和有价值的报告。

    6.3.3.1.3监理技术规范

    监理单位制定的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技术规范(或监理操作规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对监理 要求。

    6.3.3.1.4质量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 书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监理及相关服 有关的所有活动和过程,从事监理 员应在体系覆盖的范围内。

    6.3.3.1.5监理技术

    监理单位应具备如下基本监理技术: 监理的主要技术与管理手段包括检查、旁站、抽查、测试、软件特性分析等,使用这些手段对监 理要点实现现场验证与确认,加强风险防范; b) 利用监理知识库、监理案例库,对将要实施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与管理,并依据相关技术、管理 及服务标准,审核或编制项目文档资料; C) 监理技术人员应加强新的信息技术、产品发展趋势及行业知识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更新和完 善监理知识库及监理案例库,并借助现代通信和交流手段提高沟通效率。

    6.3.3.2监理大纲

    2.1监理大纲编制的要

    监理大纲是监理单位承担信息系统工程项目 的监理及相关服务的法律承诺。监理大纲的编制应针 对业主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要求,明确监理单位所提供的监理及相关服务目标和定位,确定具体的工作范 围、服务特点、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服务保障和服务承诺。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大纲后,应经监理单位技 术负责人审核,并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书面批准

    6.3.3.2.2监理大纲编制的依据

    监理大纲编制的依据如下: a)业主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包括监理招标文件); b)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c)| 监理及相关服务规范; d)与工程及相关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6.3.3.2.3 监理大纲的内容 监理大纲的内容包括: a) 监理工作目标; 6) 监理工作依据; c) 监理工作范围; d) 项目监理机构及配备人员; e) 监理工作计划; f) 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g) 监理流程和成果; h) 监理服务承诺; i) 其他。

    脉3.3.2.3监理大纲的内

    6.3.3.3监理规划

    3.3.3.1监理规划编制

    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方

    6.3.3.3.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a)在签订监理合同后,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编制监理规划; b)监理规划完成后,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c)监理规划报送业主单位签认后生效,

    6.3.3.3.3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

    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如下: a) 与工程及相关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审批文件; b) 与工程及相关服务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C) 监理合同、承建合同、运维服务合同、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其他文件。

    6.3.3.3.4监理规划的内容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工程及相关服务对象概况; b) 监理依据; c) 监理范围; d) 监理目标; e) 监理内容; f) 监理机构的组织及监理人员的职责; g) 监理设施; h)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i) 监理工作制度。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内容时,应由总监理 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修改,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送业主单位签认

    6.3.3.4监理细则

    6.3.3.4.1监理细则编制的要求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规划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容、制度和方法等编制监理细则,开展具体 相关服务工作。监理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工程及相关服务项目的专业特点, 作性。

    6.3.3.4.2监理细则编制的程应

    监理细则应按如下程序编制: a)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规划,编制监理细则; b)监理细则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G.3.3.4.3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

    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如下: a)已签认的监理规划:

    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如下: a)已签认的监理规划:

    b)与工程及相关服务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c)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服务方案和工程相关文件。

    6.3.3.4.4监理细则的内容

    监理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工程及相关服务的特点; b 监理工作流程; c)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d)监理方法及措施。

    6.3.4.1监理机构

    6.3.4.1.1监理机构的设置及撤销

    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时,应建立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在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及相关 后方可撤销。

    6.3.4.1.2监理机构的组建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或委托文件约定的工程类别、规模、 服务内容、技术复杂程度、实施工期和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大纲中明确符合条件的监理机构,并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将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报送业主单位

    6.3.4.2监理设施

    6.3.4.2.1监理单位为监理机构配备的设施

    6.3.4.2.2业主单位为监理机构提供的设施

    业主单位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a 业主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为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的办公、交通、通讯等 设施提供便利; b)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业主单位提供的设施,在完成监理工作后交还业主单位,

    6.3.4.3监理知识库及监理率例库

    监理单位应具备监理及相关服务知识库及监理案例库,以保证单位内各监理机构共享所积累的技 术知识和信息。该库应具备知识的添加、更新和查询功能,并确保其知识是可用的和可共享的。监理单 位应针对知识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做好知识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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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进行检测。 6.3.4.4.2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及相关服务情况、业务范围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工具,包括软 硬件工具和监理设备。

    位应根据工程及相关服务情况、业务范围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工具,包括软 发备。

    6.3.4.5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监理单位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 4.5.2监理单位宜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进行管理,实现项目的质量、进 控制。

    6.3.5.1项目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应有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有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有项目管理评价方法、项目管理知识 库和项目管理工具。项目管理工具包括企业购置或自主开发的具有项日管理功能的工具。监理单位的 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且有记录、可核查。

    6.3.5.2客户服务体系

    监理单位应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有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有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机制。监理 单位的客户服务制度、流程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

    监理及相关服务的制度利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送捷法 ,制定规范的监 理及相关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及租关服务工作

    运行周期的服务内容和!

    7.1规划设计的服务内容

    7.1.1监理机构可为业主单位提供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论证和方案 优化等规划和设计相关服务,为业主单位决策提供依据。 7.1.2.监理机构可协助业主单位制定业务目标和信息化目标。 7.1.3监理机构可协助业主单位整理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引导业主单位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提升整体的业务水平。 7.1.4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形成信息资源架构、应用系统架构和信息技术架构。 7.1.5监理机构应推动业主单位对工程需求和初步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 的设计方案。 7.1.6监理机构应促使工程计划、初步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合同 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7.1.7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消除初步设计文档在进人工程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7.1.8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策划招标方法。 7.1.9规划设计部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提纲参见附录E

    7.2部署实施的监理要求

    7.2.1.2监理机构宜见证招标过程合法、合规。 7.2.1.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选择适合的承建单位。 7.2.1.4监理机构应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在签订的承 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7.2.1.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确定工程建设目标。

    7.2.2.1监理机构应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 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7.2.2.2监理机构应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承建合 司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7.2.2.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人工程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7.2.2.4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工程设计方案。

    7.2.3.1监理机构应审核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工程实施方案与设计方案的符 7.2.3.2监理机构应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 7.2.3.3监理机构应审核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7.2.3.4监理机构应促使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

    7.2.5监理机构应审核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双方责任、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 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7.2.6监理机构应协调承建单位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项目系统测评。 7.2.7监理机构应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7.2.81 监理机构应促使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 标准。

    7.3运行维护的监理要求

    7.3.1.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明确信息系统运维阶段的主要任务和服务标准。 7.3.1.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在信息系统运维阶段选择适合的提供运维服务的单位,包括招标的 工作。 7.3.1.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与运维服务的供方单位签署运维服务级别协议(SLA),在技术、经济 上合理有效。在签订的运维服务合同 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7.3.2.1监理机构应依据服务级别协议及服务目录,协助业主单位对运维服务供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 考核,包括建立考核制度、指标和办法,通过有效监督保证运维服务的质量。 7.3.2.2监理机构应配合业主单位及运维服务供方单位共同制定可操作的业务连续性运维方案和计 划,并按照运维方案和计划监督运维服务供方的运维工作。 7.3.2.3监理机构应配合业主单位及运维服务供方单位共同制定灾难恢复方案与计划,按照灾难恢复 方案与计划,协助业主单位组织灾难恢复演练,并监督演练。

    7.3.3评估及认定阶息

    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运维后的系统进行效果

    7.3.3.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运维服务结果、服务交付过程以及相关管理的工作进行评估、认定 和验收。

    3.1.1在业主单位授权下,监理机构宜参与业主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工程项 目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a)工程建设内容; b) 组织管理; c) 工程建设的准备工作; d) 总包、分包方式; e) 工程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D 质量管理计划。 3.1.2 在业主单位授权下,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书的缩编制。监理机构应对招标书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

    b)监理机构应进行市场调查和询价,起草合同条款,为业主单位进行商务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协 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合理的有效的承建合同;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并确定工程的预算;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工程预算,在招标书中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 的技术要求、提供时间等做出明确说明; e 监理机构宜对业主单位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供咨询意见; 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 收要求和质量责任等有关内容,

    8.2.1设计阶段的监理内容

    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内容包括设计 可试验收、计划方案的审查,以及变更方案和文档资料管理等

    8.2.2设计方案的审查

    a)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设计方案/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如下内容: 1)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 2)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3)工程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4)其他必要的内容; b) 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设计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设计方案/计划 报审表(参见表A.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 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 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C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存在缺陷 时,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 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 跟踪落实。

    8.2.3测试验收方案的审查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初验 机构应组织业主 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 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初验、终验)方案报审表(参见表A.6)中签认;否则, 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 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8.2.4计划方案的审查

    计划方案的审查工作如下: 承建单位提交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后,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建合同对设计 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 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

    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 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b) 承建单位提交实施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Λ.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的可 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实施阶 段进度计划尤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 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 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8.2.5变更方案的管理

    变更方案的管理工作如下: a)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b) 监理机构应及时对合同的变更结果做工程备录(参见表B.5);

    8.2.6文档资料管理

    文档资料的管理工作如下: a) 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b) 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文档,并监督检变工程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c)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d)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录(参见表B.5),并由三方 签认。

    措施和方法如下: a) 监理机构应对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有关技术方案、软件源代码及有关技术秘密等涉及知识产 权的内容制定保护措施,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b) 监理机构应根据业主单位设计方案,确定对工程进行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 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 细则的内容; d)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 的时效性、一致性; e)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f)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 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g)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8.2.8咨询内容及方式

    咨询内容及方式如下: 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b) 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 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业主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前期的调查和分析 工作。

    上程设计阶段的监理流程参见图D.1。

    8.3.1实施阶段的监理内容

    GB/T19668.12014

    ,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此外,还应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特点,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a)工程实施前,承建单位应提交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审核 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质量管理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参见 表A.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 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 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b)工程实施前,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要求承建单位落实 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参见表B.6),并经三方签认; C 工程实施前,承建单位应提交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参见表A.1),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实施方 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工程实施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参见 表A.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 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 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监理机构应审核的内容如下: 1)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 2)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 4)工程实施的组织机构; 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纪录,并经三方签 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 在工程实施中应用。产品及服务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产品及服务应与承建合同要求和产品文档的说明一致; 2)产品及服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必要时,监理机构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 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及服务,监理机构可采取抽样方法; 4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 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同意; e 监理机构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监理机构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参见表B.7);出 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 位沟通,要求对间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 报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g)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工程阶段施工申请(参见表A.7),审

    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业主单位批准; h)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参见表B.7)。未经 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承建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i)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具体按8.3.5b)处理,保证工程总体质 量不受影响; j) 有分包单位时,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实施资质(参见表A.2), k)上 监理机构可参照以下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1)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 发停工令(参见表B.2),报业主单位; 2) 监理机构应在接到事故申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事故状况、分析原因,与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 3)1 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 预防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提交业主单位签认; 4)1 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参见表A.4),条件具备时,经总监 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参见表B.3); 1) 监理机构若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惠,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参见表B.2), 并报业主单位,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单位的复工中请(参见 表 A.4),

    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a) 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工程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实施计划无问 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 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间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 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b)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表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开工申请(参见表A.3),检查工程准备情况。工 程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参见表B.1),并报业主单位签认,通知承建 单位开始工程实施; c) 承建单位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A.1)后,监理机构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的合理 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阶段性进度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阶段性计划报审表 (参见表A.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位 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 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 d) 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定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延期申请(参见表C.2),宜按下述程序处理工程延期: 1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情况确认其合理性,并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认后,由总监理 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申请予以确认(参见表B.14); 2) 工程延期影响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修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经 三方签认后,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 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监理机构可通过监理工作联系单(参见 表B.9)的方式与承建单位沟通,要求对问题整改,如承建单位整改仍不合格,监理机构应签发 监理通知单(参见表B.8),报业主单位,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并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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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a 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并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 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参见表A.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参见表B.4),报 业主单位签认; b)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 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协商 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费用索赔申请(参见表C.1),宜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申请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参见表C.1); 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索赔审查,与承建单位和业主单位协商索赔费用;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审批意见(参见表B.13),或在承 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申请方提交详细资料的监理意见单(参见表B.10); 5)当申请方的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综合考虑工程延期和费 用密的美系,提出费用客赔利

    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可抄送承建单位; b) 监理机构宜按以下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参见表C.3),应编制变更文件,提交总监理工程 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并由三方在工程变更单(参见表C.3)中予以签认; 2) 监理机构应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或信息; 3) 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 工程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监理意见单(参见 表B.10),并报业主单位、承建单位; 4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变更过程及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B.5)。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 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5)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 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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